20世纪60年代以来,“教师专业发展”逐渐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核心。在我国,进入80年代后,尤其是在新课程背景下,教师的专业化发展一直是基础教育改革关注的热点问题。教师专业化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既包含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也指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教师教育过程。在笔者看来,教师个体是专业发展的主体,而教师教育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外驱力。这两条基本路径,前者是内在的、自主的、积极的,后者是外界的、强制的、被动的,但二者在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进程中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一、 问题的提出
古往今来,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不是从抓教师队伍建设开始抓教育的。因为,教师是立校之本,是一个国家教育发展的脊梁。一个国家的教师质量从根本上决定着教育的质量,进而决定着人才的质量、国家的未来。关注教师就是关注国家的前途和命运。
教师是一项特殊的职业,承担着教书育人的重任。“古之学者必有师”,《师说》开篇第一句便揭示了教师的重大作用。君不见古往今来,曾有多少美好的词语赞美教师职业的崇高,多少动听的诗篇歌颂教师职业的伟大。古代大教育家荀况有云:“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贵师而重傅,则法度存。”别林斯基在《新年的礼物》中写道:“教育者多么伟大,多么重要,多么神圣。因为人的一生幸福都操纵在他的手中。”如今,中国经济已融入全球化的大潮中,教育也必须与国际接轨,教师将成为一种国际职业,要能参与国际竞争。随之,社会对教师的职业越来越重视,人们对教师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加上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成为必然。
自从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66年提出《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以来,教师职业的专门知识和特别技术问题一直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世纪之交,我国把这种价值取向概括为“教师专业化”。
其实,现在流行的“教师专业化”指的就是“教师专业发展”,因为“化”就是“变化”、“发展”的意思。当然,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教师队伍的不断发展以及社会发展对教师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教师专业化”思想越来越深入人心。早在1994年,我国就颁布了《教师法》,其中第三条明确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教师专业地位的法律。1995年,国务院又颁布了《教师资格条例》;2000年,国家又颁布了《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更加具体、明确地规定了教师资格证书的操作办法,并从2001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始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这些法规与其他相关政策的相继出台,标志着我国对教师专业发展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在不断提高。
目前,教师的专业发展,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成为国内外教育改革与教师教育所关注的焦点。在此背景下,“推进教师专业发展以提升国家人力资源质量”的观点得到了人们的广泛认同。但同时应当承认,我国是教师教育起步较晚的国家,与发达国家相比,教师专业化程度较低,教师素质有待提高,教师队伍的现状无法满足我国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1993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的《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也明确指出:“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大计。”但长期以来我国教师教育改革的力度不够,师范教育在教师专业发展中起不到应有的作用。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教师专业化界定不明确。
因此,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立足我国教育改革的实际,借鉴国外教师教育的有益经验,探讨教师专业发展的内涵、途径与方法,不仅具有理论价值,而且富有现实意义。
二、 教师专业发展的内涵
20世纪80年代,“教师专业发展”作为“教师专业化”的内在理论依据成为当代教育关注的焦点和教育改革的核心问题。人们普遍认识到新课改不仅指向于促进学生的发展,也力求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没有教师的发展,学生的发展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没有教师的发展,学校的发展也失去了有形的支撑,成了空中楼阁。“专业化发展”是教师队伍建设的关键。
至于“教师专业化”的内涵是什么?理论界就此问题迄今没有一个明确的定论,但分歧不大。在英国,教师专业能力的领域主要划分为三大部分: (1) 教师的知识;(2) 教师的技能和能力;(3) 教师的价值信念与承诺。这三个领域的能力对于教师的专业发展缺一不可,并相辅相成。在我国,教师专业素养是指教师在教师教育和教育实践中获得的,在教育活动中体现出来并直接作用于教育过程的,具有专门性、指向性和不可替代性的心理品质,是教师从事教育工作的心理条件。它主要包括: 教育专业知识、教育专业能力和教育专业精神。“教育专业知识”是教师在教师教育和教育实践中获得的、直接作用于教育过程的实用性知识。“教育专业能力”是教师组织教育活动,对学生施加有目的的影响的主体“行动”能力。“教育专业精神”是教师对教育专业所抱有的理想、信念、态度、价值观和道德操守等倾向性系统,是指教师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精神动力。
显然,“教师专业化”是个内涵不断丰富的过程。如前所述,早在20世纪60年代,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就以官方文件形式对教师专业化做出了明确说明,提出“应把教育工作视为专门的职业,这种职业要求教师经过严格的、持续的学习,获得并保持专门的知识和特别的技术”。据刘捷博士在《专业化: 挑战21世纪的教师》一书中的看法,教师专业是“一个形成中的专业”。他认为:“要成为一个成熟的教育专业人员,需要通过不断的学习与探究历程来拓展其专业内涵,提高专业水平,从而达到专业成熟的境界。”从一定意义上说,我觉得顾明远先生关于教师专业化的论述颇为精辟。他在《教育现代化与教师专业化》一文中指出:“教师的专业化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经过教师教育专业训练,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敬业爱生;有终身学习的意识,不断进修学习。”
由此看来,对教师专业化的学术定义已经不少,但它的内在专业结构可以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强调专业知识;二是强调专业能力;三是强调专业精神;四是强调自我专业意识。这是一个成熟的教育专业人员应具备的四大专业素养,也是教师专业化的四大支柱。
三、 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与方法
在针对学校自身发展的自我诊断中,我们发现新时期的教师教育工作必须关注教师的专业发展,努力挖掘各种有效的渠道,建立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和培训制度,致力于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创造一定的情境让教师自己感受提升专业水准的紧迫感,从而积极地、自觉地改变自己的行为和观念。
就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和方法而言,应该包括两大方面: 一是外在的影响,指对教师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培训和提高,它源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教师角色与行为改善的规范、要求和期望;二是教师内在因素的影响,指教师的自主意识、自主能力和个人实践,它源于教师自我角色愿望、需求以及教育实践和奋斗目标。
(一) 在外在因素方面,学校要为教师专业发展创设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
教师专业化是一个动态和发展的过程,主要是指教师在严格的专业训练和不断主动学习的基础上,逐渐成长为一名专业人员的过程。这一发展过程的实现不仅需要教师自身主动的学习和努力,而且需要良好外部环境的创设。
应该指出的是,教师的专业发展不仅仅是政府和师范院校等教师教育机构的任务,更是教师任教学校的任务。因此,学校应更加注重在一个更高平台上有针对性地提升全体教师的专业水平,并针对不同年龄的教师,提出不同的培养与发展规划,努力提供和创设教师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引领教师不断走向专业化。
1. 建立各种制度
(1) 以师德建设为核心,坚持教师学习制度,引导教师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道德是教育之本,是教师之魂。在道德上对教师的要求,首先是对教师职业本身的内在要求,即要求教师自觉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