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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骑着地行龙去打劫

“损坏程度20%,可修复,启动自动修复!”

“能量源稳定,最大能量输出持续增长中,已达120000D!”

“强殖装甲融合度89%,启动融合进程!能量供应不足!融合失败!”

“脑组织排异消失,智脑融合开启!”

三个月来,森林中这个巨大的茧状物中不断传来各种稀奇古怪的声音,连森林中最大胆的动物也不敢在这里停留。森林里的动物们对这个东西很好奇,同时也恨惧怕,因为它从天而降时烧毁了大片的森林,当然也包括那些生活在森林中的他们的同类。可当今天的第一缕阳光照进森林时,动物们惊奇地发现那个怪物开始发生变化。

黑色的茧在不住扭动,上面的丝开始一层层的剥离,当那些黑色的丝消失后,一个人出现了。是屈义。从茧中重生的屈义朝天大喝:“方正!老子还活着!”虽然他知道方正已经死在他的手中,可是他还是喊出了自己的愤怒。

对于自身的变化,屈义是一点也不陌生的,因为智脑已经和他的大脑融合,智脑中的所有记忆、知识、数据也被他接管了。其中就包括方正、Q博士、阿明、杜克以及身为“兵器”时曾执行过的任务数据、自身的各种变化等等。对于方正,屈义已经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的感情是恨;而对阿明与杜克,他并没有任何的好恶之感,最让他难以确定的是自己对Q博士的感情,因为他看到了Q博士留给他的视频。

“亲爱的杰克,我的孩子,很高兴你能恢复清醒,请原谅我对你所做的一切。你已经发现你身上的变化了吧,我很高兴我还能为你做到这些……亲爱的杰克,我的孩子,我爱你胜过一切!”这段Q博士留下来的视频让屈义明白自己身上的一切变化,包括“兵器”、智脑、能量源、强殖装甲,同时耶表达出一个父亲对孩子深深的爱意。这让从未尝过父爱的屈义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体验,虽然他知道Q博士对他的爱更多是来源于“兵器”,但他的心中对Q博士还是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感情。不是恨。

看完Q博士留下的视频,屈义呆了半晌,然后默默挖了一个坑,填好土立上墓碑,一个简单的坟墓就形成了:“好吧,Q博士,我承认你这个父亲,感谢你为我所做的一切!过去的屈义已经死了,兵器杰克也不存在了,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的孩子。我叫屈怀戈!”说完,屈怀戈对着坟墓叩了三个头,起身离开。

“这是个陌生的世界。”这是屈怀戈智脑分析得出的结论。现在智脑中的坐标已经混乱不堪,完全失去效用,根本无法显示他所在的位置,他的位置在坐标中竟然不存在,他只好将坐标系统删除,以免误导自己。同时智脑中那些野外生物的资料也派不上用场了,因为这里根本就找不到智脑中那些东西。造成这中情况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他已经不在地球上了。

“这是个有趣的世界。”这是屈怀戈自己得出的结论。这些天他遇到不少有趣的东西,比如长有厚厚甲壳的植物,能够自己跑到河边喝水的花草,可以喷火的老鼠,可以吐很多口水的小鸟……相比地球上的同类,这里的动植物的能量指数明显高出不少,但是屈怀戈发现的能量指数最高的也就10000D左右,这还是它们的能量指数,真正能利用起来的可能连十分之一都没有。所以他们理所当然地死在了屈怀戈手中,成为他腹中美食。

其实他是不用吃东西的,他体内的能量源能提供他身体所需要的一切能量,但他还是将那些袭击自己的野兽一一击毙,本来他做过秃驴,念过三千卷佛经,应该晓得出家的秃驴以慈悲为坏,可经过方正的背叛、兵器的杀戮、智脑的融合等一系列事情,他的性情已经变了,他再也不是以前的他了。

在击毙那些野兽的过程中,屈怀戈终于体会到强殖装甲的好处,它们就好像是子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丝毫没有累赘的感觉,而且灵活无比,就连手指关节处都感觉不到一点迟滞。手指处暗藏的锋刃特别让他喜欢,他早就试过锋刃的威力,被他抓过的东西都整整齐齐地碎裂。而护甲的妙处就在于它的收放自如,而且还可以随意变化,比如说变成古代人穿的长袍、盔甲,现代人穿的西装、休闲等等,它都能够拟态。现在屈怀戈穿的就是装甲拟态形成的衣裤。

现在屈怀戈要做的就是离开这片让他厌烦的森林,但智脑探测显示,离他最近的城市也在200公里以外,屈怀戈的速度和耐力都很强,但他可不想就那么自己跑过去,然后被人家当作怪物赶出来。所以他必须找到能够代步的东西。他想到了昨天吃过的一种野兽,那是迄今为止屈怀戈遇到的最强大的野兽,它的能量指数达到了22000D,样子长得像极了侏罗纪时代的霸王龙,只是个头小了很多,屈怀戈觉得拿它做代步工具肯定是个不错的选择。其实正是这个原因屈怀戈才将它当作了晚餐,这要是那天说起来自己吃过小霸王龙,肯定是极其拉风,虽然它的肉真的很难吃。

既然定好了目标,剩下的就是执行了。屈怀戈在森林中找来找去,终于找到了可以用来做缰绳的藤蔓,于是他开始在森林中寻找起那种野兽来,可是那种野兽似乎很少,他找了好久都没找着。后来他才想起智脑的能量探测装置,通过能量高低分布的不同,他终于找到了一头。这是一只母的!屈怀戈想,因为他在这头野兽的窝里找到了三颗黑黑的蛋。

有了代步工具,屈怀戈终于可以安逸又迅速地离开了。

“加快速度,你们这群混蛋!天黑之前我们必须走过这片山岭,否则你们就等着成为魔狼的美餐吧!还有你们几个,给我打起精神加警戒,我可是花了十个金币雇佣你们的!”若博朝身后的队伍喊道,这支队伍是他的商队,包括二十个运输队员和七个保护安全的佣兵。若博是天风城中有名的商人,这个有名并非说他的生意做得有多大,而是说他的吝啬。这从他押运上千金币的货物只用二十个运输人员和七个低级佣兵保护就可以看出来。

面对若博的训斥,所有人都显得心不在焉。虽然大家都知道这里是魔狼出没的地方,可是这么多年了还是很少有那支商队碰到过魔狼。对这个最不在意的就是若博雇佣的佣兵埃德蒙,他最在意的是自己的报酬:“当然,老板,我们一直在警戒。可是你不觉得你给我们的报酬实在太少了吗?十个金币七个人怎么分呢,起码还要加四个金币吧,你可是天风城出手最阔绰的商人了!”

“埃德蒙,你给我闭嘴!否则我就把报酬减少到七个金币!哦不!天哪!埃德蒙,我同意你的要求了,快过来保护我!”面对埃德蒙的嘲讽,若博尖酸地顶了回去。可就在这时,十几头魔狼突然从森林中冲出,直奔商队。所有人都惊呆了,许多人甚至已经跪倒在地上开始祈祷老天保佑。

可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还在后面,面对商队,魔狼并没有稍作停留,而是匆匆穿过,眨眼之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就好像他们只是过客。就在若博惊魂未定为失而复得的金钱与生命感谢光明神时,更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地、地行龙!”看着面前这个呲牙咧嘴的大家伙,若博很干脆地一翻白眼,晕了过去。其他人的反应大同小异,甚至有的人已经尿了裤子。遇到地行龙,这时从未听说过的事,因为遇到他们的商队都消失了,没有人能传回一点关于这个的信息。不过队伍中还有人清醒着,他就是埃德蒙。埃德蒙注意到地行龙的额头上并没有契约标志,这说明这头地行龙是自由的、无主的、野生的!

“喂喂!给我滚到一边去!你挡住我了!”就在埃德蒙以为自己的美好人生就要结束时,地行龙突然一个趔趄踉踉跄跄地走开了,一个人出现在众人面前,只见他一脚将地行龙踹了个趔趄,但地行龙并没有反抗的意思,只是委屈地摇摇头,乖乖回到了他的身后。这人很奇怪,埃德蒙想。因为他长的既不像人类也不像精灵也不像魔族更不像光明族,他的个子不高,样子很像山丘矮人,却又比他们高出不少。这是个奇怪的……东西。

来人是屈怀戈。屈怀戈驾着地行龙朝智脑探测到的城市狂奔,途中遇到了魔狼群,正好地行龙跑了半天又累又饿,屈怀戈就放开它去捕猎,这才有惶惶逃命的魔狼群。屈怀戈踢开地行龙,看着眼前这支七扭八歪的队伍,漫步走到前面一脚踏在山石上,大喝道:“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命财!打、打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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