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社会事业社会办”渐成规模
随着社会转型的加速,社区建设作用日益凸显。南昌市城市社区建设不断发展,在中央文明办公布的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结果中,南昌文明指数排在省会城市第7位。以全市652个新农村建设点为切入点,南昌稳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不断强化农村社区自治功能。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积极引入社会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农村社区志愿者和民间组织作用,既推动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又在化解城市化过程中城乡观念差异导致的矛盾纠纷中起到了积极作用。
南昌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总人口的12%,积极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是社会事业的重要内容。南昌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开展了“春风牵手”帮扶、安装爱心门铃等活动,建立健全医疗保健、文体健身、精神慰藉、护理照料等11支志愿服务队伍,志愿者达5000余人。推广使用卫星定位系统的老年人“平安铃”,老人通过拨打“平安铃”,能得到代购物品、做饭送餐、医疗保健、代缴费用、陪伴聊天、心理护理等各种服务。
社会事业社会办还体现在民办机构的兴办。南昌市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民间资金举办社会服务机构。截至2009年12月底,全市共有老年福利机构27所(不含敬老院)。其中:公办社会福利院5所,床位数1240张;民办养老机构22所,床位数2848张,(南昌市民政局,2010)民办养老机构数和床位数均超过公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发展到569所,在校学生9.8万人,占全市总数的11.5%,(南昌市教育局,2010)多元办学体制使社会多样化教育需求得到满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了对城市化加速期社会事业发展的现状作出准确判断,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必须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清醒的认识。
1.缺乏准确规范的统计数据
不同部门对同一概念的数据不统一,如流动人口数据,公安部门统计为20余万,劳动人事部门统计为60余万。又如城市化率,《南昌统计年鉴》上只有“按性别分”、“按农业非农业人口分”和“按城镇、乡村分”的统计口径。“按性别分”显然统计不出城市化率;“按城镇、乡村分”又包括了市(镇)区与郊区、农业与非农业人口,以2008年为例(2009年《南昌统计年鉴》还没有出来),总人口494.73万,城镇人口390.91万,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79.01%,南昌市的城市化率肯定没有这么高。本课题的城市化率只能以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来计算,而这种计算又不符合全国的统一规定。从2000年开始,全国将在城镇建成区居住半年以上人口统计为城镇人口,作为城镇化率的计算依据,而我们在南昌还无法获得这一数据。
缺乏准确规范的统计数据,就很难在发展社会事业时做到心中有数,就很难避免主观臆断。
2.政府职能部门很少从城市化加速期的角度谋划工作
为本课题研究,我们或索取或到网上查阅了10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的2009年工作总结、2010年工作安排,几乎所有的政府职能部门都没有从城市化加速期的角度进行工作总结和工作安排。只有教育部门的工作安排中提到了进城就业农民子女的读书问题,但到底有多少数量、如何根据进城农民子女的数量来进行学校网点布局、增加师资和经费,都只字未提。更不要谈根据“五大组团”来谋划南昌市的社会事业。
3.社会保障覆盖面偏低
按相关法规规定,社会从业人员都应参加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为主的社会保险。南昌市2009年末社会从业人员282.8万人,其中第一产业71.93万人,第二产业67.02万人,第三产业143.85万人;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应以农村社会保险为主,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基本是城镇从业人员,两者合计为210.87万人。而2009年全市职工参加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的人数分别为:78.9万、65.08万、56.66万;以养老保险为例,参保人员只占应保人员的37.41%,其他两项参保比例还更低。再以新增就业人数与新增参保人数进行比较,2009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9.9万人,新增养老保险参保人员5.02万人,新增参保人员比新增就业人员少近5万人。未参保人员每年递增,社会保险缺失问题将在城市化加速期逐年积累,长此以往,将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还有,在统计上从来不进行应保人数与实保人数的比较,而只讲下达扩面任务数和完成扩面任务数的比率,如下达本年度扩面任务1万人,完成扩面任务1.1万人,完成任务的比率就达110%,用这种方法统计和向社会公布有“报喜不报忧”和自我安慰之嫌。
4.进城就业农民子女读书难
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阶段的读书问题,中央政府在2003年即有明文规定,以“两个为主”解决农民工子女在城市的就学,即以输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南昌市于2008年颁发过《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暂行办法》。《暂行办法》第一条指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须符合以下条件:①持有我市市区(含开发区)或县城城区暂住证明;②持有合法的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③持有房屋产权或一年以上租房协议并居住在城区(各县区根据城市发展情况界定具体范围);④已办理养老保险。
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是指“随进城务工就业的父母或监护人在我市居住,户籍地无监护条件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
有了以上这些条件,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还能顺利进校读书吗?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养老保险都是农民工的“软肋”。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包括江西)农民工调查监测数据显示,2009年以受雇形式从业的外出农民工中,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占42.8%。(国家统计局农村司,2010)按南昌市的上述规定,就有57.2%的农民工子女因父母没有“合法的劳动合同”,而不能“以输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另据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2010年第一季度抽样调查,省内进城务工农民没有养老保险的比例高达97.98%,按南昌市的规定,这些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子女都无法在南昌顺利获得义务教育。本来,只要证明是进城务工的农民,他们的子女就应该与城市孩子享受到一样的教育,签没签订劳动合同、参没参加养老保险,甚至是不是超生,与教育部门何干?这不是明摆着的歧视和刁难吗?!南昌市教育部门对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这些规定,真有点“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意味,倘若真能种好别人的地,也是件大好事,因为教育部门的这些要求而解决了进城务工农民的劳动合同问题、解决了养老保险问题,甚至解决了计划生育问题,那倒是要为教育部门开庆功会的。但这又是绝对无法做到的,这些规定唯一能有的效果,就是增加了进城务工农民子女读书的难度!
5.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一次性缴费偏高
城市化加速期,因城市规模的扩张,大量农村土地被征用,不少农民因此而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为了使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近几年中央出台了一系列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的文件。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南昌市人民政府2010年3月29日颁布了《关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指导意见》(洪府发[2010]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的出发点无疑是为了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解除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指导意见》规定:“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分不同年龄段实行一次性缴费办法,被征地农民一次性缴费后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到社保机构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缴费的,缴费基数为批准征地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缴费比例为20%。被征地农民一次性缴费后续保的,其缴费基数按我市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缴费比例为20%,费用由个人承担。”“被征地农民以批准征地基准日时的实际年龄为准,按照以下年龄段的缴费年限一次性缴费:
男16—21周岁、女16—20周岁,一次性缴费2年;
男22—27周岁、女21—24周岁,一次性缴费4年;
男28—33周岁、女25—28周岁,一次性缴费6年;
男34—39周岁、女29—32周岁,一次性缴费8年;
男40—44周岁、女33—36周岁,一次性缴费10年;
男45—49周岁、女37—40周岁,一次性缴费12年;
男50—54周岁、女41—44周岁,一次性缴费14年;
男55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一次性缴费15年。”
南昌市2008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6959元,其中国有单位平均工资29308元,城镇集体单位平均工资14746元,其他单位平均工资25091元。(南昌市统计局,2009)
我们来算算“一次性缴费15年”要缴多少钱?
以平均工资计算,26959元×20%×15(年)=80877元。
以最低的城镇集体单位平均工资计算,14746元×20%×15(年)=44238元。
不管是以平均工资计算,还是以最低的城镇集体单位平均工资计算,一次性缴费数额都偏高,被征地农民很难“一次性”支付。
按新补偿标准(赣府字[2009]22号),南昌市红谷滩一亩地应补偿48630元,而我们到红谷滩调查,2010年每亩征地补偿农民到手的只有16500元。用这些钱是无法“一次性缴费15年”的,即使“一次性缴费10年”也是困难的。除了缴纳养老保险费,这些“40、50”被征地农民还要生活,他们已经很难外出打工,他们的今后怎么办?
三、对策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南昌市目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社会事业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注重协调发展。
(一)社会事业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
一般认为,人均GDP4000美元,就是中等发达水平。南昌市2008年人均GDP5270美元,2009年人均GDP已达5818美元,超过全国和江西省的平均水平,已达中等发达水平,为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更为坚实的基础,南昌社会事业与经济发展相协调进入新的阶段。为此我们建议:
1.社会福利制度实现由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
发展社会福利,是政策调节收入分配关系、缩小贫富差距的最为有效也是成本最小的政策杠杆,同时也是解决当前许多社会矛盾的最为有效的社会工具。(杨巧赞,2010)普惠型社会福利,就是向全体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发放福利津贴,包括儿童养育津贴、残疾人津贴、高龄津贴。应该制定出普惠型社会福利的五年规划,分年逐步实现。以儿童养育津贴为例,实施步骤可以是:孤儿的养育津贴—所有儿童的大病救助—残疾儿童的养育津贴—单亲家庭儿童养育津贴—所有儿童养育津贴。
2.以人为本,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南昌已经进入老龄社会,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体系除了发放高龄津贴外,还应包括增加社会养老机构和设施,如老年公寓、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养老院;建立养老康复基地,指导老年康复活动的展开;建立和发展养老护理培训网络和培训基地,以适应养老服务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为没有养老金的老年人发放不低于最低生活标准的福利养老金;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的行业标准体系,确立标准化的养老服务管理机制。
3.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教育和文化的需求日益呈现多层次、多样化趋势。社会事业应以人们的需求为导向,调整结构、加快发展。要大力发展满足人们不同层次需求的教育事业,为人们阶层流动开辟上升的通道,为经济发展不断产生的高层次职业做好人才准备,充分发挥社会事业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真正实现经济、社会相协调。
4.加大财政投入,形成保发展的机制
要加大社会事业的财政投入,形成按一定比例,随GDP增长而增长、随财政收入增长而增长的机制,保证社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社会事业与城市化水平相协调
南昌市城市化已经进入加速发展时期,社会事业的发展必须适应城市化进程,与城市化水平相协调。
1.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步伐
废除严格区分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控制农村人口进城落户的户籍管理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国民待遇差别,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将附着在户籍上的、用以分割城乡的配套政策(如就业、社保、教育、福利、退伍安置中的各种利益)从户籍上剥离开,使户籍制度真正成为(或仅仅成为)人口登记制度,而不是区别“身份”的等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