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法]狄骥.宪法学教程[M].王文利等译.沈阳:辽海出版社,春风文艺出版社,1999
[7][美]菲利浦·塞尔兹尼克.社群主义的说服力[M].马洪,李清伟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8][荷]格劳修斯.战争与和平法[M].[美]A.C.坎贝尔英译,何勤华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9][德]卡尔-奥托·阿佩尔.哲学的改造[M].孙周兴,陆兴华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
[10][美]列奥·施特劳斯.自然权利与历史[M].彭刚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
[11][法]路易·阿尔都塞.马基雅维利的孤独[M]//[意]安东尼奥·葛兰西.现代君主论[M].陈越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12][英]迈克尔·H.莱斯诺斯.二十世纪的政治哲学家[M].冯克利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13][美]迈克尔·J.桑德尔.自由主义与正义的局限[M].万俊人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
[14][美]迈克尔·沃尔泽.正义诸领域·为多元主义与平等一辩[M].褚松燕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2
[15][美]R.M.昂格尔.现代社会中的法律[M].吴玉章,周汉华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
[16][德]塞缪尔·普芬道夫.人和公民的自然法义务[M].鞠成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17]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
[18][法]西蒙娜·薇依.扎根·人类责任宣言绪论[M].徐卫翔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
[19][古罗马]西塞罗.论老年·论友谊·论责任[M].徐奕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
[20]苏力.纲常、礼仪、称谓与社会秩序建构和维系[C]//张文显,徐显明.全球化背景下东亚的法治与和谐(上册)[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9
[21]谢永康.形而上学的批判与拯救·阿多诺否定辩证法的逻辑与拯救[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
[22][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M].廖申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23]张文显.法理学(第3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24]张中秋.传统中国法的道德原理及其价值[C]//张文显,徐显明.全球化背景下东亚的法治与和谐(上册)[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9
农民工阶层流动问题与社会管理探析
易外庚
内容摘要:本文以阶层理论为基础,对农民工阶层现状特征及阶层流动障碍进行剖析,结合实证调查情况,分析了农民工阶层分化情况,最后提出了社会管理整合的探索性分析思考。
关键词:阶层流动;城市融入;社会适应;社会管理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流行网络的“官二代”、“富二代”字眼充斥人们的眼球,而“农民工二代”、“贫二代”的概念也日渐清晰,人们感到改变命运的渠道越来越窄,阶层固化已经成为社会流动的严峻现实,由社会底层向社会中层以及更高阶层流动的难度越来越大。《当代中国社会流动》调查报告中就指出:干部子女成为干部的机会,是非干部子女的2.1倍多。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先生则指出:“我们应当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向上流动的社会环境和氛围,让所有人都能够怀有一个‘中国梦’,即只要是中国公民,只要努力向上,不论是偏远地区农民的子女还是城市居民的子女,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和上升的空间,都可以凭借自身的才华和拼搏,改变命运。”如何建立公平合理的社会阶层流动体系,农民工融入城市过程中的管理与服务,迫切需要我们研究,提出科学、合理且可操作性的对策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已有研究经验
城市农民工的阶层流动问题归根结底是城市融入问题,有关进城农民工的社会融入问题研究经验和成果比较多,通过这些成果的梳理有利于本课题研究借鉴,这些研究的主要视角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现代性视角的研究,主要强调农民工获得现代性特征的过程和变化,其中,李培林(1996)、周晓虹(1998)、江立华(2003)等研究成果最具典型性,社会化视角的研究,主题内容包括农民工以城市居民为参照群体,理性地调整、改变自己,向城市居民靠拢的过程;(朱力,2002)互动关系的视角研究,这种互动关系以社会冲突和社会排斥为主旋律;(李强,1995;朱力,2001;潘泽泉,2004)社会网络或社会资本的视角研究认为,“社会关系网络成为农民工得以流动的主要社会机制,有助于农民工获得信息、经济和精神的支持和帮助,但是却难以使他们实现更大的社会地位的‘跃进’和提高,这也是农民工大多停留在水平流动上的一个主要原因”(王春光,2003);社会适应性视角研究,主要研究农民工在适应城市生活的基本内容、主要障碍(胡平,2005;王秋菊,2005;何晓红,2005)。这些分析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城市农民工在经济层面上表现了一定的城市适应能力,但是在政治层面、社会层面以及社会心理上还处在不适应状态,这种不适应一方面在于农民工个体因素,另一方面则是社会管理体系的缺失所致。
城市农民工融入城市后而成为特殊的社会阶层,中国有关社会分层理论主要代表有四种,这些研究经验对于我们准确判断农民工这一特殊阶层状况,进而了解其阶层流动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第一种是“十阶层理论”。陆学艺教授等将改革以来的社会分化表述为阶级、阶层的分化,认为当前中国社会已经分化为十大社会阶层,这十个社会阶层是: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陆教授等认为,区分的标准有三个:组织资源、经济资源、文化资源。在三种资源中,组织资源具有决定性意义,由于组织资源具有最重要意义,所以在十个阶层中,国家干部排的位次最高。十阶层理论的第二个结论是:改革以来的中国社会阶层结构“从原先的金字塔形逐渐向橄榄形转变”。
第二种是“社会断裂”理论。清华大学孙立平教授认为社会断裂是结构型的,造成社会断裂的原因是社会的急剧转型、市场转型,由于转型太快,很多社会阶层都被淘汰或抛弃了,比如企业的失业下岗阶层等弱势群体。该理论所讲的断裂是多方面的,包括:国企改制中的断裂、城乡结构的断裂、生产与消费之间的断裂、文化的断裂等。该理论认为,由于“多个时代的社会成分共存在一个社会之中”,导致的社会断裂是全方位的。
第三种理论是李强教授提出的“倒丁字形的社会结构”。认为中国的总体社会结构,既不是“橄榄形”的,也不是“金字塔形”的,而呈现的是一个倒过来的“丁字形”的社会结构。从全国就业人口看,中国有一个巨大的处在很低的社会经济地位上的群体,该群体内部的分值是高度一致的,在形状上类似于倒过来的汉字“丁”字的一横,而丁字的一竖代表一个很长的直柱群体,该直柱形群体是由一系列的处在不同社会经济地位上的阶层构成的。李强认为“倒丁字形”的社会结构,问题比“金字塔形”结构还要严峻,由于底层越大,社会就越不稳定,越容易产生社会冲突。“丁”字形结构体现出的最突出问题是城乡分离。改造这样的社会结构难度非常大,如果要改变丁字形的结构,必须有长期的、持续的政策变量的作用,需要几代人的努力。李强教授认为,目前最大的问题还是农民问题,其次就是中产阶级欠缺的问题。阶层结构转变需要长时间的努力。
第四种理论是李强教授与沈原博士、孙立平教授提出的“四个利益集团”的观点。该理论是根据改革以来人们利益获得和利益受损的状况,将中国人分为四个利益群体或利益集团,即特殊获益者群体、普通获益者群体、利益相对受损群体和社会底层群体。认为近年的住房体制、医疗体制、养老金体制、失业保障体制的改革,几乎每一项改革都难免会损伤一些人的利益。认为要使改革得以顺利进行,就必须分析这样的改革究竟对哪一部分人群有利,对哪一部分人群不利。改革的目标是做到改革措施尽量能够对更多的人有利。所以,四个利益群体的理论也是试图对于当前社会分化的情况作出一种解释。
三、当代农民工的阶层特征与分析
进城就业的农民工,是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特殊群体。第六次人口普查中流动人口数据显示,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为26139万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为3996万人,不包括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为22143万人。同2000年人口普查相比,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增加了11700万人,增长81.03%;其中不包括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增加10036万人,增长82.89%。这主要是多年来我国农村劳动力加速转移和经济快速发展促进了流动人口大量增加。①
中共中央2004年1号文件指出:“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传统产业工人一样,他们也在城市就业,从事非农业劳动,同属非农业劳动者。他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活资料,已经不是主要来自农业劳动收益,而是非农劳动的工资性收入。因此,就其生产方式和取得生活资料的来源来说,他们是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阎德民,2004)但是,这一新的阶层与传统的产业工人有很大不同,具有鲜明的自身特征。
经济地位上,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多为报酬菲薄的简单劳动者,经济能力相对于城市居民而言明显处于弱势地位。据我们在广东、福建等沿海地区的农民工调查,从1992年至今,工资增长幅度非常小,特别是1992年至2007年间工资基本没有增长,期间出现的“农民工荒”现象也与此有着最为密切的关系。总体上看,进城就业的农民工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缺乏起码的职业技能,在谋求某一职业时,绝大多数农民工根本拿不出相关的技能证书。在激烈的职业竞争中他们只能甘居下风,去从事一些城里人不愿干的脏、重、苦、险的简单劳动。
政治地位上,进城农民工属于主人翁地位的缺失者,这与传统的产业工人有巨大的差别。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多数就业于个体私营企业,他们同雇主之间的关系,是完全按市场游戏规则形成的纯粹的雇佣关系。目前,尽管国有企业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在实践中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还存在职工个人不同的具体职业感受,但作为一种总体意义上的政治判断,其主人翁地位是一种客观事实。然而在多数农民工就业的个体私营企业,甚至连职工代表大会这样的职工参与企业管理、行使民主监督权利、维护合法权益的组织形式都没有。在这些企业里,基本没有农民工的主人翁地位可言。(阎德民,2004)依照法律规定,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和城市职工一样,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参与政治和管理国家的权利,享有法定的表达自己意愿的言论自由。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他们的这些政治权利往往受到诸多制约。一方面,他们难以进入城市的政治生活,参与当地的政治活动;另一方面,他们也难以真正参与来源地的政治活动(很大方面在于自身的参与积极性)。这种尴尬现状,使得他们处在不合理的制度安排下而被排斥在城乡政治生活之外。
社会地位上,在城市社会分层体系中,农民工的社会地位比较低下,处在城市社会的底层。据清华大学社会学系调查结果,在城市社会分层体系全部100种职业的排位中,农民工居于第94位,而且排在最后10个位次的职业都与农民工有一定的关系。他们在城市社会生活中经常地、普遍地遭受到歧视。目前,农民工在城市社会生活中所遭受到的歧视大体可分为两类:公共歧视和个体歧视。主要表现方面包括: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子女受教育和人格尊严等。
总体上看,城市农民工的亦城亦乡、亦工亦农特点显著,无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政治社会上都还处于边缘性特殊群体的弱势地位。中国特有的户籍制度不仅仅是实施人口管理的一种工具,而且还与公民享有的公共服务和国民待遇相联系,城市农民工这一“夹心”阶层一方面具有一定的城市市民特征,同时又保留农民的身份。虽然农民工属于过渡性的社会阶层,但是这种现状将维持较长的时间,这一时间的长短,取决于工业化、城市化、农业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以及制度创新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