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始觉得,在法国育儿将会非常不同。我坐在巴黎的咖啡馆,肚子大到顶着桌子,也没有人跳出来警告我咖啡因的害处。正好相反,看到我大腹便便,陌生人唯一问的问题是:“你在等待一个孩子吗?”我停顿一下才反应过来,意识到他们是在问:“你怀孕了吗?”
早上10点,执行编辑把我叫到办公室,建议我去洗洗牙。他说我的牙科保险将在我在报社上班的最后一天到期,而那天将会在5周之后。
在那天,约有两百多名同事像我一样被解雇。这个消息直接引起我们总公司的股价上涨。我持有一点股票,并决定把它卖掉——不为赚钱——只为让在我失业之时还有点钞票入账,这多少有点讽刺。
我麻木地在下曼哈顿走着。很应景地,天还下起了雨。我边躲雨,边打电话给今晚约见的人。
“我刚刚被解雇了。”我说。
“听起来你并不感到震惊。”他问,“你还想一起吃晚饭吗?”
事实上,我反而感到轻松了。工作了近6年,我终于解脱了,之前都还没有勇气辞职呢。我是纽约这家报社的国际版记者,负责跑拉丁美洲选举和经济危机方面的新闻。我常常会收到即刻出差的通知,然后就得在外地的酒店生活数周。有段时间,我的上司还很器重我,并向我许诺升职,甚至付费送我去学葡萄牙语。
忽然之间,一切都变了。奇怪的是,我还觉得没什么。我很喜欢电影里的那些外国记者,但当成为其中一员的时候就不一样了。通常我都是单枪匹马,被那些没结尾的新闻故事搞得头昏脑涨,还要应付编辑们一个又一个的电话,满足他们更多的要求。有时我把新闻想象成一头机械牛,我就是在牛背上随之跳跃的斗牛士,一边斗牛,一边把随我一起旅行的哥斯达黎加或哥伦比亚老婆一把抱起。就算是斗牛士,辛苦一天回家后,至少还能在餐桌上享受晚餐。事实上和我约会的人不能随我跑来跑去,而我很少能在一个地方久到能约上3次会。
虽然离开报社让我释然,但我还不想当个社会毒瘤。被解雇后的一个星期后,当我回到办公室,我的同事见我好像躲瘟神一样。那些和我共事多年的人一句话都不说,或者绕开我的办公桌。一个同事约我出来吃告别宴,可回去时却不愿意和我并肩步入大楼。在我清理完办公桌离开很久以后,一位当我遭解雇时正好不在的编辑,坚持要我回到他的办公室,我们进行了一场挺伤我自尊的谈话。他建议我不如申请一个低一点儿的职位,说完就急匆匆出门吃午饭了。
我突然想明白两件事:我再也不想和政治或金钱打交道了,而且我想交个男朋友。我站在我那仅一米宽的厨房里,正想着该如何度过我的下半生时,西蒙打来了电话。我是6个月前,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的一个酒吧里遇到西蒙的。我们一个共同的朋友带他来参加一个外事记者的聚会。他是一位英国记者,在阿根廷出几天差,来写一篇关于足球的报道。我则被派遣到这里报道这个国家的经济危机。显然,我们在纽约上了同一趟班机,因为他记起我就是那个已经站在舷梯上还拖延登机的女士。因为我当时发现将免税商品落在了候机大厅,并坚持要去取回。(我在机场的大部分时间都在购物。)
西蒙绝对是我爱的那一型:深色皮肤、身材健壮、头脑聪明。(他中等身材,不过却声称自己“矮小”,因为他在遍地都是金发高个儿的荷兰长大。)就在我们见面的几小时里,我就认识到,“一见钟情”就是和一个人在一起时,能立刻放松下来。虽然我当时一直在强调,“我们绝对不能一起睡觉”。
我被他迷住了,但还能保持理智。西蒙只是为了躲避伦敦的房价,才在巴黎购置了一处便宜的公寓。我常在南美洲和纽约间飞来飞去,如果还要在第三块大陆上谈远距离的恋爱,也太夸张了吧。阿根廷一别,我们只是偶尔通通邮件。我可不想让自己陷得太深。我希望在我所在的地区里,找一位同样深色皮肤又聪明的男士。
再回到7个月后的今天。西蒙突然打来电话,听到我说刚刚被解雇,他一点儿也没有激动,或者觉得我有什么不好。相反,他对我突然恢复自由身还感到挺开心。他说他感觉我们有件“未了之事”,然后想要飞来纽约。
“这是个糟糕的决定。”我说。意义何在呢?他又不能搬来美国,因为他报道的是欧洲足球。我不会说法语,我也从没想过要在巴黎生活。虽然我突然变得十分自由,但我对在还没有找到自己下个人生轨迹之前,就被拉到别人的轨迹上还是十分敏感的。
西蒙还是出现在我的面前。他穿着在阿根廷时穿的那件旧皮衣,拿着在我公寓附近买的面包圈和熏三文鱼。一个月后,我在伦敦见了他的父母。6个月后,我卖掉自己大部分的物品,将剩余的东西海运到法国。朋友们都认为我太草率。我才不理这些,拖着3个巨型行李箱,走出了一直租住的纽约公寓。我还带走一盒子的南美硬币,送给了那位载我去机场的巴基斯坦的士司机。
然后,我一下子成了巴黎人。我搬入了西蒙那所两居室的单身公寓,它位于巴黎东部,那里曾经是一个木匠聚集的城区。在我等待失业补偿金的日子里,我放弃了当金融记者的想法,转而开始写书。白天的时候,我和西蒙就在各自的房间里工作。
我们浪漫的新婚生活几乎立刻就退去了光彩,主要起因是我们在室内装饰方面产生了分歧。我曾读过一本关于风水的书,说在地板上堆东西会让人感到压抑。而西蒙则认为这只不过是一个不喜欢用层架的人的说法而已。他还买了一个超大的没完工的木桌子,几乎占满了整个客厅。还有一个老旧的燃气热水器,搞得家里没有稳定的热水。我还特别受不了他的一个坏习惯,就是把口袋里的零钱丢到地板上,搞得每个房间角落里都躺着钢镚儿。“快让这些钱从我眼前消失!”我恳求道。
我也不喜欢公寓附近的餐馆。尽管身处世界最富盛誉的美食之都,我却不知道吃什么。和许多美国人一样,我是带着挑剔的胃口来到巴黎的。(我是一名有阿特金斯饮食法[5]倾向的素食者。)在外面走一圈下来,我发现到处都是面包房和大鱼大肉的餐馆。我曾一度只以法式煎蛋和羊乳酪沙拉为食。当我要求服务生“把沙拉酱放在盘子的一边[6]”,他们好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我不明白为什么法国超市会卖各种美国麦片,偏偏就没有我的最爱——宝氏提子脆麦片,而且咖啡店也没有脱脂牛奶。
我知道不为巴黎着迷,听起来有点矫情。也许是因为我觉得只喜欢漂亮的城市会很肤浅。那些过去令我沉醉的城市,感觉上都不是那么光鲜亮丽:圣保罗、墨西哥城、纽约——它们不会高高在上,等待人们去颂赞。
而我所居住的巴黎地区,根本也没传说中那么美丽。日常生活中也会有些小失望。没人会觉得“巴黎的春天”应该庆祝一番,因为未来的7个月将是那样的阴霾和寒冷。(我到达这里的时候,恰好赶上这7个月的开始。)当我好不容易捡起八年级学过的法语,巴黎人却以为我在说——西班牙语!
当然巴黎也有许多吸引人的地方。我喜欢地铁车门会在停车前几秒钟打开,说明巴黎把市民都当成年人看待。我也喜欢,在我搬来的6个月里,基本上每个我在美国认识的人都会到访巴黎,包括那些我后来称作“facebook朋友”的人。西蒙和我最终制定了严格的到访规则和留宿宾客的评分体系。(暗示:如果你想留宿一周,就请留下礼物。)
我倒不会为巴黎人那众所周知的傲慢态度所困扰。至少人与人之间还有交流。相比之下,那种对谁都很漠然的人反而让我受不了。当然也只有西蒙才会在意我是否在这里。他常常沉浸在自己所营造出来的虚幻的巴黎中,而那个世界如此简单,可以一直持续下去。据我所知,西蒙从不去博物馆。他认为在咖啡店看报纸是最享受的。有晚在一家附近的餐厅,当侍者在他餐桌前放下装有奶酪的碟子时,他开心地赞叹不已。
“这就是我为什么生活在巴黎!”他感叹道。我认识到,爱屋及乌,我必须为这些难闻的奶酪而生活在巴黎了。
公平地讲,我开始想原因不在于巴黎,而在于我。在纽约,人们希望女性神经质一点儿,鼓励女性成为一个既有头脑又可爱的矛盾体,好比电影《当哈利遇见萨莉》里的梅格·瑞恩,或者《安妮·霍尔》里的黛安·基顿。虽然没有比感情问题更严重的事发生,但我纽约的朋友花在心理治疗上的钱,还是要比房租多。
但这样的女性角色在巴黎就不太吃得开。法国人当然喜欢《安妮·霍尔》的导演伍迪·艾伦的影片,但在现实世界,理想的巴黎女性则是沉静而又谨慎,有点距离感,并极有主见。她们直接从菜单上点餐,她们不会在提到童年和减肥时喋喋不休。如果说纽约让女性反思过去的烂摊子以认识自我,那巴黎就是让人——至少从表面上——不后悔做任何事。在法国,“神经质”不是指一会儿自我批评一会儿又自我夸耀,而是指一种病理症状。
即使是西蒙,一个英国人,都会因我的自我怀疑和频繁讨论夫妻关系而感到困惑不堪。
“你在想什么呢?”我时不时就问起,通常是在他看报纸的时候。
“荷兰足球。”他永远这么回答。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认真回答我。我觉得西蒙活在一个永恒的冰冷世界里。他说的包括“我爱你”在内的每句话,都带着淡淡的笑。甚至在我讲笑话时,他也从没有真正大笑过。(不少很熟的朋友甚至不知道他有酒窝。)西蒙坚称不笑是英国人的一种习惯,但我确信我见过英国人大笑。但不管怎样,当我用英文和一些人谈话时,他看起来根本没有在听。
缺少笑容也显示出我们之间的文化鸿沟。作为美国人,我需要别人把感受表现出来。在与西蒙父母相处一周后,我们搭乘火车回巴黎,在路上我问西蒙他父母是否喜欢我。
“他们当然喜欢你了,你没看出来吗?”他反问。
“但他们没有说喜欢我呀?”我需要知道这一点。
在找工作期间,我会长途跋涉参加一系列“新朋友见面会”,就是同乡介绍自己的朋友给我认识。他们中的大部分人也是旅居法国,对见到新来的同乡并没有太多热情。相当多的人已经把“活在巴黎”当作一项工作;而当别人问到做什么工作时,他们也顺势把这句话当作答案。很多人会迟到,好像要证明他们已经变成爱迟到的巴黎人一样。我后来发现,其实法国人在一对一约会时是很准时的。他们只是很流行在类似孩子生日会这样的集体聚会上迟到。
我第一次和法国人交朋友的经历真是很失败。在一次派对上,我觉得和一位同我年纪相仿的艺术史学家很投缘,她还能说一口很棒的英文。但当我下次去她家喝茶的时候,很显然我们都发现在交流方式上有着巨大的差别。交谈中,我用了美国自白式和共鸣式的交流模式,说了很多安慰性的“我也是”句式,她则优雅地吃着糕点,讨论艺术理论。离开时,我早已饥肠辘辘,却还搞不清楚她到底是否有男友。
唯一让我产生共鸣的是一位名叫埃德蒙·怀特的人写的书。他是20世纪80年代住在法国的美国作家。他第一个完美地描写出在巴黎生活的人的那种压抑感和漂泊感。“想象你死去,并对进入天堂充满感恩。直到有一天(或一个世纪),你渐渐明白,虽然你一直被说服幸福就在附近,可感觉却是那样忧伤。这恰恰就是生活在巴黎数年甚至数十年的真实写照。这是一个温柔的地狱,如此舒适,让你误以为是天堂。”
先不理我对巴黎的那些疑问,我对西蒙倒是越来越了解了。我已经接受事物都有两面性,“深色皮肤”也不可避免地让人觉得“不修边幅”。我已经更能读懂他的那些小情绪,转瞬即逝的微笑代表他听懂了我的笑话,少见的满满的笑容代表着高度赞赏。他甚至偶尔会用单调的口吻说“很搞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