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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听见一声呼喊(1)

墙角伸出来的那块角铁,我每天都能看见,就像每天都能看见楼梯一样,没什么稀奇。我每天都从它旁边走过去,知道它有一只弯转的方头,很像某种动物的角,边缘粗糙,有一种古锈色的美。我曾经伸手去抚摸那铁硬的棱角,感觉它不够友好。这是当然的,所有的铁制物,虽然都是出自人手,有着人的痕迹,但到底是与人的柔软相对抗,它的坚硬一旦铸成,就绝不放弃。我自知脆弱卑微如一只单薄的灯泡,所以每次都小心地绕开它,不敢招惹,唯恐被它撞碎。可惜,自出生以来,我的运气就不太好,经常不知什么时候因为什么缘故就惹着了某些玻璃、镜子、刀片,被弄得鲜血淋漓。

这一次,也不例外。

那天本来是周六,临时派我加半天班,天都黑了,才从单位回来,是坐公共汽车回来的,我从来不骑自行车,因为不会骑。外婆总怕我骑自行车过马路被大汽车撞死,一直不让我学,我也就乖乖地没学,我从来在表面上都做出乖的样子,只在暗地里不乖,何苦让那些我惹不起也伤害不起的人(比如老师、外婆等人)生气和担心呢?我就一直没学,直到上班了,还是没学,每天挤公共汽车来来往往,一般是赶上急事有人给报销才打一次出租车,但这种时候不多,我太小气,花钱太算计,而且容易无端地焦虑,经常担心如果有一天突然发生灾荒,弄到吃不上喝不上的地步,又没人依靠可怎么办,所以死死地掐算着手里的那点儿钱。不幸的是,每当我略有富余,还没来得及沾沾自喜,肯定会出点儿不大不小正好用上这笔钱的事儿,让我备尝世事无常之无奈。我常常瞪着眼睛看着从我手里进来出去的所有钞票,脸上总是浮着一层不大方的神气,搞得我周围的人都神经兮兮地和我交往,聚会、郊游什么的,都不愿带我,知道我准和人家掰来辩去地计算,像那些殉职了的纪委书记那么严肃认真,还老怀疑谁谁做了手脚、贪了便宜。尽管我从来也没说出来过,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家从我多疑的眼神里就看出了我的险恶心理,通常,处到后来,我只能独来独往,谁也不太爱理我,我也不太爱理谁。别人都开车、打车、步行或者骑能折叠的自行车和不能折叠的自行车来上班,我只坐公共汽车,偶尔会选择有空调的。

那天,我坐在空调车上,闭目养神,过了一两站,旁边一个女人下了车,我仍然闭目,突然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太舒服,哪儿呢?我轻轻地动动眼珠,感觉好像脑门儿那个地方有什么东西附着,我闭着眼睛,伸手抓抓脑门儿,好了一小会儿,停下来后又不舒服了,真是奇怪,我急忙张开眼睛,向旁边一看,发现坐在我左边的一个老太太正斜着眼睛盯着我的脑门儿看,眼神阴阴的,好像我脑门儿上有什么东西似的,看得我相当不自在。我只好调转头,避开她的目光,向车窗外看。但余光里,我发现她一直盯着我,目不转睛,神情乖张,似乎她想通过意念在我脑门儿刻上几个字似的,以至于我忍不住又伸手在脑门儿上挠了两下,想证明脑门儿还是我自己的脑门儿,没出什么乱子。

总算快到站了,我从她旁边挤过去要下车,忍不住回头,假装不在意似的扫了她一眼,发现她额头的左角上有一颗硕大的深灰色圆痣,衬得她的脸愈发地不够慈祥。

真的,上了岁数的老女人,往往都不够慈祥,岁月对她们绝不留情,往日的痕迹一定会在她们的脸上大张旗鼓地呼之欲出,无法隐瞒。如果她一辈子喜欢争强好胜、不肯让人,那么她的两腮一定有鼓起的横肉,不管她愿意不愿意,它们都在向人昭示着她蛮横粗俗的一生,即使她可能是位有高等学历的知识分子;如果她一辈子尖刻,喜欢笑话人,喜欢说人闲话,那么,等着吧,她嘴角上的皱纹一定是又深又黑,在两边长长地延伸下去;如果她一辈子嫉妒,那么她的两只眼睛即便已经因年老而失神,却仍会在某个时刻焕发出刀锋的尖利,随时等着剜谁两眼,尤其是那些自认为漂亮得足够风骚可以引男人多看两眼的不正经的真年轻假年轻的女人……我只在十六岁那年,见过一张老妇人的面孔足够慈祥。我当时在画树叶中耸出的木头教堂尖顶,我并不会画画,但我想画画,就胡乱凑些颜色、画纸,带出来,坐在公园的破椅子上摆出画画的姿势,纯粹是为了引人注目。但这只吸引了一个老太太,她有一头亮如银丝的白发。她安静地坐在我的旁边,看外孙女在石子路上吹肥皂泡。我画了一阵,觉得无聊,只有一个老太太来看,就放了画笔,想装作一个懂礼貌的好孩子样儿,和她聊点儿什么她不知道的事。在端详她的时候,我诧异地发现,在下午的日影里,她布满皱纹的脸上细细地润着一层温柔,尤其是她的眼睛,苍老的眼皮重叠着,眼神里却闪动着明净喜悦的光。我忍不住问她,在这个年纪怎么会有这么美的眼睛。她听了我的问话,微微有些诧异,侧了侧头,想听清楚我的话,我又说了一遍,随即看见那张皱纹的脸上慢慢地绽放出一个羞涩的微笑。

我当时并未感觉什么,许多年后,偶然想起她缓慢舒展的笑容,我不免惊讶。

那是一种单纯的羞涩的微笑。如今,我们的表情比以前丰富多了,却唯独不会羞涩了,无论面对夸奖还是批评,每个人都很从容,甚至更厚颜或者更不屑,但那个老人竟然羞涩地微笑,许多年后,我才意识到,这个羞涩的微笑有多难得,那是上上个世纪才有的古典表情。

她反问我:“是吗?从来没人说过我的眼睛美。”

“是的。”我告诉她,我难得会毫无功利、毫不吝啬地说谁的好话,要么通过讨好获得点儿什么,要么是不乏恶意的甜蜜讽刺,但这次,面对她的眼睛,我老老实实地说:“真是很美,里面有温柔纯净的光。”

她笑了,那样透明甜美的笑,我一辈子都忘不了,我周围从来没有人这样笑过,人类的有些笑容原来竟能如此明朗和灿烂,她随后说:“那一定是上帝的作为。”

“哦,”我假装天真地说,“真希望上帝在我年老的时候也给我一双这样的眼睛,那样活一辈子,内心一定是干净平安的。”

她美丽的眼睛里闪动着睿智,她看着我说:“孩子,内心干净平安的一生常常既不辉煌也不顺利,但如果你愿意选择和拥有,上帝就会给你。”

我愿意拥有吗?我卡在那里,不敢接话。我当时只是不敢轻率地说什么,但后来我清楚地明白少年时节我犹豫不敢回答的原因——当辉煌顺利的生活和干净平安的内心发生冲突时,我选哪个?我舍不得让自己选后者。

有的时候,我们可能愿意,就像好龙的叶公,但其实我们不太敢,也并不真的情愿,是的,内心干净平安的一生往往意味着缺乏任意妄为的空间,也就是不能随心所欲地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要什么就要什么……我的确舍不得。说实话,年龄越长,我越愿意和别人在一起做智力游戏,探入那污浊而深不可测的潜意识底岸,带着黑色的恶意,窥视某个人最隐秘的罪。那个时候,我深深地理解齐灵沃斯。真的,带着黑色的怨恨追着某个对手一直活下去,是虽可怖却痛快的一件事,我愿意让对方知道,我永远恨着,永远蔑视而绝不饶恕,我甚至害怕那个对手先撤出对峙,那样,我就无事可做了。

许多年里,我一直在找机会避开这个看起来简单却暗藏尖锐的问题。但我无法完全忘记那个笑容明朗的老人,还有她临走时说的一句话:“这个世界所有的辉煌都会过去,不要用灵魂去做赌注。”

我惊异于她竟然能说出如此深刻的话来,但我不想相信,它太像说教。总有人想告诉你应当怎么活才最值得,尤其愿意拿灵魂来做说明,但是靡菲斯特提的条件总是让人忍不住拿灵魂去试试运气。谁愿意过灵魂干净却生活卑微的日子?这不可能,生活卑微,灵魂不可能干净,那会有太多的怨恨;同样,生活辉煌,灵魂也未见得干净,那会有太多的傲慢。我的辉煌还未开始,我还没开始和世界做游戏,怎么能谈到洗手不干呢?不,我要赌一回,无论输赢,我不怕从最小的地方赌起。

趁着快下车的空隙,我壮着胆子大大方方地回望了那个可恶的老女人一眼,她也同样回了我一眼,我们两人的眼神都十足地古怪和充满敌意,我盯着她,试图将我所有的恶意都通过眼睛喷射到她干瘪的脸上,十几秒钟过去了,我们势均力敌,最终,先挪移眼神转向窗外的是她,我从容不迫地慢慢收回目光,准备下车。表达恶意,最高级的手段不是通过刺耳难听的语言而是轻蔑恶毒的眼神,那既不失身份又锐不可当。

一路回来,没什么要紧的事情发生,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月亮底下也没有,我一步两步地迈着匀称的步子,为自己的小战告捷而快活。要知道,她的年龄比我大,她心里的恶意一定比我的多,但我已经在这个年纪就可以和她抗衡,我还怕什么呢?

我迈着匀称的步子,争取让自己每迈出一步都能做到脚掌先着地,然后是脚后跟,在这期间,争取让大腿带动小腿,同时保持臀部优雅地晃动,最终达到锻炼减肥和活血运筋的目的。我就这么一步两步一步两步地走回我住的地方,到了楼梯口,在楼梯口旁边,我选择了一条与众不同的行走线路,别人都是向上爬楼梯,或者坐电梯,我则是向下走,因为我住在下面。楼梯下面一向是有灯光的,是感应灯,每次高跟鞋的后跟地在水泥台阶上清脆地一响,感应灯都猛然一惊,睁开眼睛,看着我走进长廊,一直把我送到门口,直到我好不容易从手包里摸来探去地弄出一串钥匙,打开房门,进到屋里,关上屋门的时候,它听着,没什么事了,这才闭上眼睛,重新休息。除非我恶作剧似的突然打开房门,它才猛然又是一惊,看看我其实没什么事,就又闭目养神了。我们两个一向配合得很默契。有时,我想试试它的敏感度,就脱下鞋,用手拎着,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走下楼梯,那个时候,它常常假装什么都没听见,也不睁眼,直到我忍不住大笑,它才跟着眨眨眼睛,有些困惑似的,奇怪我竟然已经回来了,而它还不知道。其实,它也就是那么一装,想让我高兴一下,让我知道还有个住在走廊天花板上的伙伴,能和自己开开玩笑。

我想,至少这只感应灯是可以信任一下的,知道我想要什么,也愿意知道。

但是这一天,我虽然穿着鞋,一路敲的地面脆响,它仍然没什么动静,我想,也许这次它是坏了,从我搬进来,它还没坏过呢,一直工作正常。在我搬来之前,它就已经工作一段时间了,要说坏也真该坏了,也许今天就是。

没有光,我只好摸索着向下走,本来是扶着墙壁的,不知惹了哪道台阶不高兴,一步没踩稳,我就在黑暗中一路奔突而下,仿佛在空中打了个旋转,直直地飞了起来,在半空中被什么东西挡了一下,砰的一声摔下去,感觉脑门撞到了某个尖利的东西,一腔的血沉闷地向胸口涌了几涌。

这时,感应灯亮了。

那一瞬间,我差点儿哭出来,原来它还在那儿,它知道我摔倒了,知道我没有它是不行的。

借着微弱的灯光,我看见手掌蹭破了,几道细长而深刻的伤口向外渗着黑的血。一只高跟鞋还在脚上,另外一只直接飞到了我的屋门口,我坐在地上,把弯在后面的左脚挪过来,拉开薄丝短袜一看,脚腕上正在隆起一块青紫的包。但我是不怕疼的,我看它一眼,带着对感应灯的感激,向房间走去,明显感觉左脚的脚踝走起路来有些软。

我租的这间小屋在一幢十层公寓楼的半地下室,在黑色走廊的尽处。

房子是我大学同学尔凡留下的,她离婚以后去新加坡了,据说她的一个亲戚在那儿给她留了一份遗产。她走前留话说,只要别一时冲动把房子卖了,怎么住都成。

我就住着了。房内有床一桌一椅一柜一沙发一和电话一。没有阳光。也不能说完全没有,少罢了。每天早晨,有些微的白光从半截窗子里透进来,慢慢地升上去,然后,一天都在半明半昧的空气中笼罩着。

我就这样在这个城市里住下来,在一所等着被某个二流省属大学吞并的专科学校找了份工作,教学生写公文和如何做一个合格的秘书。事实上,这是我最不情愿教的课,我觉得如果不是为了日后当官,给人做秘书是最没劲的事。抱着这样的心理,我的课便经常讲得文不对题,好在现在的学生大部分是不上课的,也不听讲,所以完成教学任务对我来说不是难事。因为工作不忙,工资也不多,课余时间我便偷偷地在一家早报当兼职记者,每周采写三篇稿子。

这份工作本来是尔凡的,她走之前向早报的老总推荐了我,用她的话说,肥水不入外人田,多赚一份钱总是好的,反正也不累,再说了,“你平常写东西也还行,我简单地对付一下都能过去,你再怎么着,也不会太差的。”于是,承蒙尔凡大公无私的力荐,我就这么凭空得了一份兼职,多了一条尽快知道小道消息的渠道。

说老实话,尔凡这个人,心地还算善良,就是有点儿小小的虚荣,不过,正因为有了这点儿小虚荣,反倒显得天真而可爱,她是我在这个城市唯一还算信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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