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党人为我国发展对外关系制定了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在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广泛发展与世界各国的友好关系。但是,由于受时代环境的限制,当时我国在发展对外关系中仍然有很大的缺陷。最主要的,表现在国家关系上,坚持“敌、友、我”的意识形态标准,划分界限,标清阵营与立场,往往只是和所谓的“友”建立友好的外交关系,对所谓的“敌”则是心存芥蒂。在党际关系上,则只与共产党和进步党保持联系,排斥所谓的“反动党”、“资产阶级政党”。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的对外关系进入到一个新阶段,在和平发展的时代主题下抛弃了战争年代形成的“敌、友、我”的思维方式,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前提下,真正地发展与世界各国的友好关系;抛弃“进步、反动”的政党划分标准,在遵守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四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与发展中国共产党同世界各国政党的友好关系。邓小平曾说过:“我们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不参加任何集团,同谁都交朋友,谁搞霸权主义我们就反对谁,谁侵略别人我们就反对谁。”“中国不打美国牌,也不打苏联牌,中国也不允许别人打中国牌。中国对外政策的目标是争取世界和平。在争取和平的前提下,一心一意搞现代化建设,发展自己的国家,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中国的发展需要和平,中国人民也热爱和平,社会主义制度本性也要求和平。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既争取和平的国内外环境来发展自己,又通过自身的发展来促进世界的和平发展,勇于在自我发展中承担一个大国的社会责任。正如邓小平所说的那样:“社会主义应该用实践向世界表明,中国反对霸权主义、强权政治,永不称霸。中国是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力量。”新时期,我们更加自觉地践行一个大国发展的“世界担当”,鲜明地提出了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的发展视野。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把谋求建立公正合理的世界秩序作为自己发展的外部目标之一。和平发展道路与和谐世界的发展视野的提出与构建是对“中国威胁论”的有力驳斥,是对中国和谐文化精神内核的当代弘扬,更加鲜明地彰显了中国和谐发展道路的宗旨。中国提出的和平发展道路和建设和谐世界理念,正日益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在突显中国话语的积极力量中向世界做出了一份庄严的承诺:“中国将始终不渝地把自身的发展与人类共同进步联系在一起,既充分利用世界和平发展带来的机遇发展自己,又以自身的发展更好地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
六、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依靠人民”为发展主体,既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建设社会主义,不断加强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又要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保持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真正做到共同建设
人民群众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价值主体,又是其建设主体。马克思经典作家认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人民群众作为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社会革命、建设和发展都离不开千千万万人民的实践活动,因此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必须得到最广大人民的“合唱”。同时,马克思经典作家又认为人民群众必须有先进力量的领导,只有在科学的组织与领导下,人民群众的力量才能充分发挥出来。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及其续篇《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马克思以法国为例深刻剖析了农民阶级,认为农民阶级虽然人数众多,但彼此之间缺乏必要的联系,因此他们就好像一袋马铃薯是由袋中的一个个马铃薯所集成的那样。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代表他们。列宁在领导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也一再强调农民群众的支持与主体地位。他说:“只有相信人民的人,只有投入人民生气勃勃的创造力源泉中去的人,才能获得胜利并保持政权。”“千百万创造者的智慧会创造出一种比最伟大的天才预见都还要高明得多的东西。”此外,列宁还非常重视正确处理执政党和群众的关系,认为我们需要的党应该是真正同群众有经常联系的党,是善于领导群众的党。他认为对于执政的共产党来说,“最严重最可怕的危险之一,就是脱离群众……没有同全体劳动大军即同大多数工农群众保持牢固的联系”。他还严厉地批评当时俄共(布)党内存在的各种官僚主义、特权思想、违法乱纪、骄傲自满、腐败堕落等现象,主张要从严治党,保持党的纯洁性。在当时,列宁提出这些思想是很可贵的。
斯大林时期,苏联培植了一个党政军高薪官僚特权集团,致使苏共严重脱离人民群众,在社会发展中人民众只是一味地牺牲,人民似乎成了听从指挥的机器,国家建设中人民的智慧与想法被埋没了,其积极性也受到很大的打击。而苏共则是高居社会之上,严重脱离群众,社会主义建设发展成了苏共中央的“个人独唱”。过度集权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和自上而下的干部任命制,让苏联在社会主义建设与发展之中失去了人民群众的深厚资源,加之苏共后期的蜕化和腐败,苏共和东欧各国共产党自己培植的官僚特权集团自己挖掉了社会主义大厦的“墙角”。
与之相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我们始终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强调发展依靠人民,注重自我内生资源的发掘,充分调动广大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同时,我们还自觉、积极地推进党的建设这个“伟大工程”,增强党的执政能力与领导能力,在发展主体上做到了党的领导与依靠人民的真正契合,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并体现人民主体地位的发展道路。
走共产党领导的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发展道路就是要千方百计地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依靠人民的力量,发挥人民的首创精神,挖掘人民内部的潜力与资源并在此基础上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与执政水平,增强党协调各方、统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能力。历史与现实发展的实践证明,只有真正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展,在得到人民群众热情支持与参与基础上的发展,才能持续长久。凡是违背人民群众意愿,只有少数人的一厢情愿,甚至引起人民群众反感的所谓“发展”,最终只能付出沉重的代价。同样,只要我们的事业得到群众的支持,就一定能取得成功,正如邓小平所说的:“我相信,凡是符合最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受到广大人民拥护的事情。不论前进的道路上还有多少困难,一定会得到成功。”苏联模式以及30年以来我们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经验向我们昭示:“在人类走向现代化、走向文明的历史进程中,有一些普适性的优秀文明成果是我们所不能拒绝的。但是,在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有没有供所有发展中国家照抄照搬的普适性制度、道路和模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之所以能够取得辉煌的成就赢得世界的广泛认同,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我们坚持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本国国情、实践和时代的特征不断去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走出了一条符合本国国情的、独立自主的、发展中大国的现代化发展之路。正如2008年4月胡锦涛在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所指出的那样:“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必须适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顺应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结合自身实际、结合时代条件变化不断探索和完善适合本国情况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不断增加全社会的生机活力,真正做到与时代发展同步、与人民群众共命运。”
【作者简介】乔丽军 浙江大学思想政治教学科研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研究生 浙江 杭州 31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