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5月,喜彩莲将京剧《卓文君与司马相如》改编成评剧,在上海一炮打响。喜彩莲扮演卓文君,着名小生张润时扮演司马相如,在这出戏中,喜彩莲大胆革新采用古装仕女图中的装扮,人物显得清秀俊逸。在“听琴”一场增加了灯光、布景,以明月、白云、翠竹等景物渲染气氛,取得了诗情画意的效果,首开了评剧舞台使用布景的先河。在上海期间,喜彩莲首次引用并进一步改革了评剧的南梆子,吸收了京、梆、大鼓的成分,创造了清新、俏皮的“半说半唱”,这一改革使评剧从粗犷的大口落子向细腻抒情方向转变。同时,她还对评剧的“四大件”伴奏进行了改革,增加了低胡、琵琶、三弦、月琴、京二胡等,并以南弦代替四股弦,从而丰富了评剧的伴奏内容,增加了乐队的表现力度,这一系列的革新措施推动了评剧舞台艺术的发展。
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侵华战争后,喜彩莲在上海演出了爱国反日的时装戏《爱国娇》,在北京演出了《梁红玉与韩世忠》,引起了剧坛的震动。由于喜彩莲上演的一系列剧目紧贴时代,反映了时代的要求,因而被誉为“时代艺人”,她与评剧名伶白玉霜、刘翠霞等齐名。喜彩莲的演出引起了戏剧界进步的戏剧大师欧阳予倩、田汉、洪深及京剧艺术家马连良等人的注意。1940年9月,喜彩莲在天津大观园演出《孔雀东南飞》,天津报纸上出现了这样的文字:“评剧早先不为人所重,多年保持原样,自喜彩莲首次来天津出演大观园,把‘蹦蹦’唱活了,轰轰烈烈地争了一席地位……”又道:“莲剧团等亦能供与中上级人之赏识,于是不许登台的评戏,逐得扬眉吐气,今日在戏剧界,占有稳定之地位也……”喜彩莲的演出雅而脱俗,不断提高评剧的艺术水平和演出格调,使评剧艺术的美符合了时代的要求,适应了观众的审美需求。
在上海,评剧艺人喜彩莲与戏剧大师欧阳予倩的交往是剧坛一段佳话。喜彩莲上演了欧阳予倩的本子《人面桃花》并有所改动,但演出后却一直未敢请大师来看戏。欧阳予倩偕夫人两次不请自来到剧场看喜彩莲的演出,亲自给予指导并邀请彩莲到家中做客,大师当着众多京剧名家之面收喜彩莲为徒,并语重心长地说:“评剧是一朵鲜花,需要我们大家为它浇水施肥……”欧阳予倩大师对彩莲的热心扶植,既是对评剧剧种的支持,也是对中国戏曲事业的关怀。他不仅对《人面桃花》进行了加工和整理,而且还抽出时间为彩莲重排了《人面桃花》,使该剧成为一出意境优美、有诗化意境的评剧精品,有别于评剧以通俗见长的传统。大师的帮助和教诲使喜彩莲得益匪浅,受益终生。
《人面桃花》成为喜彩莲的代表作,也是她个人艺术创作的巅峰之作。
喜彩莲的演唱艺术有扎实的功底,她嗓音高亢明亮,表演细腻准确。她在艺术上严肃认真,在旧社会她能抛弃低级庸俗的东西,不为眼前的利益而去迎合低俗观众的需求,这实在是她艺术品质的可贵之处。譬如在演《玉堂春》一剧时,只表演其中最经典的《起解》《会审》两折,其他如《嫖院》《庙会》《探监》等则是一带而过。另外,喜彩莲在艺术上的创新是与她强烈的事业心分不开的。她不仅在演出剧目上大胆创新,在唱腔上也敢于创新,勇于借鉴,她学习了京韵大鼓、河北梆子、京剧、皮影等姊妹艺术,并把它们糅到自己唱腔中来,增强了自己演唱的艺术表现力,提高了评剧唱腔的品格。喜彩莲说:“我革新并没有革到评剧以外去,让观众还都承认我是评剧”,这的确是她革新的成功之处。
殊不知,为了能在姊妹艺术中汲取营养,她竟敢在“孔府门前卖三字经”。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喜彩莲居然在京剧大师马连良面前唱了段马派的《甘露寺》,逗得马老夫人哈哈大笑,并对马连良说:“她那么喜欢你的玩意儿,那你就好好教教她。”从此,喜彩莲成为马连良的义女。当时在人们心目中,京戏是高雅的艺术;在梨园行里,京剧演员的地位是颇高的,他们一般不与地方戏演员结交。而喜彩莲不仅到马连良家做客,马连良还亲自教她唱京剧并收为义女,这在以前是从没有过的事情。
八、民国年间戏曲审查制度
民国初年,北京戏曲界在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下,掀起了戏曲改良运动的高潮,许多戏曲班社和演员号召纷纷演出新戏。在编演新戏的过程中,水平也是参差不齐,良莠杂陈。在这样的背景下,北京地区成立了专门的戏剧审查机构。
1928年,中华民国政府将首都由北京迁往南京,将北京改为“北平特别市”,并于1932年11月1日,在北平正式成立专门的戏剧审查机构——北平市戏曲审查委员会,隶属于北平社会局。该委员会虽冠以“戏曲”,然其审查范围实非仅限于戏曲、话剧,甚至包括在茶社、游艺社等处演出的曲艺,只要是首次在北平的剧院演出的剧目,都是该委员会审查的对象。根据章程规定,该委员会审查剧目的标准是:提倡富有民族意义者、描写社会生活富有感化力者、能增进民众一切知识者;取缔那些违反“党义”、有伤风化、违反事理人情者。凡属提倡的,予以奖励;凡属取缔者责令其加以修改,或处以罚金,直至令其停演。其宗旨是:力谋改善社会风化及辅助教育。
经过戏曲审查委员会审查后,被通知禁演的剧目有《赛金花》《爱欤仇欤》《桃花庵》《绣鞋记》《夜审周子琴》《女店员》《枪毙驼龙》《拿苍蝇》《女萝村》《马寡妇开店》等,被禁演的剧目中多集中在评剧剧目上。
1933年2月15日,戏曲审查委员会的办事员陈保和递交了一份报告,他说:“奉天评戏表演及唱词诸多涉及猥亵”,“坤角白玉霜,表情最为猥亵不堪”,“剧本极不一致,普遍检查诸多困难”,建议将三庆园、四明戏园和游艺园的园主传唤到社会局,“饬令转知演员对于有涉及猥亵之表演及唱词,务即改正”。并列出了《开店》(《马寡妇开店》)中的“思春”、“淫奔”,《枪毙小老妈》中的“辞活”、“会审”,《夜审周紫琴》(《胭脂判》)中的“跳墙”、“夜审”,《败子回头》(《金不换》)中的“妓院”,《高成借嫂》中的“夜宿”,《美凤楼》中的“相亲”、“洞房”,《王定保借当》中的“借当”,《王小过年》中的唱白,《东斗星》中的“更衣”,《双婚配》中的“洞房”,《花为媒》中的“偷相王五可”,《逛小河沿》中的“逛河沿”、《独占花魁》中的“背凳招客”等表演猥亵的情节、场次。特别是《枪毙驼龙》一剧,他认为“奸盗邪淫,四者俱全,应绝对禁演”。戏曲审查委员会常务委员吴曼公等人,同意这份报告的意见,决定对上述剧目“分别禁演”。而且,还采用过极端措施:把白玉霜驱逐出境。
有的戏主要是由于演员在演出时穿戴服饰不当而被禁演,最典型的就是评剧《拿苍蝇》。1933年11月9日,戏曲审查委员会认为演员在台上着白色卫生衣裤、长筒丝袜、红色肚兜,裤长不及膝,紧裹其身,外披翼形氅衣……且全场电灯熄灭,用五色电光,照耀台上,该伶等且歌且舞,宛如裸体,剧情及唱词,亦均极猥亵,实有审查章程第五条乙项第二款情事。审查委员会建议“拟通知该园禁止演唱”。
纵观前代的戏剧检查,大部分只是关注剧本的内容,虽然也有不少有关表演的审查规定,但多侧重于淫秽、猥亵动作方面,很少有对同一剧目既进行剧本内容审查,又进行表演审查。民国以前,更没有任何一个时期、任何一个地方政府对每一个新剧目都必须将剧本审查与表演检查相结合的明文规定。因此可以说,这是民国时期北平戏剧审查最突出的特点。
当然,当时的戏曲审查委员会对戏曲的审查工作,曾一度使北平的戏剧舞台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净化。演员的表演与剧本对照进行剧目审查,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戏剧表演的灵活性,但演员的表演也因此更加规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