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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文学纪(1)

通往文学之路

很多年前,我大约并未想到,将来会成为作家,且是一个地道的卖文为生者。我家族里也绝无这样的血统遗传——我父亲曾做过新闻,虽然都是写字的,但是这两种写字实在相去太远。作家,在寻常人眼里,大概是个很奇怪的职业,我也嫌它不够响亮,叫起来不像医生、教师、公司白领那样正常且有身份。

我想我是害羞的,也常常为我的职业感到自卑。“穷酸文人”说的就是我这样的人吧。但是现在想来,文学是最适合我脾性的,单调、枯燥、敏感、多思,有自由主义倾向,不能适应集体生活,且内心狂野。

我是在很多年以后,开始写作时才发现这一点的。那就像偶然推开了一扇门,发现里头的房间构造、家具摆设、气味、人物都是自己熟悉的;抑或是误入一条交叉小径,起先是茫然的,可是顺着它的纹理走下去,却别有洞天,越来越自由。

不写作我能干什么呢?也许现在是个闲妇,温绵慈善,可是天生有颗不安分的心,时常抱怨着,觉得冤屈。我发现我不能适应任何工作,我懒惰,不负责任,对人际利益缺少智力,似乎也无热情。1993年,我在无锡一家外资企业工作,常往返于沪宁,跑进出口公司。很长时间过去了,我不会拟合同,也不会说行业术语;和客户交谈时,我会脸红;单位组织联谊活动,让我和老板跳舞,我推让着,怎么劝都不行。

我是害臊的。我的生涩让我不安。我意识到了,立意纠正着,可是很吃力。在这样的场合里,我无法做到讨人喜欢,我无能、笨拙。在办公桌旁呆坐着,望着窗外的蓝天,我知道自己是无聊的,可是那一瞬间,我安心、喜悦。我看《新民晚报》上一篇陈丹燕的美文,写上海街景的,那华丽忧郁的句式打动了我,一遍遍地阅读着,最后把它抄下来。

那时我还没有写小说,也无此志向。只不过一天天地混下去,也不知何时是尽头。隔一些时候,《江南晚报》上介绍上海发现了一个文学新秀,被称作“小张爱玲”的须兰。那时我正在读张爱玲,初读时并未觉得她的好,只觉得场面繁华热闹,各种俏皮、玲珑剔透的人物走来走去;及至后来,才注意到造词、节奏、章法和意境……一点点地揣摩着,叹为观止。

而与此同时,我母亲打来电话,告知我的小城正在选拔科级干部,需考试,择优录取。我母亲有强烈的“官本位”思想,只可惜我没有继承她的野心和敏锐的政治触觉——她并未从政,却是个很好的干部人选,精明、上进、作风果断。

我母亲是遗憾的,因为我没有如她所愿成为官员,而当了作家。即便很多年后的今天,她也常常抱怨着,她说,你又不是不知道,自古以来文人就没有好下场。她很少读我的小说,因为读不懂,小说又过于清冷、沉郁,她不喜欢。不过她也承认道,这倒是很像你的。她喜欢热闹一些的,纠缠一些的,像爱情小说。她希望我能成为畅销书作家,我告诉她这是不能够的,性格使然。

我至今也未写过一篇像样的爱情小说,我是有顾虑的。一旦涉及两性关系描写,我总是犹豫再三。不为别的,只因为我是我父母的女儿,我曾经在他们的眼皮底下,一天天清白地成长。我愿意为他们保存一个完好的女儿形象。我不想撕破了它,这出于善良。

也许有一天我还会结婚生子,也许很多年后,我将是别人的祖母或姥姥,我希望他们在读我小说时,不至于太过难堪。羞耻心一词于我,主要是针对和我有血缘关系的人,我的父母、弟弟、叔叔……这其中有一种很微妙、暧昧的关系,作用于我的小说。我为这关系去写小说,恐怕终其一生也难以写明白。它是不可破译的,关于亲情,亲情里的男女……道德感。那紧张纠缠,然而单纯茫然的情感关系。它是混乱不清的,然而它终究还是亲情。

多年来,这关系困惑着我。我终于写小说了,起因却是另一个。1994年前后,我的女友们都纷纷恋爱结婚了。她们大多二十三四岁,曾和我一起静静地生长。20世纪90年代中前期,这几乎是我们一生中最光华夺目的年龄段,我看见岁月怎样在这代女孩子的容颜上密密地开出花来。腼腆地,饱含着思想地,一天天不动声色地绽放。

我觉得疼惜。一代少女就这样走过了她们的青春期,心平气和的。然而谁看见过她们那五光十色的、像肥皂泡一样破灭的幻想,谁听见了那里头的挣扎和尖叫?个个都是精灵,美好、清白、骄傲,只因为她们年轻过,花样年华,光泽转瞬即逝……她们恋爱了,很快谈婚论嫁了。

这真让人绝望。完全不能解释的,我沮丧之极。年轻时,我一直克制着不去恋爱,仿佛一恋爱,人就变老了,变得不纯洁,内心有很多伤痛。我害怕谈婚论嫁,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害怕的其实是长大成人,慢慢负起责任来,开始过庸常的生活。我想我是病态的,一直不肯面对现实。

1994年,我送单身的女友们走上婚姻的殿堂,我伤感至极,也因此而沉静,变得无所惧怕。我决定把它们写下来。这就是《小城故事》的写作背景,旨在祭奠那段芬芳和光泽的年华,也祭奠这年华里的女友和我自己。

这是我的处女作。

我的写作是仓促的,既无文学准备,也无思想准备,几乎是一念之间提起笔来。我从不以为,写作是我的必然之路。如果不写作,我现在肯定择业而居,也许是记者和编辑,也许是银行职员……总之,安居乐业的样子,然而很吃力。

可是活在这世上,谁不吃力呢?我们每个人都是茫然的,辛苦,抱怨,为找不着自己在这人世的位置……也许我找着了,可是误打误撞,我自己并不知晓。我只是觉得,是写作纵容了我,它让我发现了自己的很多缺点,脆弱、疏懒,没有忍耐力、没有责任心。总之,在俗世意义上,我会很辛苦——我做一切都会觉得吃力,除了写作。写作把我的缺点无限度地放大了,我依赖它。是它安慰了我,让我铁下心来只做这一个人,而不是那一个。

我认真做起作家来了,是1994年春天,我知道自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积累,写作,等待成名。那时我只读很少的文学作品,《红楼梦》《围城》以及张爱玲的小说……完全因为喜欢,才翻来覆去地读,有点类似我文学的教科书。外国古典文学如托尔斯泰、巴尔扎克的小说也读,但是趣味相左,简直难以卒读。我中学时读《红与黑》,开篇就是十几页的风景描写,看了简直头疼,直接跳过去,读于连和市长夫人调情,心中充满欢喜。

我的趣味并不高尚,也因此,古典名着的好处我无法领略。很多朋友向我推荐《包法利夫人》,每推荐一次,我就重读一次,技法、结构、白描艺术、人物塑造……我知道它是好的,但不是我喜欢的那种好。我们这代作家,受惠于古典作品的很少;我们的作品因此而少技术性,显得轻薄。我想这是遗憾的,但也只能由这遗憾蔓延。毕竟,这中间隔了近两个世纪,即便着意弥补,也仍像长筒丝袜上打的补丁,歪歪曲曲的,更见局促。

另一方面,看现代小说就舒畅多了。那里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惊悚、怪异、完全不合逻辑、突然发出的一声尖叫……很像20世纪。我理解的现代性全在这里了:外表很平静,可是突然间一个仓促的小动作;走路时掉过头去,偷偷吐一下舌头;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摸一下自己的身体,自得其乐……完全是下意识的小动作,仓促、烦恼、无聊,可这是20世纪的骨骼,它潜藏在我们每个人的血肉里,一不小心就会露出来。

我读现代小说,完全是心领神会的。像被人说中了一段隐秘,那里头的拐弯抹角处,被分析得清清楚楚——那真是可怕的,可是可怕之余,也觉得欣喜和放松。

我第一次读卡夫卡是在1990年,读的是短篇《判决》。在此之前,没有人告诉我什么是现代小说,我也不知道卡夫卡是谁。我仅是把它当作短篇来读的。读完后,久久说不出话来,只是惊讶。我于其中发现了小说的另一个空间,广阔的,具有新鲜刺激的质地,就像一道豁口,隐隐露出暧昧的光亮来,然而这光亮是我熟悉的,也让我害怕。

从1994年始,我计划系统地读一些书,借以补血充气。我父亲去新华书店买来许多外国名着,大多是古典作品:《珍妮姑娘》《汤姆叔叔的小屋》……然而看了也就看了,没留下太深印象。当读到《百年孤独》时,反应则完全不同。我是一气呵成读下去的,从晚上读到凌晨。到了深夜,我合上书,舍不得再读了。三番五次地躺下去,再爬起来,到底忍心把它读完。

我的文学趣味是褊狭的,然而也是自发的。自此以后,我打消了系统读书论。我不想勉强自己。好书是读不完的,好的东西它在那儿,就如一道风景,它是我们生存的一部分背景。我们看见了,它才是;如果看不见,它就不是。也有一种时候,我们视而不见,那没办法。就如某类美女,长得很合分寸,瓜子脸,樱桃小嘴,柳叶眉……我知道她长得美,可是不艳羡,也不惊讶。古典名着总让我想起这一类的美女。

我的庞大的读书计划暂时告一段落,我是惋惜的。我知道自己是贫血的,偏食,但不多嘴。就这么任性地一天天地瘦下去。迄今为止,我的常读书仍是有限的,《红楼》《水浒》,张爱玲和萧红……后来又加入了杜拉斯,还有另外一些人,总之,名单会越来越多。然而适合我的书还在那儿,从来也将永远在那儿,有的我已经碰见了,有的正待发掘。这是先天决定的,我无法更改。

我计划将来出一本读书笔记,记下我读小说的某一瞬间的顿悟和感动。此外,也想读些人物传记和史书,比如明史、现代史——但首先得文字风趣,少学究气;如有可能,我甚至想放下手边的写作,抽出一段时间来重温《诗经》和《史记》,还有明清小品文,唐诗宋词以及香艳的《牡丹亭》。读书于我,抛弃功利性的一面,主要还是为了趣味,追求文字给予身心的熨帖和抚慰。我不想拿它当工具书来读。现在的我,已经没有了虚荣心。

从前读书是有虚荣心的。初中读《拿破仑传》,高二读《叔本华传》和郁达夫的《沉沦》,只因为它们于我的同龄人来说,还是相当陌生的名字。

我像做贼一样偷读课外书,上课时读,回家关上房门读。有一次我母亲推门进来,我砰的一声把书扔进抽屉;她把书找出来,把它撕成两截;我哭了,后来把书粘起来,还掉。隔了一些时日,旧病重发,又开始偷读。其实那时读的不全是文学书,我后来走上文学路与这段时期也没有关系。老师来家访,告诉我父母我如何不听话,上课时读《射雕英雄传》,听不进批评,木着脸,还扬着脖子。

这是早些年的事了。到了1987年,我高一,开始读琼瑶和三毛,这两位都是流行作家,现在看来,谁也不比谁更文艺。可是我当时喜欢三毛,以为她是文学,我希望有一天能做成她那样的作家,留着长发,把脸遮盖起来,单露出大大的眼睛,盘腿坐在地毯上。琼瑶的小说也迷得不行,一本接一本地看,哭得一塌糊涂。

到了1988年,面临文理分科,我责无旁贷地选择文科。我的作文已经很好了,文笔流畅,喜用一些冷僻词,写起散文和叙事文尤其得心应手。作文常常被老师当作范文朗读。我的语文老师姓夏,1988年刚从师大毕业,一个帅小伙子,敏感、清高、善解人意,总之,有着文人的一切习性。

他给我们带来了新思潮,抱怨小城的闭塞和种种陋习,课时45分钟,他用一半时间来讲不相干的事:他的大学生活,他所接受的文明和教化,很多我从未听过的国外文人学者的名字,以及他们的着作。我想,这于我是有益的。

教务主任有时会来察看各班级的上课情况。夏老师说,他要是来了,你们咳嗽一声。果然,有一次教务主任来了,后排的同学看见了,大声咳嗽。夏老师向我们做了个鬼脸说,好,现在我们开始上课。

他课上得真是好,口才也好。他与我们打成一片,常常心血来潮带我们去郊游。他说,作文不是坐在教室里写出来的,得首先观察。就有调皮的男生说道,现在就带我们去观察吧。他想了想,笑道,你们分批出去,两人一辆自行车,不要大声喧哗,要是有人问起了,就说是自习课,出去买纸笔。

他就像我们的兄长。常有学生缠着他点评班里的女生。点到我时,他略沉吟一下,笑着摇了摇头,不置可否。我听了这一幕,也是不置可否。我是如此沉默,单调,让人无话可说。而作文里透露出的气息,他比谁都清楚。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姑娘,敏感、心思细密而丰盛——不说也罢。

有低年级的学生要看我的作文,他从六十多本作文簿里随手拽出我的。我不知道我后来的写作,是否与他的这随手一拽有关联,然而我表示感激,他曾给了我温暖和信心。

我们很少交谈。然而我知道他是不羁的,他厌恶小城,常常渴望逃离。有一段时间,他突然失踪了,据说逃课去了新疆。后来不声不响回来了。他很快就结了婚,这是1989年,他二十五岁。他铁了心滞留在自己的小城,做中学语文老师。

很多年后,他成了我妹妹的班主任。有一天他踱到她身旁说,某某是你的姐姐吧?长得很像的,她作文很好。我听了,也只是不介意地笑着。我想我是伤感的,十年过去了,这中间经过漫长的成长,变化。物是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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