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号公敌”约翰·迪林格
20世纪30年代初,美国正经历历史上最大的经济危机,在高失业率和经济大衰退的浪潮下,美国人普遍感到乏力和茫然,随之而来的是高涨的犯罪率和安全感的缺失。当时的联邦执法部门,联邦调查局的前身——司法部调查局(BOI)刚刚成立不久,与特勤局之类的老资格执法机构相比算是小弟弟,在国会和公众中的影响力都很有限。但此时,美国出现了一系列悍匪,悍匪们在社会上闹得人心惶惶的同时,也让BOI得以借助这个机会迅速崛起。
在众多悍匪中,首屈一指的是被称作“头号公敌”( Public Enemy No.1)的约翰·赫伯特·迪林格。1903年,迪林格出生在印第安纳波利斯的橡树岭地区,那是一个中产阶级的住宅区。父亲是一间杂货铺的老板,在教育迪林格的过程中,一些方面对他非常严厉,另外一些方面又对他慷慨纵容。迪林格三岁时,母亲去世,六年后父亲再娶。迪林格和继母相处得不是非常愉快,这导致他在青春期比任何人都反叛、迷乱。辍学后,迪林格在一家机械商店找到了工作,他是一个能干的工人,也是一个流连夜场的颓废公子,很快,他开始夜不归宿,俨然变成了街上的小混混。
为了带他离开城市的混乱环境,父亲卖掉了家产,举家搬到康斯威尔附近的一个农场。尽管父亲对他的管教非常严格,迪林格还是变得粗野而疯狂,甚至还做过偷车贼。为了更好地管束他,父亲只好将他送去军队,让他加入了美国海军,没过多久,迪林格趁着服役的舰船停靠在波士顿的机会,擅离职守,结果被军队以逃兵的名义开除。
回到城市,迪林格找不到工作,整天无所事事地混日子,后来,他结识了艾德·辛格顿——当地一个黑帮组织的老大,从此以后,迪林格开始了他的黑帮生涯。两人的第一次合作是抢劫一家商店,拿到120美元后,两人迅速逃离现场,不料被一位牧师认出来,第二天,辛格顿和迪林格一起被擒。在法庭上,辛格顿死不认账,结果被判刑两年,迪林格听从了父亲的建议,乖乖地认罪伏法,最终被判刑10~20年。
1933年5月,迪林格获得假释,重获自由,可是,九年多的监禁生活已经让他对社会彻底失去了信任。此时正值经济大萧条的高峰期,没有学历,也没有一技之长的迪林格找不到一份正当的工作。仅仅一个月后,他再次抢劫,从阿肯色州的新卡莱尔国家银行搞到了1万美元。随后,他又抢劫了四家银行,共抢到了3万多美元,当时,这笔钱已经算是巨款了。由于抢劫布拉夫顿的一家银行时留下了线索,迪林格在9月份再次被捕。
迪林格重新回到监狱,这一次,他并没有乖乖地服刑,而是策划了一次越狱行动。一天,狱警搜身时,曾经发现一些类似越狱计划的文件,迪林格却一口否定,并且拒绝解释,警方看他态度坚决,也没有继续追究。正是按照文件的指示,有人将步枪、霰弹枪等武器带入了迪林格所在的牢房。当天晚上,包括迪林格在内的八名囚犯成功越狱,冲突中他们杀死了两名狱警。
从此之后,这些人组成了“迪林格帮”,开始肆无忌惮地流窜各地作案。按理说,各州内的抢劫犯罪并不属于联邦司法机构的管辖范围,可是,他们跨州作案,美国警察又没有跨州执法的权力,各地区的警察都很头疼。这时候,联邦政府亟须一个全国性的执行机构,能够协调各州的警力,共同配合抓捕凶犯,这正是BOI翘首等待许久的机会。
“迪林格帮”的作案手法特别新颖、奇特。他们曾经装扮成公司推销员,向银行推销一种新型报警器,通过和银行职员的接触以及提供后续的售后服务,他们得以熟悉银行的地形,继而真枪实弹地洗劫银行。另外,他们还会扮成电影公司的导演,准备在银行门口拍摄一些抢劫银行的镜头,于是,路人看戏般地围观他们抢劫银行的全过程,全然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这些伎俩看似滑稽,却屡试不爽,短短四个月,他们就抢劫了四家银行,抢到赃款13万美元。
他们不仅抢劫银行,还去抢警察局。印第安纳州的两个警察局军械库先后遭到“迪林格帮”抢劫,他们搬走了警察局的汤普森冲锋枪、步枪、左轮手枪及大量弹药。这些装备让他们更加猖狂,也让警察在执法的过程中吃尽了苦头。
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就在执法人员愁眉不展,找不到“迪林格帮”中任何一个成员的踪迹时,一场大火给他们送了一份大礼。当时,“迪林格帮”成员马克莱正住在图森市的一家宾馆里,不巧,宾馆突然发生了火灾,所有住客被迫疏散。慌乱之中,马克莱掏出12美元塞给了一名消防员,请求对方帮忙搬运行李箱,消防员认出这位住客正是被警方悬赏通缉的马克莱。马克莱被捕后,“迪林格帮”的其他成员也先后被捕,警方在他们的行李中缴获了大量武器和2.5万美元的赃款。
由于“迪林格帮”在各州作案,好几个州都希望将他们引渡回作案地所属法院进行审判,最后,检察官们决定,将迪林格关押在位于纽约州的湖县监狱。湖县监狱戒备森严,为了看守迪林格,监狱方面还特意加派了守卫,警方信心满满地认为,这一次他是插翅也难飞了。
1934年3月,迪林格再次越狱。一天,当看守走进牢房后,迪林格突然掏出了一把手枪,将看守挟持为人质,要求外面的警卫开门,一路过关斩将,迪林格顺利地逃出监狱,还顺便拿走了两支冲锋枪。虽然监狱方面认为,不知道通过何种途径,迪林格的确是搞到了“真家伙”,BOI却认为,那不过是一支涂过鞋油、用木头削成的假枪而已。不管越狱的细节到底是怎样的,迪林格再次从警方的眼皮底下逃走是各州警察必须面对的事实。这一次,美国警察彻底颜面扫地。
有趣的是,此前BOI一直找不到正当的理由插手这件案子,虽然名义上是“协助调查”,实际上BOI一直在权限范围外侦办案件。这一次,迪林格为他们提供了借口。越狱时,他偷走了一辆汽车,按照《防范盗窃汽车法案》,盗窃车辆已经触犯了联邦法律,属于BOI管辖范围,于是,BOI开始正式接手此案,全力追捕在逃的迪林格。
迪林格逃走后,在明尼苏达州的圣保罗市又组成了新的“迪林格帮”,新的团队成员有六人,他们抢劫了南达科他州的一家银行信托公司,导致一名警察遇害,随后,又抢劫了两家银行,作案的猖狂程度基本回到了入狱前。一边抢劫,迪林格还不忘到警察局的军械库补充装备,这一次,他跑到华沙市的警察局搞了几支冲锋枪和防弹衣,其间,新的“迪林格帮”和警方有了一次正面交锋,迪林格左肩中弹。最后,警方抵挡不住迪林格一伙人的重型火力,不得不让他逃走。
之后,BOI步步紧逼,势必要将迪林格绳之以法。1934年4月,一队探员包围了迪林格一伙人的藏身之处,可惜又被他逃走,交锋中,两名警察和一位路人受伤,一名FBI探员殉职。随着BOI的追查,迪林格的手下开始一个个地落网或者被击毙。尽管迪林格一路上不停地招兵买马,“迪林格帮”的势头已经大不如前,毕竟,他的对手已经从各州警察换成了BOI。此时的BOI局长正是未来的联邦调查局局长埃德加·胡佛。胡佛组建了一个专案组,在全国范围内通缉迪林格等人,使得“迪林格帮”一行人不论逃到哪里,都会遭到州警察的追捕。全面的追击让“迪林格帮”得不到喘息的机会,曾经嚣张的气焰也渐渐收敛起来。
5月,为了方便逃亡,迪林格做了整容,他修直了鼻梁,剪细了眉毛,把深棕色头发染成了黑色,又留了一撮小胡子,为了把指纹弄模糊,他还用强酸烧伤了自己的手指。迪林格对整容的效果非常满意,他不仅公开居住在芝加哥北区,还和一位名叫波莉的妓女过往甚密。正是这个女人,给迪林格招来了杀身之祸。和波莉来往时,迪林格用的名字是“吉米·劳伦斯”,波莉相信了他的话,可是她的老板,一个名叫安娜·塞基的罗马尼亚女人却发现了迪林格的真实身份。当时,恰好她的签证到期,即将面临被驱逐出境的麻烦,为了自保,塞基选择和警方做一笔交易。
根据塞基提供的情报,7月22日,迪林格和两位女伴即将前往一家电影院看电影,不过,他们到底是去传奇剧院,还是去马博尔剧院,她并不知道。于是,胡佛下令,集结芝加哥的所有探员,同时出动大批芝加哥警察,埋伏在两家剧院的附近。胡佛的特别指示是:只要目标稍有反抗,当场击毙!当晚十点半,当迪林格在两位女子的陪同下走出传奇剧院时,守在门口的探员立刻认出了迪林格,并且发出了行动信号。
迪林格的警惕性非常高,他一意识到危险的存在,就掏出手枪向巷子里逃去,可惜他没想到,影院周围的每一个路口都有探员埋伏,当他跑进小巷时,有三名探员包抄过去。FBI探员开了六枪,迪林格胸部中两弹、头部中一弹,当晚死在了医院里,他疯狂而惊险的一生也画上了句号。
谁绑架了林白之子
1932年3月2日,一个仅20个月大的小男孩遭到绑架,为此,FBI展开了历史上最紧张的一次寻人行动。这起绑架案之所以受到重视,不仅因为被绑架的是一个不到两岁的婴儿,更因为孩子的父亲是鼎鼎大名的查尔斯·林白上校——美国首位横渡大西洋的飞行员。
林白家族是瑞典移民的后代,其父查尔斯·奥古斯特·林白是一名律师,曾经担任国会议员,母亲是一位化学教师。早年,他曾经对药物感兴趣,后来,他选择学习机械工程的课程,并且参加了飞机师和机械师训练,在购买第一架私人飞机之后,他成为一名特技飞行员。
1927年5月21日,年仅25岁的查尔斯·林白驾驶单引擎飞机“圣路易斯精神号”从纽约的罗斯福机场起飞,奔大西洋彼岸的法国巴黎飞去,经过长达33个小时、3600英里的不着陆飞行后,他成功抵达巴黎。在此之前,也有人曾经飞过大西洋,不过,林白的飞行还是创造了两项世界纪录:从纽约到巴黎的第一次直达飞行;航空史上飞行时间最长的连续飞行。当林白成功降落在巴黎时,引来了万千巴黎公众的注意,为此,他获得了奥特洛奖及一大笔奖金。
这次飞行被载入航空史,林白也成为当之无愧的世界英雄。1929年,林白和身为作家的妻子安妮结婚,1930年,林白的长子,查尔斯·奥古斯都·林白三世出生,新生命的诞生一下子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人们亲切地用“小鹰”、“幼鹰”来称呼他,为他送上祝福和鲜花。媒体每天报道小查尔斯的生活,包括喝了多少牛奶、换了几块尿布……媒体的轰炸式报道让林白不胜其扰,他不惜花费重金,在幽静的霍普维尔建了一座豪宅。不幸的是,这个家庭的悲剧也发生在这座豪宅里。
3月1日晚上,婴儿像往常一样,晚上7点半之后被保姆送到二楼卧室的床上,晚上10点钟,当保姆再次来到育婴室,却发现床上空空如也,房间的窗户却大开着。当时,林白就向霍普维尔警察局报了警,警察在15分钟后赶到现场,随后,警方的电报传遍了全州。警方开始在各条公路设置路障,拦截任何可能载有婴儿的车辆,到了11点,全州都设立了路障,其他各州也接到通知,纷纷开始行动起来。
警察赶到林白家时,绑匪已经走远,绑匪在育婴室内留下了带泥的足迹和一把竖在窗外的梯子,很显然,绑匪就是通过梯子将孩子运走的。窗台上,绑匪留下了一张字条,要求拿5万美金赎回孩子。对于绑匪的要求,林白表示愿意支付赎金,可是,字条上既没有写明交赎金的地点,也没有写明通过什么方式付款。
林白之子被绑架的消息传开后,全国为之震惊,绑匪的行为被媒体称作“世纪犯罪”,一位记者甚至将其形容为“耶稣复活以来最大的犯罪”。为了查明真相,警方开始一一问讯所有能够进出林白住宅的人。婴儿的保姆贝蒂·格罗与其男友首先受到怀疑,由于贝蒂的口供清晰,时间、地点交代清楚,警察最终认定他们是清白的。
在此期间,林白家的女佣薇奥莱特·夏普因为证词含糊而被怀疑,最后,她选择了自杀而不是说出实情。实际上,她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名声。此前,她和几个男人有染,案发当晚,她还在一家酒吧与其中一人厮混。
警方整天忙着盘问家里的仆人,林白则更关心孩子的安危。只要确保孩子的安全,林白愿意按照绑匪的要求支付赎金。第二天,林白在报纸上发表声明,表示愿意和绑匪私下接触,也可以和绑匪指定的中间人接触,并且承诺,他绝对会保守秘密。
3月4日,林白收到第二封勒索信,这一次,赎金的数字增加到7万美金,而且,言语之间的口气也没有上次那么客气了。警方研究笔迹发现,信中有很多拼错的单词,有些简单的单词写错了,有些难写的却写对了。根据笔迹专家的研究,证明两封信出自同一个人之手,而且,绑匪可能是一个英语水平不高的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