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斯密的观点与后来19世纪德国历史学派经济学家的方法论观点也不尽相同。德国历史学派经济学研究的是具体的个别国家的经济发展问题。这样,他们就可以结合具体国家的文化、政治等因素来对这一国家的经济发展作出比较具体的、相对而言也是比较连续的历史性分析(尽管不可能是历史唯物主义式的社会历史性分析)。他们所付出的代价是放弃了对经济学普遍性概念及原理的认同,他们认为,此类研究只有被关在象牙塔内不知道社会为何物的人才可能作出来。而斯密早在《哲学论文集》中就明确地指出了自己的研究是以类而不是个别和特殊为研究对象的,“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哲学的主题是类,是普遍性而不是个别性。因为,不管个别性能产生什么样的效果,不管它们能带来什么样的变化,都必须由包含在它们之中的一些普遍本性来推动”Adam Smith: Essays on Philosophical Subjects, Edited by W. P. D. Wightman and J. C. Bryce, 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0,p.119.。斯密还以水的研究为例,指出哲学应该去研究水的一般本性,而不应该研究这种水或者那种水的独特性。以这样的思路去推动一种历史性的话语,没有历史唯物主义式的内在矛盾的线索,从根本上说是不可能的。斯密一方面要以类和普遍性为理论支点,在“世界市民”的意义上找出经济领域的普遍原则,另一方面又要以这种普遍性为线索来勾画出一种历史性的话语以此来对普遍原则进行说明,对于斯密来说,这是在做一件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后来门格尔和施穆勒在经济学方法论上争论了好长时间,无非是因为他们两人站在两个完全不同的、在资产阶级经济学立场上又无法通融的思维场景之中,一个是纯粹的理论经济学,一个是为具体国家的经济政策服务的所谓历史经济学。斯密的古典历史主义经济哲学想要完成的实际上是在非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背景中实现理论话语与历史性话语的结合。
这样的结合至少有以下两点重要的局限:第一,它事实上无法实现对现实经济领域之本质的真正认识。斯密尽管一方面模拟牛顿的自然科学方法,从人的交换本性的角度对自己所处的工商业资本主义社会作了高度的评价,认为它是人的交换本性的真正实现,同时也是对人的自私初始本性的最好的社会化处理,但另一方面又不得不承认就是在这种“交换”和“分工”的社会中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在文明社会,虽然实行分工,但却没有平等的分工,因为许多工人没有工作。财富的分配并不是依据工作的轻重。……负担社会最艰难劳动的人,所得的利益反最少”坎南编:《亚当·斯密关于法律、警察、岁入和军备的演讲》,陈福生等译,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179页。。在《国富论》的序论中,斯密也提到在文明社会中许多人可以不从事劳动,但他们所消费的劳动生产物却可以比大多数劳动者所消费的要多出十倍甚至百倍。但他事实上无法从理论上正视这种矛盾。他解决这一矛盾的办法看起来很滑稽。他说:“由于社会全部劳动生产物非常之多,往往一切人都有充足的供给,就连最下等最贫穷的劳动者,只要勤勉节俭,也比野蛮人享受更多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郭大力等译,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第2页。也就是说,因为社会普遍富裕了,所以,经济领域中的不平等分工等等问题也就可以不提了。在《国富论》中,斯密真的没有给后一条线索以任何的理论空间。从本质上讲,斯密是没有能力做到这一点。因为,如果不把对经济的历史性分析作为有机的内容溶进对现实经济领域的理论分析之中,就无法真正做到对经济现象的社会性分析,从而也就无法真正深入到经济领域的普遍原则之中。而要做到这一点,仅靠斯密那种抽象的社会经验实践的线索是不行的。需要的是具体的、现实的历史性分析,譬如分工,决不应当仅仅从分开来工作的角度来理解这一范畴,而应当像后来的马克思所作的一样,沿着历史的线索从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的社会关系的角度来界定这一范畴的历史性内容。只有从这一角度出发,才能够真正从理论上全面面对任何一种经济形态的全部现象,而不至于像斯密一样,从抽象的历史观来推出抽象的经济理论观。第二,它必然无法真正了解历史性话语中前后两个阶段之间的过渡的环节。从学理上来看,只有立足于内在矛盾的线索才可能真正把握历史的发展环节。斯密没做到这一点,这便决定了他的“历史”必然是不严谨的。事实也是如此。斯密更多地关注历史线索上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在内容上的不同,对这些阶段之间是怎么过渡的却几乎没有进行分析。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曾深刻地指出,历史分析之点同时又是历史超越之点。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历史超越之点,历史分析之点是不可能的。斯密的问题就出在这里。他在探讨现实经济领域中的普遍原则时,仅仅立足于要实现牛顿式的革命,因此,其结果必然是非超越性的,这样,要他在对普遍原则的起源与发展过程的研究中得出真正的历史分析之点当然也就不可能了。这显然也是斯密的古典历史主义经济哲学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经济哲学之间的根本区别所在。
三 18世纪的苏格兰与斯密
18世纪的英国社会状况以及苏格兰在18世纪上半叶所历经的变化和发展,是产生斯密经济思想中独特的历史性思维的根本原因。与欧洲其他国家一样,18世纪之前的英国处在传统经济的状态之中。其主要特征是,人们为了得到足以维持生存的食物不得不付出自己的全部努力与任性的自然界作斗争。年复一年,一代接着一代,《圣经》上所说的亚当为了获得每天所需的面包不得不汗流满面的寓言在现实中不断地被重复着。在这种状态下,人类进步的观念还不具备出现的现实基础,因为,是自然而不是人类自己在支配着所谓的进步,一个好的收成会带来社会的繁荣,而一个坏的收成则会带来社会的灾难。从自然界的一般气候条件来看,好气候和坏气候往往是交叉出现的,这样,看起来好像人类社会进入了一种可预测的发展轨道,但这无论如何都无法使人联想到进步的思想。
从18世纪开始,英国社会才真正开始了“进步”的历程。这是与英国的“农业革命”分不开的。“农业革命”这个词严格地说不怎么准确,因为它其实不是一次事件,而是一个过程。但如果从它对促使英国社会挣脱传统经济的枷锁的角度来看,这倒是一个十分恰当的词。这场农业革命使一部分农业人口摆脱了土地的束缚,再加上从整个欧洲的情况来看,其人口在18世纪上半叶恰好正处于新一轮的增长高峰期,因此,解决越来越多的人的生活方式即获得食物的方法的问题成了当时社会发展的关键之点。而从后来的情况来看,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恰恰又是跟这种人口的压力有关的,这就是棉纺织手工业的出现与发展。因为不断增长的人口除了要吃饭以外当然还产生了对更多的棉纺品的需求。到18世纪中叶的时候,加工棉纺织品的经济形式即“农舍经济”在内容上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从原来的只是农业经济的简单补充形式发展成了在家庭经济中越来越占重要的地位,而且,最初的企业家也开始脱离自身的劳动者身份,成为专门提供原料和销售产品的一个社会阶层,并且以此为基础形成了城市的手工业作坊。这种新的经济形式使很多的中下层群众开始摆脱与纯粹的农业经济联系在一起的人身依附和贫穷,从而体会到历史的“进步”的含义。尽管“就整个18世纪来说,商业活动之重要性的不断增加并没有改变财富主要来源于土地所有权的状况”Mark Kishlansky, Patrick Geary and Patricia OBrien, Civilization in the West, VolumeⅡ, New York: HarperCollins Publishers Inc., 1991, p.581. ,但应当肯定的是,工商业活动的这种发展正在越来越改变人们尤其是中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及思想观念。作为英国启蒙思想的代表,斯密所反映的就是这种代表着当时中下层群众利益的新兴经济形式的要求。他要完成的是以下两件事情:
一 是充分论证“一种关于市民社会的新理论”。以前的市民社会大多是在政治意义上的公民社会的层面上来理解的,斯密要阐述的是一种以“利己心”为基础的新市民社会即经济意义上的市民社会,只有这种经济形式才代表了人类的自然本性。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斯密的“利己心”决不能与封建特权阶层、地主或者投机商的利己心相混淆,也不能被简单地理解为后来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走向统治地位之后资本家对工人剥削的那种利己心,它其实表现的是一种符合历史发展方向的崭新的思想观念。封建时代中下层群众没有关心自己利益的权利,只有人身依附的客观现实,斯密的“利己心”观念所倡导的就是使中下层群众关心自己的生活状况,勇敢地提出改善自己生存条件的要求,并且通过各自从事一种劳动,与他人的劳动产品相交换,形成社会分工,并以此为基础来形成一种与封建特权制度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这就是斯密以“利己心”和“看不见的手”为理论支点来建构起他的经济领域中的牛顿力学的根本原因。
二 是完成对这种新的经济形式的历史过程的认识。在这一点上必须要提及斯密的苏格兰背景。霍布斯和洛克都对历史少有提及,这无疑与他们的英格兰背景有关。而来自苏格兰的英国启蒙思想家却无一例外地把历史研究放在了一个十分重要地位上,这当然决不能用偶然一词来解释。我们知道,苏格兰是在1707年与英格兰合并组成为大不列颠联合王国的。这次解散了爱丁堡议会的“合并”实际上意味着苏格兰长期以来政治独立的历史从此结束。加上宗教信仰上的不同,因此,合并之后的大约四十年时间内,苏格兰一直处在一个持不同政见者活动异常频繁的时期,他们与流亡在外的原斯图尔特王朝的成员相互呼应,这种不安定的局面在苏格兰的高地地区尤为厉害。与苏格兰低地地区相比,高地地区历来都是经济相对落后,思想相对保守的地区。1745年8月,这种不安定的局面酝酿成了原斯图尔特的查利士王子(Prince Charles Edward Stuart)举兵登陆苏格兰进行武装叛乱的结局。这场叛乱八个月后就被平息了。叛乱很快失败的原因在于它实际上并没有得到大多数苏格兰人的支持,尤其是低地地区的人,他们普遍感到从与英格兰的合并中得到了很多的好处,尤其是从与英格兰殖民地的经济贸易中。斯密、休谟、福格森等都属于受到良好教育的苏格兰低地地区的知识分子,因此,他们当然是不可能支持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叛乱的。不过,历经了苏格兰在不到半个世纪内的变化与发展史,并且面对苏格兰国内那些不知道历史发展的真正内涵是什么的人,尤其是高地地区支持叛乱的那些人,作为一个启蒙思想家,斯密除了阐述新兴经济形式的运作机制和普遍原则外,当然还必须要对这种发展的历史作出清晰的阐述。这就是“历史”为什么在斯密等苏格兰历史学派的思想家中占有重要地位的现实原因。别国的启蒙思想家可以只研究人性而不研究历史,但苏格兰的思想家显然不能。另外,当那些法国思想家把腐败的法国封建制度视为理性的堕落,并以此为基础提出其独特的理性主义历史观时,斯密等人作为苏格兰的思想家,当然不可能简单地对待自己民族的历史。与其他民族背景中的启蒙思想家不同的是,斯密把关于进步的新理论建立在好的法律、好的社会商业原则和好的道德调节机制等上面。他把历史阐述成了人们通过经验实践不断地认识到这些好的原则的重要性的过程。当然,正像上面所指出的,由于斯密不具备科学地解释这种历史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因此,他这里所谓的“实践”事实上是不可能得以真正地贯彻到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