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在吴堡北区、中区、南区建立了区委。6月底,全县党员发展到200多人,贫农会20多个,赤卫队10多个,公开村庄19个。9月,建立了共青团吴堡县委,慕纯农任书记。11月,在后畔村召开大会,选举成立了吴堡县革命委员会。
1934年冬,蒋介石重新调兵遣将,向陕北苏区发起第二次围剿。高桂滋84师阎锡山所部5个旅,先后奉调入陕。1935年初,吴堡县委遵循陕北特委关于粉碎国民党军队对陕北根据地第二次围剿的决议精神,不断加强了党组织、政权、武装等方面的工作。1935年1月,遵照陕北特委指示,吴堡县革命委员会改为吴堡县苏维埃临时政府。1月20日,吴堡县委促成国民党吴堡县保安团和王子崇保安队部分人员起义,建立了中国工农红军陕北游击队第15支队(简称15支队)。2月,15支队与6支队合编为中国工农红军陕北独立师第5团(简称红5团)。3月,按照吴堡县委部署,红5团和4支队联合行动,拔除了吴堡境内的大部反动堡寨。4月,在区、乡政权建立的基础上,吴堡县苏维埃政府正式成立。会后,吴堡县委推行陕北特委的土改试点经验,全县多数村庄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分配土地运动。同年3月,为加强吴堡党组织与山西党组织的联系,壮大党的力量,吴堡县委在山西省薛家坪村建立了中共吴堡县河东支部。6月,吴堡县委抽调17名游击队员组成晋西游击队,转战吕梁山区20余天,以扰乱阎锡山对陕北苏区的围剿部署。秋季,为便于领导,陕北省苏维埃政府将绥德县的五、六区划归吴堡管辖。8月,红26军、27军前敌总指挥刘志丹率26军、27军主力千余人进入吴堡,采取围城打援战术,拔除了国民党军慕家原中心据点,歼灭阎锡山部4个连。10月,吴堡县委调集4支队和战斗团一个连再次成功地袭击了慕家原据点,击毙国民党晋军团长曲有诚,缴获大量武器弹药。至此,粉碎了国民党军队对吴堡苏区的又一次大的军事围剿。
1936年春,毛主席率领红一方面军东征,入陕的阎锡山部队仓皇撤回山西。中共吴堡县委抓住这一时机,组织发动群众恢复生产,支援东征,扩大武装,巩固苏区。1936年2月,吴堡党组织将支队及地方游击队与原战斗团留吴堡活动的一个连合编为吴堡独立营,4月扩编为吴堡独立3团,后又改编为吴堡独立团。5月,将河东支部发展为河东区委。这时全县党员已发展到1000多名,党支部100多个,大部分村庄完成了土地分配工作。
1936年5月,主力红军开始西征。6月,蒋介石调集国民党汤恩伯、阎锡山所部4个师入陕北剿共。为保卫陕北省中心区域的安全,6月,陕北省委决定成立了中共东地区特委。根据东地特委指示,吴堡建立了中心县委,原吴堡县委书记慕生忠调任中心县委书记,李向良接任吴堡县委书记。中心县委辖区划为陕北第二作战区,慕生忠兼任司令员。7月,全县重要村镇和交通要道全部被国民党军队控制,形势严重恶化,东地特委指示吴堡中心县委和独立团,偕同地方干部向南突围,但因国民党重兵压境,加上中心县委和独立团指导上的失误,未能及时突围。8月中旬,东地特委派罗文来吴堡。8月初在于家沟村召开吴堡、佳县、米脂东区党、政、军主要负责人会议,改组中心县委。中心县委和独立团,拟订突围方案。8月中旬,独立团向北突围至佳县,遭到国民党军队的围追堵截,政委任子恩牺牲,部队被打散,陆续撤回吴堡。据此,中心县委召开紧急会议,商讨应变措施,但意见分歧,未形成统一方案。会后,吴堡基干游击队和绥(德)吴(堡)游击大队及部分党、政领导200多人突围南下。吴堡苏区全部失陷,吴堡中心县委、吴堡县委停止了活动,党的各级组织遭到严重破坏。
1936年9月,为了尽快恢复吴堡苏区,东地特委按照陕北省委指示,在清涧建立了中共吴堡县工作委员会,指定李向良为书记。由于国民党的严密设防,工委机关暂住清涧,异地指挥,派员至绥、吴边界了解情况,散发宣传品。12月,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吴堡政治局势仍受国民党的严密控制。
1937年3月,东地特委派郭文华接任工委书记。4月,工委机关移驻原吴堡五区,并先后派共产党员冯崇道、工委军事部情报科科长慕汝勤,秘密回吴堡,开展工作,为恢复吴堡苏区创造条件。8月,冯崇道等组织领导丁家畔、李家沟等联保的义勇队起义。9月,将起义队伍改编为绥(德)米(脂)佳(县)吴(堡)清(涧)抗日游击支队(改编前自称这次起义为“黑军”暴动)。
1937年9月,以国共合作为主体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形成。10月,国民党中央将绥德、米脂、佳县、吴堡、清涧五县划为警备区,由八路军接管设防。11月,按照中共绥德特委决定,撤销中共吴堡县工作委员会,成立了中共吴堡县委。中共吴堡县委积极恢复和发展党的组织,先后建立了6个区委。在党组织的领导下,组织了抗日自卫军、联防锄奸队、担架队、运输队、河防游击队,同时协同八路军吴堡驻军建立了各级抗敌后援会,团结主张抗日的进步人士、地方实力派、开明绅士等,促进了全县抗日运动的发展。1939年1月,蒋介石集团在日本帝国主义诱降面前,掀起了第一次反共高潮。国民党第二行政专员公署专员何绍南推行蒋介石“消极抗日,积极反共”的政策,蓄意制造反共摩擦事件。吴堡绑架、暗杀八路军驻军战士、抗日积极分子事件亦时有发生。1940年2月28日,中共吴堡县委和驻军奉绥德特委的指示,赶跑了国民党吴堡县保安队,驱逐了国民党县政府,吴堡全境解放。3月,吴堡党组织公开活动,中共吴堡县委公开对外办公,并成立了抗日民主政府——吴堡县政府和县保安大队。
1940年3月后,中共吴堡县委和县政府,按照中共中央部署,大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政权建设和地方武装建设,先后开展了民主建政、精兵简政、整风运动和大生产运动,党的组织得到巩固和发展,政权机构、地方武装及群众团体组织逐步建立健全。1941年9月,召开了吴堡县第一届参议会,将保甲制改建为区乡制,全县设6个区,36个乡。1942年5月,建立吴堡县人民武装委员会和自卫军大队部。1943年2月精兵简政时,6个区合并为4个。到1945年8月,县委下辖4个区委,34个党支部,党员发展到911名。
抗日战争胜利后,吴堡政局相对稳定,县级党委和县政权机关再未出现反复。1945年9月,县委、县政府机关由任家沟移驻宋家川镇。解放战争时期,中共吴堡县委、县政府根据党的中心任务,积极输送兵员,组织游击队、担架运输队支援前线,护送中央领导安全渡河,组织动员群众发展生产,开展土地改革和整党运动,为全国解放贡献了人力、物力。这一时期,党的组织迅速发展,政权机构进一步完善。1946年2月,召开了吴堡县第二届参议会。1949年5月,召开了中共吴堡县第一次代表会议,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了中共吴堡县第一届委员会。到1949年9月,县委设秘书室、组织部等四个部门,辖4个区委。县政府设8个工作部门,辖4个区公署,26个乡政府。抗日战争后期中断了的工、青、妇群众团体组织也全部恢复。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
从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中共吴堡县委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领导全县人民大力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先后开展了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整党和农业合作化等运动。到1956年底,全县参加合作社的农户占总农户的97%以上,90%以上的手工业和私人商业实现了合作化,基本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3月,全县撤区并乡,将原25个乡合并为13个,成立了13个乡党总支和乡人民委员会。
延续10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给党、国家和全国人民带来严重的灾难。吴堡各级党组织也遭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破坏。1966年,中共中央关于发动“文化大革命”的纲领性文件《五·一六通知》发布后,6月,中共吴堡县委设立了“文化大革命”办公室,以对运动进行领导,并派工作组进驻任家沟中学和农业中学。但运动很快失去控制,由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发展到揪斗“走资派”,到年底,各种名目的群众造反组织纷纷建立,各级党政领导机关普遍受到冲击,无法进行日常工作。陷于瘫痪、半瘫痪状态,党政领导干部普遍受到批判和斗争,广大党员被中断了正常的组织生活,党长期依靠的知识分子受到排斥。1967年,受“上海一月夺权风暴”的影响,吴堡各级党组织被“造反派”夺权,全县处于无政府状态,混乱局面进一步发展,群众组织逐渐分裂成为势不两立的两大派,“打、砸、抢”事件不断发生,武斗迭起,给工农业生产造成严重损失。
1968年5月,吴堡县人民武装部对吴堡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实行了军事管制。6月,成立了吴堡县革命委员会,取代了县委、县人委的职权,同时建立了中共吴堡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在此前后,各基层单位也相继成立了革命委员会。1968年中央“七三”布告和“七二四”布告发布之后,全县停止了武斗,形势渐趋稳定。1969年,中共吴堡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结合“清理阶级队伍”,进行了整党建党。1971年2月,在基层党组织逐步恢复的基础上,召开了中共吴堡县委第八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吴堡县第八届委员会。中断近4年之久的中共吴堡县委重新建立,各工作机构逐步恢复。中共吴堡县委建立之后,在消除派性增强团结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尤其在大搞农田基本建设方面取得了显着成效,受到省、地的表彰。
但由于极“左”思潮的干扰,党的组织建设受到严重影响。
1976年10月,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中国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经过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中共吴堡县委认真贯彻落实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和四项基本原则的学习,平反了“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政治运动中造成的冤假错案,全面落实党的干部、知识分子、统战等政策,摒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吴堡党组织创建80多年来,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为实现崇高理想前仆后继、流血牺牲,进行了不懈的斗争,创建了辉煌业绩。据统计,全县在各个历史时期为革命牺牲的烈士近600名,他们的英勇精神将永远激励吴堡人民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不断创造出新的更大成就。
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吴堡县地方军事组织,包括吴堡县人民武装部、吴堡县中队和民兵三个部分。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军队工作进入了新的时期。
1980年,县辖各公社成立了人民武装部。
1986年5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县(市)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吴堡县人民武装部改称为陕西省吴堡县人民武装部,归地方建制,内设一室两科。改建后的县人民武装部,受县委、县政府和榆林军分区双重领导。其工作性质和任务未变。
1951年3月~1987年10月,吴堡县人民武装部机构名称、隶属关系几经变化,先后更迭10任部(局)长,3任第一政委,11任政治委员。1983年11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将实行义务兵役制的武装、边防、消防三个警种统一组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指示精神,成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吴堡县中队,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榆林地区支队和吴堡县公安局双重领导。它担负着逮捕罪犯等项任务。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吴堡县的群众武装有了新的发展。1950年,中共吴堡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在思想动员、群众自愿,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建立起以区为营、乡为连、村为排的民兵组织。1951年,中央军委发出《关于加强民兵建设的指示》后,经过扩武、整顿,加快了民兵建设步伐。1956年,随行政区划的变更,民兵编制改为乡队、分队、小队。全县共建有乡队25个,分队97个,小队315个,队员339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