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年我六哥的死,对我是很大的打击。他在我的兄弟中是我最好的朋友。
1914年我到美国去了。
到美国费城后不久,我就幸运地住到故德瑞利区Goodrich家里。她家那时只有她这老太太和她的女儿,丈夫曾经在一家保险公司供职,早已过世。女儿是大学毕业生,比我大十岁,有对象在纽约。这家的房子是三层小楼,底层大房间是客厅,二楼临街的一间好房子租给学生,已住有人,我住三楼一间小房子。老太太对我可以说很优待,总说我远离父母,可怜。我也待她像母亲一样。我从1914年秋到1917年夏天毕业,都住在她家。我那时以为她们与政治不相干,其实那是错误的,她们只是不“玩”政治而已。她们常接待的朋友有两家。胡适(1891—1962),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之一。
张奚若(1889—1973),政治学家、爱国民主人士。曾任西南联大教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部长,他曾建议新中国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名。
1917年夏天,金岳霖进入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1914年秋到1917年夏,金岳霖住在故德家,他了解了美国社会的许多情况,这样的家庭在美国具有一般的代表性。
一家是一位律师,也是“怪”律师,他教我们唱歌,我现在还记得他教我们唱的一首歌。另一家也是母女俩,住得很近,差不多完全是那一家来做客,故德家从来不到那一家去。女儿一来就唱歌。我能装模作样地哼一哼的美国歌,除校歌外,都是从她那里学来的。1915年没有什么特别,过去了。1916年袁世凯要做皇帝,我坐在故德家临街走廊上大哭了一阵,没有告诉她们。1917年夏天我毕业了,暑假没有完我就转学到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去进研究院了。到了1918年,故德全家搬到芝加哥去了。故德老太太不久也去世了。
她们这一家是有特点的,这也就是说她们是有一般性的。她们有文化,可是不是文化人;她们有相当多的知识,可是不是要推动知识前进的知识分子;她们没有多少钱,租房子给学生,可以帮助零用,可是她们也不靠房租过日子;她们没有势力,老太太娘家的侄子只是市政府的小职员,不是官。美国参战后,女儿和一个临时的海军军官结了婚,生了几个男女。看来这个新家庭和旧家庭差不多。
那时候的美国,这样的家庭何止千万,所谓“白领子奴隶”就是这种家庭的人。他们可能在工厂工作,可是他们不是直接参加体力劳动的、穿着很厚的蓝布裤子行动快速的工人,而是慢条斯理的普通人。这样的家庭是那时民主美国的背脊骨。他们没有他们自己的领袖,在近代最接近于他们的总统可能是第一次大战期间的总统魏尔巽。这位总统在当选前是一个大学校长,在华盛顿衣冠楚楚的人当中难免有些土头土脑,后来他到欧洲去当美国的议和代表,比较起来,差不多就成为乡下人了。但是,在代表中曾有人想到要把世界变成一个对民主人民没有危险的世界,可能正是他。当然他失败了,他可能不只是失败了,而且自以为成功了。这就不只是可笑,也可悲了。由第一章学商业转学政治
话还是要说回来。我到美国去,开头学的商业。这玩意引不起兴趣,转而学政治。
到了哥伦比亚大学,我着重选了两门课,一门是比亚德的美国宪法,一门是邓玲的政治学说史。前者不是简单地讲宪法的,而是讲宪法的经济理解。这门课不为学校的权势所容,教授也只得辞职。我对政治学说史发生了最大的兴趣,后来我的博士论文就是在邓玲老先生指导之下写的。这位先生的头光得可以照人,嘴唇上两片白胡子往上翘,出门时戴一顶圆顶硬壳礼帽(久矣乎不存在了)。冬天里在讲台上,在办公室里都戴一顶中国式的瓜皮帽子。出门上街时,冬天里总是穿一件Chesterfield式的外套,夏天里他也穿一套黑衣服。喜欢讲笑话。张奚若和我都在他的班上。老朋友张奚若可以说是不写文章的,可是在那时候,他却写了《主权论沿革》一文,刊在上海印的《政治评论》上。我认为主权论仍应该强调,我们的宪法里应该有主权论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有主权的,台湾没有,台湾一直被美国的海军、空军包围了,无法行使我们的主权。
毕业后,我转而学习政治思想。我的博士论文就是写英国一位政治思想家的政治思想(那时我反对写中国题目,因为导师无法指导)。在1918年到1920年这一段时间之后,我就没有离开过抽象思想。这一习惯形成之后,我虽然是一个活的具体的人,我的思想大都不能在活的具体的事上停留多少时候。这仍然是基本事实。
上面我曾提到我反对留美学生在写博士论文时写中国题目,尤其不要用英文写古老的中国古文格式文章。有一位先生用英文翻译了“闵予小子,不知天高地厚……”教师说:“我也不知道天高地厚,你要知道那个,干什么!”这里说的是七十多年前的事,现在这类的事想来没有了。
在1918年或1919年哥伦比亚大学也起了变化。Charb Beard和Jame Robinson不满学校的陈旧办法,在市中心设立了一所研究社会的新学校。这个学校请了三位英国人来讲学。第一位是最年轻的,已经在哈佛大学讲学的拉斯基。他可能比张奚若还小一岁。可是,张奚若非常之佩服他。第二位是从英国请来的瓦拉斯(Graham Wallas),费边运动中心人物之一。我觉得这个人非常之可亲。看来这些英国学者和美国学者不一样。徐志摩(1897—1931),诗人,曾任北京大学教授,1931年因飞机失事遇难。
金岳霖和张奚若、徐志摩同在美国留学,后又一同到英国。他们的希腊文似乎是家常便饭,瓦拉斯每年暑假要读一遍柏拉图的《共和国》。最后来讲学的是拉斯基的老师巴克(Earnect Barker)。这为我们“三个人”以后到英国去,打下了基础
这里说的“三个人”,除张奚若和我之外,加了一个徐志摩。他和我们很不一样。头一点是阔,我只有60美元一月,张大概也差不多。徐是富家子弟。他来不久,就买了一套72块美金的衣服。不久裤子不整了。他不知从哪儿借来了熨斗,烫裤子时和别人争论,把裤子烫焦了一大块。只得另买一条灰色裤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