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开放的第一阶段(1978年至2000年)实现了经济总量的快速增长,改革第二阶段(2001年至今)的主题变成社会资源分配体制的重构。社会关系重组的同时更要保卫30年改革开放的成果。其中最重要的成果就是我国人均收入增长近40倍。但与此同时,贫富差距的拉大不仅涉及社会各阶层,更体现在国企与民企之间。
经济改革的核心驱动力是金融体制改革,资金的自由流动是市场活力的重要指标;而金融体制改革的核心在于打破垄断,对于个人,增加人民资产性收入是中央早已定下的目标方向之一;对于企业,创造更加公平高效的投融资环境是企业(特别是中小民企)生存发展的根基。
开放是改革的条件,公平是市场的特性,竞争是市场的天性,背离这些规律任何经济行为都将面临严重后果。30年改革至今,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结构远未形成,我们的社会间接融资(即银行借贷)依然保持在85%以上,股市能在一年不到的时间里陡跌57%,高达千万亿元的民间"非法"借贷层出不穷。造成的后果是今天人民存钱到银行等于贬值;投资股市的结果是开着"奥迪"进去却开着"奥拓"出来;只剩下投资楼市结果还被限购,那么最终这些资产只能选择转移国外或购买奢侈品等非生产行为。这是一种国内资产流失和生产资源浪费,而实际上,这是在葬送中国人30年改革开放积累起来的财富。越来越多的原本致力于创新发展的中小型创业企业因资金困扰以及知识产权环境的破坏而面临出生即死的境地。我们的民企在创造着80%就业机会的同时,"享受"的却是20%的融资资源待遇。与经济增长相比,活力四射的中小民企才是我们30年改革开放积累出的最宝贵财富,所以保护它们就是保护经济发展的动力。
改革走到今天,我们以国有银行为轴心的金融体制已很难适应国内外的社会发展趋势。其实,金融体制改革需要的不是金融工具创新,而是要打破体制垄断。政府的任务就是做好裁判员。与其说持续几年的金融危机是市场的失灵,还不如说是政府监管的失灵。总之,国进民退,不是我们的改革初衷;垄断低效,不是我们想看到的局面;人民财富流失,更不是我们改革的目标。国富是果,民富才是因!金融体制改革滞后葬送的不仅仅是民企的生存空间,更是在葬送中国30年改革开放的辉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