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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白银时代(4)

晚上,公司的停车场上满是夜雾,伸出手去,好像可以把雾拿到手里--那种黏稠的冷冰冰的雾。这种雾叫人怀念埃及沙漠……天黑以后,埃及沙漠也迅速地冷了下来,从远处的海面上,吹来了带腥味的风。在一片黑暗里,你只能把自己交付给风。有时候,风带来的是海洋的气味,有时带来的是干燥得令人窒息的烟尘,有时则带来可怕的尸臭。在我们的停车场上,风有时带来浓郁的花香,有时带来垃圾的味道。最可怕的是,总有人在一边烧火煮沥青,用来修理被轧坏的车道。沥青熬好之后,他们把火堆熄掉--用的是自己的尿。这股味没法闻。我最讨厌从那边来的风……

我读大学时,学校建在一片荒园里。这里的一切亭榭都已倒塌,一切池沼都已干涸,只余下一片草木茂盛的小山,被道路纵横切割,从天上看来,像个乌龟壳--假如一条从太古爬来的蛇颈龙爬到了我们学校,看到的就是这些。它朝着小山俯下头来,想找点吃的东西,发现树叶上满是尘土,吃起来要呛嗓子眼。于是它只好饿着肚子掉头离去。天黑以后,这里亮着疏疏落落的路灯。有个男人穿着雨衣,兜里揣着手电筒,在这里无奈地转来转去,吓唬过往的女学生--他是个露阴癖。老师的样子也像个女学生,从这里走过时,也被他吓唬过……看到手电光照着的那个东西,她也愣了一愣,然后抬头看看那张黑影里的脸,说道:真讨厌呐,你!这是冬天发生的事,老师穿着黑色的皮衣,挎着一个蜡染布的包。她总在快速的移动中,一分钟能走一百步--她在我心中的地位无可替代。这也是真实发生的事,但我不能把它写进小说里,因为它脱离了生活--除非这篇小说不叫做《师生恋》,叫做《一个露阴癖的自白》--假如我是那个露阴癖,这就是我的生活。别人也就不能说我脱离生活了。

冬天里,有一次老师来上课,带着她的蜡染布包。包里有样东西直翘翘地露了出来,那是根法国式的棍面包。上课之前她把这根面包从包里拿了出来,放在讲台上。我们的校园很大,是露阴癖出没的场所,老师遇到过,女同学也遇到过。被吓的女同学总是痛哭失声,一副不依不饶的样子。假如那个吓人的家伙被逮住了,那倒好办:她一哭,我们就揍他。把他揍到血肉模糊,她就不忍心再哭了。问题在于谁都没逮住--所以她们总是对着老师不依不饶。老师是我们的班主任,有责任安慰受惊吓的人。在讲课之前,她准备安慰一下那些被惊吓的人,没开口之前先笑弯了腰:原来昨天晚上她又碰上那个露阴癖了。那家伙撩起了雨衣的下摆,用手电照着他的大鸡巴。老师也拿出一个袖珍手电筒,照亮了这根棍面包……结果是那个露阴癖受到了惊吓,惨叫一声逃跑了。讲完了这件事,老师就接着讲她的热力学课。但听课的人却魂不守舍,总在看那根棍面包。那东西有大半截翘在讲台的外面,带着金黄色的光泽。下课后她扬长而去,把面包落在了那里。同学们离开教室时,都小心地绕开它锋端所指。我最后一个离开教室,走以前还端详了它一阵,觉得它的样子很刺激,尤其是那个圆头……然后,这根面包就被遗弃在讲台上,在那里一点点地干掉。我把这件事写进了我的小说,但总是被“克”枪毙掉,并用红笔批道:脱离生活。在红色的叉子底下,她用绿笔在“棍面包”底下画了一道,批道:我知道了。她知道了什么呢?为什么要写到这个露阴癖和这根棍面包,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晚上,办公室里一片棕色。“棕色的”穿着棕色的套装。头顶米黄色的玻璃灯罩发出暗淡的灯光,融在潮湿的空气里,周围是黑色的办公家具。墙上是木制的护墙板。现在也不知是几点了。我伸手到抽屉里取出一盒烟来--我有很多年不抽烟了,这盒烟在抽屉里放了很多年,所以它就发了霉,抽起来又苦又涩,但这正是我需要的。办公室里灯光昏暗,像一座热带的水塘--水生植物的茎叶在水里腐烂、溶化,水也因此变得昏暗--化学上把这种水叫做胶体溶液--我现在正泡在胶体溶液里。我正想要打个盹,她忽然开口了。“棕色的”首先提出要看看我的脚丫子,看看它被踩得怎样了。这是从未有过的事:以前他们都是只管踩,不管它怎样的。先是解开重重鞋带,然后这只脚就裸露出来:上面筋络纵横,大脚趾有大号香皂那么大。它穿五十八号鞋,这种鞋必须到鞋厂去定做,每回至少要买两打,否则鞋厂不肯做。总而言之,这只脚还是值得一看的,它和旧时小脚女人的脚恰恰是两个极端。我要是长了一对三寸金莲就走不了路,站在松软的地面上,我还会自己钻到土里去。小脚女人长这双大脚也走不了路,它会左右相绊--但是“棕色的”无心细看,也无心听我解说。她哭起来了。好好的她为什么要哭?就是要涨工资,也犯不着哭啊。我觉得自己穿上了一件新衬衣,浆硬的领子磨着脖子,又穿上了挤脚的皮鞋。不要觉得我什么谜都猜得出来。有些谜我猜不出来,还有些谜我根本不想猜。但现在是在公司里。我要回答一切问题,还要猜一切谜。

穿过夜雾,走上停车场,然后就可以回家了。上了一天班,没人不想回家,虽然在回家的路上可能会遭劫--不久之前,有一回下班以后,我和“棕色的”走在停车场上,拣有路灯的地方走着,但还是遇上了一大伙强盗。他们都穿着黑皮衣服,手里拿着锋利的刀子,一下子把我围住。停车场上常有人劫道,但很少见他们成群结队地来。这种劫道的方式颇有古风,但没有经济效益--用不着这么多人。我被劫过多少次,这次最热闹,这使我很兴奋,想凑凑热闹。不等他们开口说话,我就把双手高高举了起来,用雷鸣般的低音说道:请不要伤害我,我投降!脱了衣服才能看见,我的胸部像个木桶,里面盛了强有力的肺。那些小个子劫匪都禁不住要捂耳朵;然后就七嘴八舌地说:吵死了--耳朵里嗡嗡的--大叔,你是唱男低音的吧。原来这是一帮女孩,不知为什么不肯学好,学起打劫来了。其中有个用刀尖指住我的小命根,厉声说道:大叔,脱裤子!我们要你的内裤。周围的香水味呛得我连气都透不过来。真新鲜,还有劫这东西的……这回这个故事非常真实。它根本就是真事。被人拿刀子逼住,这无疑是种生活。我苦笑着环顾四周,说道:小姐们,你们搞错了,我的内裤对你们毫无用处--你们谁也穿不上的。除非两个人穿一条内裤--我看你们也没穷到这个份儿上。你们应该去劫那位大婶的内裤。结果是刀尖扎了我一下,戳我的女孩说道:少废话,快点脱,迟了让你断子绝孙--好像我很怕断子绝孙似的。别的女孩则七嘴八舌地劝我:我们和别人打了赌,要劫一条男人内裤。劫了小号的裤衩,别人会赖的,你的内裤别人没得说--快脱吧,我们不会伤害你的。这个说法使我很感动:我的内裤别人没得说--我居然还有这种用处。我环顾四周,看到闪亮的皮衣上那些尖尖的小脸,还有细粒的粉刺疙瘩。她们都很激动,我也很激动,马上就要说出:姑娘们,转过身去,我马上就脱给你们……我还想知道她们赌了什么。但就在此时,她们认出了我,说道:你就是写《师生恋》的那个家伙!书写得越来越臭--你也长得真寒碜。寒碜就寒碜,还说什么真寒碜。我觉得头里面有点疼了。头疼是动怒的前兆。你可不要提我写的书,除非你想惹我动怒。

停车场上,所有的路灯从树叶的后面透射出来,混在浓雾里,夜色温柔。不管是在停车场上,还是在沙漠里,都是一天最美好的时光。在停车场上,我被一群坏女孩围住,在沙漠里,我被绑在十字架上,背靠着涂了沥青的方木头,面对着一小撮飘忽不定的篝火。在半干的畜粪堆上,火焰闪动了一阵就熄灭了,剩下一股白烟,还有闪烁不定的炭火。天上看不到一颗星,沙漠里的风变得凛冽起来。那股烟常常飘到我的脸上来,像一把盐一样,让我直流眼泪。因为没有办法把眼泪擦干,就像是在哭。其实我没有哭,我只有一只眼在流泪,因为只熏着了一只。一般人哭起来都是双眼流泪,除非他是个独眼龙。

此时我扭过头去,看着老师--她就站在我身边,是茫茫黑夜里的一个灰色影子。她把手放在我赤裸的腿上,用尖尖的手指掐我的皮肤,说道:你一定要记住,将来的世界是银子的……这是沙漠里的事。在停车场上,我大腿里侧刺痛难当,刀尖已经深深扎进了肉里--与此同时,我头里有个地方刺疼了起来。这个拿刀子的小丫头真是坏死了。另有一个小丫头比较好,她拿了一支笔塞到我手里,说:老师,等会儿在裤衩上签个字吧。我们是大学中文系的学生,你的小说是我们的范本。我常给一些笨蛋签字,但都是签在扉页上,在裤衩上签字还是头一回。但这件事更让我头疼。我叹了口气说:好吧,这可是你们让我脱的。就把裤子脱了下来。那些女孩低头一看,吓得尖叫一声,掩面逃走;原因是我的性器官因为受到惊吓,已经勃起了,在路灯的光下留下长长的黑色影子--样子十分吓人。出了这种事,我禁不住哈哈大笑--假如我不大笑,大概还不会把她们吓跑:那声音好像有一队咆哮的老狗熊迎面扑来。在停车场的路灯下,提着裤子,挺着个大鸡巴,四周是正在逃散的小姐们,是有点不像样子。但非我之罪,谁让她们来劫我呢。

小姐们逃散之后,一把塑料壳的壁纸刀落在了地上,刀尖朝下,在地下轻轻地弹跳着。我俯身把它捡了起来,摸它的刀片--这东西快得要死,足以使我断子绝孙。我把它收到口袋里,回头去看“棕色的”。这女人站在远处,眯着眼睛朝我这边看着。她像蝙蝠一样瞎,每次下班晚了,都得有人领她走过停车场,否则她就要磕磕碰碰,把脸摔破。上班时别人在她耳畔说笑话,她总是毫无反应。所以她又是个聋子,最起码在办公室里是这样。她大概什么都没看到、没听到。这样最好。我收敛起顽劣的心情,束好裤子,带她走出停车场--一路上什么都没有说。但我注意到,停车场上夜色温柔……当天夜里在睡梦中,我被吊在十字架上,面对着阴燃着的骆驼粪。整个沙漠像一个隐藏在黑夜里的独眼鬼怪。老师在我耳畔低语着,说了些什么我却一句也没记住。她把手伸进我胯下的遮羞布里,那只手就如刀锋,带来了残酷的刺激。就是这种残酷的刺激使我回到了白银时代。

我在办公室里,坐在“棕色的”对面。她还没有开口,但我已经感到很糟糕了。可能她要找我谈的事既不是房子,也不是工资,而是些别的……我既不想和她谈房子,也不想谈工资--我不管房也不管工资,我只管受抱怨。但我更不想谈别的。别的事情对我更坏。

那天遇劫后,回家洗澡时,我看到胯间有个壁纸刀扎的伤口。它已经结了痂,就像个黑色的线头,对我这样的巨人来说,这样的伤口可以说是微不足道,我还是在上面贴了创可贴。但它刺疼不已,好像里面有一根针。我把那把刀找了出来,仔细地看了半天,刀片完好无损,没有理由认为伤口里有什么东西,只好让它疼下去了。也许因为疼痛的刺激,那东西就从头到脚直撅撅的,和在停车场上遇劫时一样。细说起来它还不止是直,从前往后算,大约在三分之一的长度上有点弯曲--往上翘着,像把尼泊尔人用的匕首。用这种刀子捅人,应该往肚子上捅,刀尖自然会往上挑,给人以重伤。总而言之,这种向上弯的样子实在恶毒。假如夜里“棕色的”看见了它,我就会有点麻烦。因为我有责任让她见不到它。这个东西原来又小又老实,还不算太难看,被人用刀子扎了一下,就变得又大又不老实,而且丑极了。这就是说,落下后遗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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