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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人间有味是清欢(1)

在山野乡间品尝到胜于奢华菜肴的乡野小菜,在品茶赏月中感受到不同于喧闹晚宴的安闲自在,或是看一次冉冉升起的朝阳,或是听一处悦耳的林间鸟鸣……细品其中,那繁华绚烂背后的清欢,散发着人间最沁心的味道。

生活不过是一种独特的滋味,包含着甘甜和苦涩,酸楚与辛辣,这种独特的滋味需要我们自己去品尝、去体会,唯有经历了一切,我们才能感悟出生活独特的魅力。

人就是生活,(英国)雪莱。

人,就是生活。

我们所感受的一切,即为宇宙。生活和宇宙是神奇的。然而,对万物的熟视无睹,犹如一层薄薄的雾,遮蔽了我们,使我们看不到自身的神奇。我们对倏忽不定的人生称赞不已,然而,它本身不正是伟大的奇迹吗?

什么是人生?我们降临到世间,然而,呱呱坠地的时刻早已被我们淡忘,婴孩时代不过是记忆中破碎的残片。我们活下来了,可在生活中,我们却失去了对生活的领悟。

如果以为透过我们的言词便能洞穿人生的秘密,这是何等的狂妄自大!诚然,言词如果运用得当,的确能使我们明白自身的无知,不过至此就已足人愿了。

因为,我们无法回答:我们究竟是什么?我们来自何处?又欲往何方?降临世间是否为存在之始?而死亡是否即为存在之中?诞生是什么?死亡又是什么?

精密抽象的逻辑学,抹去了涂在人生表面的那层油彩,为我们展现出一幅惊心动魄的人生画面。然而,面对如此惊心动魄的画面,人们却已经习以为常,只感到它年复一年,周而复始。

我以为,人是一种存在,他前见古人,后观来者,他的思想,徜徉于永恒之中,与倏忽无常、瞬息即逝绝缘。他无法想象万物的湮灭;他只在“未来”与“过去”中存在;无论他真正的、最终的归宿如何,在他心中永远存在着一个精灵,与虚无、死亡为敌。这是一切生命、一切存在的特征。每一个生命与存在既是圆心,同时又是圆周;既是万物的起点,又是包含万物的线。

可是,我们的人生又是一场关于谬误的教育,使我们自由鲜活的生命感受力成为一种僵死的推理系统。

我们不妨回想一下儿时对事物的感受力。那时,对于世界和自身,我们拥有怎样独特而热烈的理解啊!那时候我们并不像今日这般习惯性地在我们所见与我们自身之间划一道分界线。就这一点来说,孩子其实就是在天人合一、物我两忘的境界中的。随着人们年龄的增长,这种力量渐渐衰退,变成机械性的、习惯性的力量。这样,感情和理性渐渐演变成一堆缠结不清的思想以及因反复重现所形成的所谓印象。

人生的起因究竟是什么?或者,人生究竟如何产生?什么样的力量在主宰人生?这些追问像是孩子问的,或许只有孩子才会这样问。

因为,大人对自身无法解释的问题会置之不理,漠然视之,不屑去问。

生活寻香:

他是英国文学史上最有才华的抒情诗人之一,他被誉为诗人中的诗人,他就是雪莱,一个伟大的理想主义者。雪莱的作品积极向上,节奏明快,常常从生活中取材,并将自己的思想感情寄托于其中。

所谓生活就是活着,人生在世,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生活中的种种失败、无奈,都需要我们勇敢地面对。一味地去埋怨生活,生活也会回报给你黯然的色调,而热爱生活的人,往往能在生命中发现灿烂的阳光。

我喜欢,张晓风。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

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窄窄的山径,草莓像个精致的红灯笼,一路殷勤地张结着。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绿色里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慢慢的,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一一就位。

我喜欢看秋风里满山的芒。在山坡上,在水边上,白得那样凄凉,美而孤独。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奇异的享受。我总是梦见自己能飞,能跃过山丘和小河。我梦见棕色的骏马,发亮的马鬃在风中飞扬。我梦见荷花海,完全没有边际,远远在炫耀着模糊的香红。最难忘记那次梦见在一座紫色的山峦前看日出——它原来必定不是紫色的,只是翠岚映着初升的红日,遂在梦中幻出那样奇特的山景。在现实生活里,我同样喜欢山。

我喜欢看一块块平平整整、油油亮亮的秧田。那细小的禾苗密密地排在一起,好像一张多绒的毯子,总是激发我想在上面躺一躺的欲望。

我还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清瘦的秋菊,浓郁的玫瑰,孤洁的百合,以及悠闲的素馨。我也喜欢开在深山里不知名的小野花。我十分相信上帝在造万花的时候,赋给它们同样的尊荣。

我喜欢另一种花儿,是绽开在人们笑颊上的。当寒冷的早晨我走在巷子里,对门那位清癯的太太笑着说:“早!”我就忽然觉得世界是这样的亲切,我缩在皮手套里的指头不再感觉发僵。到了车站开始等车的时候,我喜欢看见短发齐耳的中学生。我喜欢她们美好宽阔又明净的额头,以及活泼清澈的眼神。

我喜欢读信。我喜欢弟弟妹妹的信,那些幼稚纯朴的句子,总使我在泪光中重新看见南方那燃遍凤凰花的小城。最不能忘记那年夏天,他从最高的山上为我寄来一片蕨类植物的叶子。在那样酷暑的气候中,我忽然感到甜蜜而又沁人的清凉。

我特别喜爱读者的来信。每次捧读这些信件,总让我觉得一种特殊的激动。在这世上,也许有人已透过我看见一些东西。

我还喜欢看书,特别是在夜晚。在书籍里面,我不能自抑地喜爱那些泛黄的线装书,握着它就觉得握着一脉优美的传统,那涩黯的纸面蕴涵着一种古典的美。历史的兴亡、人物的迭代本是这样虚幻,唯有书中的智慧永远长存。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去拜访他们,尤其喜欢在雨中去叩湿湿的大门。当她连跑带跳地来迎接我,雨云后的阳光就似乎忽然炽燃起来。

我也喜欢坐在窗前等他回家,虽然走过我家门的行人那样多,我总能分辨出他的足音,如果有一个脚步声,一入巷子就开始跑,而且听起来是沉重急速的大阔步,那就准是他回来了!我喜欢他把钥匙放进门锁的声音,我喜欢听他一进门就喘着气喊我的名字。

我喜欢松散而闲适的生活,我不喜欢精密地分配时间,不喜欢紧张地安排节目。我喜欢许多不实用的东西,我喜欢旧东西,喜欢翻旧相片。我喜欢美丽的小装饰品,像耳环、项链和胸针。我喜欢充足的沉思时间。我喜欢晚饭后坐在客厅里的时分。我喜欢听一些协奏曲,一面捧着细瓷的小茶壶暖手。当此之时,我就恍惚能够想象一些田园生活的悠闲。

我也喜欢和他并排骑着自行车,于星期天在黎明的道上一起赴教堂。朝阳的金波向两旁溅开,我遂觉得那不是一辆脚踏车,而是一艘乘风破浪的飞艇在滑行。

我喜欢活着,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生活寻香:

张晓风是第三代散文家中的名家,其作品受到人们的广泛好评。人们称赞她的文字“柔婉中带刚劲”,“笔如太阳之热,霜雪之贞,篇篇有寒梅之香,字字若璎珞敲冰”。

生活中的美无处不在,当你面对某一样事物,打心底说出“我喜欢”的时候,它便会因你的感触而变得意义非凡。每一种喜欢都自有其理由,每一种生活都能挖掘到喜悦,自然的美景、亲密的关系、盎然的趣味……一切都可以成为自己喜欢的理由。一旦你拥有了一颗善于发现的心,便拥有了享受生活的热情与力量。

雅舍,梁实秋。

到四川来,觉得此地人建造房屋最是经济。火烧过的砖,常常用来做柱子,孤零零地砌起四根砖柱,上面盖上一个木头架子,看上去瘦骨嶙峋,单薄得可怜,但是顶上铺了瓦,四面编了竹篦墙,墙上敷了泥灰,远远地看过去,没有人能说不像是座房子。我现在住的“雅舍”正是这样一座典型的房子。不消说,这房子有砖柱,有竹篦墙,一切特点都应有尽有。讲到住房,我的经验不算少,什么“上支下摘”、“前廊后厦”、“一楼一底”、“三上三下”、“亭子间”、“茅草棚”、“琼楼玉宇”和“摩天大厦”,各式各样,我都尝试过。我不论住在哪里,只要住得稍久,对那房子便发生感情,非不得已我还舍不得搬。这“雅舍”,我初来时仅求其能避风雨,并不敢存奢望,现在住了两个多月,我的好感油然而生。虽然我已渐渐感觉它是并不能避风雨,因为有窗而无玻璃,风来则洞若凉亭;有瓦而空隙不少,雨来则渗如滴漏。纵然不能避风雨,“雅舍”还是自有它的个性。有个性就可爱。

“雅舍”的位置在半山腰,下距马路约有七八十层的土阶。前面是阡陌螺旋的稻田。再远望过去是几抹葱翠的远山,旁边有高粱地,有竹林,有水池,有粪坑,后面是荒僻的榛莽未除的土山坡。若说地处荒凉,则月明之夕,或风雨之日,亦常有客到,大抵好友不嫌路远,路远乃见情谊。客来则先爬几十级的土阶,进得屋来仍须上坡,因为屋内地板乃依山势而铺,一面高,一面低,坡度甚大,客来无不惊叹,我则久而安之,每日由书房走到饭厅是上坡,饭后鼓腹而出是下坡,亦不觉有大不便处。

“雅舍”共是六间,我居其二。篦墙不固,门窗不严,故我与邻人彼此均可互通声息。邻人轰饮作乐,咿唔诗章,喁喁细语,以及鼾声、喷嚏声、吮汤声、撕纸声、脱皮鞋声,均随时由门窗户壁的隙处荡漾而来,破我岑寂。入夜则鼠子瞰灯,才一合眼,鼠子便自由行动,或搬核桃在地板上顺坡而下,或吸灯油而推翻烛台,或攀援而上帐顶,或在门框桌脚上磨牙,使人不得安枕。但是对于鼠子,我很惭愧地承认,我“没有法子”。“没有法子”一语是被外国人常常引用着的,以为这话最足代表中国人的懒惰隐忍的态度。其实我对付鼠子并不懒惰。窗上糊纸,纸一戳就破;门户关紧,而相鼠有牙,一阵咬便是一个洞洞。试问还有什么法子?洋鬼子住到“雅舍”里,不也是“没有法子”?比鼠子更骚扰的是蚊子。“雅舍”的蚊风之盛,是我前所未见的。“聚蚊成雷”真有其事!每当黄昏的时候,满屋里磕头碰脑的全是蚊子,又黑又大,骨骼都像是硬的。在别处蚊子早已肃清的时候,在“雅舍”则格外猖獗,来客偶不留心,则两腿伤处累累隆起如玉蜀黍,但是我仍安之。冬天一到,蚊子自然绝迹,明年夏天——谁知道我还是住在“雅舍”!

“雅舍”最宜月夜——地势较高,得月较先。看山头吐月,红盘乍涌,一霎间,清光四射,天空皎洁,四野无声,微闻犬吠,坐客无不悄然!舍前有两株梨树,等到月升中天,清光从树间筛洒而下,地下阴影斑斓,此时尤为幽绝。直到兴阑人散,归房就寝,月光仍然逼进窗来,助我凄凉。细雨蒙蒙之际,“雅舍”亦复有趣。推窗展望,俨然米氏章法,若云若雾,一片弥漫。但若大雨滂沱,我就又惶悚不安了,屋顶湿印到处都有,起初如碗大,俄而扩大如盆,继则滴水乃不绝,终乃屋顶灰泥突然崩裂,如奇葩初绽,砉然一声而泥水下注,此刻满室狼藉,抢救无及。此种经验,已数见不鲜。

“雅舍”之陈设,只当得简朴二字,但洒扫拂拭,不使有纤尘。我非显要,故名公巨卿之照片不得入我室;我非牙医,故无博士文凭张挂壁间;我不业理发,故丝织西湖十景以及电影明星之照片亦均不能张我四壁。我有一几一椅一榻,酣睡写读,均已有着,我亦不复他求。但是陈设虽简,我却喜欢翻新布置。西人常常讥笑妇人喜欢变更桌椅位置,以为这是妇人天性喜变之一征。诬否且不论,我是喜欢改变的,中国旧式家庭,陈设千篇一律,正厅上是一条案,前面一张八仙桌,一边一把靠椅,两旁是两把靠椅夹一只茶几。我以为陈设宜求疏落参差之致,最忌排偶。“雅舍”所有,毫无新奇,但一物一事之安排布置俱不从俗。人入我室,即知此是我室。笠翁闲情偶寄之所论,正合我意。

“雅舍”非我所有,我仅是房客之一。但思“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人生本来如寄,我住“雅舍”一日,“雅舍”即一日为我所有。即使此一日亦不能算是我有,至少此一日“雅舍”所能给予之苦辣酸甜,我实躬受亲尝。刘克庄词:“客里似家家似寄。”我此时此刻卜居“雅舍”,“雅舍”即似我家。其实似家似寄,我亦分辨不深。

长日无俚,写作自遣,随想随写,不拘篇章,冠以“雅舍小品”四字,以示写作所在,且志因缘。

生活寻香:

《雅舍》一文,可以说是梁实秋以苦为乐的生活写照。他能做到这一点,是因为他始终相信“一切只要随缘”、“快乐是在心里”,心有所栖,便觉洒脱悠然,这也正是他对生活的感悟与欣赏。

“雅舍”实际不雅。它构造简陋,篦墙不固,门窗不严,地处荒凉,鼠虫横行……它几乎集“敝”、“陋”、“噪”于一身。但尽管如此,我们从文中不但没感到雅舍的简陋,反而觉得它极可爱、可亲,有个性。生活是雅还是俗,并不在于它本身,而在于我们是否拥有一颗雅致的心灵。

寻回吹口哨的心情,(美国)爱默生。

能活着是一件多么好的事!多么愉快的早晨!我从未感到如此开心!我想今天一定是美好的一天。

这话听起来可能有点怪,但是我今天早上确实感到如此。我很快乐,觉得很舒服,我准备今天享受诸多生活乐趣。当我走在大街上时,如果像年轻时那样吹口哨,我也不觉得惊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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