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可持续发展金融概述
可持续发展的金融是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中国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中国金融创新。然而,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金融创新在推动金融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可能的金融风险。因此,中国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实际上是在金融创新过程中金融风险的克服与防范。对金融风险的防范离不开金融监管。本章从金融创新角度研究中国金融的可持续发展。下一章则从金融监管角度讨论中国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本章首先论述了中国金融可持续发展的理论依据和主要内容(第一节)。然后讨论了金融创新对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第二节)。之后分别对金融创新中的资产证券化、指数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基金、股票市场的风险分别进行了研究。并对保险生态的重要性进行了分析(第七节)。最后是本章的结论和对策建议(第八节)。
一、可持续发展金融的理论依据
经济可持续发展观是金融可持续发展的理论依据。经济可持续发展观研究的是我国经济未来的、长远的、永续的发展问题。这也就是说,经济的发展不仅要解决这代人的需要和自由发展问题,也要关注,或者说更要关注将来的人的自由发展问题。与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相适应,我国的金融也应该是可持续发展的金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求金融可持续发展,而金融可持续发展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经济发展历来是经济学关注的内容。然而,传统的经济发展观是建立在工业文明基础上的,是以环境的牺牲为代价、以资源掠夺式的开采和利用为手段,以追求经济数量的增长为衡量标准的发展观。这种发展观把人与自然资源、自然环境对立起来,造成资源的枯竭和生态平衡的破坏,最终使经济的发展不可持续。生态的破坏、资源的耗竭、能源的危机、人口的膨胀、环境的污染等等严重地威胁着人类的生存,人们不得不对传统发展观进行反思。这个反思使经济可持续发展观应运而生。经济可持续发展观就是要使经济发展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危害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使人类具有长期持续发展的资源、环境和能力。
很显然,我国金融的发展也必须以经济可持续发展观为指导,成为可持续发展的金融。与实体经济可持续发展不同的是:金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指我国的金融业能够在激烈的国内外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在频繁的、严重的金融风险袭来时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二、可持续发展金融的主要内容
(一)可持续发展的金融是以金融创新为基础的金融
金融创新是金融发展的源泉,大到一国的金融体系小到一家金融机构,都必须具备强大的创新能力,才能适应各种外部环境和金融业竞争的需要,保持持续的自我更新、自我发展能力。金融资源也是一种稀缺资源。所谓金融创新就是为提高有限的金融资源的使用效率而进行的金融要素的重新组合,金融创新最终目的是提高金融业的竞争力,特别是核心竞争力。
我国各类金融机构的创新应该把握住事关全局的创新。以银行业为例。在利率市场化、存贷款利差缩小的背景下,国际银行业的利润增长点已经转移到中间业务上。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在进行存款与贷款的创新的同时,应该把创新的主要注意力放在中间业务的创新上。虽然我国各家商业银行近些年来也非常强调中间业务的重要性,但是与外资银行相比,国内银行的中间业务竞争力还比较低下。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利润的50~60%来源于中间业务,目前在华外资银行中间业务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一般在50%左右。而目前中资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一般在10%以内,平均为7~8%。
鉴于长期以来我国存在的一定程度的金融抑制束缚了金融业的金融创新,因此,金融制度创新对于金融的可持续发展更加重要。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一直走的是政府主导的路径,在制度的供给上也是外部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真正发自于金融需求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很少。金融制度创新不仅仅在于通过创新解决目前的问题,更在于建立一套富有创新力量的制度供给模式。在制度创新中要更多地考虑需求方的因素并有前瞻性,这样的制度才能拥有长久的生命力。
(二)可持续发展的金融是化解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的金融
金融的安全与稳定是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虽然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可能是直线式前进的,金融业从本质上说又是经营风险的行业,因而,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始终是各个国家所关注的,是一国金融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在经济、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资本,尤其是规模庞大的投机资本在国际上迅速流动;衍生金融工具在避险的同时又存在着巨大的风险,这种潜在的风险如果被人为地加以利用,就会演变为实实在在的风险;混业经营和跨国经营在有利于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的同时,也带来了金融监管的困难。所有这些都使得金融的外部性和脆弱性不断增强,使金融风险的传染性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厉害。因此,能不能化解金融风险和维护金融安全无疑应该成为金融是否可持续发展的标志。而当前的金融监管必然涉及到国际协调问题。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给国际社会提出了重构国际金融秩序、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问题。中国应该积极参这一问题的解决,并促进我国金融业持续稳定发展。
(三)可持续发展的金融是具有良好金融生态系统的金融
这里首先有两个概念应该加以区分。一个是金融生态系统,一个是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生态系统是金融体系与其环境之间物质的交换、能量的交流、信息的传递等相互关系及关系调节的总和。因此,金融生态系统包括三个部分:生态主体系统、生态环境系统和生态调节系统。金融生态的主体系统是金融体系本身;金融生态的环境系统是金融体系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外部环境,如经济环境、法律环境、信用环境等;金融生态的调节系统则是金融体系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关系的调节机制。
金融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有一个良好的金融生态系统。第一,从金融生态系统主体来说,既然金融资源是一种战略性稀缺资源,因此也存在合理利用、适度开发的问题。如果过度开发和滥用金融资源,破坏金融生态系统的主体,也就破坏了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第二,从金融生态系统的外部环境来说,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金融体系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在经济发展一定的情况下,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主要是法制环境和信用环境。目前,我国的金融业之所以大而不强、结构扭曲、效率低下、风险隐患严重、发展后劲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与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有关:盲目追求数量的经济增长方式使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低下,动摇了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诚信的缺失和诚信体系建设的滞后导致金融资源配置结构扭曲;法制环境的欠佳使金融资源的正常循环失去了法律的保障。第三,灵活有效的调节系统是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保证。金融生态系统的失调可能引发经济或金融危机。而灵活有效的调节系统可以及时发现金融生态系统的主体与外部环境之间是否存在着不协调,也可以迅速地矫正它们之间的关系,从而使它们良性互动,达到动态平衡,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金融创新是中国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一、金融创新是金融发展的源泉
这个问题我们已经在本章第一节的“金融可持续发展”中论述过,这里不再重复。
二、创新与金融创新的定义
现在学术界普遍认为,创新理论是从熊彼特开始的。1912年熊彼特发表了《经济发展理论——对于利润、资本、信贷、利息和经济周期的考察》一书,提出了创新问题。他在1935年发表的《经济变动的分析》(作为《经济发展理论》的附录)一文中,进一步给出了创新的定义:“创新就是生产函数的变动,而这种函数是不能分解为无限小的步骤的。”他所说的生产函数就是生产手段的组合。因此,新生产函数就是生产手段的重新组合。这就是创新。熊彼特的创新理论所谈的是实体经济部门的创新。它的原理虽然有的可以应用于金融部门,但由于金融部门的特殊性,它必定有许多不同于实体部门的特点,因此,金融创新也有自身的特殊性。
对什么是金融创新,现在还没有一个能为大家都接受的定义。从我们所接触的文献来看,我们可以看到,人们从不同的角度来定义金融创新:或者是引用熊彼特的说法从新生产函数的角度,或者是从金融要素或金融领域内部的各种要素重新组合(包括金融产品、金融市场、金融制度、金融业务、金融机构)的角度,或者是仅就金融工具特性的重新组合(包括收益、价格风险、信用风险、国家风险、流动性、可买卖性、定价惯例、数量大小和期限长短,等等)的角度,或者是从金融创新的目的(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当局出于对微观利益和宏观效益)的角度来定义金融创新。
我们认为,金融创新的定义是要回答“金融创新是什么”的问题。我们为金融创新下的一个较为简短的定义是:所谓金融创新就是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在金融新生产函数基础上对金融要素进行重新组合,从而创造出新金融产品(新金融工具或新金融服务)。这里所说的金融新生产函数是指从事金融工作所必须具备的技术、劳动、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金融要素指的是整个金融业得以运行的条件和基础,包括:金融的生产要素、金融商品、金融市场、微观金融机构和宏观金融机构。在这里,金融的生产要素是金融部门生产金融商品、金融工具和提供金融服务的基础;而金融要素的重新组合实现金融创新。
三、金融创新的核心是金融产品的创新
学术界和银行界虽然从各个方面研究了金融创新,但从我们接触到的资料来看,对“金融创新的核心是什么”的探讨却比较少。我们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金融产品创新是金融创新的核心。
(一)金融产品创新是金融产品特性的新组合
虽然金融商品、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千差万别,但它们都有一些共同的特性,例如,收益性、保值性、风险性、流动性、期限性,等等。正是这些特性的重新分解、组合和排列产生了一个又一个的新金融商品、新金融工具和新金融服务。大家一般把金融产品的特性归结为流动性、收益性和风险性。但这“三性”是有矛盾的。也就是说,在一个产品中,流动性高的产品虽然其风险性低,但收益性也低;收益性高的产品一般说来风险性高,但流动性不一定高;风险性低的产品收益性和流动性都不一定高。因此,我们简单地把金融创新定义为金融产品“三性”的重新组合。而重新组合的基本原则就是使新的金融产品比原生的或旧的金融产品具有更高的流动性和收益性、更低的风险性。
(二)金融产品创新推动着金融体系创新
正是金融产品的创新推动着包括金融市场、微观金融机构和宏观金融机构在内的金融体系的创新。
金融市场为金融商品的交易制定各种交易规则和交易方式,从而使金融商品的交易得以顺利进行。很显然,在金融市场出现了新的金融商品、新的金融工具和新的金融服务之后,金融市场的交易规则、交易方式和清算方式都得发生相应的变化和创新。
微观金融机构是金融要素中最活跃的因素。它们既是金融交易的主体,也是金融创新的主体。正是它们根据实体经济部门、金融市场和自身发展的需要、根据金融全球化所带来的挑战,在对创新的收益和成本、风险进行比较和权衡之后,将金融的生产要素重新加以组合,将金融商品的特性重新加以分解和排列,从而创造出新的金融商品、工具和服务。在这个创新的过程中,微观金融机构为了适应金融产品创新的需要,必须不断地进行金融机构内部的机构设置、运行机制、业务流程、管理体制的创新,实现金融中介功能的再造。
宏观金融机构指的是金融监管当局。面对微观金融机构如火如荼的金融创新,金融监管当局一方面要支持微观金融机构的创新,但又要防止微观金融机构的创新引起更大的风险。另一方面宏观金融机构又要不断地进行自身的监督管理体制、监管方法的创新,为微观金融机构创造一个既宽松、又规范的金融创新环境,使它们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关系是一个互动的辩证的关系:创新——监管——再创新——再监管——在这个过程中,宏观金融机构也有一个监管的新生产函数问题,即监管的收益与成本的分析、比较问题。
(三)金融产品创新与金融理论创新互相推动
金融产品的创新不仅引起金融业各个方面的变化,而且引起金融理论的创新。而金融理论的创新又推动着或指导着金融产品的创新。一方面,金融产品的创新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要增加金融资产或负债的流动性,增大金融资产的收益性,减少或规避金融风险。金融产品创新的这些基本要求推动着金融理论和实证研究的发展。另一方面,金融产品的创新又离不开新的金融理论和实证方法的指导。例如,各种新金融工具定价模型的出现使传统的偏重于定性研究的金融向定量研究的现代金融转变。而金融工程技术的应用不仅是现代金融发展的一个重大成果,更是极大地推动了金融产品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