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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藏匿的怪兽(3)

然而,课程的历时之短和它在整个分娩过程中相对滞后的安排令我有些吃惊。课程总共四课时,每个课时将近两小时,每周安排一次课。比起这样的生育课程,我获得驾照的时间还更长些。教授他人如何应对孩子的到来,真的,对着一位几周后即将成为父亲的人,应该说是最难启齿的,因为这是你,身为一个父亲,应该怎样应对孩子的降临。“啊呀,怀孕这门子事儿也不难……哎?我刚才说什么了?”

在去拉梅兹的前几个月里,我们畅想的亲子生活被粉饰着淡而柔和的色彩,有可爱、小巧的婴儿服装和一个干干净净、无可挑剔的小宝宝,像鸽子似的咕咕叫唤。然而,首节课的前几分钟就把我们带回了现实。教员给我们看了在生产时需要揉进孩子头颅的监测传感器,并把它在学员中传递了一遍。

我握着这个微小、蜷曲的线状物,仿佛它是世界上最平常不过的东西。好吧,我想,但我仍然没法想象刚才大夫描述的那个场景。

除了婴儿头皮监测针(一种监测胎宝宝在母体子宫发育情况的设备——译者注)外,教员还给我们看了其他设备。比方说,我先前还不知道在20世纪末,如果一个女性面临生产时羊水还没破,解决方案中需要动用一只巨大的塑料钩。医生们必须首先用塑料钩捅破她的羊水,随后方可将婴儿头皮监测针粘在宝宝头上。

我有点儿反感这位教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坚持称呼在座的每位男士“从属人员”。我们在进屋后的自我介绍中都称自己为父亲,因此她大可不必在这丁点儿敏感的政治精确度上过分计较。她依然称呼母亲们为“母亲”,而我一直在等她称呼她们“宿主有机体”。我算是动了肝火,她每说一次“从属人员”,我就掰着指头数数。有一堂课上,她念叨了13遍,看到我在笔记上画正字,她方才停下改口称“父亲”。因此,整个过程中,我说话总是言简意赅、略带挖苦。

“所以,母亲们,护士做的首件事情就是将新生儿递给你们,随后你们就可以数一下孩子有几根手指、几根脚趾……”

“还有几个头!”我殷勤地回答道。

她还谈到父亲有可能真正担负起剪脐带的职责,但我很早就铁了心,对此不抱任何兴趣。之所以作出这一决定,部分原因是我感觉这只是用一种廉价的方式让父亲们似乎进一步融入到了分娩过程中去。但坦白地说,主要原因十分简单。我承认我无法抗拒假装自己是婴儿城市长的诱惑,头戴一顶高帽,肩上缠着一条红绸带,手握一把超大尺寸的剪子,郑重其事地为一家新开的购物中心剪彩。我清楚自己毫无疑问会是手术室中唯一一个笑出声的人—面对着假想中的记者群,摆出剪彩的姿势。

同驾驶课程十分类似的是,晚间的电影放映环节成了拉梅兹话题的焦点。自从快速翻阅了《目标》杂志怀孕书系中的几张图示后,我俩就对剖腹产电影产生了畏惧感。我们都感到十分恶心,最终两个人都坐在过道里,脸色发青,而孕育新生命带给人的奇妙感觉顿时没那么浓重了。令人备感意外的是,拉梅兹放映的剖腹产电影并没有多么令人魂飞魄散。手术环节仅一扫而过,绝大多数的镜头落在了母亲愉悦的脸庞上。一位在药物作用下神志不清的妈妈咧着嘴憨厚地笑着。假设你不去想象床单底下正发生的事,这部片子就不会显得有多惊悚(或是告诉自己横竖临产的不是我—你是知道的,如果你是一位男士的话)。影片对于一群支持顺产的人不得不连连道歉,而药物越发明显成了容许这一切发生的唯一借口。看了这些片段,我也有点儿想为自己注射一支硬脊膜外麻醉试剂。

与剖腹产影片相比,拍摄顺产的录像更为摄人心魄。镜头徘徊在母亲的尖叫、瞪大的眼睛与真实的分娩之间。我并不是去刻意诋毁这一刻的美感。我坐在那里边看电影边想道,当这件事降临到我身上时,当我亲眼目睹自己美丽的女儿降生的那一刻,即使她的头上粘着一根头皮监测针,我也会禁不住泪流满面。但是,我在观看分娩影片期间,内心被占据的却是不断回荡的唾弃声—“呸,真是不堪入目”。

等待已久的那一天来得快,也来得轰轰烈烈。朱莉在工作时摔了一跤,后果严重,差点儿让人用救护车送到医院。我俩一整夜都在担忧。在此期间,医生们不断给朱莉作检测,最后同意她出院,并担保孩子平安无事。我俩回到家中,如释重负,认为毕竟一切都会按照计划进行。

然而第二天—也就是预产期的前两周,朱莉的羊水破了。26小时后,舒勒·诺艾尔·哈德森呱呱落地。

而同舒勒一同降临的,还有潜藏在她头脑中的怪兽。

而当时,我俩对此浑然不知。

2.涉世之时

我从未挖空心思地想过去经营一家音乐商店,甚至可以说这个念头从未在我的脑海中掠过——直到我看了改编自尼克·霍恩比同名小说的电影《随心所欲》。片中约翰·库塞克扮演的罗伯·高登是位于芝加哥一所老学校的唱片店老板。他极度焦虑又胸无大志,但在音乐上却自命不凡得无可救药。回想起来,他的生活方式一定或多或少令我着了迷,因为我那家音乐商店的经营方式主要受到了这部电影的启发。但这种经营方式也有令人捉襟见肘的时候,毕竟开一家像电影中那样的私人小店同当一名大公司的经理大不相同。我的生活通常也是“办公环境”多于“随心所欲”。虽然我的这份工作来得有些始料未及,但却是最令我感到称心如意的一份工作。

几乎每一个生活在美国的男性都曾梦想过当消防队员,我也如此。但异于常人的是我萌生这一想法的时间,直到念大学时,我才有了这个冲动。那时我极度厌学,生活对于我了然无趣。我想远离一切,像旁观者一样看着物体消殒在熊熊大火之中。用现在的眼光来看,或许值得庆幸的是我没有延续这一想法。

比起大学,我孩提时的职业规划少了惊心动魄,却依旧略显个性。那时我想成为动物园的一名饲养员,尽管现在我意识到当时的理解略有偏差,因为我真正想要的是长大了能有一大群动物陪伴,之后我也确实这么做了。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完美地达成了儿时的梦想。小时候我对饲养员的理解还仅仅停留在一个拥有所有动物的人之上。

以成人的眼光看,小时候的我是一个不思进取的孩子。虽然读书时我并不垫底,但也绝非名列前茅。(数学是尤其令我头大的一门科目;在高中的大学入学评估测试中,我的言语测试得了满分,而数学成绩却刚过及格线。)每天,我步行回家。家中空无一人却舒适惬意。上大学后,我才首次听到“无人看管儿童”这一称谓。我对当时的反应记忆犹新,“嘿,那不是我吗?”但小时候,我从没想过自己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只是理所当然地认为学校的每个孩子都同我一样:放学后回到一所空空如也的屋子中,边吃着可可口味的泡芙,边看几小时无父母监视下的电视。我从未觉得这对自己有什么负面影响,反倒认为这是同美国梦一样司空见惯的事。

四年级时,一位学校的图书管理员看了我一眼,她的目光似乎是在告诉我她发现了什么端倪。虽然无法断定,但我猜测可能是“这孩子成天无所事事,还有个水泥般呆滞的大脑”。在她看来,我一无是处。在这段记忆模糊之前,我需要声明:这位管理员对我而言无足轻重。她丈夫是我父亲的一位朋友,这身份就决定了我和她的关系不会好到哪儿去。除此之外,她还爱吹毛求疵,为人十分自我。她那个长我一些岁数的女儿倒是十分沉稳,我曾迷恋过她好几年。但这一事实没能使这位管理员在我心中的地位有多大改观。

有一年夏天,她同家人外出度假,由我负责每天骑车去她家打理房屋。现在我已不记得当时获得了多大一笔巨额报酬。她留下的嘱咐清单中有4整页是关于如何为室内花草浇水的。整整4页都是打印的文字。有一种植物需用一英寸的瓶装水直接浇灌,而另一种只需要雾状喷射(就连盛水容器的位置她都一一列明)。你大可想象,一个心不在焉的9岁孩童对着这样的一叠指令会有多出色的表现。记忆中,我也确实干得很糟糕。假期结束,她回到家,发现一屋子如临深秋的花草,枯黄而凄凉。

可能她是从心底里宽恕了我拙劣的园艺技能,要不就是史无前例地意识到我急需救赎。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她开始塞书给我看。在今天看来,有一件事情她做得慧眼独到,这也是30年后我发自真心地为她那些葬送在我手下的花草感到愧疚的原因。很简单,她塞给我的不是儿童读物。她给我的书籍晦涩难懂,我必须查阅辞书,反复咀嚼,才能透析单词和一些只言片语的意思。读完那本她给我的《瓦特希普高原》复印本,我的内心竟有些澎湃。我对那本书爱不释手,也开始迷恋上了书面文字。因为这一点,她在我心中将永远保有一个特殊的地位。

初中时,我才萌生将来或许可以当一名作家的想法。英语老师们非凡的教学才能燃起了我浓厚的兴趣,我也对他们产生了好感。小时候的我常常不分青红皂白,因此也常把对老师的喜爱当成对某一科目的擅长,但最终结果却是相同的。高中二年级时我就该察觉出写作将是我以后大显身手的领域。一次,老师布置我们写一则短篇故事,我的一位朋友为此愁眉不展,于是我就成了他的枪手。所有的故事都经批改、判分。我以自己名字上交的文章获得了第三,而我替朋友写的那篇故事竟得了第二。

当时我就该意识到自己的兴趣所在,但我还有另外一个梦想,这个梦想占据了我10年的时间。直到网络时代早期,我才再次意识到自己对文字的热爱。

先于文字的,是音乐。

但我需要暂时打住,先介绍一下我的家乡。我的家乡奥德萨是一个位于西得克萨斯州的炼油重镇。那儿满地蛆虫,我就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起来。(奥德萨又名慢死亡、奥德萨雷逊以及我个人偏爱的绰号—吉姆鲍勃威。)我无法想象自己如果成长在20世纪70年代一般意义上的美国该会有一个多么别样的童年,但在奥德萨,重塑社会的激进革新却丝毫不见踪影。即便是现在,每当我回去看望家人,行驶在奥德萨尘土飞扬的街道上,就会觉得仿佛误入了时空隧道:人们似乎还沉浸在艾森豪威尔的总统竞选中,学校里正在进行“躲闪”军事操练。(“躲闪”duck and cover:20世纪50~80年代为应对突如其来的原子弹攻击,美国要求在校学生进行的军事操练。当看到探照灯光时,学生们需要立即匍匐在地并寻找物体掩盖自身。)奥德萨粗犷凄厉,因为产油而有一段不堪回忆的过去(看到一位同事在一次工业事故中被活活烧死后,我的父亲离开了炼油行业)。但与此同时,这里也有信奉基督教的居民、从罗纳德·里根时期沿袭至今的全套价值观以及坚忍的西得克萨斯秉性。而那时的我却是一个妄自尊大的少年。我对乡村和西部音乐的理解就是《男孩不哭》的《我想当牛仔》以及封面印有已故总统肯尼迪的《罗海德》。

很自然,我迫不及待地希望离开这里。

离开油田后,父亲当起了一名初级中学的教练。这一职业变动合乎情理,因为他曾是西得克萨斯那个巴掌大高中的橄榄球队四分卫。初中时,到了我该选择报名参加哪项课外活动了,橄榄球似乎成了我首要的选项。12岁时,我的个子就已窜过6英尺,穿的是11码的鞋子。其实,我再长两英寸身高就封顶了,但当时我还以为自己最终会长成一个破多项吉尼斯纪录的怪兽。每每想到将来某一天我会有10英尺高,身材畸形、弓着背,虚弱的心脏气息奄奄地维系着整个庞大的身躯,我就心惊胆战。上厕所时,我还会莫名其妙地惧怕自己突然自燃或是被蛇咬。

我的父亲和他那群教练朋友们都认定我是踢足球的料。在20世纪80年代的奥德萨,成为一名足球运动员可是一件大放光彩的事。一些令我望尘莫及的作家就曾以西得克萨斯高中足球为题材进行过创作。简而言之,有越多关于我足球明星未来的言语入耳,我就越想在人生中做出一些离经叛道的事来。

五年级时,我所谓“离经叛道的事”郑重其事地前来拜访了。我们被友好地带进了高中时的音乐厅,去欣赏一场由当地交响乐团演奏的免费音乐会。活动的意图是让我们在目睹了名角的演出后,报名参加来年的管弦乐课程。为达到一击即中的效果,管弦乐队表演的大多数节目都来自电影《星球大战》的配乐。这样的安排略显滑头,但很奏效—至少对我而言。你可能会想,中部的奥德萨交响乐团只是一支名不见经传的小乐队。但说实话,他们的技艺毫不逊色。乐曲掠过我幼小的双耳,听起来仿佛天籁之音,是神灵们在演奏《星球大战》。

(多年以后,我也俨然成了半个行家。在音乐厅演出时,我发现自己是在仿效当年教授低音长号的那位老师。而我的演奏曲目呢?五年级时的《星球大战》音乐会此时已进化成了约翰·威廉斯的混合曲—包括《外星人E.T》和《夺宝奇兵》的配乐。这些都是斯皮尔伯格20世纪80年代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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