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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不知许事,且食蛤蜊

蛤蜊是海鲜中的小淘气。

我们这里的人把蛤蜊称为“青蛤”。

养在水里的蛤蜊,粗看像花纹斑斓的小鹅卵石,它们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在水中调皮地伸出洁白细长的小舌头,冷不防,喷出一道水花来,活泼得实在招人怜爱。古人相信腐草为萤、千年的白狐能修炼成美女,他们也相信,蛤蜊是百年的鸟雀变成的,晋干宝《搜神记》中就说:“百年之雀,入海为蛤。”《酉阳杂俎》中则说:“蛤蜊,候风雨,能以壳为翅飞。”——等到风雨之日,蛤蜊会借壳展翅,端的是革命的浪漫主义啊。

几年前,我在北京参加全国晚报都市报总编辑培训班,怕我们逃课,主办方把我们安排在大兴上课,全封闭不间断的培训让我觉得有点枯燥,听课听得无聊,便想逃课溜到天津淘古玩挖蛤蜊,一人去好生无趣,又不识路,便想拉上同学一起逃课,同学中有潘文泉,是《湖州晚报》的总编,是班里年纪较大的同学之一,他是有趣之人,虽年过半百,却十分贪玩,一听逃课,立马叫好。我们包了辆黑车,直奔天津,在天津逛了古玩市场,老潘淘得一清人的扇面,认为是真迹,大叫“发财了”,一路上他因淘到宝而喜滋滋的,淘完古董,我们便直奔天津塘沽而去。

这是我第一次挖蛤蜊,塘沽的滩涂下到处是蛤蜊。挖蛤蜊没什么技术含量,用手在松软的滩涂上刨啊刨,觉得触到了硬物,把硬物抓出来,就是蛤蜊。当地人见我这么小打小闹挖蛤蜊,直摇头,递给我一把五齿叉,外形像猪八戒的钉耙,这是他们挖蛤蜊的专业工具。嘿,拿到五齿叉,挖蛤蜊就省事多了,只要把手中的五齿叉向泥中一插一掀,就会耙出不少蛤蜊。好家伙,没几下就耙出一大把,相当有成就感,只到潮水涨到脚后跟,我们才意犹未尽地撤离,这时蛤蜊已经装满一大网兜了。因为没有地方可烧蛤蜊,回去的路上,就把蛤蜊顺手送给了的哥。的哥很高兴,说晚上的菜有着落了,回去就烧蛤蜊汤喝。

蛤蜊是那种最常见、最便宜的海鲜,肉质鲜美,肥厚嫩白,是平民百姓的爱物。它虽然价格便宜,却有“天下第一鲜”的美誉。元人钟嗣成在品味完元散曲之后,以“蛤蜊味”三字来评誉其风格和特色,他在《录鬼簿·序》中道:“若夫高尚之士、性理之学,以为得罪于圣门者,吾觉且啖蛤蜊,别与知味者道。”

蛤蜊以外壳略显青黛者,味道最佳。其中有一种叫四角蛤蜊,贝壳顶部白色或淡紫色,壳口有紫黑色环带,十分肥美。这种蛤蜊还能醒酒,《浙江通志》中引《至正四明续志》说:“蛤蜊亦云圆蛤,壳口有紫晕者肥美,善醒酒”。

蛤蜊可炒可汤。把蛤蜊放水中,滴上几滴香油,待它的泥沙吐净,油锅里搁上葱姜辣椒快火翻炒,一盘鲜香油辣的炒蛤蜊就上桌了。

蛤蜊用来煮汤,最宜夏天食用,据说越是懒人,烧出的汤越好,把蛤蜊倒进锅里,绝不翻动一下,因为一翻动,蛤蜊壳内的汤汁就会流掉一部分。蛤蜊豆腐汤、蛤蜊炖蛋、蛤蜊冬瓜汤、蛤蜊蛋花汤、蛤蜊咸菜汤……让人喝起来上瘾,撑到肚儿圆还觉得没个够。宁波菜中的蛤蜊黄鱼羹是极致的鲜,以蛤蜊和黄鱼肉制成,色泽洁白,汤汁浓稠,美味非同寻常。尝过几回,没齿难忘。蛤蜊汤极为开胃,《金瓶梅》里写到吃,动不动“大盘大碗,鸡蹄鲜肉肴馔拿将上来。银高脚葵花钟,每人一钟”,或者“登时四盘四碗拿来,桌子上摆了许多嘎饭,吃不了,有是两大盘玉米面鹅油蒸饼儿堆集的”。扫雪烹茶,也是“一碟鼓蓬蓬白面蒸饼、一碗韭菜酸笋蛤蜊汤、一盘子肥肥的大片水晶鹅,一碟香喷喷晒干的巴子肉……”不过,吃鼓水晶鹅呀、巴子肉之类一干大鱼大肉之前,西门大官人和他的妻妾们还非得酸笋蛤蜊汤来开胃辣炒蛤蜊相当美味,蛤蜊张着大嘴,露出雪白鲜嫩的肉,配上黄的姜丝绿的葱段和鲜红的干辣椒,看那清新如春热辣似火的颜色,让人忍不住手捏一把狂吃。宋人汪元量曾写道:“花似锦,酒成池。对花对酒两相宜。水边莫话长安事,且请卿卿吃蛤蜊”。汪元量是个骚人,骚人者,诗人也。南宋时台州女子谢道清为理宗皇后,汪元量是宫廷乐师,他弹得一首好曲,写得一首好诗,好风雅的他,与佳人对着花共饮,不说国破家亡事,饮着酒吃着蛤蜊,把人生不快统统丢一边去。《南史·王弘传》中的沈昭略也说,“不知许事,且食蛤蜊。”——只要有蛤蜊吃,啥事都可以不去想不去管了。

蛤蜊还可生吃,元朝《云林堂饮食制度制》一书记录了生吃蛤蜊的妙法,“用蛤蜊洗净,生擘开,留浆别器中,沥去蛤蜊泥沙,批破,水洗净,留洗水,再用温汤洗,次用葱丝或桔丝少许,拌蛤蜊肉,匀排碗中,以前浆及二次洗水汤澄清去脚,入葱、椒、酒调利,入汁浇供,甚妙”。喜欢末尾的“甚妙”二字,吃货们吃到好东西时的洋洋自得,似在眼前。

为蛤蜊的美味叫好的人着实不少,北魏贾思勰的《齐民要术》,就写到烤蛤蜊,宋人的《梦粱录》中写到“酒鸡蛤蜊”“蛤蜊淡菜”“米脯鲜蛤”等,光看菜名,就让人垂涎三尺。清代最著名的吃货袁枚在《随园食单》中,就有韭菜炒蛤蜊肉及制汤的记述:“剥蛤蜊肉,加韭菜炒之佳,或为汤亦可,起迟便枯”。古人甚至将蛤蜊制成“蛤蜊酱”,诗人梅尧臣收到哥们寄来的蛤蜊酱后,勾起了思乡之情:“我尝为吴客,家亦有吴婢。忽惊韩夫子,遗我越乡味”。

我们这里有“正月十四是元宵,家家糟羹蛤蜊调”的谚语。每到正月十四,家家户户闹元宵,是夜,定要喝一碗糟羹。“糟羹”里有肉丝、笋丁、香菇丁等,当然还少不了蛤蜊,没了蛤蜊,那鲜味就差远了。吃完糟羹,便上街看花灯、看舞狮、猜灯谜去了。

海边人喜欢蛤蜊,就算山里人嫌麻烦不爱吃贝呀螺呀,对蛤蜊还是情有独钟的,不仅因为美味,而且吃着方便,烧熟的蛤蜊壳都是张开的,上手就可以吃,有人形容得生动——“不像其他螺啊贝啊,脾气死硬,即便熟了也要用大盖子堵着洞口,或是两壳紧闭,一副打死不张嘴的欠揍模样”!当然,蛤蜊要是真合上口的话,就很难撬开,我们这里评价一个人是“蛤蜊口”,意谓此人口风紧,不会随便传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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