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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百年孤寂:我们在爱中永恒孤独(1)

心属于你的,我借来寄托,

却变成我的心魔。

你属于谁的,我刚好经过,

却带来潮起潮落。

都是因为,一路上,一路上,

大雨曾经滂沱,证明你有来过。

可是当我闭上眼,再睁开眼,

只看见沙漠,哪里有什么骆驼。

背影是真的,人是假的,没什么执著。

一百年前,你不是你,我不是我。

悲哀是真的,泪是假的,本来没因果。

一百年后,没有你,也没有我。

风属于天的,我借来吹吹,

却吹起人间烟火。

天属于谁的,我借来欣赏,

却看到你的轮廓。

都是因为,一路上,一路上,

大雨曾经滂沱,证明你有来过。

可是当我闭上眼,再睁开眼,

只看见沙漠,哪里有什么骆驼。

背影是真的,人是假的,没什么执著。

一百年前,你不是你,我不是我。

悲哀是真的,泪是假的,本来没因果。

一百年后,没有你,也没有我。

——《百年孤寂》

读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想起了这首歌:“心属于你的,我借来寄托。你属于谁的,我刚好经过。”

第一次听这首歌的时候,觉得旋律非常得迷人,听着听着,不觉陷了进去。耳边持续流转着这首歌,在不知听了多少遍之后,我背出了整首歌的歌词。喜欢这首歌,因为它是王菲唱的,没有更多理由。记得这首歌,多少年,还能够清晰地唱出歌词,是因为作词人的功力,他是林夕——把梦解开来,躺在树林里,看天边夕阳,缓缓地映照在自己的脸上。笑一笑,闭上眼,做一个关于爱的梦。

我想起了这个男人。想起了他写下的话。

我们有什么权力奢求永恒呢?我们爱着各自的存在,某一刻,幻觉般地爱上了孤独的感觉,以为孤独就是一种爱。

人在孤独的时候,面孔变得非常深邃。你看地铁上的那些人,麻木的脸,冷漠的脸,忧郁的脸,沧桑的脸,憔悴的脸,却似乎都是一种表情。他们擅长隐藏表情,可是表情是藏不住的。他们孤独吗?孤独的。他们之中,许多人都不是这座城的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香港,生活在这些城市里的人,每一个人都感觉到孤独。即使身边有一个同床共枕的人,即使他抱着你睡,给你身体上的安慰与保护,你依然觉得孤独。这与别人没有关系,这是一座城市的通病,是自我的心疾。于是想要爱人,想要被人爱。可一旦爱了,又发觉对方爱自己不够多,想要放弃,重新寻觅。

当我一个人穿梭在地铁里时,总是觉得非常冷。即便是炎热的夏天,也感觉到冷,觉得无依无靠,没有安全感,但是不想家。因为离开了那座生活了十几年的小城,因为当初走的时候义无反顾,告诉自己,没有什么可留恋的,什么都可以舍弃。

是吗?除了爱,对父母的爱,对自己的爱。孤独的世界里,却唯独没有对一个陌生人的爱。

“我爱的比脸色还单纯,比宠物还天真。当我需要的只是一个吻,就给我一个吻。我只爱陌生人,我只爱陌生人。”

只爱陌生人。在上海的那一年,大学还没有毕业,对于一切无所适从,在一家外企公司实习,白天工作,晚上写作。买大量的书,住在酒店房间,深夜的时候,把电脑的音量开到最大,放这首歌,坐在地上,跟着轻轻哼唱。

那时候,有一个男人经常给我打电话。我来这家公司的时候,他正好辞职。我们恰巧在同一天遇见,我入职,他离职,一面之缘。那天他请客,叫上一个部门的同事,包括我。我们匆匆吃上一碗面,言谈之间,欢笑与沉默皆有。

就在这一天,他离开上海,去了北京。我从北京到上海,安安静静地扎根下来。我不知道要在这座城市待多久,对于这座城的印象,几乎全来自别人的描述,多的是羡慕与落寞。

再后来,我们通过MSN联系。他给我介绍他对这座城的印象,工作上的事情,还有公司里的人际关系。他在我的世界,好像一个陌生的熟客,又似一个熟悉的陌生人。但我知道,不管是什么角色,他只是我生命中的过客。

生命中的过客,他带给我的就只有欢笑,没有泪水,因为不值得。身边的人,多数给予的是伤痛过于快乐,但我会轻笑着掩饰而过。如果一个陌生人也可以带给我泪水,我又为什么在他面前流泪呢?我是这样一个假装坚强的人,虽然孤独,虽然有时候也想着是否可以有一个人拯救我的孤独,即便只是夜晚抱着我入睡。

“我爱上某一个人,爱某一种体温。喜欢看某一个眼神,不爱其他可能。”

跟我一起住的是一个已过而立之年的女人。我第一眼见她的时候,没有猜出她的年龄。她看上去很年轻。她始终化着非常浓艳的妆,不以真面目示人。她对我说:“女孩子趁着年轻应该好好打扮,这样才能吸引到男人。”

她是武汉人,家世很好,父母都是武汉大学的老师。她还有一个孩子,离婚后,孩子由她的父母抚养,她一年回去一次。她的前夫是一个商人,她不爱他。但她跟他结婚,生了一个孩子。她说,女人可以将对男人的爱转移到孩子身上。我不爱他,但我爱他的孩子。

我想,孩子是他的,也是她的。她爱的是自己的孩子,与男人又有什么关系呢。那个男人出轨了。追求她的时候,费尽心机,与她结婚两年,孩子才一岁,他就厌倦了她。她提出了离婚。她说,在爱情里,除了自己之外,其余的人都是陌生人。不巧,我偏爱陌生人。一旦在一起,就失去了爱的感觉。

她不和我住在一起,一个礼拜来取一次衣服。我和她都是在酒店集团工作,我们在不同的部门。除了每个礼拜见一次面,有时候甚至一次也见不到,其实没有什么交集,她和我也是陌生人。公司里传出风声,她和一个部门总监恋爱了,那个男人有家庭。我又一次想起她说的,除了自己之外,其他人都是陌生人。不巧,我偏爱陌生人。

我在网上和去北京的他讨论陌生人的爱情。这样的爱情,承担着风险,却不需要责任。那些所谓的第三者,一夜情缘的人,是否也是喜欢与陌生人恋爱,刺激、短促,能够证明自己的魅力。

爱情之中,魅力永远大过耐力。

“还没好好地感受,醒着亲吻的温柔。可能在我左右,你才追求孤独的自由。”

往往恋人在一起时,想要有各自的空间,害怕时间长了会厌倦彼此。一旦分开,又忍不住地想,对方在做什么,会不会背着我出轨。也许在我左右,你才追求孤独的自由。一个人的时候,孤独如影随形,它像缠在心头怎么甩也甩不掉的旧情人。两个人的时候,却不由自主地想起旧情人,那种怀念的感觉不见了,反而觉得空虚。

有时候,我们会相信一切有尽头。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更多的时候,宁愿受伤,也要选择留恋不放手。也许曾经希望轰轰烈烈,然而,看过太多轰轰烈烈、有始无终的爱情之后,反而想要细水长流。

人的心情,在爱过之前是轰轰烈烈。在爱过之后,是细水长流。

“看,当时的月亮,曾经代表谁的心,结果都一样。看,当时的月亮,一夜之间化作今天的阳光。”

一九九九年,王菲的专辑《只爱陌生人》问世,与次年的《寓言》一起成为她的巅峰之作。就在这一年,她离婚了,所以她唱:“我只爱陌生人”。那个唱着“等到风景都看透,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的痴情女子不见了,换来一句,“只爱陌生人”。

爱情令她曾经变成一个满足的小女孩。贵为天后的她,从香港回到北京,住在大杂院,为心爱的男人倒痰盂。爱情让她放下一切浮华显赫,结婚、生子,归于平淡的家庭。她的爱情,总是让人瞩目,也总是让人叹息。

那一年,她失去了婚姻,没有了爱情,却赢来了事业的巅峰。她应该感谢一个男人,他说:“我与王菲是没有名分的夫妻。”

没有名分的夫妻。这句话听起来多么有深远的意味,不是夫妻,是知己,比知己又多了一层暧昧的意味,用张爱玲的话说,因为懂得,所以彼此成全。

林夕与王菲,可以说是彼此成全了彼此。他们一起合作多年,他最了解她,知道她想要什么,清楚她的爱、她的孤独。他从她的歌声里,找到了自己的当初。

“你是千堆雪,我是长街。怕日出一到,彼此瓦解。”

听一首歌,就如听一个故事,之后陷入一个人的回忆。回忆并非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情,因为谁都有着自己的回忆,谁都爱着曾经的回忆。歌声最容易惹人回忆,忧郁颓靡的唱腔,华美哀艳的唱词,最容易撩拨人的心事。于是,再残忍的爱情都成了最美丽的传说,开在了别人途经的目光里,长久地轰烈。

我以为我不会轻易地爱上一个人,事实上的确如此。相识的人尚且无力爱,何况去爱一个陌生人。但是有时候,爱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可以在两三秒之内确定自己是否爱他。你的第一眼眼缘,就会告诉自己,他是否成为你的恋人。就算你主动,也要确定对方的心意。

和那个男人的恋爱是顺其自然的事情,一早就有预感,但我知道不会有结局。爱上一个陌生人,爱上一个自己不会去耗费心力的人,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为简单,它来得快去得也快。

因为现实生活中找不到那种醉生梦死的爱。读别人的故事,听别人的歌,看别人的传奇,却始终与自己无关,这种心情大抵可以称为“怅然若失”。爱到一定的时候,就会觉得失去了力气,发觉其实不是爱上某个人,而是爱上了一种恋爱的感觉。那种感觉,与孤独相对。因为不想再一个人孤独地走下去。可是,正如一个人说的,这个世上,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

恨不得你是一只蝴蝶,来得快去得也快。我喜欢那些朝生暮死的事物,愿像梁山伯与祝英台一样,有一天和一个男人一起变作蝴蝶飞走。蝴蝶一样的爱情也是美丽的,这种美丽带着一种虚幻的不切实际。其实现实世界里的爱情,倒像蝴蝶一样来得快去得也快。人生那么长,我们不妨停留短暂的一瞬,去享受这份静默的美丽。然后,扬起翅膀,各自天涯。此生就在各自的美丽与消逝中,相忘。

后来,我离开上海去了北京。他依然留在这座城,我们没有再联系。我做不到分手之后再做朋友,宁可就这样相忘于江湖。有一天,一个人在收拾东西的时候,想起在上海的那些日子重复听的一首歌,觉得当初的选择是错误的,曾经有一刻非常后悔。因为孤独而与一个陌生人相恋。相恋,不意味着相爱。

如果爱一个人却没有得到他,这样的爱情也不能叫做遗憾。倘若不爱一个人却得到了他,再与他分手,往往自己受伤最大。这其中的苦,只有自己品尝。

二〇一〇年王菲在上海开演唱会,我去了上海。和以前的同事见面,我见到了那个曾经与我住在一起的女人,她已经离开了原来的公司,一切都好。她依然和那个男人一起生活,那个男人也离开了那家公司。

“和他在一起两年,你依然喜欢陌生人吗?”我问道。

她不说话,我也不知道该如何说下去。我曾经想她是不是出于报复,一个女人破坏了她的家庭,所以她用同样的方式去破坏另一个女人的家庭。她依旧是一个失败者,也是一个可怜人,渴望爱,却始终得不到爱。

爱是什么?少年时代问自己,总是觉得缺乏爱,它如同夜晚一个人闷在被窝里的空气,太稀薄。每当仰头看着窗外的星空时,希望有一颗星星落下来,把我带到天上去。

少年人总以为爱太缺乏,最后越过思念这一层,爱是苦难。

三个小时的时间,她一个人静静地在台上唱,没有陪衬,只有她自己。当熟悉的旋律再一次响起时,那些久远的心事一幕幕涌上心头。她有多不容易才走到如今,我又有多不容易才坐在这里。

“天黑刷白了头发,紧握着我火把。他来,我对自己说,我不害怕,我很爱他。”

我转脸看向身边人,他陪我坐看了三个小时的演唱会。这一次我告诉自己,我不能因为孤独,再去爱一个无辜的陌生人。他转过脸,看着我,在他的目光里,我看到了我的微笑。

故事从一双玻璃鞋开始,

最初灰姑娘还没有回忆,

不懂小王子有多美丽。

直到伊甸园长出第一颗菩提,

我们才学会孤寂。

在天鹅湖中边走边寻觅,寻觅。

最后每个人都有个结局,

只是踏破了玻璃鞋之后,

你的小王子跑到哪里。

蝴蝶的玫瑰可能依然留在,

几亿年前的寒武纪。

怕镜花水月终于来不及,去相遇。

一群人的孤独,是一座城的孤独。

无论北京还是上海抑或是香港,都盛载着巨大的孤独。香港人的孤独,最容易被人误解,以为他们很冷漠。正如上海人,都觉得他们非常傲慢。

我在上海只待了一年,但我不喜欢它,直觉上不喜欢。我是南方人,多少南方人喜欢上海这座城市,但我不喜欢。在趋之若鹜的人群当中,只有一个孤独的我不喜欢。那年我大病初愈,第一次去上海。站在上海火车站,生出一种怯生生想要逃跑的念头。

不得不承认,上海的天是美的,只是周围的人太闹,而我太静,彼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那些陌生的吴侬软语令我听而生畏,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也许我是一个怎么也融入不进去的异乡人,语言就将我隔绝在外。

我庆幸我不是上海人。任何一种特殊的语言都意味着一种无形的压力,广东话、上海话都一样。而在电影里,听得多的方言就是广东话与上海话,它们成为摩登城市的标志,意味着想要融入进去,就必须会说他们的语言。

“直到伊甸园长出第一颗菩提,我们才学会孤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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