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290100000003

第3章 民法概述(2)

二、民法的性质

民法的性质是指民法本身所固有的根本属性,是民法区别于其他法的重要标准。我国民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与其他法律相比,其性质可以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一)民法为私法

把法律划分为私法和公法由来已久,最早是由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他指出:调整国家与其人民之间关系的法律是公法,规定个人利益的法律是私法,如调整家庭、婚姻、物权、债权、和继承关系的法律为私法。受罗马法影响较大的大陆法系把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民法是典型的也是最重要的私法。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本质就在于将公法所保障的国家公权,局限在特定的领域,阻止其任意泛滥;相应地,将禁止公法入内的社会领域,交予私法来调整。及至近代,资本主义国家建立之后,承袭了罗马法的公法和私法划分的观念,对国家公共权力发挥作用的领域,采取限制性的态度。

基于公法、私法之区分对于法律性质的基本界定意义,近代西方法律学者对于其区分标准,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提出了不同的主张,其主要包括利益说、从属规范说、主体说和特别规范说。尽管公法、私法的区分在理论上存在着不同的标准,但是民法作为以民事主体为民法人格,以平等的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个人利益的确认和保护为调整目的的法律,其在性质属于私法,这是没有争议的。

我国承认民法的私法性质,不仅明确的界定了民法的基本属性,而且有利于提倡私法自治,尽量减少国家的干预,充分尊重和保护人们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因此,大而言之,将民法置于私法范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

(二)民法是权利法

民法的任务,是通过对民事主体人身权和财产权的确认和保护实现社会经济关系和其他关系的正常运行。可以说,民法自产生以来,就把规范、保障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作为其基本内容,民法所有的制度都是围绕着民事权利而展开的。民法规范中,授权性规范占主要地位。与此同时,民法也注重对不正当行为的制裁,设置了许多禁止性规范,如关于民事责任的规定,但这些规定的作用主要在其补充性、预防性和对民事权利的保护。民法是权利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民法始终以民事主体权利的授予和保护为己任。

第二,民法是一个以民事权利为中心的规范体系。

第三,民法在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上,始终以权利为本位。尽管在现代社会,权利与义务是一对相互依赖,相互统一的概念,权利与义务不能分离,但在这一对概念中,民事权利处于主导地位,义务则是为权利服务的。只能为实现权利,才会要求他人承担义务,没有权利的义务是不可能存在的。

(三)民法是实体法

实体法是与程序法相对而言的,是对权利义务进行规定的法律规范体系。我国民法规定了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尽管其中不乏一些程序性规定,但总体来说,其实体法性质确定无疑。

第三节民法的渊源

一、民法渊源的概念

所谓法律的渊源,是指法律是通过何种方式表现出来的,即法律的表现形式。因此,所谓民法的渊源,就是作为民法表现形式的民法的载体。近代以来,民法在渊源上,呈现出由一元制向多元制发展的趋势。所谓民法渊源的一元制,是指只将制定法作为民法的唯一渊源,而否认在制定法之外,存在着民法的其他表现形式。所谓民法渊源的多元制,是指在承认制定法的法律渊源的同时,也承认制定法之外的其他法律渊源,如习惯、判例、司法解释、法理等。我国《民法通则》第6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从中可以看出,我国民法并未将制定法本身作为民法的唯一渊源,即我国民法是采取法律渊源的多元制。

二、我国民法的渊源

在不同的时期或者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民法的渊源不尽相同。从历史发展过程来看,民法的渊源最初是习惯法,而后又出现了成文法。根据传统民法的理论并结合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民法的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制定法

制定法是成文法的典型形式,是指我国不同的国家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制定法通过文字表现,具有确定性、客观性,一般是以条文的形式出现,表达简明抽象。

作为我国民法渊源的制定法主要有:(1)宪法;(2)民事法律;(3)国务院颁发的民事法规、决议和命令中的民法规范;(4)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民族自治地方的各级自治机关发布的决议、命令、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中的民法规范;(5)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局及地方政府等发布的命令、指示和规章;(6)有关国家机关对民事立法的法定解释;(7)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

(二)习惯法

习惯法又称不成文法,即“由习俗认可的法”,具体来说,是指一定地域范围的人们长期以来形成的为多数人认可并遵循的行为规范。习惯法属于不成文法,在民法渊源史上,曾长期作为主要渊源。到18世纪,由于欧洲各国竞相制定法典,习惯法被成文法所取代。然而,成文法国家即使有了完备的民法典,但也不可能做到对全部民事关系都有明确的规定,更何况社会生活总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对一些新情况无法从现行法律条文中找到相应的规定。到19世纪末,历史学派学说渐盛,习惯法逐渐受到重视,有些国家和地区民法典明确规定习惯法对于成文法有补充的效力。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有着许多良好的习惯和优良传统。从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来看,是承认习惯法作为我国民法的渊源的,但是,在我国习惯作为民法的渊源是受到限制的,只有经过国家认可的习惯才可能成为我国民法的渊源。一项习惯被法院作为习惯法而承认,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待解决的民事关系无法律、法规规定;(2)该习惯确实存在,并且长期以来被人们遵守;(3)争议双方都知道该习惯的存在;(4)该习惯不能违背民法的基本原则。

(三)法理

法理是指法律的原理,是指由立法精神而形成的处理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理论。法理作为法律的渊源,早在罗马法时期就已存在。在现代社会,一些法律比较完善的国家仍把法理作为法律的渊源之一,如《瑞士民法典》第1条第2款规定:“如本法无相应规定时,法官应该依据惯例;如无惯例时,依据自己作为立法者所提出的规则裁判。”

在我国现行立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法理作为民法的渊源之一,但是有权解释的机关在对民法进行解释、法官在裁判案件遇到法无明文规定有无习惯可遵循时,法理就成为法律解释和裁判的依据。因此,法理在我国往往是通过法律解释和裁判获得法律拘束力的。法律解释和裁判所引为依据的法理实际上是我国民法的间接的渊源之一。

第四节民法的适用

民法适用所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民法适用的范围。所谓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在哪些范围内发生效力的问题,即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在什么时间内发生效力。

一、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民法适用的空间范围,是指民法规范在地域上所具有的效力。一般情况下,民事法规的效力及于制定该规范的机关的管辖范围。由于制定颁布民事法规的机关不同,我国民事规范的适用空间大体分为:

(一)适用于我国全部领域内的民事法律法规

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各部委等中央机关制定、颁布的民事法律、法规,除有法律特殊规定外,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领空、领海以及根据国际法、国际惯例应当视为我国领域内的一切领域,如我国驻外使馆。

(二)适用于局部地区的地方性民事法规

由地方各级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等根据各自的权限所颁布的民事法规、规章等,只能在其管辖的领域内发生效力,在其他区域不发生效力。

二、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一)民法的生效时间

民法的生效时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从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自公布后一段时间再生效;以及由民法规范规定具体的生效时间。

(二)民法的失效时间

民法的失效时间,指的是民事法律规范效力终止的时间。主要有下面几种情况:(1)在民法规范中确定该规范至何时失效;(2)通过发布命令或作出决定的方式,宣布某项民法规范废止;(3)通过新法废除旧法。这是指在新法生效后针对同一事项的旧法即使没有命令废除,也当然废止。

(三)民法的溯及力

法律是否溯及既往,是指新的法律颁布实施后,对它生效之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则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不具有溯及力。我国民事法律规范原则上并无溯及既往的效力。即在我国,通常情况下民事法律规范对其生效前发生的民事关系不适用。法不溯及既往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情况下,民事法规也可以作出有溯及力的规定,但是,需要有明文规定为限。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解释(一)》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效力时,对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适用当时的法律合同无效而适用合同法合同有效的,则适用合同法。”

三、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就是指民事法律规范对于哪些人具有法律效力。我国民法对人的效力采用了的原则是:以属地主义为主,属人主义、保护主义为辅的原则。

我国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主要表现在:对于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和设立在中国境内的中国法人,具有法律效力;对居留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和设立在中国境内的外国法人,原则上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双边协定的规定或经我国认可的国际惯例有不同规定的除外。我国民法中某些专门由中国公民、法人享有的权利,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法人不能享有。

案例:

某外国人甲,居住在北京朝阳区。2005年7月1日,甲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李某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房屋用于办公,租赁期限为5年,每月租金30,000元,每三个月交纳一次房租。甲由于经营不善,欲停止办公,于2007年8月1在没有通知李某的情况下停止营业,搬出该房屋。李某得知,协商未果后,在2007年11月3日起诉至人民法院。

问题:李某对外国人甲的起诉能否适用我国的法律?

评析:

本案例意在考察民法的适用范围,即空间效力、时间效力以及对人的效力范围。《民法通则》第8条第1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发生在中国领域,且没有排除适用的情况,因此应当适用我国的法律。

本章小结:

民法是以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部门,其调整对象的特殊性确定了民法的私法性和人权利性,也就顺理成章的使民法应有的本位得以体现。因此,理解和掌握民法的调整对象和性质定位是本章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问题。

思考题

1、民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2、如何理解民法的本位?

3、习惯成为法律应具备的条件?

4、民法具有溯及力吗?

同类推荐
  • 荣耀新美文:远走高飞

    荣耀新美文:远走高飞

    有多元的视野,从各个角度描摹和思考人生和社会,将视野焦点多样化,并以独特的生命体验,勾勒当下不同群体的现实生活。有温度的故事,这里有美好的回忆,也有惨淡的阴影;有青春的疼痛,也有成长的蜕变。故事里有彷徨,有焦虑,有孤独,更有勇气,有温暖,有力量,有憧憬。有情怀的青春,这些青年作者的笔下涌动的是青春的新姿态,他们以独特的个性讲述属于他们的青春和成长,朦胧的爱,懵懂的情,挫折的阵痛,叛逆的碰撞,这一切都属于他们的逻辑和思维。有创意的表达,这里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有变化多端的叙事方式,有多角度的人物塑造;他们冲破固有思想的牢笼,凭借创意思维和丰富的想象,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文学话语空间。
  • 青少年应该知道的风筝(阅读中华国粹)

    青少年应该知道的风筝(阅读中华国粹)

    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发展历程中,依靠勤劳的素质和智慧的力量,创造了 灿烂的文化,从文学到艺术,从技艺到科学,创造出数不尽的文明成果。国粹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显示出中华民族独特的艺术渊源以及技艺发展轨迹 ,这些都是民族智慧的结晶。《阅读中华国粹》丛书囊括占今,泛揽百科,不仅有相当的学术资料含量,而且有吸引人的艺术创作风味,是中华传统文 化的经典之作。杨晓编著的这本《青少年应该知道的风筝》就是其中一册。《青少年应该知道的风筝》共分七章,内容包括:风筝的历史、制作、 放飞、流派、名家名品、体育竞技、民俗文化等。
  • 大学语文

    大学语文

    我们认为,大学语文课程是面向大学非中文专业学生开设的一门人文素质教育课。其目标是培养学生的语文阅读、欣赏、评判和表达能力,提高学生的艺术审美能力和整体文化修养,塑造学生高尚的人文精神和人格力量。大学语文课程的重心,必须放在对大学生进行人文精神的进一步培植和文化修养的进一步提高上。应该把古今中外的名家名篇,作为对大学生进行人文素质教育的载体,使学生通过阅读、思考、讨论、辨析,吸收文化精华,得到思想熏陶,提高综合素质。基于这种认识,我们在教材编写过程中,无论是体例的设立,还是篇目的选定,都遵循着“求精”、“求新”的原则,力求探索大学语文教材编写和课程教学的一种新型模式。
  • 希腊寓言

    希腊寓言

    希腊寓言希腊寓言希腊寓言希腊寓言希腊寓言希腊寓言希腊寓言希腊寓言
  • 诗意人生:高考古诗词鉴赏(2010-2012)

    诗意人生:高考古诗词鉴赏(2010-2012)

    本书在对古典诗词的鉴赏过程中,运用了一些独特而对学生有用的鉴赏方法,这也正是这本书的几个亮点:一、在鉴赏高考诗歌时采用“以诗证诗”的方法,即利用甲诗人的A诗印证其B诗,或者用甲诗人的诗印证乙诗人的诗。二、用丰富的诗例对古典诗词的意象和情感进行类型化分析。两位作者在赏析诗歌时,总是先对诗歌中的主要意象和诗人情感进行类型化梳理,比如一个意象通常会表达哪几种情感。三、精美、灵动、诗化般的语言,毫无疑问地成了该书的一抹风景。赏析古典诗词的语言非常精美,似具于丹之风。
热门推荐
  • 千金招婿

    千金招婿

    为姐寻夫却招来两位真假姐夫。本以为找到了幸福,却被阴晴不定的皇帝摆了一道。皇上皇上,你赐婚对象错了!本以为嫁了人之后,就可以过上欢脱的小日子了,却不想府上处处是刁妇!夫君是匹腹黑的狼,廖倾城也不是盏省油的灯!人善被人欺的道理廖倾城算是懂了,既然这样,吞了我的就给我吐出来再咽回去,抢了我的就给我还回来再补点儿利息,且看奸商夫妻斗破宅府后院!
  • 绝对爱情魔方

    绝对爱情魔方

    古有撮合张生崔莺莺好姻缘的丫环红娘,现有成就无数佳偶的校园第一红娘应可容。你可别小瞧了她哦,要知道校园红娘可不是那么好当的,除了口才好,脸皮厚、信息灵通等基本要件外,相机、笔记本、QQ、电邮、手机等现代通讯工具一样不能少,正所谓十八般武艺样样都得精通,这才不负盛天小红娘之名啊。当然,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芏的?整天给男生女生牵线搭桥,小心把自己拉下水哟。这不,新来的那个帅得冒泡的转校生聂元龙就以为其妹妹找男朋友的名义,整天屁颠屁颠地跟着应同学,简直是如影随形嘛,可惜我们这位红娘只沉浸在财源滚滚的乐趣中,对此却浑然不觉,唉,整一个傻字了得!
  • 兵器:高科技的大较量

    兵器:高科技的大较量

    海军的舰艇通常分为战斗舰艇、登陆作战舰艇和勤务舰船等。战斗舰艇是装备有专用武器、直接进行海战的舰艇,包括水面战斗舰艇和潜艇。水面战斗舰艇执行水面战斗任务,按其基本任务的不同,又区分为不同的舰种,有航空母舰、战列舰、巡洋舰、驱逐舰、护卫舰、鱼雷艇、导弹艇、猎潜艇、布雷舰、反水雷舰和登陆舰等。在同一舰种中,按其排水量、武器装备的不同,又区分为不同的舰级,如美国的“尼米兹”级核动力航空母舰、苏联的“卡拉”级导弹巡洋舰等。
  • 倾城皇后在此

    倾城皇后在此

    梁毓因为救了一个小女孩,而被劫匪害死,灵魂被修炼了千年的狐狸精看中,赐予了一场造化,重生为一名皇后。虽然贵为皇后,母仪天下,但是她的日子却并不好过。既然成为皇后,那就要成为史上最强的皇后!--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穿越古代种田忙

    穿越古代种田忙

    计算机系元宝穿越乱世成古代大力女被爹娘卖进农家做童养媳。败家婆婆、黑心贪兄嫂、懒癌大姑子……腹黑汉:谁要欺负我媳妇儿,我让他跪着哭。“小元宝过来给我锤一锤。”元宝小拳拳打在某男心口,某男胸口痛痛痛,宛若胸口碎大石……里的大石,赶快求饶。“娘子辛苦了,快放下你的手,为夫给你揉肩锤腿。”腹黑好丈夫VS巨力小媳妇,农家欢乐多,尽在此文中
  • 睡鼠说:个人电脑之迷幻往事

    睡鼠说:个人电脑之迷幻往事

    大多数记载个人电脑产业发展史的作品将个人电脑视为一种技术或者商业行为。但本书处处笔酣墨饱,深入探讨了催生第一台个人电脑的文化环境和思想氛围,即反主流文化和不断拓展的人类意识——有时甚至是在致幻剂作用下完成的。《睡鼠说》再现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旧金山湾区社会风貌,当时当地的一些梦想家们开始对计算机进行重新定义。书中既有LSD先锋肯·克西和电话黑客“嘎吱船长”,有《全球目录》和LSD,也有自制电脑俱乐部和“黑客准则”——信息的自由流通才是计算机的存在意义。全书妙趣横生、针砭时弊、发人深省。阅读这部划时代杰作,我们不难看清人本主义与科学技术的碰撞是如何创造历史的。
  • Character

    Character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狡黠佣人小娇妻

    狡黠佣人小娇妻

    结婚当天她住进了他的半山别墅,可他却带了两个妖冶的女人“共度良宵”她看不上他,他亦如是。虽然每天活得太煎熬,但总有一幕幕啼笑皆非的闹剧上演,他被气得七窍生烟,她却享受着报复般的快乐。
  • 进城(中篇小说)

    进城(中篇小说)

    沈扬,原名沈桂才,男,1963年11月生于桂北山区的一个小村庄,做过农民,读过大学,到过部队,1995年11月进入广西日报社(现为广西日报传媒集团),主任记者。2001年,《美国博士在南宁打“钟点工”》一文获中国新闻奖三等奖。1990年以来,先后出版长篇小说《圆梦》、报告文学集《跨越国界的名字》和《界碑下的足迹》等。2011年6月,学术专著《在买方市场下经营报纸》出版。有《悬空寺悬在哪里?》《山清水样明》和《鹅泉归来叹灵光》等数十篇散文见诸报端。从老家往城里去的时候,李江源总要来到村外小渡口,一次次地邀请阿爸。
  • 清穿之坐享其成

    清穿之坐享其成

    虽然也是清穿,但是总比不能活着强,好歹是有空间作为补偿,这也不错了。兰庭认为自己算是搭上了空间热流,有这么一个外挂在,生活还是可以期待的。什么空间不小心送错人?兰庭大怒,是谁抢了我的空间。重生的雍正(记忆被封存)很奇怪怎么一觉醒来他多了一个仙境,有付出才会有收获,所以四四得到了空间,自然也是有代价的——一生一世一双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