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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爱学习的小印刷工

富兰克林家族生息繁衍在英格兰诺桑普敦郡的艾克逊教区,保有30英亩的自由领地,另以打铁为副业。有籍可考的一代长子汤麦斯出生于1598年。他继承了富兰克林家在艾克逊的祖宅,也继承了铁匠这一营生。他在晚年将祖业交给自己的长子,而自己到了次子那里度过余生。

小汤麦斯是老汤麦斯四子中的长子。小汤麦斯虽然身为铁匠,但天资聪颖,在本教区的大绅士帕莫先生的鼓励下,努力求学上进,获得了充当书记官的资格,成为地方上有名望的人,发起过从镇上到郡中的许多公益事业,在教区中受到哈利法克斯勋爵的赏识和赞助。

次子约翰是牛津郡班布雷村的一名呢绒染匠。三子叫本杰明,四子叫约赛亚。本杰明在伦敦学染丝绸,约赛亚则跟着二哥约翰当过学徒。四弟兄中,本杰明和约赛亚感情特别亲密。约赛亚早年结婚,1682年约赛亚带着妻子和三个孩子从英国漂洋过海,来到北美洲,迁居到新英格兰的波士顿城,以摆脱非国教信徒(约赛亚信奉非国教)在英格兰的非法地位。在波士顿,妻子又给他生了四个孩子后去世了。约赛亚又娶了阿拜亚·福格尔为继室,阿拜亚·福格尔为约赛亚又生了十个子女。本杰明·富兰克林就是这十个子女中的一个,也是约赛亚最后的一个儿子。1706年1月17日,这个值得纪念的日子,享誉世界、流芳百世的伟人本杰明·富兰克林就在这一天降临人间。

约赛亚打算把这个小儿子当做十个儿子中的“什一税”送给教会,因此在小富兰克林八岁时,父亲约赛亚把他送进了语法学校读书,而他的九个哥哥都早早地当了各种行业的学徒。

也许是遗传的原因,小富兰克林从小勤学上进、聪颖机灵,在学校读书不到一年,便从一年级的中等生跃为全年级之冠,并提前升入二年级。这种情形使约赛亚的朋友纷纷称赞这个孩子将来一定会成为大学者。已来到波士顿的约赛亚的三哥,也认为侄儿这条路光明远大。然而,约赛亚却改变了主意:家庭负担沉重的他不得不考虑到儿子上学的费用高昂,难以供养,况且许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到头来仍然是穷困潦倒。他踌躇再三,终于放弃了最初的志向,将小富兰克林转入一所写算学校就读。在那里,小富兰克林学得一手好字,但算术上进步甚微。到了十岁,小富兰克林停止了学业,回家帮助父亲经营,用牛油制作肥皂和蜡烛,干些剪烛心、浇灌烛模、照管店铺、打杂跑街的活计。

儿时起小富兰克林就对航海有一种痴迷。每有闲暇,他便和邻近的孩子们到水边去,很早就学会了游泳和划船。孩子们一同划小船玩耍时,常常让他指挥,特别是在遇到困难时更是如此。他总是孩子中的头儿。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飞快,转眼间两年过去了。两年中小富兰克林的职业问题一直困扰着父亲约赛亚。本来,小富兰克林的一个学习皂烛行业的哥哥结婚成家,离开了父亲,移居到罗德艾兰去了,父亲有意让小富兰克林继承自己的行当,但小富兰克林喜欢航海的志向又使父亲不敢过于专断,唯恐这个儿子不安心于本行而一事无成。于是,两年中,他常带着小儿子出去,到细木匠、泥瓦匠、镟工、铜匠铺去串门,看他们做活,还让儿子跟三哥的儿子萨穆尔学过一段制刀。这些经历使富兰克林对各种零活都能动手做一做,并在家里做一些小小的机械实验。

最后使约赛亚为小儿子择定行业的是儿子读书的嗜好。小富兰克林从小喜欢读书,辍学后,他仍抓紧空闲时间自学。他把父亲的大部分藏书都读了一遍,并把自己的一点零花钱都花在买书上。他买的第一部书是分做数册的《约翰·班扬集》,其中的《天路历程》是他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他还读过古希腊学者普鲁塔克的名著《希腊罗马名人传》,笛福的《计划论》,科顿·马德的《为善论》。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父亲终于决定让小儿子做一名印刷工匠。富兰克林虽然一直盼望着能去航海,但比起制作肥皂蜡烛,他毕竟更喜欢印刷业。因而,在抗拒了一段时间后,富兰克林服从了父亲的安排,到哥哥詹姆士的印刷所当起了学徒工。

詹姆士并没有因为富兰克林是他的弟弟而给以特殊的照顾,他跟富兰克林签订了学徒合同。按照合同,小富兰克林学习印刷手艺直到21岁,只有最后一年,才能得到普通工人的最低工资,其余几年,只能得到免费的伙食、住宿和衣服。

在帮助哥哥詹姆士开展印刷业的同时,富兰克林依然没有荒疏自己的学习。

工作期间,富兰克林认识了几个书店的学徒和藏书爱好者,他常在晚间向人借书,彻夜阅读,第二天一早便送还,并且留心保持书的清洁,从不污损,因此,有书的人都乐于借书给他。他就这样如饥似渴地学习。这期间,他曾尝试过写诗,还在哥哥的鼓励下写了两首诗:一首题为“灯塔的悲剧”,叙述一位名叫华萨雷的船长和他的两个女儿沉船遇难的真实故事;另一首是水手之歌,讲述的是海盗提奇(又叫黑胡子)就擒的事。詹姆士将这两首诗印了出来,叫弟弟去沿街兜售。结果,“灯塔的悲剧”销路很好。正当小富兰克林沾沾自喜的时候,他的父亲约赛亚却出来阻止他了。父亲对儿子的诗句十分不看好,并告诉儿子说,作诗的人一般都穷困潦倒。多年以后,富兰克林承认自己那两首诗的格调低下,若真的去写诗,一定会是个“十分拙劣的诗人”。不过,对富兰克林一生具有重大意义的散文写作也始于这时期,恰恰又大大得益于父亲的指点和鼓励。

富兰克林有一个朋友叫约翰·柯林斯。柯林斯是波士顿城内一个爱读书的孩子,富兰克林和他交往很密切。当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往往对一些问题进行争论。有一次,两人对于妇女应否接受高深教育和妇女有否从事研究工作能力的问题辩论起来。柯林斯认为妇女天资低劣,不应受高深教育,也不能胜任研究工作。或许有几分是为了争辩而争辩,富兰克林则持相反的观点。到了分手的时候,柯林斯在辩论中占了上风,然而富兰克林认为柯林斯不是靠强有力的论据,而是以善辩、流畅的口才压倒了自己。于是,他便把自己的论点写在纸上,然后寄给柯林斯,以便在没有机会见面的随后几天中继续那场争论。柯林斯也用书面争辩来回答他。如此这般,双方都寄出了三四封信时,约赛亚无意中看到了儿子的信稿。他对孩子们争论的问题未加评论,只是借机谈起双方文章的体裁来。父亲告诉富兰克林,他的正确拼法和标点胜过了对方,在修辞和条理方面却相形见绌,并以文中几处论证当做实例。富兰克林信服了,决心要努力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此期间,一本杂志--《旁观者》第三卷给富兰克林以极大的启示。读了之后,他认为其中的文章“写得极好”,便想当做样板来模仿。他选出其中的几篇,将每句的大意摘要记录下来,搁置几天后,再用自己的话把文章复原出来,然后将它和《旁观者》中的原文作比较,以便发现自己的缺点,加以修正。在此基础上,富兰克林又将这些散文改写成诗,一直到自己忘记了原文的结构时,再来设法将诗中的意思用散文表达出来,然后也和原文作比较,改正自己的缺点。这样做的结果是富兰克林学会了如何整理思想,使文章更具有条理性,富兰克林的写作技巧大大进步了。

富兰克林的学习时间不多,只有晚上下班后或早晨上工之前的时间才属于他,或者是星期日。为了更多地进行学习,富兰克林尽量减少用在其他活动上的时间。当时,尽管他认为做礼拜是人们应尽的义务,但还是常常设法从父亲的催督下躲避参加,独自一人留在印刷所,在练习写作和读书中自得其乐。在16岁那年,富兰克林偶然读到一个名叫特莱昂的人写的一本宣传素食的书,他便打算实行素食。当时,詹姆士尚未结婚,他和印刷所的学徒们都在另外一家包饭,富兰克林的素食使得那家人为他们备餐起来很不方便,并因此而受到哥哥的责怪。有一天,富兰克林向哥哥提出,把每月伙食费的一半交给他,由他自己来办理伙食,詹姆士马上就同意了。从此,富兰克林每顿饭以一块饼干或一片面包,一把葡萄干或一块果馅饼和一杯清水充饥,他用从伙食费中省出来的钱来买书。而且,每到吃饭的时间,詹姆士和其他人离开印刷所以后,富兰克林草草吃过东西,便可以利用剩下来的时间读书。素食使富兰克林获得了买书的钱和看书的时间,他的学习进度加快了。

就是在当学徒的这段时期里,富兰克林把在写算学校曾两度考试不及格的算术学了一遍,用的是柯克的算术书,又读了赛勒和舍尔梅的关于航海的书,从这些航海的书里,他接触到了几何学知识。他还读了洛克的《人类的悟性》和波尔洛亚尔派的作者们写的《思维的艺术》。富兰克林的学习日渐深入。

这个小印刷工就这样一边辛辛苦苦地工作,一边如饥似渴千方百计地寻找机会读书学习。他以非凡的求知欲和刻苦精神,吸取着文化知识的养分,不自觉地为作为未来科学家、思想家和外交家的生涯架设了最初的牢固的梯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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