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内容与原则
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是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导向和基本依据,它决定着心理健康的内容,直接影响着心理健康教育途径、方法的选择,也是检验、评估心理健康教育效果的重要参照标准。简言之,它是整个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航标”和“方向盘”。因此,科学地构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体系,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目标构建的依据
(一)以学校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为依据
心理健康教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素质教育的基础和中介,它与整个教育构成一个互相联系、互相贯通的大体系。因此,作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总目标,它应与学校教育目标相一致,反映党的教育方针的要求,注意与德、智、体、美等各育目标的沟通和衔接。换言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在直接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增强学生心理素质的同时,还要促进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即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就是要促进学校教育目标的实现。
(二)以发展性理念为依据
发展性理念可以说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应着眼于学生心理健康素质的提高、心理机能的充分发挥以及个性的和谐发展,而不应该着力于对学生心理问题及不良行为的防治。虽然后者也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目标的构成,但整个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体系应体现发展为主、防治为辅的精神,否则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开展必将步入误区。
(三)以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依据
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分年龄阶段制定心理健康教育目标,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目标得以科学地贯彻实施的前提。青少年学生正处在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过渡阶段,其间经历了儿童期、少年期、青年期三个时期,这三个时期既相互联系,相互衔接,又相互区别;同时,在各个发展时期,学生身心发展既有符合本年龄阶段的共同特征,又存在着个别差异;既有稳定性又有可变性;既有危机又有转机。因此,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目标体系应当反映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与规律,符合各年龄阶段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需求,体现不同阶段学生在心理发展上的分化与衔接。
(四)应以学生心理健康的标准为依据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根本目标在于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那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体系的构建就不能不依据学生心理健康的标准。虽然关于学生心理健康的标准问题尚未取得一致认识,但我国心理学者(叶一舵,2003)提出的生存适应、发展适应、心理适应(自我适应)、社会适应以及在学生角色上的具体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体现学生心理健康标准的内在逻辑要素,当可作为制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标准的参照。
(五)以心理科学及相关学科的理论为依据
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项系统的教育实践活动,它既不是心理学知识的简单传授,也不是某一门具体学科知识的应用,它需要综合运用多种学科的理论与技术。因此,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目标的构建应接受科学的理论指导,反映科学的理论成果。也就是说,心理健康教育目标构建应当接受普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变态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心理咨询与治疗学、心理测量学,以及教育学、哲学、社会学、文化学等相关学科理论知识的指导。
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目标
根据上述思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目标应当具有层次性、对象性、阶段性、系统性。现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体系作一个简要论述。
我们认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应包括总目标、中间目标、具体目标三个层次。
(一)总目标
总目标即能反映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精神,符合心理健康教育培养目标,符合促进学生主动发展的21世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发展目标要求,将心理健康教育与其他教育活动区分开来。具体地说,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总目标就是形成、维护、促进受教育者的心理健康,提高全体受教育者的心理素质,增强全体受教育者的心理机能,并使受教育者的个性得到充分和谐地发展,从而为受教育者的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
(二)一般目标
一般目标是对总目标的进一步分解,反映总目标的构成。从纵向上看,可分为矫正性目标、预防性目标和发展性目标;从横向上看,纵向层次的这三个目标又可以集中分解为认知、情感、意志、个性等几个领域目标。
1.从纵向划分的一般目标
(1)矫正性、预防性目标(消极目标)。是指对有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进行心理矫治,以及对全体学生进行教育与预防。矫治性工作主要是提供恰当的心理支持,减轻和消除学生不良症状,帮助他们适应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预防性工作是针对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心理发展需要而提供的“防患于未然”的工作,即通过教育和训练使学生懂得如何预防心理障碍的产生,如何提高自己的心理适应能力,以获得与环境协调相处的能力,获得在社会活动中积极适应、更好发展的能力。
(2)发展性目标(积极目标)。是指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作用,使学生具备自我教育、自我心理调适的能力,促进学生主动发展,这也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最终目标。
2.从横向划分的一般目标
(1)认知目标。是指在适应方面主要是帮助学生开发感知、注意、想象、记忆和思维等方面的能力,在学习过程中掌握学习策略,改善学习方法和习惯,积极适应学习和生活环境;在发展方面,指培养学生正确的自我认知能力,包括自我观察、自我反思、自我评价等能力。教育实践表明,加强对学生自我评价能力的培养,使其能正确地评价自己、分析自己的优缺点,有助于个体自主、自愿地发展。
(2)情感目标。是指在适应方面帮助学生学会情绪认知和情绪识别,使学生明白情绪情感的涵义、特性、功能以及其对学习、生活的重要意义,更好地觉察和理解自我情绪和情感;在发展方面帮助学生学会主动调节,控制自己的情绪、情感,保持情绪稳定,培养积极、愉快的情绪,培养高级的社会性情感如道德感、理智感和美感等。
(3)意志目标。是指在适应方面使学生形成对挫折的正确态度和良好的耐挫折能力,这对于他们更好地适应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起着重要作用;在发展方面培养学生坚强的意志品质,包括独立性、果断性、坚持性和自制力等,具有良好意志品质的个体更能坚持既定的目标,完成虽不感兴趣但有意义的任务,战胜不当的心理和行为,实现自我约束和控制,自觉、主动、积极、健康地发展。
(4)个性目标。是指在适应方面培养学生合理、积极的需要,正确适宜的动机,广泛与稳定的兴趣,培养学生与环境沟通交流的能力和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矫正和预防不良个性品质,如自卑、嫉妒、不合群等;在发展方面培养良好的个性品质,更重要的是培养自主、勤劳、负责、坚强、利他与创新品质,使学生形成正确的理想、信念、世界观和人生观。
以上四个子目标相互制约、相互联系,共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在实际操作中要整体全面地予以把握。需强调的是,上述对认知、情感、意志和个性四个子目标,从适应、发展两个维度进行划分,只是便于实际工作的操作,事实上,适应与发展这两个维度并不是相互割裂、相互独立的。没有绝对的适应,也没有绝对的发展,适应中存在发展,发展是为了更高层次的适应。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观点只是从整体而言,对不同的对象,目标要求应有所不同。比如,对少数有心理问题的学生,首先应该以矫正性目标为主,以预防性、发展性目标为辅。因为忽视对这一类学生的辅导和介入,将会使有心理问题的学生的数量增多,范围扩大,从而影响到全体学生的发展。
(三)具体目标
具体目标,笔者在第六、七、八章的相关部分展开论述,此处略。
总之,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目标分为总目标、一般目标、具体目标三个不同层次的目标,是从社会现实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要求以及学生成长和发展的需要出发,其最终目的是实现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总目标,是为了让学生更好地积极适应和主动发展。同时,总目标下的各个子目标间又相互渗透,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实践中应全面整体地予以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