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善胜
体育法制建设是“依法制国”方略在体育领域的具体实践活动,是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依法治体是依法治国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特别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要进一步的加强体育法制建设,1995年10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结束了体育工作长期无部门基本法可依的历史,使我国体育事业迈进了“依法行政,以法治体”的新阶段,同时也对体育立法这一加强和保障体育法制建设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工作提出了迫切的要求。为了确保和巩固体育改革的成果,进一步深化体育改革也必须要加强体育法制建设。法制对改革不仅有保驾护航的作用,而且为改革推进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