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WTO时代,反倾销的防范和应对
2001年11月,世界贸易组织审议通过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申请,12月中国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5年后的今天,中国结束了“入世”后的过渡期,中国经济进一步溶入到世界经济体中。中国经济经过近三十年的增长,整体经济实力得到极大的提高,中国企业国际贸易出口数量也在不断的增加,当前我国对外贸易总额已居世界前列。但同时,中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遭遇的“反倾销”等贸易壁垒案例也在大幅攀升,有资料标明,自1979年我国出口产品被欧盟投诉以来,截至2006年底我国企业遭遇的反倾销案已达400多起,居全球之首,中国已然成为反倾销的重灾区。
尽管从某种角度来说,随着一国经济的发展而逐步溶入到全球经济体的过程中,必然会遭到诸如反倾销之类的国际贸易壁垒,遭遇反倾销之多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该国在出口方面的“成功”,但尽管如此,当我们去查找反倾销方面的数据,决定做“如何应对和防范反倾销”这个主题时,我们还是发现,依我国为例,关于反倾销的有些数据仍然相当惊人,比如,在我们查找到资料的过程中,遭遇反倾销的行业和种类之多、之杂,反倾销税之高,让人震惊,涉及到的产品从大蒜、罐头、袜子、皮鞋、打火机,到陶瓷、玻璃、彩电等等,五花八门,应有尽有,而有些产品在某些国家被征收的倾销税高达百分之几百,这种通过征收反倾销税以保护本国同类产品利益的做法,往往使被征收倾销税的出口国产品退出这个市场,最终放弃在该国的经营,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入世后,随着各种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迅速消除,反倾销将成为各国绝无仅有而又卓有成效的贸易政策工具,其重要性日益凸显,而根据相关的WTO规则,从入世起,其他WTO成员国可以在15年内不完全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一旦出现倾销情况,往往会寻找替代国来判定倾销程度,而在反倾销应诉中,争取到市场经济地位是关键,这也就意味着,中国的一些企业仍有近十年的时间,随时都有可能因得不到承认其市场经济地位而遭遇反倾销诉讼的失败,被征以高额的反倾销税。
多年后的今天,中国企业在遭遇了众多的反倾销后,已经不再对反倾销产生恐惧,但是,大多数企业对于如何应对与防范反倾销仍然处于模糊的认知。这也就是为什么一再被讨论的“反倾销”话题,今天我们仍然要讨论的原因。随着我国国际贸易的进一步开放和发展,应对反倾销已不再是简简单单的在遭到“反倾销”起诉时聘请律师打一场官司,从法律方面进行应对和防范,它牵涉到企业的方方面面,而会计数据正是一个不可忽略的方面,它的作用之大和关键可以从本期的案例内容中看到。这也就是我们为什么除了法律上的防范和应对之外,深入的进行会计解读的原因。积极应对反倾销无疑是正确的,在本期的主题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两家遭遇反倾销的企业所采取的积极应诉的态度,一个已经是“历史”,而另一个还没有最终的定论。
2007年3月31日,美国的《华尔街日报》报道,美国国会正督促布什政府将对中国公司适用反补贴法,报道称:“2006年美中贸易逆差达2330亿美元。国会议员已推出相关法案,旨在促使布什解除对中国和越南等中央计划经济体实行的补贴免于处罚的政策。美国公司可以针对倾销或售价低于成本的进口产品请求获得贸易保护。”而美国商务部已表示,将对来自中国的铜版纸征收10.9%-20.4%的初步关税,以抵消政府补贴的影响。而一直以来,反补贴都是和反倾销是密切相关的。
看来,如何防范和应对反倾销,仍然是我们不可忽略的话题。
杨吉:智唐文化执行总监,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案例。》特约作者,合著有《21世纪的书》。
奥康:反倾销突围
2006年10月5日,欧盟做出最终裁决,正式对原产于中国的皮鞋产品实施征收为期2年的16.5%的反倾销税。如此高额的税率,对中国鞋企的出口意味着什么不言自明。
中国鞋业将遭受毁灭性打击!这并非危言耸听。因为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鞋业产品制造国,一直是欧美等贸易大国的贴牌产品加工地,在南方地区多数鞋业工厂做的生意都是“OEM”(原始设备生产商)。但是大多数无稳定销售渠道的中小企业来说,16.5%反倾销税所增加的成本就意味着他们将被迫放弃欧盟市场。而两年的上诉时间、百万元人民币的诉讼费也不是这些低利润的企业所能承受的,于是他们只能是转移出口,或是关门倒闭。
而面对这种严重打击,千余家中国鞋企却选择了集体失语。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在以往遭遇国际贸易纠纷时,中国企业常常表现得束手无策,甚至互相推诿。之所以如此,原因各异:有的是在认识上摆脱“政府依赖症”,总以为应对反倾销是政府的事。面对“国际官司”,企业把希望寄托在政府身上。其实企业才是直接参与的主体,是“主角”,政府其实是“配角”,只能采取配合、引导等间接措施来辅助企业走出困境;有的是不懂“游戏规则”,规则不清直接导致在遭遇反倾销时绝大多数企业采取回避和退让的做法;有的是缺乏强有力的组织做后盾、能力不足。许多遭遇反倾销纠纷的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利润空间比较小。一旦出现纠纷,在意识不足、诉讼成本过高,加上行业协会缺乏专业人才和相关经验的情况下,不少中国企业“不诉而败”。从发达国家低就业的“替罪羊”到贸易争端的“胜利者”,其间的路程,中国企业要走的远比我们想像的更长。
奥康说“不”
一片沉寂中,奥康再次以特立独行者的姿态站了出来。其实,奥康完全可以事不关己,作“壁上观”。因为作为一个经历多年积累的中国鞋业知名品牌,奥康比其他中国鞋企不仅仅拥有更多的经验,关键是品牌的树立和销售渠道的建立。比如奥康与意大利第一鞋业品牌GEOX进行合作,奥康年销售量的25%以上出口欧盟,奥康年出口量的70%以上也是出口欧盟,这一数量在2006年已超过200万双。因此,作为一个走高端路线并具有稳定销售渠道的企业来讲,奥康在这次反倾销风波中所受的影响并没有其他中小企业那么大。16.5%反倾销税的大部分成本,将会由奥康在欧盟的销售商和欧盟的消费者来买单,奥康本身增加的成本并不多。但最后奥康还是选择采用法律手段,到欧洲法院起诉欧盟的反倾销举措,以争取自身的合法利益。
“无论如何,一定要让欧盟听到中国鞋企抗辩的声音!”奥康深知此次诉讼,过程重于结果。正如奥康总裁王振滔所说:“看看欧盟这次为期2年的16.5%的反倾销税背后是什么就明白了。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一种尝试。也就是说,如果这2年中国企业能忍受,那么第二步他们就会制定5年,前后等于是7年,中国鞋企就将输得一塌糊涂!”王振滔多次强调:“不管这场官司的输赢,对中国制鞋业来讲,输了也是赢了,赢了是更赢。”“如果我们赢了,欧盟也没有输,因为他们征税两年。中国企业也因此可能取消下一个5年。即使我们输了,我们也从中学到了很多东西。我相信,欧盟不来,其他国家还会来,毕竟我们加入WTO时间比较短,对国际游戏规则不是很懂。这次哪怕输了,下一次其他国家来,我们至少会知道该怎么做。”在他看来,重要的是2年以后的事情。“在整个抗辩过程中,我们都特别积极主动。我们这样做,第一是从行业的角度,让他们听听我们的声音,此外,我们也想通过这个例子学到很多的东西,可以把这个游戏规则摸透。我认为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反倾销早一点出现,我们可以早一点学会WTO的游戏规则。”
王振滔认为奥康的做法意义深远,至少明白以后在走向国际化道路的时候遇到这样的问题该怎样去做。“这次的反倾销事件对中国鞋业的国际化来说仅仅是开始,如果我们对反倾销以积极的心态面对,不要认为反倾销就是给我们打击。若干年后,我们可能会感谢欧洲人的反倾销,因为它给了温州鞋乃至中国鞋第二次凤凰涅槃的机会。反倾销到来的越早,我们也许就能越早地学会WTO游戏规则。”事实上,随着中国鞋企海外市场的拓展,反倾销等贸易壁垒是无法避免的,没有今年的欧盟,也可能有明年的美国。反倾销现在来了,中国制鞋企业可以借此加大自主创新力度,提升产业机构。有压力,有发展,从这个角度说,反倾销也许是件好事。
一直看重“社会责任”的奥康,这一次看来十足的英雄气概。尽管早前,人们普遍担心奥康国际“马拉松”官司不过是“单薄的反击”,但王振滔面对质疑还是平静而不失风范:我们这次的反倾销诉讼,也许代价很大,但奥康作为国内最大的民营制鞋企业,我们有这个责任。我们对国家、对行业都作了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对我来讲也实现了自己“言必行、行必果”的承诺。
实际上,当上诉企业站在一起的时候,这种“英雄行为”就不是孤独的了。我们明显感受到了这种特有的责任、信心、胸怀,还有,崇高的使命感。
反倾销的理与利
素有“反倾销第一律师”之称的蒲凌尘,是此次鞋业反倾销案4家中国鞋企的代理律师。4年前,他曾是中国“加入世贸第一案”——温州打火机反倾销案的代理律师;4年后,他再次代表中国企业,在中国入世五年过渡期结束后的“第一辩”中与欧盟叫板。
对于奥康的诉讼,蒲凌尘认为,要在这样的官司中胜出,绝非一件易事,关键要证明两点:第一,欧盟委员会没有预料到对中国发起反倾销调查后,会有150多家企业应诉。因此其启动了WTO法和欧盟法都给予承认的抽样调查程序,抽取出口量排在前十位的企业进行调查。后140多家企业同样填了调查表,却没有被审核,直接因为前面那些企业没有获得市场经济地位而得到了同样的结果。问题在于,剩下的那些企业还需不需要填调查表?作为当事人,如果对于程序没有可预见性,为什么还要去做?在反倾销调查立案时,欧委会是要求所有当事人都必须提供市场经济地位证明的,但又对递交了资料的后140多家企业没有任何说法。因此,蒲凌尘认为《欧盟反倾销条例》关于市场经济地位的条款(第二条第7款)和关于抽样的条款(第十七条)之间没有衔接,有不太完善的地方。法院对于这两个条款应该有个明确的解释。第二,从损害认定上来说,欧盟有些不太符合WTO法规,也不太符合自身反倾销法的做法,比如在确定销售与损害间的因果关系上、在调查的方法上、在反倾销税幅度的确定上等。关于这些方法,WTO没有很细的规定,只规定了原则和框架。但我们可以往回倒推,证明欧盟的方法是欠妥的。
反倾销诉讼,实际上也是对中国企业管理的全面挑战。据报道,过去的反倾销诉讼案例中暴露出有的企业没有完善的财务记录,有的企业没有按照欧盟要求,对出口的每一批产品进行价格、成本记账。这些中国企业过去不太重视的问题都会在诉讼中成为致命弱点。以此看来,只有长期规范经营的优秀企业,才可能经得起反倾销诉讼的考验。它要求企业产权明晰,不受政府控制,自由决策采购生产要素;会计规范记账,实行独立审计;成本、资产价值不受非市场经济因素扭曲;企业的经营性和持续性受《公司法》和《破产法》保护等等。对于这些方面,奥康集团宣传部负责人回答记者说:“奥康既然决定站出来,肯定是有底气的!”
但蒲凌尘也表示了一定的担心。“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但毕竟是到别人的地盘上去打官司,压力还是很大。但是无论结果如何,这个案子说明了中国企业维护自身权益意识的进步,这是它的意义。而且反倾销也不是一件坏事情,行业会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过去、现在和将来。”蒲凌尘表示。
那么,如果中方获胜,欧方败诉,将是一种怎样的结局呢?据了解,欧委会届时必须按照法院的判决对这几家上诉企业的反倾销税率进行调整,如重新调查和计算、给予市场经济地位或差别对待、反倾销税率降为零等。欧委会必须返还这2年多期间内有关企业已经向欧盟海关交纳的反倾销税。同时,败诉方还要承担胜诉方直接合理的诉讼支出。
王振滔的“第四把火”
有关中国鞋子的三把火是中国鞋成长的印痕,王振滔和他的奥康就是从这三把火中“烧出来”的。
第一把火是1987年8月8日的那场焚烧温州鞋的大火,那次烧醒了王振滔,也彻底锻炼了王振滔。他说,如果没有这把火的话,奥康不可能做到今天这么大。
第二把火是1999年12月15日,当时王振滔偶然碰到一个人说要在杭州举办一个温州产品展,王振滔敏锐地意识到这是个不可错过的时机。他就说,去展览的话是不是可以搞一点宣传,后来那个人说:王总,不用什么宣传,把产品做好就可以了。王振滔却不这么看,他说做产品简单,大家都知道温州鞋的第一把火,现在这么冰天雪地的,我们是不是再点一把火?后来大家都说行,于是马上就开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