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373000000014

第14章 法律文本及条文释义(13)

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对旅行社取得旅游主管部门许可作出了具体规定。旅行社条例第七条规定,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简称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下同)提交下列文件:(1)设立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设立的旅行社的中英文名称及英文缩写,设立地址,企业形式、出资人、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的全称、申请书名称和申请的时间;(2)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3)企业章程;(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5)经营场所的证明;(6)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者说明;(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设区的市(含州、盟,下同)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二十九条 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一)境内旅游;

(二)出境旅游;

(三)边境旅游;

(四)入境旅游;

(五)其他旅游业务。

旅行社经营前款第二项和第三项业务,应当取得相应的业务经营许可,具体条件由国务院规定。

【本条主旨】本条是关于旅行社经营业务范围的规定

【本条释义】

一、旅行社经营业务范围

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旅行社的经营业务范围包括:

1.境内旅游

所谓境内旅游,是指旅行社招徕、组织和接待中国内地居民在境内旅游的业务。境内旅游业务是我国旅行社经营的最普通的业务,但同时也是最主要的业务。根据国家旅游局《2010年中国旅游业统计公报》,2010年旅游业总收入1.57万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21.7%。国内旅游人数21.03亿人次,收入12579.77亿元人民币,分别比上年增长10.6%和23.5%。

2.出境旅游

所谓出境旅游,是指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以及招徕、组织、接待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出境旅游的业务。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自1997年正式开展以来,取得了较快发展,已开展组团业务的国家和地区不断增多,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人数不断增长,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旅游消费需求,促进了我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同时,对增进中外民间交往,提高我国的国际形象和地位发挥了积极作用。

3.边境旅游

所谓边境旅游,是指经批准的旅行社组织和接待我国及毗邻国家的公民,集体从指定的边境口岸出入境,在双方政府商定的区域和期限内进行的旅游活动。开展边境旅游业务,有利于我国促进同周边国家的交流与合作,扩大对外影响,增强国际地位;有利于增进各国人民之间相互了解与友谊,增强边疆稳定;有利于促进边境地区外向型经济的迅速发展,拓宽对外经济贸易的合作领域。

4.入境旅游

所谓入境旅游,是指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外国旅游者来我国旅游,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者来内地旅游,台湾地区居民来大陆旅游,以及招徕、组织、接待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在境内旅游的业务。入境旅游是我国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旅游产业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对宣传我国旅游整体形象,增进与世界各国和地区人民的友好交往,传播中华民族先进文化和文明成果,促进对外开放,推进和谐世界建设,具有积极作用。

5.其他旅游业务

其他旅游业务,是指除境内旅游、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入境旅游外的其他旅游业务。随着旅游市场的不断发展繁荣,旅游业务形式也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中,规定“其他旅游业务”是为了给新旅游业务的发展留有空间。

二、经营出境旅游和边境旅游的特殊条件

一般而言,旅行社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后,就可以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但还不能开展出境旅游和边境旅游业务。这是因为出境旅游和边境旅游业务,涉及出入境以及边境管理,需要的旅游服务更专业、更复杂,因此需要的条件也更高。根据法律的规定,旅行社要开展出境旅游或者边境旅游,应在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基础上,取得相应的业务经营许可。取得许可的具体条件由国务院规定。

1.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条件

《旅行社条例》第八条的规定,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规定,根据其相关规定,旅行社申请出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其经营旅行社业务满两年、且连续两年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文件。旅行社取得出境旅游经营业务许可的,由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换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受理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申请,并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根据《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旅行社经营出国旅游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取得国际旅行社资格满1年;(2)经营入境旅游业务有突出业绩;(3)经营期间无重大违法行为和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申请经营出国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审查完毕,经审查同意的,报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批准;经审查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批准旅行社经营出国旅游业务,应当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及合理布局的要求。未经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批准取得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经营或者以商务、考察、培训等方式变相经营出国旅游业务。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应当将取得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的旅行社名单予以公布,并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旅行社申请经营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的,适用《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由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从已批准的特许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范围内指定,由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公布。除被指定的旅行社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

2.申请经营边境旅游业务的条件

旅行社申请经营边境旅游业务的,适用《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边境旅游业务的必备条件:(1)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国人开放的边境市、县;(2)有国家正式批准对外开放的国家一、二类口岸,口岸联检设施基本齐全;(3)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接待外国旅游者的旅行社;(4)具备就近办理参游人员出入境证件的条件;(5)具备交通条件和接待设施;(6)同对方国家边境地区旅游部门签订了意向性协议。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过境旅游业务或任意扩大边境旅游范围。对违反规定开展边境旅游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给予罚款、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勒令停业整顿、终止其边境旅游业务等处罚。

第三十条 旅行社不得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本条主旨】本条是关于旅行社不得非法转让经营许可的规定

【本条释义】

根据本法以及《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境内旅游、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入境旅游等旅游业务,需要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对于具备规定条件的申请人,由旅游主管部门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具有专属性,代表取得许可的旅行社具备与旅游业务相应的执业能力和信誉保障,能够为旅行者提供合格的旅游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但在实践中,一些旅行社出于经济利益考虑,通过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各种方式,向其他企业、团体或者个人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使得大量不合格的经营主体进入旅游市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影响旅游服务水平的提升。一旦出现旅游纠纷或者旅游事故,经营主体、责任主体混淆不清、互相推诿甚至逃避责任,导致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为规范旅游市场,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有必要严格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管理,防范和杜绝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行为。根据本条的规定,旅行社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行为包括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及其他形式。

一、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为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是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最直观的外在载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实行严格的管理,除取得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外,换领和交回也要遵守有关规定。《旅行社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实践中,较为常见的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行为,包括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具体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例如旅行社以租赁、借用的形式,准许或者默许其他企业、团体或者个人在其营业场所或者营业活动中摆放或者向旅游消费者显露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包括许可证复制件)的行为。无论具体表现形式,其实质都是擅自许可未经旅游主管部门审核的企业、团体或者个人经营旅游业务。《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就是从实质性角度,对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为进行了界定。根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旅行社的下列行为属于转让、出租或者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为:(1)除招徕旅游者和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接待旅游者的情形外,准许或者默许其他企业、团体或者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的;(2)准许其他企业、团体或者个人,以部门或者个人承包、挂靠的形式经营旅行社业务的。

同类推荐
  • 法律的故事:中国人的法律智慧

    法律的故事:中国人的法律智慧

    本书针对现代生活中的热点法律问题,回溯中国古代如何处理类似情况,通过比对,总结中国古人的法律智慧,并资当下借鉴。语言诙谐生动,主旨深入精髓,中国人的法律智慧跃然于纸上。涉及的主题有律师、官司、巡视、举报、考场舞弊、环境保护、上访、城管、扫黄嫖娼、食品安全、滴血认亲、货币战争、房产税等方面。
  • 法象万千:睡龙醒语录

    法象万千:睡龙醒语录

    本书系西南政法大学龙大轩教授积二十年而成的随笔集子,展现其丰富人生阅历中的所悟所得。全书分为八辑,每辑收文十数篇。这些篇什既独立为文,又括为一体。行文晓畅,条分缕析。引人深思,蔚然成章。
  • 金融市场典型案例法律研究

    金融市场典型案例法律研究

    本书选取银行、证券、保险、期货四大金融市场发生的一些典型案例及其法院的判决进行介绍,从法律的层面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 谁有权利宽恕凶手

    谁有权利宽恕凶手

    本书为张建伟教授随笔集,共六辑,并配有作者亲笔插画,妙语横生,引人深思。书中收录的文章包括《正义的图腾》《站起来的中国人》《拉着古人聊聊天》《巴掌大的一块青天》《活人的司法》《却疑春色在邻家》等。
  • 军人权益法律保障

    军人权益法律保障

    本书以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真实案例、问题为出发点,有机结合人民调解法等与相关条例和司法解释,采取了“宣讲要点”“典型案例”“专家评析”和“法条指引”的结构编写而成。既可以让读者了解一般的案件审判知识,又可以了解有一定深度的相关法理,内容层次循序渐进,易于理解和掌握。
热门推荐
  • 假爱真做

    假爱真做

    她叫傅染,他叫明成佑。傅染不知,爱情是债,有借必有还。那个名字使得她前半生错了位,竟还要颠覆她的下半辈子。
  • 法华义记

    法华义记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食道通天

    食道通天

    本书是作者李书崇花费数年时间创作的一部美食笔记。详述了中国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的中华美食文化。作为一位著名的文化学者和生长于成都的好吃嘴,作者目光不仅局限于川菜一隅,而是旁征博引,夹叙夹议,有史料有观点,有逸闻有亲历,将食之道上升为天之道,将中馈上升为家国,将以食为天的东方民族精神挥写得淋漓尽致。本书为读者了解中国饮食文化、感受美食魅力、领略美食家风采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本。
  • 诸天神院

    诸天神院

    曾经有一座学院,让漫天仙佛聆听圣言。曾经有一座学院,使诸天神魔倾听佛经。有一天王柴从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身在这莫名其妙之地,莫名其妙地成为了一所即将倒闭的书院院长。
  • The Yellow Crayon

    The Yellow Crayon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桃妖

    桃妖

    上官其华被魔教灭门,他被活埋之后,得一株快要枯死的桃花妖相救,桃花妖意图让上官其华成为自己的肥料,却在相处的过程当中与上官其华生情。在黑乌鸦妖怪将上官其华胸口啄了一个洞之后,桃花妖不惜以自己千年内丹救了上官其华。得到内丹的上官其华拥有了凡人根本不可能拥有的力量,在武林大会上一鸣惊人,最后屠魔教,报仇雪恨,但在他报仇当日,一直陪在他身边的桃花妖却消失了踪影。上官其华隐居山林,开始了对桃花妖无望的寻找。
  • 天才庶女一品皇后

    天才庶女一品皇后

    她是土云国臭名昭著的草包小姐。母亲早死,父亲厌恶,在沐家受尽欺侮。民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草包莫攀比,婉歌无人及。脸皮若计厚,沐家无人斗!”穿越后:“太可怕了,你知道吗?沐家的那个草包竟然拿着刀子差点杀了她的嫡母!”“这个草包竟然连公主都敢辱骂!”“她一个人居然将公主最得力的手下们都给打败了!”“啊!这个女人还是人吗?竟然能将一群狼杀光?!”……从此,民间又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宁可得罪阎王爷,莫要惹上沐婉歌!”当现代呼风唤雨的佣兵之王,重生在不受宠的庶女身上,睁开双眼,精光乍现,世人惊叹,风华万千。面对嫡母的刁难,她冷笑,一把匕首抵上女人的脖子,在女人惊骇的目光中冷冷道:“你信不信我一刀刺破你的喉咙,再将你的身体一刀一刀割下来,丢到深山里面喂狗!”她以为她这辈子都是无牵无挂,却没想到惹上一腹黑的主,而且,甩都甩不掉!当坚强狂傲的女子,撞上那风神如玉、腹黑狡猾的男子,又会发生什么故事?在这乱世中,烽烟四起,且看她纤纤素手,扭转乾坤,铁血柔情,与他并肩成就一段传奇!本文一对一,男强女强,强强联手,且男女主角身心干净!更有天才宝宝!男主看似温润如玉,实则腹黑狡猾!
  • 首席特工王妃

    首席特工王妃

    殷素,Z国第一特工组织的当家首席,手腕强悍,腹黑毒舌,人如其名,如一朵罂粟花一样,美丽却致命!十岁,曾祖母拉着她手:孩子,你这辈子可是皇后命格啊!将来必定尊贵无比,万民景仰!二十五岁,一次任务,一幅美女图,她特工界第一狂人‘罂粟’,华华丽丽的穿越了……★★★★★★★★★★★殷素东宸国丞相府庶出的小姐,空有绝世之姿,却胆小懦弱,无才无德,本是新帝指腹为婚的皇后,却因为一道退婚圣旨,当场昏迷,再次醒来,眼里光芒乍现!什么?竟穿越成了相府的懦弱小姐?爹不疼,姥姥不爱,姐姐欺压,妹妹陷害?一道退婚圣旨就将她变成全天下的笑话!靠之!!当她是软柿子不成?不在沉默中死去,就在低调中爆发!她堂堂特工‘罂粟’,人人闻风丧胆,可不会任人揉圆搓扁!只是,被皇帝退婚不久,居然有几个人优秀男人同时登门求亲,一时之间,她又成了人人争夺的香饽饽,这……是什么情况?惊艳重生,华丽蜕变,谁人知道,这具看似娇弱的身体里,已经换了一个曾数次出生入死,饱经世事磨砺的强悍灵魂!一个罂粟一样的腹黑女人,几个风姿绰约的绝世男子,他、他、他……谁会是她携手今生之人?
  • 丫头要逆袭:男神,你走开!

    丫头要逆袭:男神,你走开!

    十五岁的今夏可以不顾一切的黏在季年末的身边,25岁的今夏在面对季年末的求婚时却义正言辞的拒绝了……这十年,她浑浑噩噩,荒荒唐唐,过着属于她一个人单恋的青春,可他的一句不爱,就将她沉沉打入牢底,永无翻身之地。“季年末,对不起,我的喜欢,未成习惯,我们还是,取消婚约吧!”“为什么?我不许!”从小就缠着他说喜欢他,长大了一句取消婚约就想跑?那怎么可以?所以今夏,今年夏天,我们如约举行婚礼吧!【一对一,男女主身心干净,喜欢可收藏投票呀】
  • 玉豁子丹经指要

    玉豁子丹经指要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