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375800000014

第14章 合同的违约责任(1)

一、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宣讲要点】

所谓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依法产生的民事责任。在现代合同法上,违约责任仅指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的财产责任,属于民事责任的一种。根据《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当然,除此之外,违约责任还有其他形式,如违约金责任和定金责任。

1、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使非违约方尽可能地取得约定的标的的违约责任方式。继续履行是我国合同法中首要的补救方式。对于继续履行应当区别金钱债务与非金钱债务。通常情况下,金钱债务不存在履行不能问题;对于非金钱债务,根据《合同法》第110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作为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采取补救措施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格)、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这种责任形式,与继续履行(解决不履行问题)和赔偿损失具有互补性。《合同法》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这里的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即属于采取补偿措施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3、赔偿损失,在合同法上亦称违约损害赔偿,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依法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的责任。赔偿损失是最重要的违约责任形式。赔偿损失具有根本救济功能,任何其他责任形式都可以转化为损害赔偿。赔偿损失的范围违约方对于守约方因违约所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违约责任的上述三大承担方式是可以结合使用的,对于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的,一方违约后,非违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履行,而违约方主张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的,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应当继续履行。

【典型案例】

2005年郑某与某市民政局签订一份《市场运作建设住房协议》,参与单位的集资建房。

2006年3月29日,郑某写收条收到饶某集资房转让指标费2.5万元及首期款2万元,合计4.5万元。

2006年5月8日,饶某与郑某签订一份《转让集资房产权协议书》,内容:郑某自愿将职工集资楼房一套(约83平方米)转让给原告,转让费为2.5万元。交易方式:甲方(指郑某)收到乙方(指饶某)的转让费时生效,不得反悔。如甲方反悔,除退还乙方转让费2.5万元外,另赔偿乙方2.5万元整。如乙方反悔,甲方不退还转让费。

合同生效后,至2008年9月3日,饶某又向某市民政局交款5.9125万元。

2008年9月2日郑某表示反悔终止履行合同并向某市民政局交款6892.23元,同年9月8日又交款2000元,并向原告表示同意支付悔约金2.5万元,但饶某不同意接受悔约金,坚持要房屋。该集资房的全部款项已交清。某市民政局幸福街集资楼B栋工程已竣工,饶某未取得集资楼8栋B-5D号房(含杂物房)的使用权,也未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证。双方发生争议,饶某将郑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交付房屋。

【专家评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一方当事人能否有合同"反悔权"。

合同解除有约定解除与法定解除两种,根据合同法理论,违约行为并不必然导致合同解除。从合同法鼓励交易的基本原则来看,《合同法》亦严格限制违约解除的条件。因合同解除从实质上来说是消灭一项交易。在违约方能继续履行,非违约方愿意受领的场合,就应限制解除合同,鼓励交易。这也表明继续履行是违约责任首要的承担方式。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一方违约时,守约方享有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该权利为法律所赋予,无须合同约定,合同中包括支付违约金在内的其他违约责任的约定,并不当然排除守约方对该权利的行使。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违约方有权以支付违约金等其他违约责任代替合同的继续履行。违约方究竟要承担何种违约责任,是继续履行,还是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等,选择权应在守约方,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没有任何理由让违约方自由选择决定其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即支付一定数量的违约金。但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并不等同于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也并不导致合同解除。本案并不发生履行不能问题,被告郑某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某市民政局幸福街集资楼B栋B-5D号房屋(含杂物房)交付给饶某使用,并依约在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权证后,将该房屋过户至饶某名下。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预期违约行为如何处理?

【宣讲要点】

一般来说,合同的违约都是发生在合同开始履行之后,但现实生活并不排除这样的情况,违约方签订了合同之后,因为标的的增值等其他原因,在合同还没有开始履行就表示将不履行合同,这种情况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尤为常见。如何处理就涉及到合同法上的"预期违约"概念。

预期违约,也称先期违约,是我国《合同法》领域十分重要的一项制度。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合同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行为。预期违约是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的一种违约,侵害的是期待的债权而不是现实的债权,亦属于违约行为的一种。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了主合同义务的,不构成预期违约。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08条规定,预期违约有明示违约与默示违约两种:

1、明示违约。所谓明示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须具备两个要件:第一,在时间上,必须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前的这一段期间;第二,当事人明确肯定的作出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意思表示;第三,当事人明确表示的不履行是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这一行为将会导致另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或者严重损害其期待利益;第四,没有正当的理由。正当理由包括对方当事人存在先期违约、不可抗力、约定事由等情形。

2、默示违约。它是指一方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默示违约的构成要件如下:第一,债权人须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第二,此处的"行为"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第三,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不愿提供担保。

我国《合同法》对于预约违约的救济措施主要有两种:一是第《合同法》94条第2项的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对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依据合同解除的法定后果加以处理;二是《合同法》第108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典型案例】

2003年1月8日,被告雷某向原告林某出具了1份借据,内容为:"本人向林某先生借用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拟于2003年3月15日前全数归还"。雷某于其后归还了10万元给原告。

2003年12月15日,雷某向原告出具1份还款计划,内容为:"本人欠林某先生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现作出还款计划如下:于2004年4月15日前偿还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余下的陆万元在2004年12月31日前尽早偿还"。

2003年12月16日,雷某的父亲雷某里在上述还款计划的下方写下"如雷某到时无力偿还,本人愿负责担保清还。雷某里"的字句。之后雷某仅于2004年4月13日归还了4万元。原告追收无果,遂起诉。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被告雷某向原告林某清偿借款本金22万元,并支付其中本金16万元的利息,被告雷某里对16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林某、雷某里分别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专家评析】

本案属于一起典型的民间借贷担保纠纷案,争议的焦点在于预期违约行为如何认定。

我国《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被告雷某里作为保证人对债务人雷某对债权人(原告)的26万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雷某里上诉的主要理由为:涉诉债务尚未到期才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然而,债务人实际上仅归还了少量借款(4万元),远远低于还款计划约定债务人雷某第一期还款数额为20万元,其行为明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8条规定的"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其行为明显构成预期违约。原告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年6月30日)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09年7月7日)

第十七项在当前情势下,为敦促诚信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及时保全证据、有效保护权利人的正当合法权益,对于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全部交付义务,虽然约定的价款期限尚未到期,但其诉请付款方支付未到期价款的,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付款方明确表示不履行给付价款义务,或者付款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注销、被有关部门撤销、处于歇业状态,或者付款方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付款方丧失商业信誉,以及付款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给付价款义务的其他情形的,除非付款方已经提供适当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九十四条第(二)项、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六十七条等规定精神,判令付款期限已到期或者加速到期。

三、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当如何界定?

【宣讲要点】

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的"赔偿损失",亦指违约损害赔偿,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依法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的责任。我国合同法上的赔偿损失是主要是指金钱赔偿,即使包括以实物赔偿,也限于以合同标的物以外的物品予以赔偿。

财产上的损害赔偿范围大致分为三种,约定赔偿范围、一般法定赔偿范围与特别法定赔偿范围三种:

同类推荐
  •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法律的起源与历史上各种类型和各个阶段的法律制度的实质、特点、作用及其发展演变过程和规律的科学。它既是法学体系中的独立学科,也是法学的基础学科,同时又是历史学的重要分支。
  • 中国促进国际法治报告(2015年)

    中国促进国际法治报告(2015年)

    本书旨在系统梳理近年来国际法治的新发展,着重阐述中国在国际法治的各个重要领域所表明的理念、坚持的原则和立场,以及采取的具体行动,系统展示了中国对促进国际法治做出的重要贡献。全书由中国与国家间关系法治、中国与国际经济关系法治、中国与国际民商事法治、系统阐述中国国际法的教学和传播四部分组成。
  • 朱子家训·增广贤文(中国古典文学荟萃)

    朱子家训·增广贤文(中国古典文学荟萃)

    中国古典文学是中国文学史上闪烁着灿烂光辉的经典性作品或优秀作品,它是世界文学宝库中令人瞩目的瑰宝。几千年来,中国传统文化养育了中国古典文学,中国古典文学又大大丰富了中国传统文化,使传统文化更具有深刻的影响力。
  • 农民工维权法律读本

    农民工维权法律读本

    采用问答的形式,共分为三大篇目,即答疑解惑、农民工维权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内容丰富、实用,可操作性强,紧贴当前社会现实,是集新颖性、实用性、全面性于一体的法律手册,是农民工兄弟的良师益友,体现强烈的时代感和参考价值。
  • 常识的力量:香港法政观察

    常识的力量:香港法政观察

    是作者利用公派留学香港的机会,以自己在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立法会法律事务部、高等法院原讼庭等机构实习的经历,结合亲身的观察、感受和体悟,写就的一本深入浅出地介绍香港法治治理结构和特色的著作。作者是法学科班出身,对香港的法治机理既有理论方面的学习和修养,又有近距离的实践观察。
热门推荐
  • 神魔霸主

    神魔霸主

    推荐《仙师威武》笔名:十里湖光。得武道传承,拥神魔之血,穿越重生的萧寒越发神勇,血洗仇家,盖压强者,逆天而上的修炼之途,他将缔造一段段传奇,成就盖世霸业!
  • 飞鸟鱼

    飞鸟鱼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飞鸟与鱼的距离,一个在天,一个却深潜海底.就像林鹏飞与江小鱼之间的爱情一样.总是在不停的错过对方.
  • 至尊吸血鬼:我本张狂

    至尊吸血鬼:我本张狂

    孤寂太久,她本无心。她是吸血鬼,带着目的来到这个时空,一如既往的狂妄造就了她不羁的性子,即使换了个时空,倾城容颜引得无数男子竞折腰,强大修为惹得天下人士皆羡妒,神秘性感引来满屋桃花杀不掉,不过,她本无心。稚嫩是他,在她的保护伞下在成长,纯洁无知,“妖妖喜欢牧之吗?牧之喜欢妖妖。”强大是他,至尊归来,他说:“妖儿,这次,换我护你。”柔情是他,他握紧她的手,“以命起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枝枝桃花不减,她这样的女子本该如此,但真心几人?当她吸血鬼的身份暴露时,当天下人都要她死时,当她步入绝境时,是谁在护着她?是谁在伤害她?"【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倾世权妃

    倾世权妃

    赵合德能够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昭仪,除了美色,自然是有超人的智慧的,看她如何废了许皇后,又是如何让班婕妤退出后宫。但是她做着一切又是为了什么,是因为想得到皇上独一无二的爱情吗?赵临收养这么多的美色女子,究竟是要干什么,难道只是想要博得荣华富贵吗?赵临的真实身份又是什么?--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有一种口才叫幽默(第2版)

    有一种口才叫幽默(第2版)

    幽默是一门说话的艺术,是好口才的典型反映,也是人的能力、意志、个性、兴趣的综合体现。它能表现说话者的风度、素养,能把一颗颗散乱的心吸入磁场,让别人的脸上绽放欢乐的笑容。本书对幽默进行了全方位的探讨,用简明流畅的文字和趣味十足的故事告诉读者幽默与生活、工作以及做人、做事的关系,告诉读者幽默有哪些技巧、如何掌握这些技巧。相信本书定会给读者提供一个认识幽默、运用幽默、享受幽默的窗口。
  • 去往郎木寺

    去往郎木寺

    那一天,也许是两三月后,也许就是个把月吧,反正,那一天就快来了。我的身体将被藏民们从旅店里抬出来,穿过刚才行经的道路,这些穿着绛红色、蓝绿色、黑色藏服的,与天地、野草、溪水相依的人们,嘴中念念有词,唱诵着古老经书。郎木寺的喇嘛们,排着队,为我举行仪式,为我祈祷上路。我被送到那些五颜六色布片和彩旗包围着的天葬台,不用多久,我的身体就被鹰鹫们消化得干干净净。我的魂魄,在这里升向空中,借着鹰鹫的眼睛,俯视大地。也许,在下一个轮回,我就做了寺庙里的喇嘛,也许,我将在草坡放牧牛羊,也许,没有也许。
  • 谁是谁的脑残粉

    谁是谁的脑残粉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是在四月份,他从教室回宿舍。经过湖边的时候看到一个女孩趴在桌子上睡觉,胳膊下压着画纸,手上还拿着笔。奉行“能不管就不管”原则的他是被一张吹到他脚下的画所吸引……
  • 进球万岁

    进球万岁

    “我要不断的进球,进球、进球、进球!”“刷数据?是的,如果可以的话,我巴不得每场比赛都能帽子戏法。”这是一本关于进球至上的书,这也是一本关于王者归来的故事。【猪头七2018年全新力作!】
  • 女人,不许反抗

    女人,不许反抗

    她是穆氏的千金,而他不过是她家佣人的儿子。他凭什么爱她?他拿什么来爱她?年幼的时候她因为他卑贱的身份讨厌他,厌恶他,对他的爱视若无睹。母亲的去世让她发现了天大的秘密,她更加的厌恶他,憎恨他。父亲的绝情让她逃离了穆宅,隔断了他和她所有的联系。十年后,她是‘皇’神秘的总裁,娇媚美丽。当她再一次遇见他的时候,他已成为C市最大的富商,有着属于自己的帝国。她从来没有想到他由一个低贱佣人的儿子,变成优雅如豹却嗜血的男人,更没有想到他会将她囚禁起来,只为让她留在他身边。他很宠她,可是她却很恨他,恨他不顾她的意愿囚禁她,恨他让她在十年里那么的痛苦。精彩片段一:雨,下的很大。全身湿透的穆颜虞难受的举起脚步走着,身后传来急切的脚步声。倏地她整个身子被扯进一个温热宽厚的胸膛里。“跟我回去?”他低低的哀求着她,声音微微嘶哑。“回去??那里还是我的家吗?那里已经被你和你妈霸占了。”她使劲的推开他,冷冷的说着,雨水顺着她娇俏的脸滑下,没有人知道她的泪水已经流干,从母亲死的那一刻流干了,这一切都是因为他和他的母亲,她恨他,一辈子都恨。“只要你跟我回去,你要什么我都给你。”他苦苦的哀求着,俊美的脸上闪过痛苦。“哈哈哈,回去,不,那里已经不是我的家了,轩司臣,我恨你,我穆颜虞这一生都会恨你,我发誓永远不会原谅你。”她凄烈的大笑,含着恨意,让轩司臣心里一颤。她双眸里充血的恨意,让他痛苦。不要,虞儿,不要恨我。冷冷的望着他,穆颜虞转身跑向马路对面。“虞儿,回来!!”一辆货车驶过,穆颜虞的身影已经消失不见,他痛苦的对着天嘶吼。精彩片段二:生日宴会上,她身着艳红色抹胸礼服,神情冷艳而娇媚,男人上前攀谈却被她轻笑拒绝,她就如高高在上的女王,让人望尘莫及。黑暗处,一双嗜血的眸子紧紧锁住她的娇美,如豹子般伺机而出,让她根本没有逃离的机会。虞儿,你永远是我的。推荐嗜血的姐妹篇伊玥语的故事《冷酷总裁霸道爱》新文《重生之再做我老婆》
  • 穿越之嫡女无害

    穿越之嫡女无害

    二十一世纪医学世家出身的鬼才颜倾,活的正辉煌时便遭遇车祸奇异穿越,到了一个名叫中洲的大陆。在这里,她与不同的人斗智斗勇,直到遇到秦子息。那是个风姿不凡而且很强大的男人,重点是看起来很有钱啊。于是乎,颜倾就踏上了一条追夫的不归路,追的太着迷,以至于没发现路上好多极品男人都在等着她。当然等她发现时,某人已经将所有的萌芽给掐断了,惹得她捶胸顿足,直嚎某人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