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376400000002

第2章 总则(1)

1、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宣讲要点】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中,由于一段时期内各地把追求经济上的发展作为工作重心和地方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导致生产经营单位单纯的追求经济利润,而对生产安全失去了自我约束,加上地方政府的监管缺失,忙于求快,各种安全事故层出不穷,伤亡人数居高不小,重大、特大事故时有发生,而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也不够规范,从业人员的权、责、利不明确,安全意识不强,生产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各种安全设备技术老化、落后,甚至“带病运转”。安全生产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基本权利,这种权利之能依法确认和保护。这也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

以法律手段解决工业安全问题,起源于18世界工业革命之后,人类最早的安全生产立法,是13世纪德国的《矿业保护法》,法律规定了一系列在矿山生产中对矿工人身健康保护的措施。到1802年英国议会制定了最早具有现代法制意义的《保护学徒的身心健康法》,针对安全生产的法律得到很多国家的重视,美国、日本等西方国家纷纷立法,人类基本找到了通过法制手段规范用人单位安全行为的做法,并取得了显著进展,把事故对人的伤害降低到可控制的水平。

中国自清朝时期,随着洋务运动的兴起,在清末就制定了《大清矿物章程》,之后,民国时期,国民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规范矿业方面的法律,在维护矿工权益方面有了一定的法律方面的贡献。新中国成立后,在20世纪50年代开始逐步建立了劳动行政监督检查制度。但是,真正开始把安全生产监督制度纳入到法律轨道上应该是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出台了多个单项劳动监察条例,但到上个世纪末,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了遏制事故,减少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我国最在经历了21年的努力后,在2002年制定并颁布了《安全生产法》,它作为我国安全生产的综合性法律,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是我国安全法律体系的主体法,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实现安全生产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是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力武器。之后在实施《安全生产法》之后的10余年间,由于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安全生产问题的局面依然比较严峻,特别是重特大事故没有得到非常有效的遏制,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问题提出要求,强调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要求要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各项制度,对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现行安全生产法进行修改完善,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为此,2011年12月,安全监督总局向国务院报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送审稿)》,之后,相关机构经过多方调研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多次协商,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该草案在2014年1月15日在国务院第36次常委会上获得通过。之后,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通过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根据该决定对原有法律条文进行了部分或全部的修改,重新公布,在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新法明确了安全生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并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新法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问题等方面,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典型案例】某厂更换皮带打开起吊孔,仅用尼龙绳设置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的简易围栏,一清理积煤人员从起吊孔坠落死亡。2012年1月17日上午在一施工现场,工作负责人于某带领岳某等人到达吊砣间,进行疏通落煤筒工作,虽发现起吊孔未设围栏,未采取防护措施,便开始作业。一工作人员用大锤砸落煤筒,岳某为躲避大锤后退时,从起吊孔坠落至地面(落差25m),抢救无效死亡。在事后的检查中发现该事故的原因和问题主要是:1.检修人员打开起吊孔,未设安全可靠的刚性临时围栏;2.虽用尼龙绳设简易围栏,但过于松动,垂落在地,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3.工作负责人带领作业人员到达现场,虽发现临时围栏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未要求检修人员设置可靠的刚性临时围栏;4.工作负责人在临时围栏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的情况下,也未采取其他防护措施,盲目组织开工,案例来源:湖北安全信息网http://www.lawtime.cn/info/shengchan/sgal/2012092145682.html

【专家评析】从该案中不难发现,生产安全的问题涉及到政府、企业以及普通民众,其中有众多的问题是行业外人员无法理解的。而安全事故伤亡的问题主要是由于在经济规模迅猛发展的今天,人们片面追求利润增长指标,忽视甚至怀着侥幸心理放弃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积聚了大量安全事故隐患。同时,一些行业、企业尤其是非国有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意识,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或者不落实。再有就是从业人员关于生产的责、权、利不明确,安全意识不强,处罚依据不健全,以致经常出现违章指挥、违章冒险作业现象。还有就是地方政府安全监管不到位,领导的安全责任不落实,地方保护主义严重。这一案例暴露了我国目前在行业中的安全意识薄弱的问题,说明了安全法律法规制定和宣传执行的必要性。由此可见,《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全面加强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而构建以《安全生产法》为主干,以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为分支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并通过依法行政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是极其重要的。而且,为了防止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新的《安全生产法》更是把原有法律中“促进经济发展”修改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强调了安全生产中新的思路。

【法条指引】

《安全生产法》

(修改前)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修改后法律条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宣讲要点】法的适用范围是指法律在什么范围内、什么时间、对什么人、什么事情发生效力的问题。一般来说,法律发生效力的范围通常指的是地域范围上。《安全生产法》作为法律来说,由于它的效力等级属于宪法以下,法规以上,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因此,它的地域范围是指在全国的主权范围内(包括领陆、领空、领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都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除外),还有行使部分主权范围内的一定海域,一个是专属经济区,另一个是大陆架。专属经济区是指距中国海岸200海里以内范围内的区域开采矿产资源,属于《安全生产法》管辖、调整;在大陆架开采矿产资源,也属该法管辖、调整。在时间上,《安全生产法》从2002年11月1日开始施行,就是说2002年11月1日以后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等均应当受《安全生产法》的调整。在时间中,涉及到法的溯及力的问题,即修改后的法的生效时间问题。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的规定,修改后的法的生效时间是在2014年12月1日,因此,《安全生产法》原有条文在2014年12月1日前依然有效,在2014年12月1日时,目前的《安全生产法》失效,修改后颁布的《安全生产法》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在人的适用方面,《安全生产法》适用于具有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资格且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各种所有制的、各种形式的、各个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在事情方面,《生产安全法》对适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业作了列举式规定,即:消防安全、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民用航空等行业。这里需需要注意的是,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中所列举的内容有所变化,主要在民用航空安全后增加了“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由于这些行业有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铁路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民用航空法等法律及相关的行政法规,对该行业生产安全事务已作了专门性规定,因此法律关规定适用其规定。例如,当货运汽车出现倾覆事故后,作为生产经营单位的货运公司应当优先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处理事故,只有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时,才适用《安全生产法》。

【典型案例】某市政府安全监管人员在对日本某公司在华独资兴建的光气生产厂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其既没有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也没有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便责令其必须依法整改,而日方负责人却以该厂是日本独资企业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约束为由,拒绝整改。(案例来源:《举案解读安全生产法规》气象出版社)

【专家评析】这一案例中,日方的做法显然是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法第二条的规定,该企业属于在我国主权范围内的地域进行属于从事属于安全生产活动的单位,因此,必须受到要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生产法》显然属于该企业必须遵守的法律之一,如果不按照该法的规定进行生产活动,我们可以按照该法第六章法律责任中的相关内容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法条指引】

(原有条文)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九十七条本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修改后法律条文)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本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同类推荐
  • 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

    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

    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法律知识宣讲》丛书之一。本书从实际出发,由浅入深,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紧密结合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法的法律知识,对该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讲。通俗易懂、体例规范,在各个章节穿插了案例,有助于广大读者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
  • 法律人的救赎

    法律人的救赎

    本书是一部充满人文气息的法学随笔评论集,内容包括“影像中的自由与制度”、“书香中的法意与人生”、“备忘录:法制的话语和实践”、“诗性正义:法律人的情感与关怀”、“自由交流:荒漠甘泉与丰盛生命”五个部分,收入的许多篇章曾经引起广泛的关注和反响。它们忠实记录了作者对当下法治状况的个人体验和反思,以及对中国法学教育和知识使命的实践和思考。本书的视角既是制度的,也是个人的,作者相信制度对于人心的好坏都有推波助澜的作用,也相信如果没有健全、自由而理性的公民精神作为支撑,法治的理想终究无法落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本书为配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学习、研究和实施,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以及广大公民能够结合更快、更好地理解、娴熟地掌握该法,本书的作者们在追踪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的过程中,结合修订意见及宗旨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释义及实用指南》一书。与一般的学术研究与论文著述不同,本书紧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条文的立法、修订的主旨、立法原意进行解读,突出简洁性、实用性和理论性的结合,具有鲜明的特点。
  • 谁有权利宽恕凶手

    谁有权利宽恕凶手

    本书为张建伟教授随笔集,共六辑,并配有作者亲笔插画,妙语横生,引人深思。书中收录的文章包括《正义的图腾》《站起来的中国人》《拉着古人聊聊天》《巴掌大的一块青天》《活人的司法》《却疑春色在邻家》等。
  • 法律史的视界:梁治平自选集

    法律史的视界:梁治平自选集

    《法律史的视界:梁治平自选集》由梁治平将其近三十年学术生涯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编为自选集,偏重于法的历史和理论。梁治平先生一向立足于“用文化去阐明法律,用法律去阐明文化”的法律文化观,拒绝套用流行的历史分期和法律分类去撰写历史,更反对对历史作教条式的裁断,而是将法律现象置于更广阔的历史、社会和文化背景中去理解。
热门推荐
  • 怪医神探诸葛诺(第一季)

    怪医神探诸葛诺(第一季)

    民国初年,苗疆蛊婆妄图借夜郎古国末代王妃后裔的身份,率领活死人军队逐鹿军阀混战的中华大地。怪医神探诸葛诺与女入殓师叶灵,莫名的卷入了这场乾坤大对决当中。他们破奇案扶正器,最终达成使命。
  • 遗梦浮华

    遗梦浮华

    重生而来,淡然的生活让她忘忧携笑!可奈何平淡舒心的日子过了没两日,就被人搅扰了好梦。顾柏:“娘子~”盏小茶:“!!!”别吓唬她!什么娘子?她什么时候有的相公?惊鸿瞥见顾柏那张妖孽绝色的脸蛋,遭了!!不会是心动了!!
  • 权帝传

    权帝传

    这世间最大的外挂,无非权势二字···且看小人物穿越,权欲滔天,横压当世!
  • 离峰老人集

    离峰老人集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阿兮兰庭清苑的绝地反击

    阿兮兰庭清苑的绝地反击

    本文讲述一位出身豪门的千金,为了彻底脱离家族掌控而获得人生真正自由的故事。她通过三年不断努力,在这期间发生了很多事情,遇到挫折也遇到真心......
  • 腹黑皇后闹宫闱

    腹黑皇后闹宫闱

    十三岁入宫,初见时撞在他的唇上,似是前世情缘未了,他对她一见如故,太庙许诺,她亲了他,今生便是他的女人,只待成年,便娶她为妻。她是他用生命去呵护的女孩,然而,一个必须以死守护的秘密,让她只能故意疏远。宫廷政变,边疆战乱,无数次并肩作战,无数次同生共死,他心里眼里从来只有她一人,为何他一片痴情,却换不来她的芳心,她真的是没心没肺吗……
  • 酒鬼刘三

    酒鬼刘三

    无为,原名赵亮。甘肃平凉人,定居广西北海。出版有中短篇小说集《周家情事》。广西作家协会会员!
  • 九月七日喜欢你

    九月七日喜欢你

    一个厚颜无耻,一个薄情无义。厚颜无耻:她死皮赖脸的住进他家,“大白,我的早安吻呢?”“大白,我的午安吻呢?”“大白,我的晚安吻呢?”“大白,你在哪呢?大白,大白?大白,我的日常吻你还没给我呢...大白!”躲在暗处的大白,静静的看着那个索吻的疯女人,还是这里比较安全!薄情无义:“宝宝,我要抱抱~”“好~”“宝宝,我要和你一起睡觉觉~”“好~”“宝宝,我要亲亲~”“好~\(≧▽≦)/”“宝宝,我们来生娃娃吧!”“……这个,不太好吧~#^_^”一旁的南,顿时无语,我看你好的很,巴不得和老大生个足球队,可怜他家老大的清白啊……
  • 穿越星河遇见你

    穿越星河遇见你

    【已完结】珠宝璀璨的闪耀后,一双漆黑如夜的眸子俯瞰大地。景墨灏扯住女人的手腕:“洛溪,我是黑暗帝国未来的继承人,你敢反抗我?”洛溪冷笑一声:“呵呵,我可是未来整个星球的掌门人,屈屈一个澳洲继承人就想来驯服我?你做梦!”景墨灏一把将她堵在墙上:“哦?女人,听起来来头不小,不如我去收服个宇宙,看你还能往哪逃。”洛溪:“...”【带上你的笑点与泪点,跟我走吧~】
  • 明朝探案小分队

    明朝探案小分队

    探案我们是认真的,剧情是扯淡的。我们就是探案小分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