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376500000002

第2章 治安处罚基本常识(1)

1.什么情形下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宣讲要点】

只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行为才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所谓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各种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如果构成犯罪,就要依照《刑法》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只有不够刑事处罚的,才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具有以下三个特征:第一,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方面的行政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首先,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一种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这是其区别于犯罪的一个特征。从本法规定的各种具体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来看,其侵犯的客体,主要是正常的社会秩序、公共安全、公民的人身权利、公私财产权利等几个方面。其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并不是所有的侵犯上述几类社会关系的行为都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不是所有的违反公安机关作为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违法行为都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治安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只限于那些与社会治安秩序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法律保护特定利益的基本方式就是给予违法行为一定的惩罚性后果,即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违法行为在形式上表现为行为人对法律规定的违反:或者是违反了法律设定的禁止性义务,实施了法律禁止实施的行为;或者是违反了法律设定的命令性义务,不履行法律设定的义务。

第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具有应受治安管理处罚性。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承担的是行政责任,具体说就是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如警告、拘留、罚款。如果行为情节非常轻微,不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那么也就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如果行为情节严重,应当予以刑罚处罚,那就已经属于犯罪行为,而不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典型案例】

李某和一位久未谋面的朋友到位于城区某街道旁边夜市摊位准备边吃夜宵边聊天。由于跟该摊位主比较熟悉,李某坐下后便要求摊位主上份特色菜。此时坐在其北邻的陈某多看了他一眼,似乎嘀咕了一句“装样”。李某听到后认为陈某是在侮辱他,于是发生冲突。民警赶到事发地点后,四周的桌椅东倒西歪,还散落着已经打碎的酒瓶。民警立即上前试图制止二人,但是被分开的二人依旧不依不挠地辱骂对方,其中一人身上有明显酒气。民警见状决定将二人暂时带回派出所进行醒酒和调解。陈某和李某二人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局依法治安处罚。

【专家评析】

本案涉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依《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规定,扰乱公安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可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首先是违法治安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违法行为。其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但其危害程度又是有一定限度的,超过了这一限度就会成为犯罪行为,而由刑法来调整。本案中,公安机关通过治安管理处罚的方式处理了该事件。

【法条指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该怎么办?

【宣讲要点】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如果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要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根据国际通例,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人如果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通过外交行为来解决。对于没有特权和豁免权的则追究他的法律责任。

外国人只要实施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都有可能被同时适用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但是要根据案件不同情况来确定。

为了更好执行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外国人可以适用附加驱逐出境和限期出境,对外国人需要依法适用限期出境、驱逐出境处罚的,由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逐级上报公安部或者公安部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由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执行,对外国人依法决定行政拘留的,由承办案件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机关决定不再报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在以前都要报上一级公安机关的。对外国人依法决定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并附加适用限期出境、驱逐出境处罚的,应该在警告、罚款、行政拘留之后再执行限期出境、驱逐出境。

【典型案例】

金某是在中国上海某大学留学的学生,暑假期间,金某打算去北京旅游。在机场,金某攀越防护围栏被公安机关给予了治安管理处罚。金某认为自己是韩国人,不应受到处罚。请问,金某在中国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应当受到处罚吗?

【专家评析】

任何人不管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违反治安管理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均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本案中的金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明文禁止的攀越机场防护围栏的行为,虽然他具有外国国籍,但没有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其实施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当然适用本法予以处罚。

进入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有义务熟悉中国有关法律规定,所有法律都是公布过的,外国人进入中国以后,应该了解、熟悉有关法律规定,应该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另外,公安部门对处罚法也有义务做外国人的工作,有义务做宣传工作。

【法条指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条第1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适用本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3.治安管理处罚中,可以调解吗?

【宣讲要点】

违反治安管理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罚。但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例外,即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调解的治安案件必须属于法定范围。即属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公安机关对其他治安案件不得调解处理。这其中又包含三个要点:

首先,引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原因必须是民间纠纷。民间纠纷,是指公民之间因家庭、邻里、婚姻、继承、扶养、礼仪、财产等民间关系引起的权益争执。对于非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适用调解。

其次,可以调解的治安案件的范围仅限于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再次,可以调解的治安案件的范围仅限于“情节轻微”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的情节较重,有的情节较轻。适用调解处理的只限于情节较轻的行为。情节较轻,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比较轻、手段不恶劣、动机不狠毒、后果不严重、社会危害性比较小。二是治安调解必须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进行。三是双方当事人都有愿意接受调解处理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治安调解应当遵循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公安机关不能强制调解。

【典型案例】

某校学生向某被打了,打他的是本校同学白某以及几名外校学生。由于寡不敌众,向某吃了大亏,衣服被扯破,脸上也多了几条指甲抓出的血痕。当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赶赴现场时,白某等一帮人极为恐惧懊悔。白某等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而且当事人均已年满18岁,完全可以进行治安拘留。民警主动为双方进行调解,并请来学校的保卫科长担当“公正人”。最终这起打架事件由白某一方赔偿1000元作结,在民警出具《治安调解协议书》之后,双方的争执由此画上句号。

【专家评析】

很明显,本案是一起打架斗殴行为,符合治安调解的要件。《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52条第1款作了明确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解释一》也明确规定,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以及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应当本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依法尽量予以调解处理。特别是对因家庭、邻里、同事之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双方当事人愿意和解的,如制造噪声、发送信息、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侵犯隐私、偷开机动车等治安案件,公安机关都可以调解处理。因此,本案的处理完全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法条指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52条第1款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

4.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如何处罚?

【宣讲要点】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国家重视对未成年人在各方面的培养,重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规定:对不满14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还处在少年时期,社会知识少,对自己行为的后果没有预见能力,也没有承担责任的能力,对这些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主要阳教育,使其明辨是非,不再给予出发,更有利于其成长。但不处罚不等于放任不管,要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以防止其继续危害社会。

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考虑到他们具有一定的控制力和辨别力,但又还处在成长中,其思想观念尚未完全成熟的特点。对此类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典型案例】

大明的侄子小虎在学校里不好好学习,经常与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在一起强抢同学所带的随身财物。在公安机关打击“两抢”的行动中,小虎由于涉嫌抢劫被公安局抓获。但当时小虎只有15岁,小虎的父母因此找到公安局,请求公安局为了保护教育未成年人对小虎不予处罚。小虎父母的请求有法律依据吗?

【专家评析】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本案中,小虎在抢劫同学财物时已经15岁,应当依法对其进行处罚,但是为了体现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在处罚时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小虎父母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小虎应当为自己的错误行为受到处罚。

【法条指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5.为什么未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不受处罚?

【宣讲要点】

由于未成年人年龄小,体力、智力处于不成熟时期,控制自己行为和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还比较差,所以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时,难免带有一些冲动和盲目。对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应当本着人道的原则,以教育为主。

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法律规定的任何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都不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这是原则性的规定,绝对不允许突破这一年龄界限,而对不满14周岁的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但是,并不是说,该年龄段的人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就可以不管。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也可以将其送工读学校教育。

同类推荐
  • CSI犯罪现场调查

    CSI犯罪现场调查

    本书是热播美剧CSI同名作品,主要系统介绍刑事犯罪中的杀人、盗窃、抢劫、强奸、爆炸和纵火案件。包括克利夫兰枪杀案、酋尔网络盗窃案,日本高校盗窃案、美国孟菲斯银行抢劫案、大阪少女被强奸案、孟买银行爆炸案、墨西哥监狱大火案等。这些案件故事广为流传,有些还被拍成电影,成为好莱坞经典悬疑片;还有一些索件,因为其令人费解的、无法探知的凶手的真实身份和内心秘密,被世界警察学校援引,作为其学生必读的教材之一。
  • 卫生法学

    卫生法学

    《卫生法学》以服务医学生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为主要目的,涵盖了2012年《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中“卫生法规”部分的全部考查内容,每章前有“引导案例”、“学习目标”;每章后附“思考案例”、“思考问题”及相关专业网址,有助于提高学习效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这部法律,是在总结198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施行经验的基础上,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而制定的,对于进一步规范出境入境管理,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 家庭生活法律一本通

    家庭生活法律一本通

    本书介绍了青少年在家庭生活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家庭是青少年最重要的生活环境,也是对青少年成长影响最大的地方。或许是由于太熟悉,家庭生活中的各种事物和问题往往不太受大家的关注,其实其中各种各样的关系往往涉及到好多法律问题,由于青少年对法律的陌生,导致在面对侵权时不能很好地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护。下面就让我们看下青少年在家庭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
  • 民法文化与中国民法法典化

    民法文化与中国民法法典化

    传统文化中的集体精神观念阻碍了现代个人权利的生张,家国本位的思想观念和儒家文化的盛行扼杀了作为民事主体的人的主体地位和权利意识。
热门推荐
  • 真与诗:意大利哲学、文化论丛

    真与诗:意大利哲学、文化论丛

    《真与诗》是一本意大利哲学、文化研究文集,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20世纪意大利产生世界影响的思想家克罗齐、葛兰西、贝林格和帕累托的评传;着重阐述他们的理论思想,还介绍他们所处时代、在时代大潮中的活动、其文化背景及思想演进的轨迹。第二部分收录的是关于葛兰西、克罗齐、马基雅维利、布鲁诺、拉布里奥拉和蒙台梭利的学术论文以及对意大利学术名著的批评性评论。第三部分收录的学术性随笔涉及哲学、美学、文学、史学、艺术史和翻译实践。
  • 浪涌烽烟(第二次世界大战史丛书)

    浪涌烽烟(第二次世界大战史丛书)

    本书综合国内外的最新研究成果和最新解密资料,在有关专家和部门的指导下,以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历史进程为线索,贯穿了大战的主要历史时期、主要战场战役和主要军政人物,全景式展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恢宏画卷。
  • 无限江山

    无限江山

    一双金眸是她的灾难。她被双亲遗弃,被迫在生与死的边缘寻求着人生的希望,直到逃难途中遇到身为皇子的他,从此走入一场无法抽身的棋局。身为棋子的她又该何去何从?棋子是否终究只是棋子?九龙相斗,波涛不息,再回首,只是无限江山。
  • 楚星箭战纪4:庄王

    楚星箭战纪4:庄王

    公元前七世纪,楚王熊溪被其兄熊珲夺位,其皇子大难不死,辗转后遇异人东关清扬收为义子,遂得姓东关。十六岁时,皇子之养父母被楚国权贵斗子玉手下所杀,立志报仇的东关旅,来到楚国的第一大城郢都,意外卷入一场无妄之灾……
  • 女汉子逆袭:皇后很嚣张

    女汉子逆袭:皇后很嚣张

    既然都送上门来,那就勉为其难的做皇后吧。当皇后?可以,皇上你可别给我搞三宫六院!其他的妃子,我看就没有必要留在宫里了吧!什么叫男女平等,什么叫女人不是盖的,皇上来了又怎么样?他要不听话,我就休了他!书友群:137709980,亲们来了可得好好的支持哈!
  • 盛宠蜜爱:总裁的18岁甜妻

    盛宠蜜爱:总裁的18岁甜妻

    那晚酒后,她和他一夜缠绵。为了钱,她用腹中的孩子威胁他,却反被逼婚。婚前说好互不干涉,婚后他却插手她的大事小事。他拿她当真老婆疼,她眼里他却是一个强迫症晚期的神经病。“霍司琛,我要跟你离婚!”“下辈子吧。”“我受不了你了!”“等孩子生了,我再告诉你什么叫‘受不了’。”从结婚她就想着离婚,他最终如了她的愿。多年后的相遇,他依旧孤身一人,而她的身边却多了一个酷似他的小男孩。他将她抵在墙角,眼神狠戾:“谁当初说孩子没了?!”不等他怒意横穿,身后就响起奶气的声音:“抓色狼!这里有色狼!”某男窝火:“老子是你爹!”--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九界攀神

    九界攀神

    天地本分为九州,天地玄黄,东南西北中,不过在上古之时,发生了一声大变,天地因此被分割成九个世界。黄界为其中一界,传闻只有攀上最颠峰之后,斩杀其它八界之所有颠峰高手,便可以一举成为九界之神,一统九界,让九界重聚成为九州大千世界。“滚………………我欲攀峰成神,挡我者死…………”古天手持盘龙重生剑,傲视苍生。
  • 我的仙女老婆们

    我的仙女老婆们

    吃三手饭的齐天偷了根金链子,摊上了大事!被黑老大追杀不说,还蹦出来个猥琐老头,自称是老神仙,交给齐天一个泡妞任务。泡妞本是好事,可齐天要泡的却是天上的仙女!真正的女神!这该如何逆袭?本站已有二百万字完本作品,请放心收藏阅读。喜欢的读者请点击封面下面的【加入书架】按钮,收藏支持,谢谢大家。书友群号:148677957
  • 山西民间故事

    山西民间故事

    这是一套面向农村,供广大农民朋友阅读的文化丛书。它涉及戏曲、曲艺、民间歌舞、民间工艺、民间故事、民间笑话等多个门类,涵括了编织刺绣、建筑装饰、酿酒制醋、剪纸吹塑、冶铁铸造、陶瓷漆艺等林林总总的艺术形式,是老百姓熟悉的艺术,是我们身边的艺术,和我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
  • 还有一只花圈未到

    还有一只花圈未到

    我把差事办完,就从省城匆匆往回赶,心中割舍不下的是巨大的谜团,王明诗父亲的后事办得如何,是否如他所述的那种大声势大场面呢?王明诗是我从小学到中学的同学,并且始终在一个班级。他小时候就是死心眼,不活泛。小学一年级时,按住地作业小组排队回家,明诗个子高,当小队长。途中薛军的爸爸拦住薛军,要带他去奶奶家。明诗阻拦道,不行,老师说了,不进巷口不能下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