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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家族(16)

他又重复一遍:“听婶子的啦。”

麻脸三婶站起来,吸进的一口烟徐徐吐出。就这样匪首们的聚会结束了,没有任何结果。

麻脸三婶的卫兵牵过马来,她利索地上了马,抽一鞭子,先于其他几个司令奔驰而去。

几个司令望着腾起的那一道烟尘,恨得直叫。老干姜说:“我是老了。早上十年八年,她还不是我胯下的物件?”

金腰带咂着嘴,赞同几声。野猪不吭。

这个冬天出奇地寒冷。大地无雪,整日被严霜覆盖。传说八一支队这支穷人的守护神与官军交了火,受了重创,又与外国军队打了一仗,眼下正退回山里休养。

这个消息使不少人感到绝望。曲府也听到了,最难过的就是几个女人。她们都觉得那是一些好小伙子,虽然其中只有一两个让她们见过。后来交通员来了,这是个姓刘的年轻人,外号“飞脚”,因为他能日行百里,不必乘车骑马。大家赶忙问部队的情况,他说失利的事是有的,不过在传说中被夸大了。如今的部队嘛,待在一个地方了——那地方保密。

飞脚是与曲予来往最多的一个人。这除了因为飞脚是那支队伍上的,还因为他本身就有一种使人着迷的特殊能力。几年前他第一次出现在曲府时,曲予就曾兴致勃勃地扳过他的脚掌看了一番。不少人传说他脚心处长了浓重的毛发,飞跑起来可以脚不沾地。曲予以一位著名医生的严谨态度考查了他的脚,又用听诊器听了他的心脏和呼吸系统,结论是一切正常。特别是那双脚,瘦削单薄,脚指甲、脚心的纹路,都与一般人大同小异。曲予哈哈大笑。

飞脚因为常常来往于山区和平原之间,有时还去东部的另一个城市、去海北等等,所以就能不断传来一些新消息。他讲出的故事也特别新奇有趣,曲予乐于倾听。这样久了,两人就有了友谊。无论曲予多么忙,只要通报说飞脚到了,他都要放下手里的事情。

“这回你给我好好讲一下支队的情况。”曲予很关切地说。

飞脚皱皱眉头:“问题真的严重了。队伍受到了外国人和官军夹击,这在过去是不多见的……”

曲予思索着:“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什么?说明我们发展得太快,遭嫉了。他们对付八司令从来没有这么认真。”

“怎么办呢?”

“重新发动群众吧。黑马镇一带是我们的老基地了,眼下待在那一围遭养养伤员,休整休整,入冬之前进山。这回我要带走一批药品了……”

“可是传说队伍已经进山了。”

飞脚哼哼笑着:“那是我们故意放出的风声。我们可没有那么好对付。当然了,到了关键时候,我们不是进山就是到海边的林子里,那时我们的对手主要是八司令——准确点说只有四个了,其余四个已没了战斗力。”

曲予接触了飞脚之后稍感宽慰一些。

一天港长金志宴请几个外地贵宾,特意邀请了曲予作陪。曲予明白那几个人中肯定有军火商人和烟土贩子,这些人已经是金志的常客了。大批军火都经这个港长的手落到了八司令手里,这个家伙真是十恶不赦。曲予受海北朋友之托搞一批军火——他涉足这类事情是非常痛苦的,他似乎已经预感到了那个危险的结局。可是他又无法拒绝海北的朋友。他认为他们是纯洁无私的,是理应得到帮助的。而能够给予此事一点支持的,也只有金志一个人。

席间有一个翩翩少年很受众人青睐,金志的目光有一多半时间停留在他的脸上。这个少年真使人喜爱,他约有十八九岁,小巧的鼻子无比秀气,眼睛又大又亮黑白分明,像深湖;眉头有点女孩的纤丽。他的脸庞上有一层细小的粉绒,衬着细腻红润的肌肤,让人想起刚刚成熟的桃子。少年戴了一顶针织鸭舌帽,穿了紧身黑皮夹克,腰上配了一枝小巧的手枪——这装扮在当时是极罕见的。那枪就是军火商们也不常见到,显然是舶来品。少年落落大方,烟不离嘴,偶尔说一句粗话,嗓子有些嫩。

曲予想这肯定是省会要人的公子或至亲,看看他在金志这儿的狂劲儿就知道了。不过曲予也在心中赞叹:的确是一位美少年。

少年一会儿坐到金志的腿上,一会儿嗓子尖尖地叫着跳着,很不安分。大家都有几分醉了。后来金志提出让少年表演枪法,大家一阵欢呼。

靶场在海边一个小广场上,背景是一片海域。“如果海里有船呢?”曲予担心子弹误伤海里的人。金志摇头说绝无可能。

少年一手拤腰,连续打了十发。竟然有七发打在十环上,其余三发相加也是二十环以上。大家惊呆了。这种小手枪能有这样的成绩真是骇人,曲予和几个年长的人不由得要重新去看少年了。可是那少年满不在乎地把枪装上皮套,扯着金志的手。金志也笑吟吟的,步子踉跄着。他醉得最厉害。

很晚后大家才散去。曲予离开时金志执意要送一段。他们走了一会儿,分手时金志嘻嘻笑,问:

“那少年怎么样?”

“很英俊,枪法也好。就是缺一些调教。”

金志连连点头:“这好办。今后就是我调教他了。”

曲予忍不住好奇心,问了句:“他是谁家公子?”

金志说:“说出来不要吓着你呀,你还得保证不跟人说……”

曲予一一答应。金志把嘴对在他耳朵上说了一句。曲予以为自己听错了。金志不得不稍稍提高了声音:

“她就是麻脸三婶的小女儿,外号‘小河狸’……”

§§§第四节

1

这是个多么黑的夜晚。秋风把金志拖拖拉拉的脚步声吹光,只剩下了一个漆黑的夜。曲予往前走了一会儿,坐在路边的石头上。混乱时期,所有的路灯都被毁掉。他坐在这儿,记起清滆他们要来迎他。是什么让他心急火燎地往回赶?金志一片醉话中吐露出一个可怕的消息:有人近日要劫黑马镇。这个消息肯定是小河狸传出的。金志说镇上队伍已经空了,眼下只留一个残部……这与飞脚几天前的消息完全相反。曲予认为部队在入冬前是不会离开那个地方的。如果敌人错误地估计了情况,以为镇上空虚,到时候一定会遭到痛击。问题是这个消息必须转告飞脚。

远处一盏跳动的灯火,可能是清滆来了。他近日来一直有个念头,就是再一次提出那个老话:让他离开曲府,去创立自己的一份生计。他已经预感到了什么:这个平原的战乱全面开始了。或许一切都将荡然无存。曲府在这个时代的庇护功能不仅将全部丧失,而且还要累及其他。他绝不愿看到那一天。同时,他还在设想一个久远的计划,就是怎样将自己一家全部解脱出来——至于到哪里去,如何实现,他正在考虑、正在反复权衡。这些念头他从未对任何人说起过。

有人挑着灯笼走过来,越来越近了。曲予在心里决定说:“清滆,该是你离开曲府的时候了。也许你一开始要怨恨我,久后你会感谢我的。”

“老爷!”一声浑厚的男声,是清滆。

曲予站起来。

“先生……我们家去吧。太太和淑嫂放心不下,淑嫂要跟我一起来,不巧那边又来人了,她们要接待客人……”

曲予赶忙问:“谁?飞脚吗?”

“不,是姓宁的一个年轻人,以前来过的……”

曲予大步走在了前边。

这个夜晚又黑又凉。曲予很久以后都会记住这个不祥之夜。从边门进了大院,一点灯火都没有。他厉声问怎么了,清滆回答停电了——再不就是预防外国人的飞机,有关方面勒令断电……眼下无光的日子越来越多,有一次曲予正在手术断了电,自备的发电设备又损坏了,那一次差点误了手术……一团团的落叶在风中滚动,他不断踢飞了它们,深一步浅一步地到了餐厅。

那个年轻人正在一枝蜡烛下用餐。

曲予不想打扰他,就坐在了一边。可是年轻人已经看到了他,立刻站起来,叫了一声“曲先生”。曲予打量着他,发现这个年轻人比上一次见到时变得壮实了一些,脸上增添了更为沉重的神气。小伙子握着曲予的手说:“想不到这么快又来打扰曲先生……”

曲予正在想是否把那个消息告诉他,而对方又能否顺利地转达……后来他终于不再犹豫,把港长酒醉间说出的事儿从头讲述了一遍。年轻人的手立刻有些抖。他虽然仍在微笑着与曲予说话,但分明是有些紧张了。他马上提出让曲府借给他一匹好马。

年轻人剩下的饭菜在桌上冒着热气,嗒嗒的马蹄声已经出了大院。

秋风突然大起来,院内一团团落叶搅到空中,又啪啪地打在窗上。淑嫂摸黑进来,她发觉蜡烛突然熄了,去重新寻找火柴。她听到有什么声音,原来一个人坐在一角的长凳上。她马上知道他是曲予。“先生……”对方不应。她走过来,摸了摸他的额头,一点也不烫。“先生,早些休息吧。”“快马到黑马镇要多少时间?”“一天多点吧,顶多一天一夜。”

曲予站起来。他吻了吻她的额头,咕哝说:“但愿一切还来得及。”

“走吧,先生,这些天你太累了,太累了。让神灵保佑他们吧,该做的先生已经做过了……”淑嫂不停地吻他的额头、脸庞、头发,扶起他来。

“让我们就在这里待一会儿吧。”曲予说。

整个餐厅里没有一点光,静静的。这是很空旷的一间屋子。他们无声无息地拥抱着,抚摸着。淑嫂的泪水不停地流下来,打湿了他。他为她抹去泪水,将下颏久久地压在她的乌发上。这乌发有一股浓烈的香气。他知道那是她用干玉兰花浸过的水洗过了。这种气味总让他有一种说不出的激动。他一嗅到它就会想起那些特别的时刻。那是寻找与收获的时刻,是遗失和长叹的时刻,是给予和剥夺的时刻,是忠诚和背叛的时刻。一个男人哪,一个男人怎么能不为这样的时刻而激动。他扳开她固执的手,握紧了它。它的特殊的温暖与柔和,在这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深深地安慰了他。他好像极少像这个夜晚这样胆怯,甚至可以说有点恐惧——恐惧什么?是那个遥远之地的牵挂吗?他总觉得一个洁白的躯体在流血,这血流像溪水一样,淌着淌着。这溪水,这红色的溪水啊!

“啊,我的先生,我的先生,我真想把自己化成水、变成你身上的血肉。我的先生!我的先生啊……”

“你搂紧我吧。你一定觉得冷了吧?我的……”

他在这样的时刻总觉得她像一个娃娃,让人怜惜又担心。他常常不知不觉间就把她抱在怀中,脸对脸地看着。黑色中那对眼睛星星一样亮,他甚至毫不费力就看得见她的睫毛。他一遍遍地亲吻这长长的双睫。

“一匹好马的速度,一个时辰里能跑多远?”

他总是问着,问着。

“一匹好马一个时辰……它转眼就不见了。来得及的先生,来得及的……”

“我要听到消息才能放下心来,我一定要等待那个消息。今夜的风太大了,你听见风赶着云彩飞跑的声音了吧?那是很野蛮的一种声音。像野兽在吼叫……我担心这个晚上医院里的伤员会痛得厉害,我想去医院看看。”

“不,先生必须休息了,那里还有很多大夫,他们会照料病人的。”

她把他扶到了卧室。这间卧室就在一个小书房的隔壁,是一张窄窄的小床,平时他工作得太晚就睡在这里。她为他把床铺好,像对待一个孩子那样安慰着他,不停地亲他的额头。她发觉他的手又抖又凉。

“你在这儿多陪我一会儿吧。”他像恳求她。

风声搅得树梢一阵呼鸣。淑嫂没有离去,而是伏在了窗前。她看着那在风中剧烈摇动的几棵大树。突然那棵最大的白玉兰的枝杈啪啦一声折断了。她“呀”了一声。

曲予在这声尖叫中坐起来。“‘天时怼兮威灵怒,严杀尽兮弃原野。出不入兮往不返,平原忽兮路迢远……’”

淑嫂点起蜡烛。她望着他的脸,惊讶极了。他的脸从未有过地悲怆和肃穆,还有一丝惶惑。她把手放进他的手里,他握得她都有点疼了。一阵沉默之后他突然说:

“这些天我一直在想,你们都跟我受了太多的苦——你、闵葵,还有清滆和小慧子。再也没有比你们更好的人了,我真担心你们会跟上曲府受牵累……”

“先生是什么意思?”

“我是说,时代就要大变了。曲府不会存在下去。它也没有理由存在下去。我害怕的是它结束得太快,快得让人没有准备……我一直有这个担心。我不会为曲府再做什么了。因为这不是一个人的能力办得到的……”

“先生是指土匪……”

“不,不是。我讲不清。你们或许很快就会亲眼看到。不讲这个了,不讲了……”

淑嫂的泪水簌簌落下。她吻着他的手,连连说:“我一辈子不会离开先生,我们都不会的,我是你的人了,一生一世相跟着。先生你再别说,别这么说,我们都欠着先生的……”

他的目光一直望着前边的黑夜,只是摇头。

“先生,啊啊先生……”淑嫂不停地吻着,抚摸着。

“我已经决定了,先让清滆离开。曲府不再需要仆人了……”

“先生也赶我走吗?”淑嫂已经泣不成声。

“我从来没敢把你当成仆人。你是我的人,我的手足和血肉。我什么都会记得,我也明白,明白我们是分不开的……”

淑嫂紧紧依偎着,再不吭一声。阵阵大风中,不断有什么发出响动。又一声树木枝杈劈断的声音。“这个夜晚太可怕了,先生,让我别离开你吧。”

“可惜这个床太窄了……”

2

那一次也是这么窄的一张床。医院里留给院长午休的床,破旧不堪,却成了淑嫂的婚床。她会为生命中的这一页而深深地感激一个人。那个娇小的人就是她亲姊妹一样的闵葵。闵葵曾问过她:“你不要个名分吗?”她答:“好妹妹我不要,我怎样都可以,我什么也不要——那些都不重要,他是我的命了。”

那一回两个女人哭了,久久地抱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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