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尔.盖茨在写给电脑爱好者的公开信中说:
我们已经从成百的Basic使用者那里得到了反馈,他们都给予了Basic非常肯定的评价。尽管如此,这里仍有两个令人惊讶的问题:1.绝大多数“用户”都没有购买Basic(只有不到10%的Altair用户购买Basic);2.我们得到的版税如果按照我们花费在Altair Basic上的时间来算,每小时不到两美元。
为何如此?多数的电脑爱好者必须明白,你们中大多数人使用的软件都是偷的。硬件必须要付款购买,可软件却变成了某种共享的东西。谁会关心开发软件的人是否得到报酬?
这合理公平吗?如果你们偷盗软件,当遇到问题时,你们就不能要求MITS公司解决问题。MITS并没有从销售软件中挣到钱。因为他们付给我们的版税以及软件的使用手册、磁带和企业管理费用抵消了软件收入,仅仅达到收支平衡。你们现在所做的一切正在阻止人们去编写好的软件。
1976年2月3日,比尔.盖茨在《电脑通讯》杂志上发表的《致电脑爱好者的一封公开信》,在当时相当有名。盖茨抱怨未经授权使用Altair Basic的情况太普遍,导致新成立的微软公司回报甚微。他的言辞激烈,信中把软件的非法拷贝者称为贼,并断言:如果不给软件开发者合理报酬,就不会有人去开发真正有用的软件。经过一番大讨论,软件源代码被纳入到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之内,从而使软件产业真正进入了商业化的时代。因此这封公开信在软件史上留下了一席之地,被看做是导致商业软件真正成为一个产业的始推力。
从1976年之后的30多年间,微软和另外一些软件公司受益于软件商业化,但盗版风仍愈闹愈凶,成为一个时代的新闻。此外,也有一些人不断推动自由软件和开源软件的发展。双方拥趸之间的争论、指责甚至谩骂,也从来没有停止过。
企业要争取合法的权益,须晓之以理,但更应导之以行,如有可能,在纷乱的市场中力争树立规范的行业标准,这对公司、对行业都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