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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我的未来夫君,是踩着五彩祥云的盖世英雄!(1)

我在江宁区找工作,采用广撒网的战术,简历一下子投出去十几份,然后挨家挨户地面试,再忐忑不安地等候消息。适合我的行业范围相当广泛,企业行政,广告策划,网站编辑,经理助理,甚至保险公司的业务销售。

最终,我被一家广告公司录用,成为一名朝九晚五的办公室文员。

房子是凌一尧跑了很久才找到的,不到四十平米,月租六百。房子的位置有些偏僻,位于半个世纪前的老街区,门口邮箱上的油漆已经掉落得差不多,依稀露出当年的门牌号。房东家院子里有一口老井,井沿竟然刻着“镇江”的字样,后来我们才知道,这半个世纪以来,脚下这片土地的管辖权在镇江与南京之间数次变换。

周末我们一起去附近的小商品批发市场,购置许多生活用品,颇有“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的架势。房子里原本就有床铺和电视机,再添上折叠衣橱,被褥,晾衣架,炊具餐具,牙膏牙刷,以及各种零食储备,原本满是尘土蛛丝的房间顿时变得生机盎然。

“我们有小窝了!”凌一尧眉飞色舞。

我受其感染,一时脑抽,将她抱住试图来一次离心甩三圈,但她掰开我的胳膊,说:“不要发癫啦!会碰坏家具的!”

因为房间太小了。

恋爱的第五个年头,第一次生活于同一屋檐下。

经过友好协商,我们很快达成共识:我专门炒菜,凌一尧负责洗碗。饭后,我惬意地躺在床上看电视,而她不停地忙碌着,挽着袖子,束着围裙,脸上满是小妻子般的认真。最后,她微微地踮起脚尖,将两副筷子放进挂在墙壁上的那个箸笼中,长舒一口气:“大功告成!”

当时我还在试用期,收入少得可怜,还要承担房租水电以及其他开销,生活条件有些窘迫,不得不尽量节省。譬如我们的早餐,不过是熬一小锅米粥,一小碟肉松榨菜,还有两只煮鸡蛋。

我们约定,谁先起床谁先去做早餐,但每次当我醒来,早餐都已经摆在桌上。我百思不得其解,凌一尧根本不是一个容易自然醒的人,可是我又从来听不到闹铃声。后来我才明白,她把手机闹铃调成震动,垫在枕头边缘,这样她便可以早起做饭又不把我吵醒。

“白痴,手机会有辐射的啊!”我埋怨道。

她说:“我就是喜欢喊你起床吃早餐呀!”

她那得瑟的模样,就像幼儿园里得了小红花等待表扬的小朋友,而我突然觉得不可思议:我十六岁那年得有多幸运,才会得到这样一个小家伙的青睐!

为了节省费用,出行方便,我从附近大学城的毕业生手里买了一辆山地车,一百二十块钱,八成新。每天早晨,我骑车上班时载她一程,傍晚再去她学校北门,载她一起回家。两个时间段都是交通拥堵的高峰期,司机们焦躁地按着喇叭,而我们的山地车灵活地穿行着,畅通无阻。

“报告首长!前面有一辆宝马,是否超车?”

“超之!”

“是!”

于是,一辆辆宝马,奔驰,甚至兰博基尼,被我们驾驶的环保节能无噪音的单兵无履带战车甩得远远的。

印象最深的一次,我加班到很晚,她一路步行到我公司,陪我到午夜才搭自行车一起回家。街头非常冷清,我蹬车疾速行驶在宽阔的马路上,耳边只听见呼呼的风声以及她的欢笑,此时一辆颜色鲜亮的跑车轰鸣着从我们旁边飞快掠过并扬尘而去。

她搂着我的腰,探头张望那辆跑车远去的背影,羡慕嫉妒恨地嘀咕道:“等以后有钱了,也给咱儿子买一辆这车,整天上街勾搭妹子去!”

“为什么不是我自己?”我随口问道。

她嗤笑道:“等你有钱了,都已经七老八十了,到时候摇只轮椅出来调戏老太太算了,妹子什么的还是留给儿孙们去勾搭吧。”

我沉默地蹬车,横穿两条街才问道:“会不会哪一天,突然跑来一个开着豪华跑车的公子哥儿把你抢走了?”

凌一尧嘿嘿地笑,说:“我的夫君可不是什么豪车司机,而是踩着五彩祥云的盖世英雄!”

当时我并不知道她这句话的由来,却还是释怀地笑了起来,因为那辆山地车杠梁上的图案恰好是几片祥云,我们经常调侃说出行的方式是“腾云驾雾”。我一直以为自己明白那句话的笑点何在,后来才明白,我完全理解错了,因为,它根本就不是一个笑点。

为了争取早日转正,我非常努力地工作,平时忙得团团转,周末还要免费加班,而她一个人宅在家里看书上网。我下班回来,她仍然抱着枕头睡觉,我换拖鞋时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说:“吕钦扬,我最喜欢看你回家。”

我说:“噢。”

“那你什么时候最喜欢我?”

我一时没回答上来,敷衍一句便洗澡去了,她有些不满意,整个晚上都闷闷不乐。第二天早上,我才告诉她:“我们并肩站在镜子前一起刷牙的时候我最爱你。”

矫情吧?可是,热恋时不矫情,难道留给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未来么?

从那以后的每个早晨,凌一尧都非常热衷于和我一起洗漱。两人挤在狭窄的卫生间,一边洗脸刷牙一边故意挤搡,最后并肩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仿佛正在自拍一张婚纱照。

然后一起出门。

当时最讨厌的是刮风下雨的天气,不但被风雨虐得如同落汤鸡,还要被疾驰而过的汽车溅得一身泥点儿。尤其是停在十字路口的红灯前,我们举着伞瑟瑟发抖地站在风雨里,而别人坐在车里听着音乐,用傲慢的目光瞅着我们。

那么出色的女孩,跟了一个一无所有的男朋友,兴许在许多人看来,那是对美好青春的辜负,对曼妙年华的糟蹋,对自己人生的不负责。

我一时有些自惭形秽,不知道如何应付,尽量避开那些目光。但凌一尧似乎看出我的不自在,她紧紧地依偎在我身边,像孩子一样搂住我的胳膊,一言不发,却足以慰藉我那一贫如洗的二十四岁。

在所有人的印象里,凌一尧都是一个温文尔雅的女孩,但不久之后发生的事情,让我叹为观止。某天晚上我从公司出来,准备骑车回家,不料下楼才发现自行车不见了,地上只有一根断掉的链子锁。我拿着那根铁链,站在凄冷的风中,旁边的小姑娘看见这一情景,“嗷”地一声吓跑了。

我摸一摸口袋,一枚硬币都没有,不禁咬牙低骂一声:“我操!”

那天我走了一个多小时才到家,情绪极其沮丧,尽管我们可以再买一辆车子,但它对于当时的我们而言是一笔不菲且不必要的损失。凌一尧安慰道:“不要不开心嘛,不丢一辆自行车,那好意思说自己有过青春?”

“那你怎么没丢过?”

“你丢就是我丢嘛!”她一本正经地说。

我揉了揉她的脑袋,心情一下子好了起来。

随后一个多礼拜,我们只能搭公交车出门,先乘同一班车,车上拥挤不堪,我抓着扶手,她抓着我的胳膊,晃晃悠悠地打瞌睡。我在第四站下车换乘,而她在第六站换乘,也不能向往常那样,半途下车在那家早茶店买一杯甜豆浆。

我非常难得地捞到一个不用加班的周末,和她一起出去玩,经过上次购买自行车的胡同,她提议再买一辆旧自行车。我们进去逛了一圈,那些车子歪瓜裂枣的,没有几辆像样的,正准备离开的时候,凌一尧突然指着一个角落,说:“看那个!”

我顺着她的手指望了过去,那里有一辆黑色的山地车,横杠上绘着几片云朵,那正是我们丢失的那辆自行车。我顿时无言以对,车子刚卖出去两个月就偷回来,居然摆在同一个地方销赃,这老板也太黑心太嚣张了。

我问道:“老板,这车你们怎么卖的?”

“一百五。”老板说。

“五十块卖不卖?”

凌一尧揪住我的衣袖,说:“这车就是我们那辆!”

“我知道,这里都是他们的人,我们会很吃亏的。”

“怕什么?”她走到老板面前,理直气壮地说,“这车是我们两个月前在这里买的,上个星期不知道怎么就丢了,没想到在你们这里。”

“我咋知道?我们也是花钱向别人收的。”老板矢口否认道。

旁边两个人凑了过来,抓耳挠腮捏下巴,随时打算帮老板清理不和谐的声音,我试图将凌一尧护到身后,但她偏执地站了出来,改用一口正宗的南京方言说:“我跟你们讲哈,我手机里还有照片,可以证明这车是我们的。过段时间就要‘严打’了,我爸就在公安局上班,你今天不把这车子给我,我就报警,最低也给你们一个窝赃销赃罪。”

老板想了想,不悦地说:“算了算了,就当是我行善积德做好事吧,你们把这车拿走!不过我还得给你讲清楚,这车是我花钱买来的,不是什么窝赃销赃,以后再弄丢了可别赖到咱们头上。”

凌一尧眯眼笑道:“我就知道老板是好人!放心吧,绝对不会再丢了,我们这次会把名字刻在车子的扶手上面!”

“走吧,走吧!”老板又气又恼又发不出脾气,挥手驱逐我们。

我推着车子,和凌一尧一起离开,刚拐出那条胡同口,凌一尧就一把搂住我的胳膊,长舒一口气:“吓死我了!还以为他们要打我呢!”

“那你还冲上去逞英雄?”

“我就是不服气嘛,等害怕的时候又撇不下面子,只能硬着头皮死扛了,没想到居然蒙混过关了。”她偶尔有些结巴,我甚至可以感受到她的微微颤抖,显然刚才太紧张了,“一百五十块钱,够咱们吃一个星期呢……”

看着她既紧张又得瑟的样子,我怜爱又心酸,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穷人的女朋友也不得不抛弃往日的温顺和矜持,为了维护自己微不足道的一点利益,壮着胆子在街头与别人争执不休。

很多人信奉“金钱不是万能的”,非常得意举出金钱不能购买的种种虚物,譬如幸福,譬如健康,譬如善良。但这只是穷人的自我安慰,富人的装逼矫情,金钱可以让一骑红尘献荔枝,也可以雇得妙手回春手,当然,也可以让一个人有足够的资本去行善。

大学毕业之前我在外面实习,一个项目经理便与我讨论这个话题,作为一个思想单纯幼稚的毕业生,我固执地认为自己无须那么追名逐利,人生无论如何富贵,一日只吃三顿饭,只睡一张床,逃不过生老病死,只要善良快乐就是美满的人生。

老刘说:“给你打个比方。你女朋友很善良的,她在路上遇到一个残疾老人,提着篮子卖自家产的草莓,她很同情那个老人,没有讨价还价,直接买下来,回家后你也会因她的善良而感动;可是,如果她兜里只有买菜的钱呢?她只能选择视而不见地绕开,你说她的善良哪里去了?”

“被我吃了。”我只能尴尬地自嘲。

她的手机是大学室友淘汰下来送给她的,摩托罗拉的,开合时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外面的漆都掉了,已经凑合着用了大半年。我暂时囊中羞涩,没钱给她买新的,于是打算和她交换手机使用,却遭到她的拒绝,她说:“你工作时要见很多场面,别人看到你用我这个破手机,会瞧不起你的。”

“那你呢?”我问道。

她说:“我又不上班,电话用得不勤,无所谓的。”

话虽这样讲,我的情绪依然有些低落。

她趴在我的后背上,像孩子一样晃来晃去,说:“我对手机又没有什么追求,以前丢手机丢怕了,不如干脆用差一点的,丢了也没有那么心疼。”

我明白,她是在安慰我。

入职三个月,我终于成功转正,工资待遇提高一截。她过生日的那天,我买了一只小小的蛋糕,两人一起做了几道菜,这个生日就这样勉勉强强过掉了。晚上,她裹着被子躺在我怀里看电视,我从枕头底下摸出一只盒子递给她。

她小心翼翼地打开,里面是我攒钱买的一部OPPO手机。

“喜欢么?”我满怀期待地问。

她捧着那手机看了半天,一句话也不说,我有些纳闷,把她掰过来时才看见她的眼泪啪嗒啪嗒地往下掉落。我紧张地问道:“怎么了,你不喜欢?”

她还是什么话都没讲,转身搂住我的脖子,眼泪直接往我肩膀上擦,哭得非常委屈。后来我才知道,前段时间同学嘲笑她的手机老土,“五十块钱卖给我都不要”,她怕我听了难过,就一直没敢告诉我。

哪怕已经相恋那么多年,凌一尧在我眼里依然是一个雅典娜,集性感,可爱,聪慧,与善良于一身。她穿着睡裙抬起胳膊晾晒衣裳,外面的光亮映出她曼妙的曲线;她把我的脸假想成镜子左照右瞧,一本正经却又萌兮兮的;她坐在台灯下一边写作业,一边与我讨论自由主义与无政府主义的关系;她明知道行乞的人是骗子,但路过那些人面前时还是忍不住丢一枚硬币,以求自己良心的安宁。

天气转凉的时候,她开始向朋友学习针织,买了毛线照着图册开始鼓捣起来,并且明令禁止我偷窥她的杰作。然而,当作品终于完成,试穿时她才悲催地发现毛衣小了一圈,即使穿上也像猪八戒中了三个菩萨的套索似的。我被勒得喘不过气,非常无助地看着她,她却气呼呼地拍我的肚子,说:“都怪你!养得这么胖!浪费我的心血!”

我无言以对——我这身膘是被她活生生喂出来的。

“脱下来,还给我。”她一边说着,一边扒我的毛衣。

“凭什么?这是我的!”

“是你个头啊!我拿出去卖了,说不定还能换几十块钱,总比浪费好。”

为了保住她这件开山之作,我当即立誓减肥,之后几个月我拼命贯彻这个计划,硬是在本应养膘的冬季逆流而瘦。后来,当我觉得自己穿得上那件毛衣,却又错过穿毛衣的季节;再后来。那件毛衣也找不着了;如今,那个为傻逼织毛衣的女孩也不见了。

凌一尧读研二时,子石和大乔跑来南京玩,四个人一起去吃傣妹。掐指一算,我们已经离开白蒲中学六年了,但提及那些陈年往事,依然历历在目,如同发生在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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