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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当众被儿媳奚落,苏王爷满脸通红,连赔不是,心里正责怪王府管家办事不利,怎么派来的都是男家奴,就没派一个女家奴来啊?正这时,大脚奥肯笑吟吟地走上前来,对十三格格说:格格息怒!骆驼虽然生得笨,可它能驮千斤之物;咱旗的女人虽然长得丑,但对格格有一片赤诚之心,就让奴婢背格格上船吧。

说罢,奥肯转过身子,略微弯腰,等待着格格爬到她的背上来。其实她心里也正紧张地打着小鼓儿——这姑奶奶好厉害呀,会不会再使性子,把自己也一脚踹到黄河里去呢?如果那样可糟了,自己不懂水性,非淹死不可……

十三格格被奥肯那一番话说得肚子里早消了火气。她从一开始就喜欢上了这个蒙古女人,觉得她说话得体、做事认真。那时候她绝不会想到在日后的岁月里,她会与这个蒙古女人的丈夫扯出那么多的瓜葛……

那条挂满锦缎灯笼的喜船载着十三格格朝着黄河对岸缓缓而去。格格坐在船头的太椅上,仰头望天,发现这里的天空竟然如用清水洗过一般,清净而透明,湛蓝而深远,这是她在京城从来不曾见到过的。再就是这里的人,一个个憨态可掬,生性善良,倒也让她一下子宽慰了不少。

从今往后,自己就要永远生活在这片黄土地上了呀!也不知道与自己终身相伴的那个男人是个啥样子?万一他对自己不好该怎么办?或者,在王府如果他们家的人联合起来欺负本格格,那又如何是好?这么一想,十三格格禁不住的满腔心酸,本该掉几滴眼泪下来,可她天生就是个不会流泪的女人,所以尽管那一刻心中无比酸楚,却没有一滴眼泪。她是个乐天派,知道如何享乐,如何让自己活得舒服自在,她会尽情地享受生活中的每分每秒。

预保记名札萨克苏德与定郡王的女儿珏格格的大婚定在了八月十六。

秋天是草原最好的日子,万物都在这个季节成熟。归雁南飞,在天空上洒下一长串凄凉的啼鸣,然后细若游丝般消失了。云絮懒散地飞过去,好像漂洗过的洁白的羊毛,一丝丝一缕缕,飘忽不定。这时候若放眼草原,会觉得这时候的草原极富层次感——一层墨绿、一片金黄、一团褐红、一抹深灰,远远近近,错落有致,若是再有几匹马或者是一群羊点缀其间,便是一幅活动的油画。

老营盘苏王府门前,一下扎起了几百顶蒙古包。几百顶蒙古包连成一片,宛如一片白色的海洋,那蜿蜒起伏的“套脑”便是大海凝固了的波浪。清宗室的格格远嫁西部蒙旗,这是前所未有的事情,再加上已经有了三年充足的准备,婚礼自然搞得格外隆重盛大。绥远将军、归化城的副都统都派特使前来贺喜。附近各蒙旗汉县的官吏全都赶来捧场。当地的百姓更是想一睹格格的芳容,聚集附近,等待机会。就连葛根庙前的那根玛尼洪杆都显得比平时高耸了许多,有直刺青天的感觉。

按照沃尔朵斯蒙古婚礼的规矩,婚礼分为三个程序逐步进行:首先是“祭印”,其次是宴请宾客,然后是欢送娶亲队伍。但苏王爷考虑到十三格格只懂汉语不懂蒙语,决定歌手们都用汉语来演唱,主持同时使用蒙汉两种语言。

苏王府的大管家名叫白乙拉,由他担任本次婚礼的“鸿京”。白大管家身材伟岸,相貌周正,嗓音洪亮,蒙汉皆通,无论说蒙语还是说汉语都字正腔圆,余音绕梁。他是方圆百里甚至于千里出了名儿的鸿京,有身份地位的人家办婚礼,少不得都要请他来当主持,只有他出场婚礼才算够档次,主家才会有面子。所以,这次婚礼他是不二人选。

大脚奥肯被荣幸地选为“伴娘”,由她负责给新娘“开脸分头”。

那天一大早,奥肯来到格格的睡房,恭恭敬敬地跪下,对格格说:请让奴婢伺候格格开脸分头。

开脸分头是蒙古族新娘出嫁前的一项必不可少的程序,由一位稍年长的“勃勒根”用一根细细的丝线,仔细地绞去新娘脸上的汗毛。然后再用梳子把新娘头上的秀发向两边分开再盘起来,新娘只有经历了这一项程序,才算是完成了由姑娘向媳妇的过渡。

由于早有准备,加上格格对奥肯的印象很好,非常配合,整个开脸分头进行得非常顺利。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十三格格忍不住与奥肯攀谈起来。

你是本地人吗?格格问。

是,主子。奥肯答。

你三十几了?

回格格,奴婢今年才二十岁。

啥?二十?怎么感觉你好大呢?

格格住在京城,风吹不着,日晒不到,我们住在这黄土草滩,每天受苦,自然是老皮糙肉的,哪儿能跟格格比呢。

奥肯这话倒也不完全是恭维格格,她在给格格梳头的时候,就发现格格细长的脖颈雪白雪白。格格只穿了一件薄薄的丝绸淡粉色内衣,胸前隆起两座浑圆的小山包,再往下,是细柔的小蛮腰和圆溜溜的臀部。那天背格格上船的时候没敢细看格格,现在有机会可以细看了,越看越觉得十三格格长得太美了,细细的柳眉,直挺的鼻梁,就连那厚墩墩的嘴唇都显露着无限的风情,尤其是那对水汪汪的眼睛恍惚迷离,你几乎看不清里面的瞳孔,真真是眉间眼角都是情。格格平时不说话的时候,嘴角微微上翘,一副笑模样。在那面巨大的西洋镜子里,奥肯看到格格和自己的形象,顿时觉得自己简直就是粗俗不堪入目,没法儿和格格相比。

你成亲了吧?

是,成了。

有孩子了吗?

有个儿子。

多大了?

刚满一岁。

哟,那你是不是还得要奶孩子呢?

回格格,已经断奶快两个月了,现在喂他羊奶。

咋断奶了呢?奶水不足呀?

不是,格格,其实是……

是啥?

因为大少爷大婚,派我伺候格格,不能因为孩子分心,就狠狠心,把奶给断了……

哦……

十三格格听到这儿,心里泛起一股暖洋洋的感觉,更觉得奥肯这个女奴是个忠义之辈、可交之人,日后,自己少不得要笼络住她,让她成为自己的心腹。

你男人呢?在乡下?

哦,回格格,他不在乡下,他在咱旗衙门里当差呢,是一名笔帖式哩!提起杨森,奥肯顿时来了精神,语气也有了几分骄傲的意味儿。

那他不赖呀!跟我说说,他长啥样儿?

嗯……他长得很高大。

模样儿呢?

嗯……还说得过去,不过许多人都说他……说他可英俊哩……

十三格格忍不住笑起来,她无法想象这种土哄哄地方的男人还会有英俊的?见奥肯流露出得意的神情,她想逗一逗她。便低声问:跟我说,他的那个玩意儿……是不是很厉害?

哪个玩意儿?奥肯一时没有理解格格说的是什么意思。

就是男人那个玩意儿嘛,是不是个头也很大?把你伺候得很舒服吧?

奥肯的脸登时就全红了,红得像刚刚烧红的烙铁。她从来没有被人这样问过,更别说问这话的人居然是一位尚未出阁的黄花大闺女了!格格怎么能问出这么下流的话来呢?从那时起,她对格格的纯洁便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而后来事情的发展也越来越清晰地证明了她的疑问是正确的,珏格格从一开始就不是个正经货色!

奥肯当初如果知道珏格格从前在京城都经历过些什么,她日后断然不会把自己的丈夫引见给她。她恨自己——真的是引狼入室呀!

珏格格从十四五岁时起,就与那些皇亲国戚的女眷们混在一起。那些女人有春情难捺的,有红杏出墙的,也有沉迷于书琴诗画的。记不得是哪位年轻的福晋悄悄塞给格格一本《春宫图》,那本画册上的一幅幅男女赤裸的图画,明白无误地为她讲清楚了男人和女人是怎么回事儿。初看时,她还脸红心跳,看一眼急忙合住画册,左右瞄一眼,生怕被人看到。后来她把那本画册藏在枕头底下,当漫漫长夜难排寂寞之时,她便取出看起来,直看得她感觉到下面湿润难禁,刚刚发育成形的小乳头也肿胀起来,她感到一种渴望、一种迫切。后来她与那些女眷们厮混在一起的时候,很快就摆脱掉了羞怯感,听她们谈男女偷欢之事也不再脸红了,而且也会同其他的女孩子一样发出哧哧的窃笑声。

大约一年前,珏格格有了头一次偷情的经历。那青年长得的确英俊,他是八旗子弟,吃的是“铁杆庄稼”这碗饭,他说他是紫禁城的皇家御林军。格格是在京城的集市上遇见了他,他那风流倜傥的样子顿时让她有些魂不守舍。格格故意走在他前面,把一个香囊掉在地上。八旗子弟捡起香囊喊住了她。两个人就在这样一种精心设计的过程中巧遇了。然后是一起喝茶,一起吃饭,一起听戏,最后一起走进一家挂着粉红色灯笼的小客栈。确切地说,失去贞操的那一夜并没有让珏格格感到有多爽,反而让她觉得不舒服。因为那青年只是想赶紧占有她,动作很是粗鲁,全然不懂得怜香惜玉。那天回到家,她才发现她的下面出了许多血。她知道女人都得要经历这头一次,但她为自己不假考虑就把头一次给了这样一个男人而感到委屈,决定再也不要理睬那个八旗子弟。但是这事往往只要开了头,再让它停止是很难的。那青年买通了她身边的一个丫环,经常让那丫环给她送来密信,约她去某一家小客栈秘密幽会。她撕了密信。但那青年不屈不挠,继续送信进来。她终受不住诱惑,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那些日子正是苏王爷亲自进京来催促定郡王完婚的时候,她之所以因为一个喷嚏推迟了一年的婚期,完全是因为那青年的缘故。

那青年突然消失了,再也没有了他的踪影,就好像他从人间蒸发了。珏格格有些不甘心,决定到御林军去找他。不料,当她通过阿玛的关系,找到御林军的头领时,翻遍了所有的花名册,居然没有那青年的名字!她开始感觉到事情有些不妙,那家伙骗了她,他根本就不是吃铁杆庄稼的,也许他连八旗子弟都不是。果不其然,时常在一起聚会的贵族女眷中有人告诉她:那人是个有名的采花大盗,勾引了福晋格格无数。前些日子他从一位年轻的福晋那里骗取了大批金银珠宝,早已经脚底板抹油——逃之夭夭了!

珏格格的愤怒是无以复加的,到最后,也只能怪自己交友不慎,自认倒霉。

于是芳龄十七岁的珏格格接受了母亲的劝说,决定出嫁……

沃尔朵斯婚礼后来被现代人搬到了舞台上,大演特演,一场大型歌舞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当地蒙古民族的风土人情。

而现实中的沃尔朵斯婚礼比舞台上的更加热闹,也更加感染人。喜好热闹的珏格格头一次领略蒙古民族的热情好客,也头一回见识了婚礼的豪华排场,更是头一回聆听了那首凄婉的《送亲歌》,还有男男女女们唱的其他民歌。

先是记名札萨克苏德祭印仪式。祭罢,给主婚人及长辈叩头。等到午时三刻,作为鸿京的白大管家大步走到苏王和主婚人西协理面前施礼说:吉辰已到。主婚人西协理高声宣布:为娶亲的送行!所有前来贺喜的男宾鱼贯般走出了蒙古包,在高高的玛尼洪旗杆下面站成整齐的一排排,向着东方跪下,齐声背诵成吉思汗的祭文《桑赞》。白管家高举银碗走到新郎苏德面前,用蒙语朗诵了一段祝词,把那银碗中的酒向天空和大地挥洒而去,祭祖仪式便结束了。

接下来便应该是新郎带着迎亲马队前去迎娶新娘子了。但是新郎体弱多病,根本骑不了马,白大管家便想出一个主意来——找一位“代新郎”,代替新郎去迎亲。此举征得了老王爷的认可。

代新郎缓步走过来,身上挎着长弓和箭囊,骑着一匹色彩艳丽的红马,走过玛尼洪旗杆下面的红地毯。鸿京白乙拉再次举起银碗唱了几套沃尔朵斯的颂歌。新郎得先饮一口鸿京敬上的美酒,然后新郎端着银碗,再向八个娶亲的分别敬酒。按规矩,新郎的这碗酒每个人都得喝得干干净净,不能剩下一滴。再之后,白管家带领着八名迎亲马队的人绕着王府跑一圈儿,打马直奔新娘家。

珏格格是京城来的,当地没有家,只好临时在附近村子里找一户人家,象征性地当娘家。这件事情又是奥肯出了大力,她把珏格格介绍到她母亲那里,于是小脚金花的“红孩儿店”就成了珏格格的临时娘家。

金花是何等伶牙俐齿,性子泼辣,她自告奋勇做了“挡门人乍吉”。当迎亲马队到达“红孩儿店”门前时,出来四个勃勒根将他们挡住,不让他们进门。作为鸿京的白大管家正等着这个机会呢,这个时候正是他施展洪亮歌喉的时机。他放开嗓子高歌起来——

蓝花花开罢紫花花开,

女娃娃大了男娃娃爱。

叫声小婶子快开门,

新郎官等着要成亲……

歌音未落,金花从门里走出来,将大门关住。

那白管家便又唱道——

满天星星落了个尽,

不给开门为了个甚?

金花马上接唱,接得天衣无缝——

半夜里来了个心不正,

把你冻成个铁棍棍。

白管家唱——

冻成棍棍才叫个硬,

你不开门我硬要进。

金花唱——

你要硬进咱硬碰硬,

咱家的闺女你娶不成。

对歌对到这份上,便进入了僵持阶段。管家白乙拉知道对峙不是个办法,只得服软,拣那好听的唱来——

一声声叫门不给我开,

我请小婶子吃烩酸菜。

金花对——

猪肉酸菜山药蛋,

谁稀罕那顿家常饭。

白管家唱——

咱把烩菜喂了狗,

山珍海味请你吃个够。

金花对——

我家黄狗不吃菜,

专咬你个二皮赖。

白管家再唱——

黄狗扑来我拿鞭打,

三下两下驯服它。

金花再对——

半瓶瓶烧酒半瓶瓶水儿,

大人长了个溜皮皮嘴儿。

白乙拉眯起小眼睛,极为诙谐的样子唱着——

小婶子唱曲儿别损我。

溜皮皮嘴儿绕你那软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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