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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血字的研究(5)

“你说没有意义?天啊,这说明写字的人肯定想写一个女人的名字‘雷切尔’(Rachel),但当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还没来得及写完就匆匆离去。你要记住我的话,等整桩案子全部弄清以后,肯定会出现一个名叫‘雷切尔’的女人,她和这个案子有密切关系。你们现在或许可以嘲笑我,福尔摩斯先生,我也承认你非常聪明能干,但有一句话不要忘了,姜还是老的辣!”

福尔摩斯听他说完,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他笑的样子很狂妄,还带着某种蔑视。福尔摩斯的态度肯定会激怒这个小个子侦探。

福尔摩斯继续说:“真的很抱歉,的确是你第一个发现墙上有字迹的,我们三人也不会抢你的功劳。而且你说得也没错,从这个字迹上能够得出充分的结论,昨晚的凶杀惨案中,除了死者以外,还有另外一个人存在。但是我还没对它做详细的检查,如果你不反对,我现在就开始检查。”

他一边说话,一边快速地从口袋掏出卷尺和很大的圆形放大镜,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一句话也不说,一会儿停止,一会儿蹲下,甚至还趴在地上,全神贯注,旁若无人,几乎把我们都忘记了。我觉得福尔摩斯快要疯魔了,就这么一会儿的工夫,他一会儿自己嘀咕,一会儿惊呼,一会儿再叹息。要么开心地吹口哨,要么惊叫着跳起来,还拍着手,好像看到了希望。我很无奈地站在旁边,根本帮不上什么忙。他就像一条训练有素的纯种猎犬,在树林里跑来跑去,东嗅一下,西嗅一下,乱叫乱跳,直到嗅到猎物的踪迹才肯罢休的样子。

整整过了二十分钟,福尔摩斯才检查完毕,他最后小心翼翼地测量了一下痕迹的距离,而我压根都看不见有什么痕迹。他的检查方法非常奇怪,先用卷尺测量墙壁,横竖左右,长短高低,然后又从地板上捏起一小撮灰尘,十分小心谨慎地把灰尘放进信封里。紧接着,他又用放大镜观察墙壁上的血字,把每个字母的笔画都研究得清清楚楚。最后,他满意地呼出一口长气,把卷尺和放大镜放回口袋。

他微笑着转身对我们说:“好像有人说过,天才就是要无止境地吃苦耐劳。虽然我认为这个说法不太恰当,但放在侦探行当,倒还是挺合适的。”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互相看了一眼,对福尔摩斯所做的一系列检查很瞧不起,虽然他们也很好奇,但更多的感觉是轻蔑,认为这位私家侦探的做法都是旁门左道。他们根本不明白福尔摩斯的每一个动作的用处,但这一点我早已知道,这位了不起的侦探的每一个哪怕最细微的动作都有实际又明确的目的。

两人异口同声地问:“先生,请问你有什么看法?”

福尔摩斯态度平静,缓缓地说道:“如果我这样直接插手这个案子就抢你们的功劳了。目前你们进行得还算顺利,别人不方便中途插手。”福尔摩斯冷嘲热讽的本事也是一流的,我在一旁差点笑出声来。

那两位面面相觑,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过了一会儿,福尔摩斯又说:“如果你们愿意把获得的信息随时透露给我,我也愿意尽力协助。现在我要去找那位发现尸体的警察,有几个问题想问一问他。你们能把他的姓名和住址告诉我吗?”

雷斯垂德无奈地翻开记事本,看了看说道:“他叫约翰·兰斯,已经下班了。你可以去肯宁顿花园门路,奥德利大院46号去找他。”

福尔摩斯把地址记下来,对我说:“医生,咱们现在就去找他。还有,我要告诉你们一件对案子有帮助的事情。”

他转过头去,对两个侦探继续说道:“可以肯定,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男性,身高六英尺多,相对身材来说,凶手的脚略小了一点,穿一双粗皮方头靴子,抽的是印度雪茄。和被害人一同乘坐四轮马车来这栋房子。马车只用了一匹马拉着,有三个马蹄铁是旧的,只有右前蹄的蹄铁是新打的。而且据我推断,凶手很有可能面色赤红,右手的指甲很长。这仅仅是几处细节,但对于两位或许有些帮助。”

雷斯垂德和葛莱森又互相看对方一眼,脸上都露出隐晦的笑容,对福尔摩斯的判断表示怀疑。

雷斯垂德问道:“如果你认为死者是被谋杀的,那么他是怎样死的呢?”

“毒死的。”福尔摩斯简单地回答,然后迈着大步向外走去。“对了,还有一点,雷斯垂德,”他走到门口,又转过头来说,“在德文中,‘rache’是复仇的意思。所以你不用浪费时间寻找那位‘雷切尔小姐’了。”

福尔摩斯讲完这几句话转身就走,留下这两位死对头侦探,目瞪口呆地在原地站着。

四、警察兰斯的叙述

我们从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钟左右了。福尔摩斯要我陪他到附近的电报局拍了一封很长的电报。随后,他就拦了一辆马车,让车夫送我们去雷斯垂德之前说过的那个地址。

在马车上,福尔摩斯说:“什么也比不上直接取得的证据来得重要,其实,我对这个案子已经胸有成竹了,不过咱们还得去证实一下。”

我很疑惑地问他:“福尔摩斯,你说的话让我摸不着头脑了。你之前信心满满说的那些细节性证据,难道你自己也没有把握?”

“我说的话绝对没错。”他斩钉截铁地回答,“我们刚到现场的时候,我看见马路边的石子上还留着两道车辙印。但是这里最近一个星期都是晴天,只有昨天晚上下过雨,所以车辙印一定是昨天下雨之后留下的。另外,路上还有一些马蹄印,其中有一只马蹄印明显比其他三个清晰得多,所以一定是新换的马蹄铁。既然车子是下雨之后到达现场的,葛莱森又说案发的早晨根本没有车辆经过,那么,昨天夜里绝对有一辆马车在那里停留过,因此,也就正是那辆马车把那两个人送到空房那里去的。”

“这个结论是显而易见的,”我说,“但是,你是怎么知道其中一个人的身高呢?”

“哦,判断这个是需要一些依据的,通常身高可以根据他步伐的长短算出来。这个方法很简单,现在就不一一教你了。屋外的黏土地和屋内的尘土上都留下了那人的脚印,我就是按这些量出那个人的步伐距离的。其实这个结论我做过验证,一般人往墙壁上写东西的时候,不自觉地就会写在与视线平行的地方。墙壁上的字刚好在水平六英尺的地方,所以很容易就能得到这个结论。”

“那么你又是怎么知道那人的年龄呢?”我又问道。

“这么跟你说吧,如果一个人能轻轻松松地一步跨过四英尺半,那么他绝不可能是个老年人。小花园中的路上有个很宽的水洼,脚印显示穿漆皮靴子的人是绕过去的,穿方头靴子的人是从水洼上直接跨过去的。这些都没什么神秘的。之前我在文章中提出了一些观察和推理方法,我只是活学活用在日常生活里而已。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吗?”

“那么你怎么解释手指甲和印度产雪茄呢?”我又提出新的疑问。

“墙上那些字是用手指蘸了血写上去的。我用放大镜仔细检查过,写字的时候墙上有一些墙粉被刮掉了。要是这个人的指甲好好修剪过,是不会有刮痕的。另外,那些散落在地板上的烟灰,颜色很深而且呈片状,只有印度雪茄的烟灰才是这样。以前我曾经专门研究过雪茄烟灰,还写过专题论文呢。不是说大话,不管是什么名牌雪茄还是普通纸烟的烟灰,我只要看一眼,立刻就能识别出来。正是在发现这些蛛丝马迹方面,一名干练的侦探才与葛莱森、雷斯垂德之流有所不同。”

“还有,你是怎么知道那个人是红脸呢?”我又问道。

“啊,那还是一个比较大胆的推测,不过我相信我的推测是正确的。在这个案件的目前情况下,暂时先不回答你吧。”

我拍了拍脑门说:“我真是有点晕头转向了,越想下去越觉得神秘难测。打个比方来说,要是真的是两个人的话,他们是怎么进入空屋子里去的?送他们来的车夫去哪了?一个人平白无故怎么能迫使别人服毒呢?血又是从哪来的?最奇怪的是,凶手在逃跑的时候为什么要特意在墙上写上德语‘复仇’字样呢?我真是不知道怎么将这些问题联系在一起。”

福尔摩斯脸上露出赞许的微笑。

他说:“你已经把案子的疑点完全总结出来了,总结得很好。整件案子的主要情节我已经有了头绪,但是还有一些细节问题不够清晰。雷斯垂德发现的血字只是想把警察引入歧途的圈套,暗示什么秘密社团或者黑暗组织之类的。那个字也不是由某个德国人写的,稍稍观察一下就能发现,那个字母‘A’完全是仿照德语字母的样子写出来的,而真正的德国人通常会写成拉丁字体。所以我可以十分肯定地说,这词不是出自德国人之手,绝对是别人模仿写出来的,而且模仿得并不高明,甚至是画蛇添足。这只是个转移视线的诡计。医生,这个案子我可不能再跟你多透露了。就像魔术师的戏法一样,一旦说穿就不会再有观众的赞赏了;我要是把这些侦探把戏都告诉你,你就会觉得:福尔摩斯这个人也就是个平常人嘛,不过如此罢了。”

我赶紧回答:“绝对不会的,侦探术或早或晚一定会发展成一门精确的科学的,可是你已经差不多把它创立起来了。”

福尔摩斯听到我这样说,又看到我十分诚恳的态度,立刻高兴得脸都涨红了。其实跟他相处这么久,我早摸透他的个性,当听到其他人对他在侦探术方面的贡献和成就加以赞赏的时候,他就会像任何一个姑娘听到别人称赞她的美貌时一样地敏感起来。

他说:“我再跟你多说一件事情吧。穿漆皮鞋子的人和穿方头靴子的人是一起来的,应该是同坐一辆车子,好像很友好似的,可能从花园小路穿过的时候还是相互挽着膀子走的。进屋之后他们不停地在踱步,准确来说,穿漆皮靴子那个人几乎站着没动,穿方头靴子的在不停地走来走去,地板上的尘土能清晰地证明这一点。同时还有一些情况,那个穿方头靴子的人似乎越走情绪越激动,因为他的步子迈出得越来越大,只有处在情绪激动的时候才会如此。而且,他似乎是在一边迈步一边说着什么,最后终于暴怒地发起脾气来,惨剧也许就是这样发生的。好啦,现在我已经把那些可以确定的情况告诉你了,剩下的都是我自己的推测。不过开展工作也算有基础了。咱们还是尽快解决这个事情吧,今天下午有阿勒音乐会,我还想赶回去欣赏欣赏诺尔曼·聂鲁达的音乐呢。”

车子在我们的谈话声中一路前行,不断地穿过灰蒙蒙的大街和破败的巷子。到了一条衰败不堪的巷口的时候,车夫将马车停下来,指着巷口对我们说:“里面就是奥德利大院了,马车可能过不去,我在这边等你们回来。”

所谓奥德利大院可不是什么高雅的地方。我们穿过那个两旁是黑色砖墙的小胡同,就进入一个院子里,院子是方形的,石板铺成的路面,四周都是些简陋破败的小住房。再往前走,一群衣着破旧肮脏的孩子在玩耍,再钻过一排排晒得褪了色的衣服之后,我们终于找到了46号房。房门前钉着一个刻有“兰斯”字样的小铜牌。我们上前一问,才知道这位警察还在睡觉。于是我们留在前面一间小客厅里等他出来。

这位警察不久就出来了,可能是被我们打搅了美梦,有点不高兴。他开口就说:“我都已经跟警察局打过报告了。”

福尔摩斯很随意地从口袋里摸出一个金币,若有所思地在手指之间把玩着,接着说:“我们希望您能亲口叙述一遍。”

警察先生两眼被小金币的光芒映照得亮闪闪的,说:“我很愿意把我知道的全部说出来。”

“那么跟我说说事情的具体经过怎么样?你想怎么说都行。”

兰斯随即坐在马毛呢的沙发上,皱起眉头思考了一会儿,好像要确保他的叙述中没有遗漏的地方。

他说:“这件事我从头开始说吧。当天我是值夜班的,晚上十点钟上班,第二天早上六点钟下班。那天除了夜里十一点钟左右白哈特街有人打架,我巡逻的地区都是一片平静。大约夜里一点钟的时候,忽然下起雨来。这个时候我遇见了在荷兰树林区一带巡逻的亥瑞·摩契,我俩就在亨瑞埃塔街的拐角那里站着聊了一会儿天。大概到两点吧,我想着再去看看布瑞克斯顿路的情况,因为这条路很偏僻,下了雨会泥泞得很不好走,我担心出什么状况。不过一路上什么人也没遇见,偶尔会有一两辆马车经过。我慢慢在路上走着,心里想着要是有口热酒喝该多好呀。忽然一抬头,看见前面那所房子里居然有灯光透出来。我知道劳瑞斯顿花园街上那两栋房子都没有人住,之前其中一所房子里的房客得了伤寒病死了,可房东还是一直不愿意修理一下后面那个脏兮兮的阴沟。所以当时我看见有灯光的时候,真是吓了一大跳,害怕有什么不对劲。于是我就壮着胆子走到了那个屋子的门前……”

“你站在了门前,随后转身又回到了小花园门口,”福尔摩斯忽然打断了兰斯的话,“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兰斯吓得从沙发上跳起来,瞪着双眼不敢相信地望着福尔摩斯。

“天啊,确实是那样的,先生,”他疑惑地问,“可是你是怎么知道的呢?当时我走到门口的时候,觉得独自一个人太孤单了,就想找一个人和我一起进去。我倒不害怕人世上的事,我当时是想,说不定那个得了伤寒病死去的人正在检查那个害了他命的阴沟呢。这么一想,我吓得赶紧往回走,跑到大门口去,想到让摩契和我一起进去,不过连影子都没找见,街上空荡荡的,什么人也没有。”

“当时街上一个人也没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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