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杀害婴儿这一陋习,人们是不会太陌生的,直到近代甚至当代,杀婴的现象仍然在世界各地广泛地存在。考古学与人类学的研究也表明,这种残忍的习俗几乎和人类本身同样古老。但是,关于人类杀婴的原因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大多数研究过杀婴现象的学者认为,杀婴只是那些生活艰难、食不裹腹的原始人为了自身的生存而不得不做出的举动,食物来源匮乏是导致原始人杀婴的主要原因。在历史的记载中,几乎所有的民族在发生大饥荒或者其他灾害时,都不同程度地有过杀婴的行为。非洲南部的布须曼人平时不仅把没有自我生存能力的畸形儿童杀死,而且会在缺乏食物、作为家庭主要劳动力的父亲去世等情况下杀死或抛弃未成年的子女。澳大利亚土著在进行长途迁徙之前,也会杀害所有幼小的儿女,留下一二个较强的大孩子,以免在路途中挨饿。把残疾儿童视作累赘而杀害的风俗,甚至存在于已经进入文明时代的以色列人、希腊人、罗马人、阿拉伯人中。不少民族则有在养大第一、第二个孩子之前,杀死所有新生儿的习惯,这显然也是为了避免他们与哥哥、姐姐争夺食物。考古发掘还证实,远古时期的杀婴事件,不少与食人之风有关。在一个有着吃人习气的社会里,毫无防卫能力的婴儿当然是最大的受害者。这种杀害并且食用婴儿的陋习持续时间很久,直到近代澳大利亚土著居民仍有杀掉幼儿给缺乏食物的哥哥、姐姐或其他长辈食用的记录。
另有不少学者指出,作为早期人类社会广泛存在着的一种风俗,杀婴实际上起着控制人口增长的作用。著名的英国社会学家卡尔·桑德斯在《人口问题》一书中,分析了有史以来各个时期的人口情况,认为杀婴显然是调节人口的主要手段之一。持这一观点的人特别强调,相对于男婴来说,杀婴者似乎更加偏爱杀害女婴,由此导致的女性人口下降直接造成了整个社会总人口的相对减少。其实,早在100多年前达尔文等学者曾注意到澳洲、南美以及印度等地当时还处于原始状态下的各民族女性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远远低于同时代的欧洲。有人对中国新石器时代墓葬中的尸骨做了性别鉴定统计,发现从公元前6000年到公元前4000年,男女两性比例在2000年间从5∶1下降到2.5∶1,从公元前4000年至今的6000年间男女比例更向1∶1发展。在欧洲等地的人口调查中也可以看到同样的演变历程。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类人口也在不断地增加,而女性占总人口的比例一直趋于上升,并达到两性比例的大体平衡,杀婴这一习俗也正是随之逐渐消失的。这从一个侧面证实了杀婴的目的是控制人口的说法。
有些学者坚持认为,杀婴只是原始宗教的一种仪式,而缓解食物匮乏、控制社会人口等只是杀婴的后果而非其原因。他们指出,人类具有爱护婴幼儿的天性,即使是原始人也不例外,这从散布在全球各地的婴幼儿厚葬墓上可以窥见一斑。然而,早期人类却大多信仰天地鬼神与人能交互感应的原始宗教,把他们在衣食住行等各方面的行为都归于天地鬼神的帮助和指导。因而,向上天大地献出自己最珍贵的礼物——婴儿,就不足为怪了。在原始宗教看来,这是使全部族能安居乐业、繁荣昌盛最有效的手段,也是被牺牲孩子的巨大荣耀,根本不存在轻视甚至厌弃孩子的意思。另外,原始宗教中根深蒂固的转世思想,往往使人们认为死去的孩子将来总能复生,而不会十分悲痛。至于杀婴者喜欢杀害女婴,很可能是母系氏族社会女孩子更尊贵的反映,到了父系社会女性数量上升则与停止用女婴献祭有关。总之,为了控制人口或者因生活贫困而杀害婴儿,完全是人类社会晚近时期兴起的陋习,与原始人早期的初衷并不相符。
近年来,随着生物学家对野生动物行为研究的深入,有人开始提出杀婴只是原始人类从他们的动物祖先那里沿袭来的某种兽性。根据大量的野外观察记录,人们已经十分肯定,杀婴的现象也普遍流行于多种鱼类、鸟类以及老鼠、狮子及至猴子与猩猩之中。生物学家们着重观察和研究了与人类最为接近的灵长类动物——猴子与猩猩的杀婴习惯。显然,其中大多数的杀婴实例都与繁衍生殖有关。如印度的一种原本十分温驯合群的食叶灰猴,在新的雄性猴王取代老猴王时,总会把尚未断奶的幼仔统统杀死。这样,新猴王就能与雌猴顺利地交配,生下自己的孩子。某种雄性大猩猩还会偷偷地杀害小猩猩,以便与被害者的母亲交配。至于另外许多例杀婴的记录是否因为食物的匮乏,还是由于受到人类及外界其他事物的干扰,专家们尚有争论。大多数人认为,杀婴在这里是有利于整个生物种群的进化的,它使优良的遗传特性能够保持并传播。人类最早或许就是因为得益于这一习性,才把它长期保留下来的。尽管在日后漫长的进化岁月里,人们将文化、宗教、经济等各种各样的因素加入了杀婴之中,但其实质则仍旧与灵长类乃至更古老的动物祖先没有多大的区别。
杀婴的现象在现代社会里已经趋于消失,但不可否认,它在历史上曾经对人类的进化产生过巨大的影响,深入地研究我们祖先留下的这一习俗,不仅有助于人们更深刻地了解一部人类发生与繁衍的历史,而且还能使现代人更多地看到一些自身的弱点,这对于人们未来的发展进化来说也会是很有益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