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珠宝我有一个缓慢的认识过程,其缓慢程度差点要赶上乌龟赛跑。以前就算把我倒吊三天,我也绝不认为一粒珍珠会比一粒大米美丽,更不会招认钻石可以象花岗石那样用来砌墙。农业背景的身世让我曾经是个实用主义者,衡量一件东西的价值就是看它有多大现实用场,而这个“现实”,那时我与隔壁一辈子没穿金戴银过的张大娘李大妈一样,把它归入形而下的肉身需求。
后来我才明白,吃穿住行,珠宝本质无关于这些,《圣经·启示录》中关于上帝它老人家的这一段就象珠宝展示会:“我立刻被圣灵感动,见有一个宝座安置在天上,又有一位坐在宝座上。看那坐着的,好像碧玉和红宝石,又有虹围着宝座,好像绿宝石。宝座的周围有二十四个座位,其上坐着二十四位长老,身穿白衣,头上载着金冠冕。”上帝的容颜没法象画素描一样画给人们看,作者就奢华地使用了许多种珠宝来说明:碧玉、红宝石、绿宝石、金冠冕。这些都是公元前后最好的珠宝,它们与最神圣的上帝联系起来,也许真正珠光宝气的,只有神,它偶尔乱抛几粒珠宝在这个粗糙的大地上,就有了许多故事与美丽。
我对那些藏在珠宝身后的故事非常感兴趣,比如名钻沙赫作为近千年战争的主要道具之一,所见证的杀伐与帝王们的排队登台谢幕;比如“希望之星”钻石从不带给人希望;埃及艳后或伊丽沙白·泰勒这样的女人,也因热衷于珠宝而成为一个个珠宝故事中的最佳主角。
这就是珠宝的魅力,它满足人类审美的需要,而审美与终极有关。从终极那里滚落出一粒粒的宝石与一块块金银,正因为它们无关于吃喝撒拉,所以具有了永恒的价值。但是,这种超出饱暖与淫欲之上的非世俗品,却因此而具备了世俗的价格,神在其中悄悄地设置了二律悖反。不过这是让人愉快的事实:拥有美,也就拥有了财富。
有个笑话这样讲:一个男人目不转睛地盯着某位女士的前胸,那里挂着一只精美的飞机形饰品,女士问:你对我的这架小飞机很感兴趣,对吗?男人却这样回答:我对飞机场更感兴趣。同样,我对珠宝感兴趣,但我对珠宝所意味着的文化与终极更感兴趣,毕竟,珠宝不是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