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替政府经理公债
为了达到大规模发行公债的目的,袁世凯政府于1914年8月将原属财政部的公债局改为直属的内国公债局,梁士诒担任总理,包括海关总税务司安格联(FAngien)和副总税务司鲍罗(CBowra)在内,财界和金融界的头面人物被任命或被邀为该局董事,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的正副总裁都被推举为法定负责人。在此期间,中国银行还曾一度由财政部直接管辖,成为该部附属机关。虽然这项规定仅存在了10个月便宣告取消,但财政与金融合一的格局却在此后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
在内国公债局成立之后,便开始了三年公债的募集活动。此次公债总额定为1600万元,由中、交两行共同承销。结果,“未及两月,已逾一千六百万元之额”,后又扩大800万元,实际募得543万多元,合计总额为2143万多元,这也被称为近代“我国公债史上之最好成绩”。
中行与交行一样,是公债的主要经销人,而且还直接持有巨额公债。1915年财政部拨给中行的官股股金,就是以公债充数的。
无论在行政上还是业务上都受政府约束的中、交两行,发展轨迹凸显畸形态势。在无端且繁重的财政负担压迫下,1916年,中、交两行在各地的分行悉数出现挤兑风潮,这使两行的发展受到严重打击,开始谋求摆脱政府的束缚,探索商业化银行发展道路。
同时,反过来说,如果没有了中、交两行这两大财政支柱,北洋政府就会寸步难行。中、交两行对于北洋政府维护其统治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地方银行的“星火燎原”
地方银行的出现是这一时期中国金融业发展的一大亮点。严格意义上的地方银行是指旧中国地方政府控制下的银行,它产生于特定的历史时期,是当时中国金融业超前发展和地方政府力量迅速上升相结合的产物。它的创办和整个发展过程都明显体现出地方政府的意志和行为方式,与地方政府的利益息息相关。这种地方银行具有鲜明的地方人文色彩和地方政权烙印。
在辛亥革命后,中国便陷入军阀拥兵自重,争夺势力范围的连年混战之中,为适应各地军阀政府的需要,各地开始兴办银行,地方金融机构也因此获得了长足发展的机会。从1911~1927年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新增设的地方银行约有30家,主要业务包括有代理公库,发行货币,代理军款,代发公债,经营储蓄、信托、仓库、保险、存放汇、买卖金银业务,并代为粮食特产采购、储藏、运销及经营附属企业等。但中心任务是通过滥发纸币为各地军阀提供军政费用,是实现军阀割据政权的金融工具。如东三省银行是奉系军阀张作霖的金融工具,山东省银行是奉系军阀张宗昌的金融工具,广西银行是桂系军阀的金融工具等。它们通过发行纸币,实现军阀政权的统治,但其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却没有任何的推动作用。当然其中确实也涌现出一些表现不俗的地方银行,如广东地方实业银行、江苏省银行、浙江地方实业银行(后为浙江地方银行)等,这些银行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产生,深受上海金融业发展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银行与当地经济发展的相互结合,即银行的发展得益于整个地区经济的发展,而银行业的发展又推动着地区经济的发展。
地方银行基于当地为解决财政问题而设立,它们的业务范围比一般的商业银行要大,但它们最主要的任务还是为各地的军阀发行货币提供支持,借以筹措军政费用。在各地的地方银行之间,情况也有具体的差别,有的地方银行只为这一地方服务,有的则长期被一个或是多个军阀轮番控制,也有个别的银行为树立威信,起用一些地方名人充任要职,但不可避免的是,各个地方存在着争权夺利、业务狭小、经营不善等弊病,其股份制的组织形式成为一种摆设。
在这一时期地方银行除了继续为各地军阀提供军费、粮饷等物资的功能之外,在后期还对当地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尤其是在一些局势相对稳定的地区,各地方银行开展了以扶助经济建设,调剂地方金融为中心的金融工作,它们除了从事一般性的银行业务外,还代发公债,代理公库,以推动地方金融经济政策完善,发挥了真正地方银行的作用。同时还参照商业银行的运作方式,改进地方银行的运营模式。因此这一阶段可谓是地方银行发展的黄金时期,也使之成为真正促进商品经济发展的地方银行。如较早设立的广州市立银行在建行之初就提出了“谋辅助广州财政之进行,金融之调剂,实业之发展及赋税完纳之便利”的发展宗旨,后又提出“调剂地方金融,扶助经济建设,发展合作事业”的口号。
总的来说,与其他类型的银行相比,地方银行也有自己的特色:
(1)地方银行的发展与其靠山呈周期性变化,与之共存亡;
(2)它们只是地方军阀财团筹集财政资金的工具,只为各地方势力服务;
(3)它们的资金基本用于军政等非生产性领域,严重影响当地工商业的发展;
(4)在当地形成一家独大的局面,排斥其他的金融机构;
(5)虽然按照股份制形式组织,但是管理上与旧时衙门无异,贪污腐败,对银行的发展漠不关心,造成这些地方银行的慢慢衰落,直至消失。
这些地方银行在很大程度上不是出于各地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各地企业的资金和融资服务,而是为了各地军阀割据和地方势力的利益、巩固其自身统治的需要、解决其财政、军费等方面的开支并从中获利而建立的。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们的诞生和发展还是对中国地方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可以说其在中国银行业历史上是有重要意义的,可以算做当时中国社会和中国金融界发展进步的一种表现。
华资商业银行的兴盛
辛亥革命后,华资商业银行开始兴盛起来。这一时期,由于几个主要的帝国主义国家陷入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漩涡之中而无法脱身,战后又忙于国内经济的恢复而无暇东顾,加之国内民族工业对资本的需求,为华资金融业的发展提供了较宽松的环境和有利条件。此外,北洋政府财政困窘,经常需要向银行借贷,并通过国内金融机构大肆发行公债,这也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一些华资商业银行的发展。据统计,1912~1927年间新开设的商业银行有247家,占新设银行总数的八成多;特别是1919~1923年,平均每年新设近30家商业银行。
这一时期,商业银行在规模和数量上逐渐壮大,但在发展层次上良莠不齐。经过行业的优胜劣汰,一些以投机为营生的银行商号纷纷倒闭;而一些实力较强的商业银行逐渐形成金融集团。其中,发展较好、最负盛名的要数“南三行”和“北四行”。
1.南三行
“南三行”是指上海商业储蓄、浙江兴业和浙江实业等三家银行,它们以上海为基地。虽然,“南三行”在形式上没有形成联营的组织,但通过董事、监事的相互兼任,业务的相互支持,联系十分密切,在实际上收到了联营互助的成效。
在“南三行”中,浙江兴业银行的势力可以说是最强盛的。1915年,浙江兴业银行以上海为本行(1923年改称总行),成立统一的董事会,叶揆初任董事长。由于经营管理完善,1915~1926年,浙江兴业银行的存款额直线上升,1915年仅为438.5万元,到1926年便陡增至3312.1万元,并且在1918~1927年连续五年位居全国商业银行的首位。
成立于1915年的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简称上海银行),在开办时资本不足10万元,人称“小小银行”。但由于经营有方,该行的业务发展很快,到1926年时,其资本已增至250万元,吸收存款达3000多万元,分支机构遍布全国,成为华资银行中的佼佼者,被人视为奇迹。
浙江实业银行建立于1923年,总行设在上海。其资本由浙江地方实业银行的商股组成,存、放款额均列全国主要商业银行前列,实力不可小觑。
2.北四行
“北四行”是指盐业银行、金城银行、大陆银行以及中南银行等四家商业银行。其中,盐业银行创立于1915年3月,总行在北京,其由袁世凯的表弟张镇芳发起,意在控制盐政;金城银行是“北四行”的主要支柱,它创立于1917年5月,总行设在天津,经营效益列于“北四行”之首;大陆银行创立于1919年4月,总行在天津,它以中国银行为蓝本,各项业务稳健发展;中南银行由归国华侨黄奕住于1919年创办,是“北四行”中唯一总行在南方城市的银行,因其早期业务重心在京津地区而成为“北四行”之一。
“北四行”的大股东多为北洋政府的军阀与官僚,在这种背景的支撑下,四家银行发展较为迅速。1921年11月盐业、金城、中南三行在天津、北京、上海成立了联合营业事务所。按照《三行联台营业规约》,联合营业范围以不损害各行各自的营业为限。1922年7月大陆银行也加入联合经营。不久便建立了四行联合准备库,共同发行中南银行的钞票;1923年又开办了四行储蓄会,吸引了社会上的大量存款。
“北四行”的联合经营,开创了中国金融发展史上的先河,标志着中国近代商业银行的发展开始走向成熟。
华资银行的资金来源
在华资银行的成立初期,资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共来源可以大致分为以下三类:一类主要来源于官僚和军阀;一类主要来源于实业家和金融业者;还有一类主要来源于华侨商人。
1.官僚、军阀投资
在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官僚和军阀是富得最快和最富的阶层。他们经常将所搜刮的民脂民膏投资于各种实业和金融业之中,以便为自己留好退路。
官僚、军阀投资于新式商业银行的例子很多,例如:陆宗舆参与创办中日合办的中华汇业银行,钱能训、徐恩元参与创办中美合办的中华懋业银行,龚仙舟、李思浩等官僚投资于大陆银行,施肇曾等创办了永亨银行,袁世凯的亲戚张镇芳、袁乃宽投资创办盐业银行,梁士诒、罗开榜等创办大生银行,周学熙、李士伟、熊希龄、钱能训等创办了中国实业银行等。
2.实业家和金融业者投资
虽然在金城银行的股本中以军阀、官僚的投资居多,但工商业者和金融业者(包括金城自持行股)的投资也在逐年增加。而另一类银行,则从一开始起就以实业家和金融业者为主要投资人或主要创办者。在这方面,最具有代表性的是上海商业储蓄银行。
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的主要创办人是庄得之、陈光甫和李馥荪。庄得之是盛宣怀的亲戚,任礼和洋行买办,在商界有着比较广泛的人脉关系。陈光甫和李馥荪都是从事金融业的巨头。陈光甫早年曾经留学美国,并在美国银行实习过,回国后在1912年创办江苏银行,并任总经理。因江苏银行为官办银行,陈认为个人没有发展前途,便与庄得之一同创办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李馥荪早年留学日本,当时在浙江地方实业银行任沪行经理。发起创办人还有:上海商界闻人王晓籁,王的岳父是时任浙江萧山通惠公纱厂以及合义和丝厂总办的楼映斋,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副经理张嘉趝以及后来从政的孔祥熙等。由这份名单可以看出,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创办时“麻雀”虽小,但它却有着不可限量的发展潜力。
上行的投资者中虽然也有一些官僚、军阀、政客,如江苏都督程德全、研究系成员黄溯初、浙江都督朱瑞、孔祥熙、梁士诒等,但他们投资额都比较小,根本不占控制地位,有的还化名登记或以家属名义投资。因此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几经扩资,但工商业者、金融业者以及买办的投资始终占据着绝大多数。
3.华侨商人投资
在华侨商人回国投资银行业的商人之中,最具代表性的要数黄奕住。黄奕住祖籍福建南安,在年少时便赴南洋经营糖业,经过艰苦的打拼逐渐致富,成为当地的富商。当时他深感当地政府政令过于苛暴,特别是对待华侨多有歧视和压迫,因阔别祖国多年,他怀念祖国,便归国居于厦门鼓浪屿一带,他非常热忱于祖国的一般社会事业,特别是对于厦门市的电话、自来水和漳厦铁路等公共事业,投入了巨额资金。之后他又在上海创办了中南银行。
对于一个对上海的情况毫不了解的人来说,要办一家银行谈何容易,首先便是缺乏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正在这时主持申报和新闻报多年、在上海滩上很有名望的史量才把黄奕住介绍给了上海工商、金融界。此后中南银行成立之时,史量才还进行了一定的投资,并任该行常务董事。中南银行的第三位创办人是胡笔江,他曾经就任于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做到经理的职位,可以说是金融业的行家里手。他从北京交行退任后来到上海,后经史量才介绍,认识了黄奕住,两人一见如故,在中南成立后,胡出任总经理,逐渐成为上海金融界巨子。徐静仁是中南银行的第四位创办人。他曾经协助张謇创办南通大生纱厂,还独立创办上海溥益纱厂,是当时上海实业界的知名人物。
从中南的情况来看,华侨回国投资银行要有三大条件:
(1)要与国内实业界建立广泛的联系;
(2)要物色到对于金融业经营游刃有余的总经理;
(3)要争取企业家的实质性支持。
黄奕住非常幸运,正因为这三个条件他都具备了,所以中南银行从一开始就办得有声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