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期间农学家的本土化主张
民国期间,中国的农业教育问题可谓是“百废待兴”。教授与学生对于中国农业认识甚少,而且,那时的农科学生多为城市子弟,对农业了解少之又少。因此,对于农业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不少农学家纷纷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和改进的意见。
当时北京大学农学院的院长董时进教授认为,要实现农业教育的目标,必需改变农业教育脱离中国农业实际的状况,改变多数教员外聘的状况,改变直接翻译外国农业教材生搬硬套的状况,必需提倡农业教师对中国农业理论方面的探讨以及实际问题的调查研究,这样,中国农业才有望取得进步和发展。
自20世纪20年代开始,中国的农业教育家和农业科学家,开始倾力于编写切合中国农业实际的大学教科书。例如,邹秉文等《高等植物学》。本书被认为是中国学者编写的第一部植物学教科书,书中将此前所称之“隐花植物”改为“孢子植物”,“显花植物”改为“种子植物”,“羊齿植物”改为“蕨类植物”,等等,直到今天也一直在使用,有较为深远的意义。
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各农科大学任职的教员都不从事与自己专业相关的研究工作,因为当时教员较少,一个教员要能完成额定的教学任务,必须同时开设很多门课程,教学任务相当繁重,大学教授们根本就没有时间和精力从事科学研究。其次,当时的教育经费十分有限,教授们没有必要的研究设备和实验用品,加之没有科研学术积累,只好安于现状。最主要的是,当时缺少人才,农业研究无法展开,农业创新力非常低下。
在这种局面下,许多怀有报国之志的有识农学家都清醒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为了改变现状,他们深入农村社区,开展农业调查研究,在农业技术本土化历史进程中做出了开创性的业绩。
随着中国近代棉纺织工业的兴起,对棉花原料的需求急剧增长。当局通过不同渠道引进了美国的优良棉种。但是由于中国的气候与美国不同,因此导致了“良种不良”的情况。当务之急,就是如何改良引进的美国棉种。
1914年,张謇出任农商部长,他上任之后,在河北、上海、武昌、北京等地设立了四个直属农商部的棉业试验场,主要任务就是试验、驯化、选择美国棉种。1919年,在宝山、南京以及各产棉大省纷纷成立了专门的棉业研究机构。此外,还有一些专家、学者也都加入到了棉花选种研究的工作之中。30年代初,中国成立了拥有现代科学设备和管理机制的中央农业实验所和中央棉产改进所,为中国棉花育种的研究工作提供了更大的支持。
在培育出优良棉种之后,20世纪前半期的中国棉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产量大增,质量也适应了机器纺织的需求。
由于近代使用机器进行加工生产,面粉业兴起以后,市场对小麦的需求量大增,为了增加小麦产量和提高小麦品质,自20世纪初期开始,中国育种家运用近代育种技术进行了大量的小麦育种科学研究,以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中国最早的小麦育种机构在南京的金陵大学。1914年,该校研究人员在南京郊区的麦田中发现一个表现优异的小麦植株,当即摘回,以后连续8年采用“纯系穗行育种法”对其进行提纯和选择,至1922年最终获得了一个符合育种目标的优质小麦良种——“金大26”。这是中国近代采用科学育种技术培育成功的第一个小麦良种。此后,金陵大学先后在华北地区各省设立了8处小麦试验场,培育出很多优良的小麦品种。
水稻作为中国主要的粮食作物,一直都是农学家的研究重点。作为中国近代运用遗传学原理开展水稻育种的首创者之一的原颂周教授,于1919年利用南京高等师范的试验农场,对10个水稻品种进行了品种比较试验和选种改良,最终育成了“改良江宁洋籼”和“改良东莞白”两个品种。1933年至1936年间,曾由中央农业实验所主持,对2031个水稻品种在全国范围内同时进行品种比较试验,选出良种89个,其中表现最优的“南特号”早熟水稻品种,在当时及后来的30年间都是中国南方稻作区推广的重要品种。
优良的品种要靠优秀的育种方法。近代中国水稻育种方法,主要采用美国作物育种家洛夫教授创立的“纯系育种法”,即:第一年“单穗选择”、第二年“单行试验”、第三年“二行试验”、第四年“五行试验”、第五年“十行试验”、第六年“高级试验”、第七年“繁殖推广”。
但是,这种源于美国的育种方法不能完全适合中国的育种实践。为了找到一种更合适的育种方法,著名水稻育种家、广州中山大学丁颖教授创造了“小区移栽法”,此法代替了洛夫的“纯系株行法”,而且育种周期缩短为4至5年,还适应了中国水稻栽培的移栽技术特点。自此,中国的水稻产量也开始有了质和量的突破。
这次育种改良技术的成功,再次证明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固然是好,但是要想完全符合中国的国情和农业文化环境,就必须进行本土化改造,只有经过本土化改造的过程,让其完全适合自身,才能保证中国农业稳步向前,取得更多更大的发展。
艰难而漫长的农业推广
在中国的历史上,把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通过宣传、示范和展览等方式,传递给广大农民,以使农业生产有所增长,即“劝课农桑”,历代都有记载,尤其唐朝的时候,更是大为提倡,然而,却从未切实推行。真正推广现代农业科学技术的时间,要追溯到甲午战争前后,自此农业推广才正式萌芽。也就是说,农业推广之路,经过清末和民国的各个时期,到1949年新中国建立以前,历尽了艰难而漫长的半个多世纪。
清朝末年的农业推广始于优良种子的推广。推广人主要都是一些地方官员及私人。例如,1892年,由张之洞请人在美国选择良种,采购棉籽,寄至湖北试种。而后,杨士骧、魏家骅、赵尔巽等引进美棉。1901年,张謇在南通对美棉的试种是比较成功的一次。
1906年,中央农事试验场在北京设立,这对于当时当地的农业推广工作来说,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那时,清政府在各省设置劝业道,各厅、州、县设劝业员,通饬各省举办农务学堂及农事试验场,并将购入的大量美棉种籽分发至各省进行种植。
为了响应清政府的号召,直隶省保定首先创立农会。1907年,清政府制订了《农会简章23条》,命令各省仿办,一时间,农会的创办风起云涌。在农会业务中,对农业推广方面的工作做了诸多的规定。1909年,也就是宣统六年的时候,又制订并推广了《农会简章23条》。随着农会的创办以及农林简章的制定,截至1911年,各省已开办的试验场、讲习所、农业学校、农会、木植局、垦务所等有一百多处,此举进一步拓宽了农业推广之路,同时也加快了农业推广的步伐。
由于推广进程得以加快,于是,1912年,即民国初期,政府设立了农林部,改颁《农会暂行规程36条》。后来,由于北洋军阀窃据政府职权,张謇任农商部长,提出“棉铁主义”,前面已作介绍,在此不再赘述。在张謇的领导下,农民掀起了种植棉花的热潮,各地也都开办了各种农事试验场。到1926年,全国共有各农业试验场230余所。纵然农事活动做了不少,但那时因军阀混战,人才短缺,农业科研或推广方面并没有做出很多卓有成效的业绩。
1929年3月,国民党三次全代会通过《中华民国之教育宗旨及设施方针案》,对农业推广的方针与范围做了如下规定:“农业推广,须由农业机关积极设施。凡农业生产方法之改进,农业技术之增高,农村组织与农民生活之改善,农业科学知识之普及以及农民生活消费合作之促进,须以全力推行”。当然,这也是国民党直接插手农业推广的重要标志。
1929年6月,农矿、内政、教育三部会令公布《农业推广规程》,并于同年12月成立了中央农业推广委员会,在江苏等16省,分别成立省级农业推广机构。1930年,国民党中央又推行了“实施全国农业推广计划”,同时,还建立了一些农业推广实验机构。
由中央农业推广委员会与金陵大学农学院,合办乌江农业推广实验区,推广改良棉、麦品种,并组织农会及合作社;由农矿部与中央大学农学院,先后在江宁县第四区及汤山镇,合办中央模范农业推广区,推广改良稻、麦、棉及蚕种、猪种,并倡导组织合作社及农户储押仓库等。正当农业推广活动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时候,它又陷入了发展的桎梏。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上述所有的农业推广活动都陷于停顿状态,但是这种状态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
1938年,国民党政府迁移武汉,设立了农产促进委员会,负责统筹全国农业的推广业务,协同促进农业生产及发展。1940年7月,成立了农林部,隶属于行政院,负责管理全国农林行政事务。1942年,农产促进委员会改隶该部。
在此期间,除了国内的农业推广,国外不少国家,如近代英、美、德、日等帝国主义者都为着各自的目的纷纷在中国进行农事推广与研究,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有,英美烟草公司在山东推广烟叶种植;日本在河北、山东及东北等地推广美棉、水稻、甜菜的种植和蚕的饲养。这在一定程度上来说,也促进了农业推广。
抗日战争胜利以后,在1948年,国民党政府曾乞求美国来办农业推广。他们利用当时缔结的“审美农业协定”,向美国经济合作署申请取得一大笔美元作为经费,在浙江省建立示范性质的省农业推广委员会,以推动农业推广工作。
总体而言,农业推广之路是漫长而艰辛的。但是,在国内的努力以及国外势力的推动下,农业推广运动还是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对农业的发展也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乡村建设实验的潮起潮落
从1904年开始,各种“改良运动”此起彼伏,例如,在河北省定县翟城村的“村治”,辛亥革命后,山西“规模省”的“村治”,五四运动以后,新村运动以及平民教育运动,等等。他们领导的这些运动都非常注重“农村改良”,但活动范围很小,并没有产生大的影响。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922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广东海陆丰地区,以及湖南等省的农民运动迅速发展起来,而且逐渐壮大。然而,第一次国共合作破裂以后,这次以土地革命核心、具有一定的反帝反封建色彩的农民运动,其中的一部分被迫消沉下来。但是,在国民党统治区,一些由机关、团体和个人所进行的所谓“乡村建设实验”却随之发展起来。
所谓乡村建设运动,指的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为了救国救民,挽救中国农村于水火,一批有识之士不断掀起救亡图存的运动,代表人物有梁漱溟、晏阳初、黄炎培等。他们或着力于农民文化教育,或注重农业技术传播,或致力于地方自治和政权建设,或强调经济、政治、道德三者并举,但他们最终的目的是一致的,那就是使破败的中国农村早日找到一条出路。
1935年前后,进行“乡村建设试验”活动的单位有100多家,2000多人,而且分别就乡村工作的有关问题,在山东邹平、河北定县及江,苏无锡开过三次年会。
其实,这些机关、团体和个人所组织的“乡村建设实验”,出发点和目的各有不同:有纯粹从“自卫”出发的;有主要以实验并推广农作物良种为目的的;有从近代教育观点出发,用实际的社会教育方法改善农民生活;有专门从事合作社的组织和推广,作为改善农民的经济生活的唯一途径,并认为将来的教育、自治、甚至自卫等,都可借以实施;有从教育入手,但要遵循固有的礼教精神,“启发农民的自觉组织乡村,以推动社会”;有从改革县政入手的;有只看到中国农村若干欠缺现象,但实际上并无独特的乡村建设信念,还是要从各方面去改进的,等等。
此外,这些乡村实验的侧重点也是不一致的:他们有的重视教育、有的重视民团、有的重视合作社、有的重视某种农业技术推广等。而且,这些乡村实验的借助力量也是各不相同的:有的依靠地方的财力,有的依靠社团的供给,有的依靠政府的协助,有的完全依靠本国的人才,有的依靠国际的援助,等等。
尽管这些乡村试验之间存在不少的差异和矛盾,但他们却有着一些绝非偶然,不约而同的共性,这些共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为了重新建立或者维持农村的秩序,提高农村的购买力,大力推广农业技术,以最和谐的方式缓和或消灭农村的内部矛盾,等等,总之就是使农民摆脱贫困,让其生活可以得到改善和提高。
在众多“乡村建设实验”中,最有代表性的由团体发起的运动,主要是旧派梁漱溟的邹平乡村建设研究院,以及新派晏阳初的定县平教会。
梁漱溟作为“最后的儒家”,在儒学传统面临崩溃的局面下,仍坚持挖掘和高扬中国儒家理念,并试图寻找一条可以将其变成现实的渠道,于是,由他领导的乡村建设运动兴盛起来。从另一个层面上来说,乡村建设运动是梁漱溟用儒家文化拯救中国农村的一种实际行动。
梁漱溟之所以致力于乡村建设运动,并在1931年出版其《乡村建设理论》一书,将其思想理论化,且在现实中积极实践,是基于他对中国社会的独到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