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650100000004

第4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4)

【相关法条:高检规则第129条公安部规定第120条】

第八十一条【异地拘留、逮捕】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07/2/28]

第八十二条【扭送的法定情形】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第八十三条【拘留的程序与通知家属】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12/2/29]

【相关法条:高检规则第130~133条公安部规定第121~123条】

第八十四条【拘留后的讯问与释放】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14/2/7012/2/2903/2/92]

【相关法条:高检规则第134~135条公安部规定第124~127条】

第八十五条【提请逮捕】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相关法条:公安部规定第125条、第133条】

第八十六条【审查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13/2/6712/2/26]

【相关法条:高检规则第305~311条】

第八十七条【审查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相关法条:高检规则第304条】

第八十八条【批准逮捕与不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07/2/71 03/2/90]

【相关法条:六机关规定第17条高检规则第317~320条公安部规定第135~138条、第142条】

第八十九条【提请批捕及对其审查处理】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02/2/90 12/2/29]

【相关法条:高检规则第316条】

第九十条【公安机关对不批准逮捕的异议】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13/2/69]

第九十一条【逮捕的程序与通知家属】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第九十二条【逮捕后的讯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相关法条:高检规则第331~350条公安部规定第140条】

第九十三条【检察院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14/2/31]

【相关法条:高检规则第616~618条、第620条】

第九十四条【强制措施的撤销与变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13/2/6906/2/28]

【相关法条:高法解释第133~136条高检规则第619条公安部规定第155~156条】

第九十五条【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与决定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03/2/58]

【相关法条:高法解释第137条】

第九十六条【对不能按期结案强制措施的变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九十七条【法定期限届满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06/2/67]

第九十八条【侦查监督】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相关法条:高检规则第377~381条】

第七节附带民事诉讼

第九十九条【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14/2/3213/2/32]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11/2/28 07/2/69 07/4/三2 05/2/29 04/2/69]

【相关法条:高法解释第138~151条】

第一百条【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13/2/32

12/2/30]

【相关法条:高法解释第152】

第一百零一条【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和裁判】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相关法条:高法解释第153~154条】

第一百零二条【附带民事诉讼一并审判及例外】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相关法条:刑法第36条高法解释第159~161条附带民诉范围规定第1~5条】

第八节期间、送达

第一百零三条【期间及其计算】期间以时、日、月计算。

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14/2/33]

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相关法条:本法第147条高法解释第165条】

第一百零四条【期间的耽误及补救】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五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

前款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相关法条:高法解释第166条】

第一百零五条【送达】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相关法条:高法解释第167~171条】[13/2/70]

第九节其他规定

第一百零六条【本法用语解释】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五)“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14/2/3209/2/6709/2/6907/2/7607/2/2906/2/2204/2/91]

第二编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一节立案

第一百零七条【立案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零八条【报案、举报、控告及自首的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09/2/26]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报案、控告、举报的形式、程序及保障】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09/2/26 09/2/66]

【相关法条:公安部规定第166~170条】

第一百一十条【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审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09/2/66 07/2/35 05/2/31 03/2/93]

同类推荐
  • 高而基考研心理学: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分册(专硕版)

    高而基考研心理学: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分册(专硕版)

    比邻学堂高而基考研心理学系列是针对心理学考研进行编写的标准的教辅书。本书对知识进行了深度和全面的梳理与整合,覆盖全部核心考点,同时在347考试大纲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完善、充实,对自主命题的考生也同样适用。全书逻辑性强,条理清晰,能帮助考生在较短时间内进行有效学习。
  • 史上最牛公务员面试攻略

    史上最牛公务员面试攻略

    这是一本教大家如何考公务员的书。作者是两名80后的省直机关公务员,非常擅长公务员考试,每次笔试面试均是第一名。他们从自身的备考、考试和之后组织公考面试的经历出发,梳理出考生最需要的心得、经验、方法和答题思路,整理出备考最实用的复习笔记,让广大考生在轻松阅读中快速掌握公考的高分秘诀。
  • 奋斗21天,考上公务员

    奋斗21天,考上公务员

    国内第一本面向公务员考试的心灵励志兼方法指导书,全书全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探讨为什么要报考公务员;第二部分则是对公务员考试笔试《行政职业测试》和《申论》两门课的难点、特点、考试技巧进行分析,并制定为期21天的“三轮”复习方法;第三部分是针对公务员考试的面试环节,进行各类情景模拟并指导考生在不同情况下发挥出最好效果;第四部分则是指导考生在体检、政审环节要准备哪些资料、有哪些注意事项。第五部分是按具体情境分析刚刚当上公务员的年轻人如何面对工作中的挑战和机遇,这一部分系作者亲身体验,其精彩程度堪比《侯卫东官场笔记》等小说;而实用性更胜一筹,曾引得百万网友疯狂转贴!
  • 2015司法考试分类法规随身查经济法

    2015司法考试分类法规随身查经济法

    本书全面收录了目前复习司法考试必读的刑事诉讼法科目的法律法规。编排上采取关键标注、考频提示、考点对照、关联索引、对比注释、真题演练、出题点自测的方式进行合理编排。同时,本书对司法考试中重要的涉及修订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也及时做了更新。
  • 艺术综合真题解析

    艺术综合真题解析

    本书是艺术类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用书的其中一本《艺术综合》的配套习题集,由姚杰主编,全书版面字数约18万字。本配套习题集,内容包括“答题技巧”;“历年真题”;“真题解析”;“模拟试题”四大部分。第一部分“答题技巧”主要涉及填空题、名词解释、论述题、简答题的答题技巧;第二部分“历年真题”部分选取历年来考试真题,但只有真题没有解析,请同学们先自己做题;第三部分“真题解析”对第二编的真题分别做解析,并予以了点评和拓展等工作,拓展部分告诉同学们这题衍生开来还需要注意那些方面;第四篇“模拟试题”是自编的一些模拟试题可供同学们在临考前进行模拟考试。
热门推荐
  • 万华仙道

    万华仙道

    仙界至宝万华珠遗落人间,废柴李修贤意外开启神秘空间!用空间中所催生灵药换取海量功法、法器、符篆、阵法等修炼资源,修仙不再难!
  • 南方以南

    南方以南

    本书为散文随笔集,收录作者精选游记18篇。包括波普茨海姆印象、从岳阳楼到黄鹤楼、回望高句丽、越南妹子阿衡等中外旅行游记。是作者行走中见闻的记录,更是用心感知生活,体味人生的所思所想。本书以其中一篇散文命名。作者年志勇为吉林省作家协会会员,作品《天下》《洗牌》《命门》构建了中国通信业的激流三部曲,为读者喜爱。
  • 2015中国年度精短散文

    2015中国年度精短散文

    王蒙、王朔、张晓风、郭文斌、张小娴、李娟、冯杰、雪青、何向阳等数十位作家的数十篇佳作,题材丰富、语言凝练,或直面人生,拷问人性,或回眸过往,思索历史,在呈现散文题材的丰沛性、写法的可能性方面,均有不俗的表现。本书是由中国散文界知名选家从全国当年发表的精短散文作品中精选出来的,旨在检阅当年度精短散文的创作实绩,公正客观地推选出思想性、艺术性俱佳,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年度精短散文。
  • 受益一生的41种学习方法

    受益一生的41种学习方法

    学习方法的好坏只能用我们学习的效果来判断,因为,学习方法只有运用于学习过程,有效地完成我们的学业才有价值。
  • 随身空间:宠妻无下限

    随身空间:宠妻无下限

    花颜的人生目标:收齐世上所有植物,挑选最合适的男人,留下花家的血脉,让空间升级,连接异世通道……奋斗,奋斗,奋斗!只是,她本来想要一个最强的男人,结果找到的,居然是一个腹黑萌物!她是穿越的方式不对么?
  • 武绝天下

    武绝天下

    无尽大陆,全民皆武,武武相争,强者为尊。他,却要凭一己之力,打碎天穹,挣脱枷锁,修得武道通天,成强中最强,做人上人!大丈夫存于世,自当喝那最醇的美酒,拥那最美的女人!
  • 谁会在路上等你

    谁会在路上等你

    半个月前,我还坐在北京燕山脚下的画室里,咬着根牙签,对着画架子上雪白的画布发呆。半个月后的今天,我已经到了这里。这里是甘肃省的武威,古称“凉州”的地方。在路上,我总是很早就醒。我拉开窗帘,天刚蒙蒙亮,街头一片热闹。小地方的人都比较勤快。远远地,能看见古钟楼和罗什寺塔,在晨曦里静静地伫立着,像两位远古的智者。除了地球人都知道的出土铜奔马的雷台,武威的古迹,我只知道古钟楼和罗什寺塔。
  • 宋元四明六志校勘记

    宋元四明六志校勘记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那年一人轻胜马

    那年一人轻胜马

    有位和尚在帮屠夫杀猪,有位书生最爱喝酒,有位官员最疼爱他的妹妹,还有几位女子巾帼不让须眉,最后一个瘸子坐在轮椅上,被小侍女推着走上了一条很远的路。(猫某的某夜以后,好像有个小侍女逼格比较高。)
  • 招阴人

    招阴人

    本想上山捉点野蝎子卖钱,谁知道却误踩了别人的坟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