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跟李向利以后还出去过两次,两次都见到了这个女人。她比他大几岁,离了婚,好像还有一个孩子,很小,放在东北母亲那边。
他们总是在一家餐馆吃饭。环境很差,天热的时候,就把桌椅搬到店铺的外面来吃,就在人行道上。幸好这里人也不多,可地势也不平,桌子放得东倒西歪的。啤酒在一次性的塑料杯里,杯子软软的,稍微一捏,酒就流了出来。女人爱吃这里的鱼头煲。她吐刺的样子很可笑,头一转,就吐到了地上,有时候头都不转,鱼刺鱼骨头也能飙出去。
她吃饭专心,而且只说让她自个儿高兴的事儿。李向利和陈轩说着什么,基本充耳不闻。眼睛转来转去,可你永远不会知道她在看什么。
小饭馆旁边就是一个简易茶社,他们也去那里打牌。陈轩后来想也许李向利没有几个钱,否则他不会在这些地方如此泰然若素。他还想李向利也许更没什么朋友,他认识的人都得想办法卖给人家摇摆机。陈轩对他来说,是一段比较干净的回忆,所以,他才喜欢和他交往。
可是,有一次,陈轩和那个女的差点上了床,这事终于让陈轩感到无法再坦然地面对李向利。在李向利面前刚消失的茫然感又冒了出来。他连推了三次李向利的邀请,以后就再没有跟他联系了。
女人的宽肩膀,是到床上才真切地感到那种美的。这个女人让陈轩很激动,他甚至觉得在他的意识里,都忘记了她还是一个女人了,她只是一块让他用起来舒服无比的肉。他不管她的感受,她也不要他管,他试着想用亲吻她的胳膊肘来告诉她,他并不只是看重她的肉体。可是她粗暴地立刻将他推开了。“少来这套。”她说,“你要干什么就干吧。”
关键时刻陈轩突然醒了,倒不是因为想起了“好公民守则”郑佩儿,而是对李向利有点不太放心。他怕这个女人和李向利去说点什么,这个念头一闪,他就清醒了。这个粗鄙的女人是生活背后的东西,可它又那么的真实和刺激。
他没有想到自己身上还有这样一面,有下贱,更有冲动。这该是郑佩儿永远都不会知道的东西吧。他觉得自己突然内心重了很多,至少比郑佩儿,要重出了那么一点点。好几天的时间里,他虽然还跟朋友们呼三喝四,玩东玩西,可心里,会那么咯噔一下,顿时,神情就有点恍惚,言词也不出格,声调也不那么激昂了。
可郑佩儿,却什么也没有发现。为这,陈轩对郑佩儿都有点怨恨了。
有时候,他想故意说点什么,让郑佩儿怀疑怀疑他,可又忍住了。他们偶然会扯到一些婚外性的东西,郑佩儿嘎巴脆地说:“你要敢那样,我们立刻就离婚。”
郑佩儿的态度,让他很有些恼火。说她是老而弥纯,不如说是浅薄无知。这么一想,他又忌妒她,又恨她。恋爱时那种湿漉漉的感觉没有了,现在的她,可不就是这么干巴巴的!
陈轩,偶尔还是会想起那个女人。她的名字叫做许晓芸,长得不算漂亮,却自有一种耐人寻味的味道。
10
陈轩的工作不忙,一点也不忙。不仅不忙,他还一点也不想忙。
他和一个叫小美的姑娘坐在一间办公室里,除了发一些系统活动的通知外,确实也再没有多余的工作了。除了打打游戏,,还有什么好干的?
陈轩总觉得自己想干的事情很多,可就是没有状态。
状态这个东西,就好像学生考试发挥一样,发挥不好,就等于白学了一学期。现在除了状态,他还开始相信命运、预感,所以会去买点彩票。甚至还有点沾沾自喜,他的日子过得既游离又投入,既不着边际又不脱离生活。他从没想过要当处长,因为他知道自己嘴上无毛,办事不牢。他也不想去技术部门,因为那里要评职称,他写不出论文,外语也臭得一塌糊涂。他其实并不像郑佩儿所想的那样,对自己一点也不上心,就通过这两点分析,就能看出他根本就是好好研究过自己的。
他的日子,休闲而散漫,既不慌张,也不压迫。他知道现在有很多种生活方式。他没必要去羡慕任何别人的方式。他是个怕被束缚的人,工作了,不能再像读书时那样,做出一副浪迹天涯的样子来,可如果要奋斗成所长那样,不仅供女儿去英国读书,还可以供他姐姐的孩子一起去陪读,又有点太遥不可及了,比当一个所长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但周围的人,那种为生存或生活而拼命的劲头一直让他很是迷糊,他不知道这样做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他常常在喝点小酒,讲点段子,或游一场泳打一圈牌后,总结道:“人生可以不拼命,但不能不快乐。”
他这么说,也这么做。甚至连希望拼死拼活混点名堂出来的想法,都不让它冒出来。一旦他抖擞精神,想卖力地干点什么时,一个声音就会跳出来嘲笑他。这声音在拿他和他平时最看不上眼的那些朽木同事,比方处长老黄在做比较,他的笑容,他说话的语气,他掩饰内心下流念头的方式,都变得愚蠢而更易被人发现。
他顿时就感觉自己老了,不仅仅是身体上的老,更是精神上的衰退,他连说点玩笑话或跟姑娘们献点小殷勤的力气都没有啦。
他想,如果以后的日子,都得这么不好玩地活着,那可太没劲了。
还不如就这么着,至少图个心静自在呢。至于未来,还是等状态出现后再说吧。
不过郑佩儿拿离婚这事来刺激他,倒让他感到了一种状态,尽管和以前所设想的状态不同,但不管怎么说,离婚,总比一夜露水更有新意。
他在卧室外面用力敲门的时候,郑佩儿大喊大叫:“离婚!”他立马就在外面接了一句:“离就离,谁要不离,谁就是孙子!”
说陈轩心如死灰是不公平的,他只是没有目标。而且他所想的好事儿,比方有一份工作,能养活自己,独立,不伤害他人,就是幸福等等,虽然很简单,但在郑佩儿的眼里,则全然不靠谱。因为以他目前的工作环境,其实并不能一件件落实在现实深处的。
陈轩还能记得两人恋爱时和郑佩儿一切的亲昵。他欺负她,他爱护她,他握着她的小手;而她,则紧紧地靠着她,依赖着她,用她长长的头发,摩擦他的肌肤。她的温柔和懂事,让他肌肤的每一寸都像花瓣一样地舒展开来。
那时,他的心里充满了“领情”这个词儿,他觉得自己是个好男人,特别好的男人,只有特别好的男人,才会懂得领女人的情。
可是现在,很多时候,郑佩儿都不要他领她的情了。不知道是怎么了,她现在总是野心勃勃英姿飒爽。精练的发型,无可挑剔的套装。她没有曾经的小鸟依人,没有了愿意跟着他到天涯海角的心气劲了。
她变得和生活中的很多事情一样,都让陈轩烦躁不安。他甚至有时候会忌妒她匀称的手指。它们很久没有温情脉脉地抚摸过他的背了,如同探寻隐藏的水路。
他认定郑佩儿对他的恼怒,是因为在公司闹了别扭,当他这么想的时候,就觉得,三十来岁的女人也不容易,尤其是给私人老板打工。他为自己能这么体谅郑佩儿而感到感动,女人嘛,情绪化的动物,他怎么能跟她一般见识。
但郑佩儿进卧室之前说的那些话,陈轩也慢慢地想了起来。她说得倒很认真,离婚,一、从此可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难道她觉得他拖累了她?就因为自己赚的比郑佩儿少,郑佩儿可没少挤对过他。可见钱这个东西,对女人来说真他妈的不是个东西。二、趁着她还不够老,离了还能赶紧再找个有权有钱的主——瞧这话说得多合情合理,别说她郑佩儿想找个靠山,陈轩也想呐。
天那,这是怎么了,以前曾是多么脱俗俏丽的一对啊,怎么转眼就这么庸俗势利厚脸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