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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一生的故事(1)

一个时间旅行的旧画框,嵌着一幅新颖的画作。小说以痛定后的平静口吻讲述了三个亲人的一生。而且——并非是在展现个人的宿命,而是人类的宿命。

我的一生,作为女人的一生,实际是从30岁那年开始的,又在31年后结束。30岁那年是2007年,一个男人突然闯进我的生活,又同样突然地离去。31年后,2038年的8月4日,是你离开人世的日子,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是我早就预感到的结局。

此后,我只靠咀嚼往日的记忆打发岁月。咀嚼你的一生,你父亲的一生,我的一生。

还有我们的一生。

那时我住在南都市城郊的一个独立院落。如果你死后有灵魂,或者说,你的思维场还能脱离肉体而存在,那么,你一定会回味这儿,你度过童年和少年时代的地方。院墙上爬满了爬墙虎,硕大的葡萄架撑起满院的阴凉,向阳处是一个小小的花圃,母狗灵灵领着它的狗崽在花丛中追逐蝴蝶。瓦房上长满了肥大的瓦粽,屋檐下的石板被滴水敲出了凹坑。阳光和月光在葡萄叶面上你来我往地交接,汇成时光的流淌。

这座院落是我爷爷奶奶(你曾祖父母)留给我的,同时还留下一些存款和股票,足够维持我简朴自由的生活。我没跟父母去外地,独自在这儿过。一个30岁的老姑娘,坚持独身主义。喜欢安静,喜欢平淡。从不用口红和高跟鞋,偶尔逛逛时装店。爱看书,上网,听音乐。最喜欢看那些睿智尖锐的文章,体味“锋利得令人痛楚的真理”,透过时空与哲人们密语,梳理古往今来的岁月。兴致忽来时写几篇老气横秋的科幻小说(我常用的笔名是“女娲”,足见其老了),挣几两散碎银子。

与我相依为伴的只有灵灵。它可不是什么血统高贵的名犬,而是一只身世可怜的柴狗。我还是小姑娘时,一个大雪天,听见院门外有哀哀的狗叫,打开门,是一只年迈的母狗叼着一只狗崽。母狗企盼地看着我,那两道目光啊……我几乎忍不住流泪,赶忙把母子俩收留下来,让爷爷给它们铺了个窝。冰天雪地,狗妈妈在哪儿完成的分娩?到哪儿找食物?一窝生了几个?其他几只是否已经死了?还有,在它实在走投无路时,怎么知道这个门后的“两腿生物”是可以依赖的?我心疼地推想着,但没有答案。

狗妈妈后来老死了,留下灵灵。我在它身上倾注了全部的母爱,为它洗澡,哄它喝牛奶,为它建了一个漂亮的带尖顶的狗舍,专用的床褥和浴巾常换常洗,甚至配了一大堆玩具。父亲有一次回家探亲,对此大摇其头,直截了当地说:陈影,你不能拿宠物代替自己的儿女。让你的独身主义见鬼去吧。

我笑笑,照旧我行我素。

但后来灵灵的身边还是多了你的身影,一个蹒跚的小不点儿。然后变成一个精力过剩的小男孩。变成明朗的大男孩。倜傥的男人。离家。死亡。

岁月就这样水一般涌流,无始也无终。没有什么力量能使它驻足或改道。河流裹挟着亿万生灵一同前行,包括你、我、他,很可能还有“大妈妈”,一种另类的生灵。

30岁那年,一个不速之客突然出现在我家院子里。真正意义上的不速之客。晚上我照例在上网,不是进聊天室。我认为那是少男少女们喜爱的消遣,而我(从心理上说)已经是千年老树精了。我爱浏览一些“锋利”的网上文章,即使它们有异端邪说之嫌。这天我看了一篇帖子,是对医学的反思,署名“菩提老祖”的(也够老了,和女娲有的一比)。文章说:“几千年的医学进步助人类无比强盛,谁不承认这一点就被看成疯子,可惜人们却忽略了最为显而易见的事实——

“……动物。所有动物社会中基本没有医学(某些动物偶尔能用植物或矿物治病),但它们都健康强壮地繁衍至今。有人说这没有可比性,人类处于进化的最高端,越是精巧的身体越易受病原体的攻击。何况人类是密集居住,这大大降低了疫病爆发的阈值。这两点加起来就使医学成为必需。不过,自然界有强有力的反证:非洲的角马、瞪羚、野牛、鬣狗和大猩猩,北美的驯鹿,南美的群居蝙蝠,澳洲野狗,各大洋中的海豚,等等。它们和人类一样属于哺乳动物,而且都是过密集的群居生活。这些兽群中并非没有疫病,比如澳洲野狗中就有可怕的狂犬病,也有大量的个体死亡。但死亡之筛令动物种群迅速进行基因调整,提升了种群的抵抗力。最终,无医无药的它们战胜了疫病,生气勃勃地繁衍至今——还要繁衍到千秋万代呢,只要没有人类的戕害。”

文章奚落道:“这么一想真让人类丧气。想想人类一万年来在医学上投入了多少智力和物力资源!想想我们对灿烂的医学明珠是多么自豪!但结果呢,若仅就种群的繁衍、种群的强壮而言(不说个体寿命),人类只是和傻傻的动物们跑了个并肩。大家说说,能否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医学能大大改善人类个体的生存质量,但对种群而言并无益处?!

“——或许还有害处呢。医学救助了病人,使许多遗传病患者也能生育后代,终老天年,也就使不良基因逃过了进化之筛。药物,尤其是抗生素的滥用,又使人类免疫系统日渐衰弱。总的说来,医学干扰了人类种群的自然进化,为将来埋下淙淙作响的定时炸弹。所以,在上帝的课堂上,人类一定是个劣等生,因为那位老考官关注的恰恰是种群的强壮,从不关心个体寿命的长短。”

这些见解真真算得上异端邪说了,不过它确实锋利,让我身上起了寒栗。文章的结尾说:

“这么说,人类从神农氏尝药草时就选了一条错路?!——非常可惜,即使我们承认这个观点的正确,文明之河也不会改变流向。医学会照旧发展,药物广告会继续充斥电视节目。你不会在孩子高烧时不找医生,我也不会扔掉口袋里的硝酸甘油。原因无他:基因的本性是自私的,对每个人而言,个体的生存比种群的延续分量更重。而对个体的救助必然干扰种群的进化,这是无法豁免的,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所以——读到这篇文章的人只当我是放屁。人类还将沿着上帝划定之路前行,哪管什么淙淙作响的声音。”

我把这个帖子看了两遍,摇摇头——我佩服作者目光之锐利,但它充其量是一篇玄谈而已。我把它下载,归档,以便万一在哪篇小说中用得上。

灵灵已经在腿边蹭了很久。它对每晚的洗澡习惯了,在催促我呢。我关了电脑,带灵灵洗了澡,再用吹风机吹干,然后把它放出浴室。灵灵惬意地抖抖皮毛,信步走出屋门。我自己开始洗澡。

不久我听到灵灵在门口惊慌地狂吠,我喊:灵灵!灵灵!你怎么啦?灵灵仍狂吠不已。我披上浴巾,出屋门,拉开院中的电灯。灵灵对之吠叫的地方是一团混沌,似乎空气在那儿变得黏稠浑浊。浑浊的边缘部分逐渐澄清,凸显出中央一团形状不明的东西。那团东西越来越清晰,变得实体化,然后在两双眼睛的惊视中变成一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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