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他要看,而是因为坐在这个位置,他的视线只能停留在那个地方。这么一看,他的意识被唤醒了,感到了一股隐隐的刺痛。事情坏就坏在这个女人身上。他心情复杂起来,忍不住拿起了桌子上的包子。一只一只地吞下去,转眼之间,为大肚量的城管队员预备的那份包子都让他装进肚里,他被撑着了,情不自禁地打起了饱嗝。饱嗝很响,所有食客都忍不住地看他。
这一看,让他突然有了主心骨——
这些顾客几乎都是老面孔,大多他还能称姓道名,比如老张、老赵、小李、温师傅、胡大夫、卢经理、李美凤、穆小姐……他们的肚子与他的包子亲密相处的时间很长了,有了一种依恋关系,他们每个人都可以作为证人,证明包子的本分和清白。
“诸位,你们说包子有没有问题?”他向众人问道。
“怎么会有问题?有问题早就不来吃了。”
“这包子要是有问题,这附近就没包子可吃了。”
“脚正不怕鞋歪,他是鸡蛋里头挑骨头,成心刁难人,我说老板,你甭怕他。”
“这年头,有点小权力就耍威风,眼里还有没有人?”
……
大家争先恐后地表态,让大明子很感动,他的饱嗝不治而愈。他继续忙活他的笼屉——顾客真是自己的衣食父母啊,不能怠慢了他们。
第二天,那个城管队员如期而至,还带着一个伙伴。矮室之内一下子顶出了两顶大盖帽,空气立刻就凝重了。人们表面上是在埋头吃包子,但眼睛的余光都凝聚过来,要看看他们如何动作。
“老板,来两屉包子。”那个城管队员说。
大明子有心理准备,话音未落,包子就笑着端上来了,“给您预备着呢。”细心的人发现,他今天的笑,多少有些不自在,有明显的巴结的成分。
送上包子,他转身就出去了,在门外,他支棱着耳朵,所以,既是躲避,更是等待。
终于被一个厉声唤进屋去。这次不是那个城管队员,而是他的伙伴,“你怎么卖变质包子?”
“我从来没卖过变质包子。”他表情平静地环视了一下,“不信,您问问这里的顾客。”
那个队员一愣,也环视了一番,然后望着天花板,“那好,你们谁能站出来证明一下。”
一片沉默。不仅如此,连本来响亮的咀嚼之声,都听不到了。
大明子向众人投去求助的目光。
然而,却没有出现预期出现的人性的光芒——一部分人站起身来,默默地撂下几张钱币,走了;一部分人把头埋得很深,既遮掩脸孔,也遮掩嘴巴的动作和声音。
大明子木在那里,眼睛再也看不到人了。
这个场面,让那个常来的城管队员都感到难为情,他对伙伴说:“算了算了,也别难为他了,象征性地处罚一下,相信他会吸取教训的。”
那个新来的城管队员立刻开具了一张罚单。“罚款你是现在就交,还是到队里去交?”因为大明子不接罚单,处罚者只好把那张纸压在装包子的盘子下,怕他忽略,那个人特意提醒道。
大明子指了指那只收钱的盒子,“钱都在那儿,你们自己拿。”由于不可辩驳,所以只能承受。但是,他要维护自己最后的尊严,牺牲之前也要给对手制造一点难堪。
开罚单的人真的要去敛盒子里的钱,被伙伴拦住了,“还是让他凑齐了,自己去交吧。”见大明子眼里燃烧着一种火焰,伪善者补充了一句:“怎么,还不服气?没让你关门就不错了。”
刁难者走了之后,大明子又一屁股坐在了被遗弃了的包子前。为了向自己证明包子的无辜,他像上次一样开始了新的一轮的吞咽,且有不可阻挡之势。
那可是近二斤的包子啊!
那部分沉默的顾客,被惭愧折磨得不能再沉默了,纷纷来阻拦他,“老板,你可千万别跟自己过不去啊!”
他真想吼一声“都给我滚!”但生存的本能制止了他,反而堆出一脸似是而非的笑。在这样的表情下吞食包子,给人的感觉有点像钝刀子割肉,那些顾客难以承受,都从他面前的盘子里拿包子,分而食之。
大明子哭了。
顾客的善意举动,让他一下子看清了自己:自己不过是个可怜的外地人而已!
像乡间的榨油——油脂一旦浮出液面,就再也不能往下溶回一样,淡化了的自卑,一旦冒头,强烈的程度就再也不能消减了。从早晨开始,一直到现在——
躺在夜的床上,大明子的心都深陷在自卑中不可自拔。
他身下这张床,是小区居民淘汰下来的自制铁床,竹篾做的床屉,稳定性很差,只要一翻身,就摇摆,就发出吱扭的声响。因此,他知道,大兰子也在陪着他受煎熬。既然都醒着,他很希望她能够跟他唠唠嗑,但她始终无言,且谨慎地翻着身,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口。这都怨他自己——每当遇到糟心的事体,他不愿意别人安慰他,因为抚慰的话,只能使他心里更烦,会不近情理地跟她发脾气。大兰子也是个有自尊的人,不想自讨其辱。
他们的寝室,其实是他们的储藏室。他们没钱另租房子,就节俭了。房间一角堆着蜂窝煤,一角放着一台廉价冰箱,地上摊着剩余的蔬菜。冰箱的声音很响,还伴以间歇性的颤抖;蔬菜散发出的味道很浓,即便没有霉变,呼吸久了,也很难闻。躺在这样的地方,大明子感到自己不是人,也是一种物件。大兰子更是物件,因为她的体味很重,与蹴在角落里的某种动物仿佛。
与一般的外地人不同,他流落到这里,不是为了讨生计,而是为了躲避生活。更准确地说是为了躲避习惯。
“该死的鲍金娜!”他心里骂了一句,很不情愿地翻了一个身。
鲍金娜是他的邻居,从小一起长大。鲍金娜从小就没有娘,只有个做伐木工的爹。上到初中,鲍金娜刚像只花朵含苞欲放的时候,她的爹也被倒下来的大树砸死了。大明子一家收养了她。
大明子的爹是个做琥珀的手艺人。大森林里自然有天然琥珀,但数量少,人工琥珀就很有市场,因而他的家境就比较殷实。小美人鲍金娜在新家庭中也被娇生惯养。
好像这是应该的一样,鲍金娜很自然地接受着这一切,特别是大明子对她的呵护——
大明子留给她的好吃食,她连让都不让一下,只顾自己享用;洪水断了道路,大明子给了她一个后背,她会很自然地爬上去,让他背着过河;她的衣服换得很勤,每次换下来,都会扔给大明子,看着一个男孩子很吃力地洗衣服,她一点儿也不难为情,站在一边唱苏联歌曲……
大明子很愿意伺候她,好像她已经是他的一个什么人了。
鲍金娜也觉得她就是他的一个什么人。
有个事件可以证明——
鲍金娜的美丽是事件的起因,一些男孩子总想占她的便宜。一天,一个男孩子在她的胸脯上揉了一把,鲍金娜对大明子说,有人非礼你的女人了。大明子的血性立刻就上来了,拿了他爹切琥珀的刀子,就找到了那个男孩子,把人家的一节指头切了下来,还捡起来,喂了路边的狗。那一年,他不满十六岁,被劳教三个月。出来以后,他一点也不后悔,反而对鲍金娜的照顾更细致了。时间久了,如果不能为鲍金娜做点什么,他就很难受。他突然懂得了一种东西,即责任。什么是责任?就是照顾别人的习惯。
但是,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鲍金娜却对他说:明子哥,我不能做你的媳妇。
大明子感到很意外,为什么?
因为你对我太好。
这是什么理由?大明子不相信,反问道,你是不是有别的什么人了?
是。鲍金娜的表情很平静,一点儿也不别扭。
谁?
鲍金娜告诉他,就是那个被他切了手指的人。
大明子糊涂了,说,你到底是咋回事儿?
鲍金娜说,没办法,我见了他就走不动道。
大明子气坏了,第一次对鲍金娜说了一句重话:你可真贱!
鲍金娜一点也不生气,反而还笑,笑得异常妩媚。
大明子便补充了一句:你哪儿是人,简直是个骚货!
鲍金娜居然点点头,娓娓地说道:明子哥,你终于说对了——这男女之间,仅仅有恩德和责任是不够的,还要有感情的冲动,甚至是身体的冲动。
大明子赶紧去捂她的嘴巴,你这是一时冲动,等冷静下来咱们再说。
鲍金娜拍拍自己的肚子,明子哥,什么也甭说了,我肚子里的孩子都三个月了,你就等着做舅舅吧。
大明子抬手就扇了她一个耳光。
鲍金娜大笑着走了。
接下来的几天,他们俩之间无话可说,只是还在一个饭桌上吃饭。大明子既难堪又心痛,碗里的饭难以下咽。鲍金娜却像什么也没发生似的,吃得很香。鲍金娜吃饭的时候,有个习惯,捏着羹勺,会很自然地翘起小拇指来。这是个俏皮的动作,以往,大明子会觉得它好看得不成,会情不自禁地把它放到嘴里吮。但是今天的感觉就不同,它深深地刺痛了他。他想起了什么,放下饭碗,离开了一下,再回来的时候,手里捏着那把切刀。
鲍金娜本能地皱了皱眉头,你要干啥?
要你那节小拇指。
鲍金娜反而舒展开眉宇,平静地说,你要是真想要,就拿去吧。
这就是问题的要害。大明子是一时冲动,话一出口就后悔了,如果鲍金娜求他,他会很体面地终止。但是,却给出了这样的态度,使男人的自尊无处放置,失了退路。
指头被切了下来,鲍金娜冷冷地说,咱们之间,扯平了。
这是对大明子的进一步伤害,他索性把这只断指做成了琥珀,挂在了大家都能看到的地方。他要索取——
要看到鲍金娜的痛苦。但是,鲍金娜却不以为然,每天看到,还要以欣赏的样子,在琥珀前驻留一下。好像这不过是一件艺术品,与自己无关。
不过,这也导致了她迅速地把自己嫁出去,跟亲爱的明哥在水一方,情断义绝了。
但是,对大明子来说,真正的痛苦也始于这一天——
坐在饭桌前,好吃的菜蔬刚夹到手上,他会情不自禁地看一眼鲍金娜常坐的那个位置,深深地叹上一口气,一点胃口都没有了。暮色之中,走在村街上,他会不由自主地朝鲍金娜住的院落走——
他们相距得太近,那种冲动不可克制。他知道鲍金娜不习惯日常日子,用过的碗筷、穿过的衣服,都堆在那里,默默地召唤着他。去还是不去?虽然不是她的丈夫,但毕竟还是她的哥哥,还是有名义的。走到鲍金娜的门前,他却又站住了。这个地区有个风俗——
对于背叛了男人的女人,男人或者把她杀掉,或者把她彻底忘掉,切不可跟她藕断丝连,否则,这个男人就失去了做男人的资格,任何人都可以埋汰他,羞辱他,就像对待一条癞皮狗一样。风俗既久,就成了人们的生活观念,就成了规范整个男人群体的行为准则,也就化为“男人”这个性别的人格基因。他大明子身上,流淌的,是富含这种基因的血——他曾跟自己的父亲、自己的伙伴一起,不止一次地,参加过羞辱别的男人的行动——掘人家的祖坟,给人家脖子上挂破鞋——
华北地区,是往偷人的女人头上挂破鞋,而这里是往失尊男人头上挂,羞辱的程度就深多了,那个男人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在禁忌面前,大明子心生恐惧,他的脚不能再往前迈了。但是,照顾鲍金娜的习惯,深深地左右着他,使他徘徊不定,久久也安静不下来。
该死的习惯,难道这就是爱了?
他感到自己真的很卑贱:对一个背叛自己的女人,竟如此割舍不断。难道自己的脖子上,只配挂一只破鞋吗?
就在他进退失据,就要沦陷的时候,命运意外地拯救了他。
一个做皮货生意的同学,要押一车皮皮子到温州去,由于人手不够,求他帮忙。在外的半个月的时间,他发现,事情居然还会呈现出另外的一副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