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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天赐(2)

但是后来在市面上再也买不到这种酒了,儿孙们不知该怎么办才好。试探着跟他说了这件事,他连眉毛都没皱一皱,爽快地说:“那就换二锅头。”

都那么大年纪了,他却一点儿都不固执。

他喜欢用八钱小杯自斟自饮,每顿喝够两杯就止住了,他节制着自己的欲望。

他不喜欢让酒,谁要是想喝,他的酒瓶就放在那儿,自己倒就是了。倒多少他也不管,只要你能喝就尽管喝,不喝醉了就成。

谁要是喝醉了,这个人就再也甭想动他的酒瓶了——他也不指责你,只是冷冷地对你说:“要喝,你自己去打。”

我等小辈对酒的兴趣也是被他培养出来的。

他喝得高兴的时候,会用筷子头蘸些酒液,放进孺子红嫩的唇里,小儿被辣得皱起了眉毛,他则开心地笑出了眼泪。

女人们是禁忌酒的。所以,在这种时刻,祖母总是骂他老不正经。

他说:“你懂个屁,带把儿的不识酒性咋成?”

所谓“带把儿的”,是对男性器官的昵称,掺杂着一种悠远的优越感。

这般镜头,这般情调,曾出现在许多作家的文章里,无论南疆和北地,好像是相通的。

所以,老爷子对黄口小儿的戏酒,牵扯到国民性问题——或者说,与民族性格的形成有关。

最禁忌的地方,往往是亲情生发之所。这种说法,或不为过。有民歌为证:

酒红菜翠,百宴接千会。

称兄道弟情姐妹,挥手顿足都称醉。

山珍海味蛇龟,金盅玉箸银杯。

白发青丝囫囵辈,前生后世谁管谁。

在皇权专制族权森严的农业社会,这不啻是一阕伸展人性的“雅歌”。

祖父安静地度过了他的一生。

无论兵火,无论争斗,无论“运动”,都跟他擦肩而过。

全因为他是个羊倌儿。

羊倌儿在人生竞技场上是个边缘人物,充其量也就是个看客而已,不被旁人戒惧,他是永远的“良民”。

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的生活就是无味的、枯寂的,相反,在隐忍中,他充盈而自足,感受到了常人所无从感受的美。

比如他对羊的品味。

祖父喜欢一只羊,管它叫“二美”。问他为什么这样叫,他说:“我自己也弄不清楚,只觉得它应该叫这个名字。”

祖父总是喜欢久久地跟二美呆在一起,二美慢慢地倒嚼,他则有一搭没一搭地抽他的板烟。问他为什么如此喜欢二美,他嘿嘿一笑,说:“因为它最像羊。”

仔细看时,二美与周围的羊并没什么区别,亦没什么特别的标志,无非一只普通的羊而已。

我不禁嘻嘻笑。

“我知道你的心思。”祖父说,“为什么说它最像羊?你把它赶到羊群中去,不管多么混乱,你会一眼就能认出它。不信,你试试看。”

我当然不信,便把二美赶到羊群中去,且把羊们搅得一团糟。祖父点点头,“你去找二美吧,你会一下子就找到它的。”

我笑着摇摇头。

但奇迹还是出现了,当羊刚刚平静下来,我居然一下子就认出了混在羊群中的二美,虽然我刚刚才只见了它一面。我把它牵出了羊群,对祖父说:“就是它。”那种自信连我自己都是感到吃惊的。

祖父说:“没错,就是它。”

我便坐在二美身边仔细观察它。它真的跟别的羊没什么不同,但的确又觉得它真的与众不同——嘴上虽无法形容,心里却真实地感受到了这一点。

这是为什么?

到了不惑的年龄,我才恍有所悟:这可能就是一种叫“神韵”的东西。

正如一个伟人,尽管他长着一张农民的脸,穿着一身朴素的布衣,他身上也会有一种无声无形的东西让你情不自禁地肃然起敬;正如在美人堆中的一个“她”,虽艳光迷乱,却只有她能一下子吸引住你。

虽然我体会得晚了些,但我毫不感到惭愧。因为深刻的东西,仅仅靠思考是得不出的;更主要的是靠阅历,靠天启。

祖父之所以得到了这种天启,既是上天悲悯,感于他旷日持久的孤独,赐予他的一份独特礼物,也是他不轻贱小日子,活得用心的缘故。

关于二美我曾经问过他:“既然二美这么与众不同,这么好辨认,您干吗不让它做头羊呢?”

“让它做过的,可它就是不肯,就愿挤在羊堆里,你拿它没办法哩。”祖父答道。

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想到了祖母,随口说道:“我奶奶可是个好人,对您好得都叫人眼馋。”

“这倒是不假。”祖父说。

祖母知道祖父爱吃一些稀罕的小吃食,比如黑枣、毛栗、树莓、仙人果之类,每有采集,怕被小儿们偷吃了,便把它们藏到高高的房脊上去。等到祖父想吃了,便竖起陡梯子爬上房去把藏品取下来。祖母只有三寸的小脚,那梯子的横牚很窄,却也上下灵动,让人惊心动魄。每一忆及,祖父都甜蜜得像孩子一般。

“你奶奶就是二美,那年大水把她冲到咱们村,当时湿淋淋的,模样长得并不扎眼,可我一眼就看上了她,不然,即便是她找上门来,咱也不娶她哩。”祖父说。

“您真是嘴不对心,奶奶长得还不扎眼?到老还清秀得像大户人家。”

“嘿嘿,你这样说,是因为她是你奶奶,在咱眼里,她就是不扎眼哩。”

我便故意逗弄他:“那么多扎眼的大姑娘您不选,您没后悔过?”

“后悔个啥?”祖父瞟了我一眼,“那些个扎眼的大姑娘,人懒,心花,张狂,霸道,都不服自己的汉子管,只有你祖母这样的,才低眉顺眼、一心一意跟男人过日子。”

“跟一个不扎眼女人过了一辈子,您也不觉得乏味?”

“你整个说错了,你奶奶很女人哩!”

这不难理解——

整天泡在驯顺的羊群里,祖父的性情也驯顺了;祖母本来就是个“水涝儿”,不存有更多的期待,却反而嫁给了一个好脾气的男人,岂止认命,岂止知足,天降大福哩!祖母做得很女人便是一件很自然的事。

羊——男人——女人,他们是一种互相涵养着的关系。

有很羊的二美,很女人的祖母,祖父这一辈子,也别无期待,活得很称心。

与羊为伍,山峦为路,不仅造就了祖父的好性情,也练就了他一副好身膀——到了九十岁的高龄,还腰腿柔韧,脚底生风。从他身上,看不到一点衰颓和死亡的影子。

有人说:古人说得好,老而不死便为贼——他即便不是贼,也是山灵附体的怪物了。

听到这样的话,他一点儿也不生气,反而受用得眉飞色舞,笑着说:“你们别高抬我,我啥也不是,只是一个人而已。”

那一年,祖母突然就病了,一病就卧床不起。她拒绝问医,说:“我啥病都没有,就是老了。”

祖父随即便把赶了一辈子的羊全部卖了,一心一意地守在祖母身边。

祖母过意不去,说:“你这叫我说啥才好?”

祖父竟说:“你以为我是为了你?我这是为了我自己。”

祖父告诉祖母,她这一病,恰好给了他一个收山的理由——

因为他毕竟是老了,生命已到了强弩之末,他不想让儿孙们看到他爬不动山的样子,既然老天给了一个下马的台阶,应该见好就收才是。

他想到的是他最后的尊严。他要把一个矫健的身影永远留在后辈人的心中。

“我真不懂你。”祖母说。

“你甭说反话,除了你,还有谁懂我?”祖父说。

躺在床上久了,祖母身上长了许多褥疮,天气正热着,蚊蝇从她身上飞上飞下。

祖父木木地在她身边坐着,手里摇着一把大蒲扇。由于摇得太久了,他的动作,像别人推着他不得不摇,便有一搭无一搭的。

虽然他的眼神很散漫,且放在别处,但只要蚊蝇落在祖母身上,他的蒲扇便“啪”打过去。打得很准。

祖母皱一下眉头,“你能不能轻点儿?那是人家的肉。”

祖父笑笑,说:“你还争竞个啥?肉也是死肉。”

“咱这辈子嫁给你算是倒霉透了,你一点也不懂得怜惜人哩。”祖母虽然说的是伤心话,但脸上堆的却是微火一般的笑容。

“你净说亏心话,咱从水里把你捡来,又从炕上把你送走,谁有咱这份耐心?”虽然辩解的对象是祖母,可祖父的眼神还是盯着别处。

祖母专注地看着祖父那张麻木的脸,眼角突然就有了泪。

“我这辈子知足了,因为走在了你的前头。”她说。

眼泪触动了祖父,他说:“走就走呗,还恓惶个啥?要不,我先走?”

“你想得可倒美,你哪儿有那个福气。”

这个时候,两个人把生死看得很淡,好像是个很家常的话题。

因为彼此的心中都认可着对方,满满地装着对方,没有愧疚,没有遗憾,所以,到了告别的时刻,他们便没有忧伤。

祖母过世之后,祖父亲自在祖坟上给她划定了一个位置。那个位置,背靠青峰,远眺平川。

对他的这个选择,我是心有所悟的:虽然他听天由命、随遇而安,一辈子也没走出过大山,但对山外的世界也是有所系念的。从这一点上,我感到,他自我封闭的内心,其实是有波澜的,甚至是很丰富的。

后来的日子是他一个人独立过的。

他对儿女们说:“我身膀这么硬朗,手里又有卖羊的钱,用不着你们养活哩。”

虽然是一个望百的老人了,但他的日子过得很正常,屋顶上的炊烟,总是按时飘起来。

这是村里绝无仅有的奇观。

曾有家电视台的人来采访他,问他的长寿之道。他对人家说:“长寿?长寿是个啥稀罕玩意儿?你只要愿意到山里来,过山里人的日子就齐了。”

人家乐了,说:“现在的人,都愿意往山外跑,谁还有心待在山里?您这老爷子真有意思。”

“难道山里就不是人待的地方?你们这些城里人真是不好理解。”

祖父不是在故作姿态,自我记事起,从他嘴里,对山里的生活,我没有听到过一句怨烦的话。

就他的心态,我认为他一定会活到一百岁。

一天早晨,大伯心里突然漾起一阵难耐的烦躁,便对伯母说:“我去看一眼咱爹。”

老人双手抱膝地端坐在土炕上,头抵在膝盖上一动不动。

仁义的老人,在夜色中不声不响地上路了,放任着儿女们的梦乡,不忍打扰。

清理他的遗物时,没有见到一分钱。

然而,正是没有给儿女们留下任何遗产,他的后人反而更加敬重他,每个家庭都乐天顺生,在自立自强中过得那么和睦,那么红火,足以慰安他地下的魂灵。

或许,这是他意料到的,不然,他不会走得那么干脆利落,毫无牵挂。

(我甚至想到,本来可以活到一百岁的祖父,之所以走得那么干脆,或者说是走得那么匆忙,是因为他有着超然的心性——有一天,他清理了一下自己的积蓄,发现自己的钱快花光了,便给了自己一个清醒的指令:该走了!)

在山里,人们世代认为:一个人如果身过古稀,还无病无灾,无痛无痒,且神志清醒地戛然逝去,便是修得了大德大福的人。对这样的人,无论如何,你都不能再说他的坏话;否则,就是对“人”的不敬。

祖父的一生,没有刻意的经营,却步入了福德两全的境界,令人羡慕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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