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冷的理想
年代至90年代并无时代空白地活过来,思想却一直善于与各个阶段的“主流”政治思想一拍即合,被肯定为“成熟”,分析他那思想“成熟”的过程,我们是不是会不难发现那“成熟”的丑陋呢?
但是这些都暂且不去说它了吧。其实我是想向读者坦白我这个崇尚理念思维、赞赏理念定力的人,后来竟对理念之光的瑰丽,更确切地说,是对“中国特色”的理念所产生的逻辑方式,心生出了不可救药的动摇和怀疑。动摇和怀疑是由一件具体之事引起的。那事引起的观点争论,纷纷扬扬于十年前,也可能是十五六年前。一名大学里的在校硕士生,为救一位落水的老人,自己反倒淹死了。当然,老人是获救了,或者我的记忆有误,老人竟也没有获救。总之,在我看来,这是一件高尚的、感人的事。那名大学生的行为,似乎怎么也不至于遭到舆论否定的吧?当年却不然。较热烈的讨论首先在几所大学里展开了。后来竟由讨论而辩论。
一种我不太能料想得到的观点是一名硕士生,为救一位老人而冒生命危险,难道是值得的吗?那老人即使获救,究竟还能再活几年呢?他对社会还能有些什么贡献呢?他不已经是一个行将寿归正寝的自然消费人了吗?这样的一位老人的生命,与植物人的生命又有什么区别呢?其生命价值,又究竟在哪一点上高过一草一石呢?而一名硕士生,他的生命价值又是多么的宝贵!何况当年中国的硕士生并不像今天这么多!他也许由硕士而博士,而博士后,而教授,而专家学者,那么他对中国甚至对世界的贡献,不是简直没法预估吗?更何况他的生命还会演绎出多姿多彩的爱情哦!而那位老人的生命再延长一百年也显然是黯然无光的啊!
这分明是一种相当理念的观点。这一种相当理念的观点,当年在大学里代表了似乎绝对多数学子们的观点。你简直不能说这一种观点不对。但正是从那时起,我感觉到了“中国特色”的理念所产生的逻辑方式的冰冷……和傲慢。于是当年又有另一种观点介入讨论。这另一种观点是如果那名硕士生所救非是一位老人,而是一个儿童,也许就比较的值得了吧?显然,这是一种很缺乏自信的,希望回避正面辩论,达到折中目的之观点。但这一种折中的观点,当年同样遭到了义正词严的驳斥:如果那儿童弱智呢?那儿童将来一定能考上大学吗?如果考不上,他不过是一个芸芸众生中的平庸之人。以一名硕士生的生命换一个平庸之人的生命,不是对其更宝贵的生命的白白浪费吗?即使那儿童将来考上大学了,考上的肯定会是一所名牌大学吗?肯定会接着考取到硕士学位吗?再假设,如果那儿童长大后堕落成罪犯呢?谁敢断言绝对没有这一种可能性?
当年这一讨论和辩论,曾在报刊上报道过,似乎还在电视中进行过,最后不了了之。但给我留下的印象却是“不值得”派引起的共鸣似乎更普遍……当年我便隐隐地感到,那讨论和辩论,显然与当年的中国人,尤其当年的大学生对人性的理念认识有关。翻一翻我们的祖先留下的五千余年的思想遗产,这一种讨论和辩论,即使在我们祖先中的哲人之间,似乎也是从来没涉及过的。甚至全世界的思想史中,也没有留下关于这一话题的讨论的残迹。
当然,我们谁都知道老父与稚子同时沉浮于波涛,或老母与爱妻同处生死倏忽之际,做儿子、做父亲、做丈夫的男人究竟先救哪一个的古老人性拷问。
还没有一个男人回答得最“正确”。因为这种拷问在本质上是根本没有所谓“正确”答案的。它呈现的是人性每每陷入的两难之境,以及因此而感到的迷惘。这迷惘中包含着沮丧。
但由于这一人性拷问限定在与人最亲密的血缘关系和爱恋关系之间,故无论先救哪一个,似乎又都并不引发值得不值得的思索,仅只与人刹那之际的本能反应有关。在现实中,一般情况下,人总是先救离自己最近的亲人,不太会舍近救远。
而那名硕士生舍命所救的,却是与自己毫无血缘亲情,毫无爱恋关系的陌生人。依我想来,值得与不值得的讨论、辩论,盖基于此。倘他所救是他的老父,世人还会在他死后喋喋评说值得与不值得吗?倘他所救是他的幼弟,世人还会在他死后假设那被救的孩子长大了是否成为罪犯吗?那么,何以只因他所救的是陌生人,在他死后,值得与不值得的讨论,这样那样的假设就产生了呢?一针见血地说,显现了人类理念意识中虚伪而又丑陋的一面。即我不愿那么做的,便是不值得那么做的;别人做了,便是别人的愚不可及。死了,也是毫无意义的死。并且,只有将这一种观点推广为理直气壮的不容置疑的观点,我的不愿、不能,才进而成为不屑于。无论什么事,一旦被人不屑于地对待,那事似乎就是蠢事了,似乎就带有美名可图的色彩了。于是,倒似乎反映出了不屑于者的理念定力和清醒。
十五六年前那一场讨论和辩论,与今天关于“英雄流血亦流泪”的讨论是不一样的。后一种讨论并不贬低英雄的行为,批判性是针对使英雄流泪者们的。而前一种讨论和辩论,用理念的棉团包缠了的批判性的锋芒,却是变相地针对流血甚至舍生了的英雄们的。据我想来,今天“英雄流血亦流泪”的现象,只怕是与十五六年前那一场讨论和辩论不无关系的。
十五六年前,连我也不能对那名硕士生的死做出非常自信的评价。普遍的舆论倾向和人性观点,使对它心生怀疑的人有时也不禁三缄其口,保持暧昧的沉默。
直至一个多月前,我才对印在记忆中的,靠头脑封存了十五六年之久的话题豁然想明白了些。某日与友人北影厂文学副厂长史东明相遇,他扯住我说:“晓声,有一部美国片你一定应该看看。”于是扯我至路边开始讲给我听……他讲的就是美国影片《拯救大兵瑞恩》,据说剧本依据生活原型而创作,它深深感动了每一个观看过它的人……我想,中国是很难产生这样的影片的,起码目前很难。牺牲那么多士兵的生命只为救另一名士兵,这值得吗?问题一被如此理念地提出,事情本身和一切艺术创作的冲动,似乎顿时变得荒唐。
多么冷冰冰的理念质疑啊!我们可拿我们中国人目前这一种冷冰冰的理念原则究竟怎么办呢?它不但仍被奉行为多种艺术门类的创作前提,而且似乎渐渐成了我们中国人面对一切现实事物的原则。
日本人曾被视为“理念的动物”。依我想来,我们相当多的中国人,在这一点上正变得极像日本人。现实得每每令同胞们相互之间倍感周身发寒。十五六年间,产生了不少冷冰冰的“中国特色”的理念思维之标本,比如将“优胜劣汰”这一商业术语和竞赛原则推行到社会学科的思想领域中去。一件产品既劣,销毁便是,但视一个人为“劣”的标准由谁来定,由何而定呢?一个生存竞争能力相对较弱的人,则就该被视为一个“劣”的人吗?这种标准老板们定出来,他人自然无话可说,但是要变为国家意识是否可怕呢?接着的问题是,在一个十三亿人口的国家里,究竟能采取多么高明的方式“汰”掉为数不少的“劣”的同胞呢?“汰”到国界以外去?“汰”到地球以外去?幸而我们的国家并没有听取某些人士的谏言,我们的大多数同胞也没有接受此类教诲,所以我们才有国家行为的“再就业工程”、“扶贫工程”,才有民间行为的“希望工程”……我敢说,在全世界,可能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人,主张对自己的同胞“优胜劣汰”过。恰恰相反,许多国家的头脑和目光,几乎都在思考同样的问题怎么样才能使生存竞争能力相对较弱的一部分人,得到更多些的国家性的爱护和体恤。而不是以冷冰冰的理念思维去想要是能把他们统统“汰”掉多好!或谁叫他们“劣”来着,因而遭“汰”一百个一千个活该!
让我们还回到人性的话题上来。当年的知青金训华为捞公社的一根电线杆而死,大不值得。当年的知青张勇,为救公社的一只羔羊而死,大不值得。甚至,“少年英雄”赖宁的“英勇”,依我想来,也是根本不应被一切少年们效仿的。但,人救人,关于这样的事,根本不存在值得与不值得的讨论和辩论的任何一点儿积极的意义。无论少年救老年,或反过来;无论男人救女人,或反过来;无论知识者救文盲,或反过来;无论军人救百姓,或反过来;无论士兵救长官,或反过来;甚至,无论警察救罪犯(只要后者非属罪大恶极理当枪毙),或反过来;无论受降的士兵救俘虏,或反过来……只要人救人,皆在应该得到人性正面评价的范围以内。若不幸自己丧生,更是令人肃然的。
人救人之人性体现,是根本排斥什么“值得与不值得”的讨论和辩论的。进行这种讨论和辩论的人,其思想意识肯定发生了疾病。这种疾病若不被指出是疾病,传染开来,肯定将导致全民族的冷血退化。一头象落入陷阱,许多象必围绕四周,不是看,而是个个竭尽全力,企图用鼻将同类拉出,直至牙断鼻伤而恋恋不忍散去。此兽性之本能。人性高于它,恰在于人将本能的行为靠文明的营养上升为意识的主动。倘某一理念是与此意识相反的,那么实际上也是与人性相悖的,不但冰冷,而且丑陋。人性永远拒绝这种理念的“合理”性。
愿中国人再也不讨论和辩论人救人“值得不值得”这一可耻的话题。人性之光,正是在此前提之下,才是全人类心灵中最美最神圣的光耀。其美和神圣在于,你根本不必思考,只要永远肃然地、虔诚地“迷信”它的美和神圣就是了。
愿当代中国人尊重全人类这一种高贵的“迷信”……人生真相我们大多数世人,或更具体地说百分之九十甚至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世人,与金钱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我的意思是在说,或者是在问,或者仅仅是在想,那种关系果真像我们人类的文化和对自身的认识经验所记录的那样,竟是贪而无足的吗?
我感觉到这样的一种情况即在我们人类的文化和对自身认识的经验中,教诲我们人类应对金钱持怎样的态度和理念,是由来久矣并且多而又多的。但分析和研究我们与金钱之关系的真相的思想成果,却很少很少。似乎我们人类与金钱的关系,仅仅是由我们应对金钱持怎样的态度来决定的。似乎只要我们接受了某种对金钱的正确的理念,金钱对我们就是无足轻重的东西了,对我们就会完全丧失吸引力了。
在我们人类与金钱的关系中,某种假设正确的理念,真的能起特别重要的作用吗?果而那样,思想岂不简直万能了吗?
在全世界,在人类的古代,金即是钱,即是通用币,即是永恒的财富。百锭之金往往意味着佳食锦衣,唤奴使婢的生活。所有富人的日子一旦受到威胁,首先将金物及价值接近着金的珠宝埋藏起来。所以直到现在,虽然普遍之人的日常生活早已不受金的影响,在谈论钱的时候,却仍习惯于二字合并。
在今天,在中国,“文化”已是一个泡沫化了的词,已是一个被泛淡得失去了“本身义”并被无限“引申义”了的词。不是一切有历史的事物都能顺理成章地构成一种文化,事物仅仅有历史只不过是历史悠久的事物,纵然在那悠久的历史中事物一再地演变,其演变的过程也不足以自然而然地构成一种文化。
只有我们人类对某一事物积累了一定量的思想认识,并且传承以文字的记载,并且在大文化系统之中占据特殊的意义,某一事物才算是一种文化“化”了的事物。
这是我的个人观点。而即使此观点特别的容易引起争议,我们若以此观点来谈论金钱,并且首先从“金钱文化”说起,大约是不会错到哪里去的。
外国和中国的一切古典思想家们,有一位算一位,哪一位不曾谈论过人与金钱的关系呢?可以这么认为,自从金钱开始介入我们人类的生存形态那一天起,人类的头脑便开始产生着对于金钱的思想或曰意识形态了。它们一而再、再而三地呈现在童话、神话、民间文学、士人文学、戏剧以及后来的影视作品和大众传媒里。它们的全部的教诲,一言以蔽之,用教义最浅白的“济公活佛圣训”中的一句话来概括“死后一文带不去,一旦无常万事休”。
数千年以来,“金钱文化”对人类的这种教诲的初衷几乎不曾改变过,可谓谆谆复谆谆,用心良苦。只有在现当代的经济学理论成果中,才偶尔涉及我们人类与金钱之关系的真相,却也每几笔带过,点到为止。
那真相我以为便是其实我们人类之大多数对金钱所持的态度,非但不像“金钱文化”从来渲染的那么一味贪婪,细分析,简直还相当理性、相当朴素、相当有度。
奴隶追求的是自由。诗人追求的是传世。科学家追求的是成果。文艺家追求的是经典。史学家追求的是真实。思想家追求的是影响。
政治家追求的是稳定。
……而小百姓追求的只不过是丰衣足食、无病无灾、无忧无虑的小康生活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