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止于至善。此章内自引淇澳诗以下,旧本误在诚意章下。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犹人,不异于人也。情,实也。引夫子之言,而言圣人能使无实之人不敢尽其虚诞之辞。盖我之明德既明,自然有以畏服民之心志,故讼不待听而自无也。观于此言,可以知本末之先后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