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曰。七转识中前六转识。除第七也。以第七识缘恒无碍。又于彼文已明依彼转缘彼故除第七 又解第八.七识并明断有漏分位此六转识但明起.灭分位。不言断有漏分位。第八.七一切时行显。今六识亦有断位影显文也。下转依中自当解故。此前六识以根本识为共依。即现行本识也。识皆共故。亲依者即种子识。各别种故。
即此一句通二颂讫。自下第二解诸识俱不俱相。
论。五识者至故总说之。
述曰。五识者。牒颂也 谓前五转识。显是眼等五根所生之识也。何以一处而总言者。种类相似故总说之。一谓俱依色根。二同缘色境。三俱但缘现在。四俱现量得。五俱有间断。种类相似故总合说。即是第二句上二字。
论。随缘现言显非常起。
述曰。随缘现者。牒指颂也 显非常起者。显五识随缘方能现起。非是常生。缘非恒故。第六虽亦随缘方现。时缘恒具故不言也。至下当知。由此五识多间断故。
问何者为缘。
论。缘谓作意根境等缘。
述曰。若小乘五识有三类。即以五.四.三缘而生。今大乘稍别。眼识依肉眼具九缘生。谓空.明.根.境.作意五同小乘。若加根本第八。染.净第七。分别俱六。能生种子。九依而生。若天眼唯除明.空耳识依八除明。鼻.舌等三依七。复除空。以至境方取故。第六依五缘生。根即第七也。境一切法也。作意。及根本第八。能生即种子五依生第七。八以四缘生。一即第八.七识为俱有依。无根本依。即为俱有依故。二以随所取为所缘三作意。四种子。故有四缘也 或说第八依四。第七依三。即以所依为所缘故。此据正义 然若取等无间缘。即如次十.九.八.六.五.四缘而生。即所托处皆名为缘。故有此别。故论言等。
论。谓五识身至有顿渐故。
述曰。但由五识内托本识。即种子也。外藉众缘方得现前。以虽种子恒。外缘合有顿.渐。起五。或四.三.二.一识生故。或五至一生不定故。或俱.不俱。七十六.解深密说。广惠。阿陀那为依止。为建立故。若于尔时有一眼识生缘现前。即于此时一眼识转。乃至五缘顿现在前。即于尔时五识身转等。故五识由缘具不具故生有多少。或俱.不俱。
论。如水涛波随缘多少。
述曰。彼解深密等说。广惠。如大暴流水。若有一浪生缘现前唯一浪转。乃至若多浪生缘现前有多浪转。诸识亦尔。如暴流阿陀那故。乃至诸识得转等。此以五识喻于涛波。本识喻暴水。
论。此等法喻广说如经。
述曰。如解深密等言。彼经唯有五识。此论亦已例同彼讫。唯有喻中彼更有一。谓如善净镜面。有一影生缘现前唯一影起。乃至多影应知亦然。故此言等等彼镜喻。今此应言此法喻等。以法中无等故。此通说总致等言。前之七识皆似涛波。独说五者。五俱定有第六。七恒生故。
自下第三解起灭分位。于中有二。初解意常现起。后解除生无想天等。初中二复次解。将明第六常现起故。却结解五识由缘故生不生。
论。由五转识至不起时多。
述曰。即眼等也 行相粗动者 粗者唯取外境。动者浮嚣之义 又粗者行相易知。动者由缘外境数加转易。乃至佛果五识势与因同 所藉众缘。如前已说 时多不具。以缘多难辨故。不可恒具故。起时少。不起时多。
论。第六意识至有时不起。
述曰。虽亦粗动亦者。显不定义。谓亦五识。又显自识行兼有细。以粗亦细也。又显与第七.八识行相异。彼微细沉审故。又所藉缘少易辨故。无时不具 若尔何故不一切时如第七.八相续生耶 答由违缘故有时不起。何者是违缘。即下五位。或厌于心。或异缘碍遮识生起。故名违缘。
论。第七八识至令总不行。
述曰。第七.八识。行相恒内.缘.一类沉审。起藉缘少一切时有。以行相细故无缘碍令总不行。总不行之言。谓第七识无漏.灭定违。染一分不行。非体总无也。又但可令转变。非总不行。故与前别以第六识粗动故。亦为缘碍。此即第一翻解常现起言。以八识相望不同前五。复异后二名常现起。取次第二翻下文。云由斯颂中。不说此第六随缘现。于此第一翻解末。亦应说之。彼双结故。
论。又五识身至现行时少。
述曰。第二翻解也 不能思虑。无寻.伺故。不能自起藉他引故。缘粗事故 唯外门转。唯缘外境不内缘种.根.理等故。有此所以起藉多缘。境界皆定各有限故。由所依等或阙等时。故断时多。现行乃少。
论。第六意识至此随缘现。
述曰。自能思虑。有寻.伺故 内外门转。缘理.事等故。根.境等法所藉缘少。一切时具无有不足。自能思虑。非如五识起藉引生。不假多缘。唯除五位常能现起。故断时少。现行乃多。由斯颂中不说第六意随缘现。但言常起起时多故。五识起少故。颂中有随缘现言。此师意者。此颂中但明六识行.不行。何劳对七.八。前师对八.七识。解内外门中。不得约理以为内门。以八.七识与五同故。此第二师内外门以理亦得为内。方第六故。于二解中第二为胜。
自下第二解除生无想天等下三句颂。于中初问。次答。后总料简。
论。五位云何。
述曰。问生下也。
论。生无想等。
述曰。答中有三。初举颂总答。次别解五。后总结之。举第二颂中下之三句以答所问。等言摄故。
论。无想天者至名无想天。
述曰。自下第二别解五位。于中有三。初解无想天。次解二定。后解睡.闷之位。于无想天文中有五。义即有七。一显得名。二灭识多少。三诤一期有心无心。并出体并性。四显处所。五显彼因。此即第一解得名也 厌粗想力者。谓诸外道以想为生死之因。今偏厌之。唯前六识想。非第七.八。故言粗想。细想在故 生彼天中者。生第四禅广果天中。别有高楼受此果故。前之六识名不恒行。数间断故。
违不恒行心及心所者。显六转识灭全不行。非如七.八无不行故。若六识皆灭。何独名无想。想灭为首。于加行位唯偏厌之。故言为首。首是头首。先首义故。名无想天。
论。故六转识于彼皆灭。
述曰。此即第二灭于六识。七.八微细彼不能知故不灭也。虽总言六。远三近一。
论。有义彼天至无转识故。
述曰。自下第三一期有心无心三解。此第一师。一期生.死俱无六识故言常无。非少有故。常者一切时义。圣教说彼无转识故者。即对法.显扬.五蕴皆言无想无心。此中亦说第六意识生无想天竟不起故。虽不定言一期皆无心。然总说生彼无第六识心故。生死无心也。若不尔者论应分别初后有心。中间无心也。
论。说彼唯有有色支故。
述曰。瑜伽第十说言。问于一切生处。及三摩钵底中。皆有一切支现行可得耶。答不可得。谓无想天.灭尽定.无想定中。唯有色支可得。非无色支。生无色界唯无色支可得。非有色支。此依六识。故知彼处一期无心。
论。又说彼为无心地故。
述曰。瑜伽第十三卷。说六种名无心地。谓二无心定.及无想天.睡眠.闷绝.无余涅槃。既以此天例同二定。明非有心。非有心时名二定故。以此为例明亦无故。此师解五十九。云异生以缠润生者。据多分说。非谓一切。如说见谛以随眠润。初二果者以现行润。此亦如彼。不应征诘。又解五十六。云后想等生便从彼没等者。即说死后中有初心想正生时。名想生已。即后想生时。是死已便从彼天没。故非未没时言为便。故异生润生有唯种子。如此外道命终时等。
论。有义彼天至润生爱故。
述曰。下第二师。初生无心同前师说。将命终位要起转识方始命终。所以者何。五十九说异生以缠及随眠润生故。故对法第五。说诸异生九种润生心。必起现爱故。
论。瑜伽论说至从彼没故。
述曰。瑜伽五十六说。彼谓后想生已是诸有情从彼天没。故知末后必定起心。起心之时名想正生。至中有位名为生已。生已之时便从彼没。五十九说异生以现行.种子润故必起心。便从彼没者。其想生已方从彼没。是此意也。非入中有方始起心。中有有心何劳彼说。
论。然说彼无至非谓全无。
述曰。下会论文。对法等说不恒行心及心所灭者。非谓末后位。谓彼但依中间时说。非谓一期全无六识。此即兼解唯有有色支讫。非谓末后无爱支。故虽与无心定为喻。然长时相似。故得为喻。
论。有义生时至润生烦恼故。
述曰。第三师说。末后有心同前第二所解违论亦如彼说。唯初生有心与前师别。此言初生亦有识故。亦死时也。然上座部等。说彼中有亦无有心。恐此前师亦作此计。故说中有末后有心。大乘中有生支摄故。彼中有末心。必起润生烦恼故。无想天亦有心也。彼云中有彼处摄故。第五对法等说中有末心亦唯染故。
若诤生有有心者今为量云。
论。如余本有初必有转识故。
述曰。此意说言。彼天本有初位。必有转识起。天中本有之初位故。如余天趣本有初位。法尔受生必初有六识。此非生有。谓在本有初位。然非即次生有后第二念时本有之第一念心也。谓一期本有生三分分之。第一位名初位。不尔卵生等本有初念。非必有意识故。摄论无性第三。亦说初生有心。势与此同。
论。瑜伽论说至从彼没故。
述曰。第十二卷解无想定中说。若生于彼唯入不起。即证初生有心。其想若生从彼没故。即证将死有心。
既举论文。次举难曰。
论。彼本初至乃名入故。
述曰。彼天本有初若无转识如何名入。要先有后无乃名入故。非先未有心可言入无心。先已入讫何假言入。又非中有末可起报心。报心灭时名入无心。诸论皆说彼中有必起爱润生心故。
论。决择分言至名无想故。
述曰。此中辨报体并显性。五十三卷解无想天云。由此因缘所有生得心等灭等 此言显何义。
论。此言意显至说名无想。
述曰。此显彼天本有初位。有六转识报心暂起。宿习无心定因缘力故后不复生心。由此生得第六报心灭故。引起异熟无记无心分位之时。名彼无心报。依止本识此转识灭分位差别说名无想。如前第一卷。虽有二解。今准此文。唯于第六心灭上立无想。
论。如善引生二定名善。
述曰。此以喻成。如二定前善心引生种子名二定。二定名善随能引心。故此亦随生得无记心灭故。彼果名无记。
论。不尔转识至转识暂起。
述曰。彼处转识三性不行。若初生时即已不行。如何可言唯生得灭。设非唯无记。三性心生便名生得者。此即仍是初生有心故。对法第四。云生得无记谓无想报。故唯无记 彼本有初位转识暂起暂起者。四识中起何识。此但言转识不别出故 有说亦起眼.耳等识。此亦不尔。有何因缘应唯起身识及第六识。受彼果故。暂生即灭。何假起眼等识见色闻声等。义虽知尔起将为胜。如萨婆多亦许多时故。此虽许有心。即显报体及无记性。
自下第四处所系地。
论。彼天唯在至异熟处故。
述曰。此受无想处 第四静虑。此总言也。即彼凡夫第三天处。下诸天处其想粗动难可灭故。有变异受未可尽故。第四静虑下二天亦然。非是凡夫下中熏习有色身处。可受殊胜无心果故。下非殊胜故不可生。不于五净居.无色生者。上无受无想异熟处故。谓五净居唯圣者居。非外道所生。彼不知故。无色无身。无似彼涅槃之乐。受色身果处故。
论。即能引发至异熟果故。
述曰。自下第五出此报因。如前第一卷解。然今即是定前能引无想定思能招彼果。即显一思感总.别报。同瑜伽五十六说 又解即是能引定思。至无心位为定之时。招彼第六别报异熟。前明利思能感总报。有心.无心二因果别故 又解此说微微心招别报。若前微心明利故招总报。前说即许一思招二报。亦得有心.无心报。一业尚得色.非色报。理不遮故。后解二业各别。欲显定因感别报。前明利思感于总报。此会前唯有有色支言。此据六识中间多时不行。非谓八识。设云一期此同小乘。彼命终已当生何处。大乘无文。俱舍论云。若从彼没必生欲界。先修定行势力尽故。不得生彼自处。及下三禅。不造下三定因。及前势力无故。于彼不能更修定故。故不生上地。如箭射空力尽便堕。生彼有情必有欲界顺后受业。如生北洲者。生天后业等。此义意言。由前在此修定之时。定前必作欲界善业。或谤释种涅槃故。必生欲界也。今此不同。彼唯生报。可作是言。此通后报。如何必有欲界顺后受业。故知生彼既通生.后.不定。明命终已生下三定。及下欲界。皆无有失。但不生上未曾修故。生彼定中下三天处。更无失也。
论。及无心至故名无心。
述曰。自下第二解二无心定。于中初总解。后别解。此即总也。解第三句颂及无心二定。谓无心之言通下四位。其睡眠等皆通有心。故无心言简之。虽牒一句。然先解二定。逐文便故。以四位俱无六识故名无心。不言唯于无想天无心。故知二定无心也。但彼唯有一处。无相类法故不言无心。此下四位有滥有心故须简也。
自下别解二定为二。
论。无想定者至故亦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