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喜欢我吗?我不知道。他曾送我一纸歌词,是从《中学生数理化》封三上撕下来的,抄着郑智化《生日快乐歌》的歌词。我们认识的时候是初一下学期,只有几个月的时间。到了初二,便有人说我们的闲话。那是很羞耻的事。为了避嫌,我忍住了太多次想要和他说话的欲望,只是在幻想中一遍遍排演我们偶遇、聊天、玩的情景。我的歌词本上抄了《生日快乐歌》的歌词,传了一圈回来,旁边有眼熟的字体,写着“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我不记得当时有没有心酸落泪。
初二整整一年,我只用眼角眉梢觑着他,很少正视他,更很少跟他说话。只有体育课被改成自由活动的时候,我偶尔会在教室黑板上写刚背下的词:“雨打梨花深闭门,忘了青春,误了青春。”我希望他看见,但始终也不知道他有没有看见。
初三分了班,我们不在一个教室了。他在初三(1)班,我在初三(2)班。我忘记自己是有心还是无意,认识了坐在他前排的女生。那女孩比我大两岁,我有点崇拜她。暑假的时候每天骑车去她家玩,要爬一个几十米高接近40度的大坡。曾通过她给他递礼物吗?我忘记了,真的一点也不记得。我好似没为他做过什么,除了深深地,深深地思念。
我认识了他的几个好朋友。晚自习的时候,我看见他朋友在教室里最后一面窗户旁坐着,我会到教室最前面的窗子前,轻声唱起一首歌。我想让他的朋友知道,喜欢他的女孩,其实很不错。
他家的村子在我们村东边四五里外,跟我家一样,他也是他们村7组的。我觉得这是很美好的巧合。穿过他们村的公路,再走两三里地,就到我的一个好友家了。暑假的时候,我会经常去她家玩。每次骑车从他们村里经过,我都会担心在街上遇见他,又会担心遇不见他。当然,一次也没遇见过。直到现在,偶尔经过他们村里,我还是会有这样的担心。
他的姑姑嫁到了我们村里,有时候他会到我们村来走亲戚。我父亲经营一家木材加工店,店铺在我们村的公路边。忘记是哪个冬天,也许是初二,也许是初三的寒假,有一天,我靠在父亲的店门口的一摞粗大槐木上,啃着一颗“糖葫芦”——用加了红色食用色素的糖浆浇在一颗略皱的青苹果上做成的——嘴唇被染得红红的,突然看见他骑着自行车从我眼前经过。他没有看我,低着头,好像很专注。现在想起来,那一刻,漫长得像十分钟。然而他什么也没说,似乎什么也没看,就骑车过去了。
初三就要结束了。我们要去城里参加毕业会考。大多数人都骑车去,我也一样。骑到我们乡政府所在的街上时,我碰见了也在骑车的他。他停车,站住,像个大人一样对我说话。但我已经记不得他说了什么,现在想起来,像是个默片。他带我一起去坐三轮车。那时候中巴还很少,也可能没有,即使有也比较贵。进城用得更多的是“三轮车”——大农用三轮车改造成的,加个车棚,棚内左右各放两条绷了棉垫的木板。车棚上多焊一道铁杠,可以把自行车的龙头卡在那里,这样既能带人,又能带车。我跟他去坐车,两个人的自行车都挂在铁杠上。他坐在我对面,三轮车轰隆隆地响。我们说话了吗?也许是说了的,但现在回想,一切都是默片。
到了城里,我们下车,我以为他会跟我分开各走各路,他却问我要去哪里。我说我去东商贸,他便跟我并排骑车送我。并没骑多远,要带我去东商贸住宿的女孩过来了。
会考三天,我没有再遇见他。父亲给了我三十六块钱,我买了一本《红楼梦》、一本《警世通言》,花了三十二块钱。会考后放假的三天,我几乎没睡觉,囫囵把《红楼梦》吞完。
会考回来后不久,是我的生日。那时候我还不知道我的公历生日是多少,只知道农历生日。每年石榴花开的时候,我就要过生日了。这次,他来叫我,说他有礼物送给我。
不知道他是怎么跟住校的老师借了宿舍——那时候老师们都有一间小房子,偶尔不回家的时候就住那里。晚上熄灯以后,我跟那女孩坐在屋子里,灯泡发出黄色的光。他送我两兜甜点,还有一个八音盒。那个八音盒是一个金字塔,非常巧妙地利用重心让一只鹰把鹰嘴停在金字塔尖的凹洞里,轻盈地展着双翼。我们还是没有说太多话,也来不及说几句话,有几个“混子”学生忽然开门进来,看见我们就准备嘲笑。他站起来,笑着伸开长长的胳膊,嘴里说着不相干的话,把他们拥了出去。我和那女孩等了一阵子,不见他回来,只好回宿舍去,因为再不回去宿舍就要锁门了。而这时候校门已经锁了,我问那女孩他该怎么回家,她说:“不要担心,他会翻墙。”
再过几天,就要中招考试了。夜里十点多,教室的灯都灭了,我打着手电在屋里看书。其实不是看课本或复习资料,那一年我总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坐在教室的最中央,屋里还有两三个人,窗外什么也看不清。这时候我听见有轻微的敲窗户声,看见一个模糊的人影,就像梦游一样走了出去——其实我看不清是谁,只是觉得应该是他。出去一看,果然是。
我们站在二楼的栏杆前,楼前的松树已经长得非常高了。初夏的夜晚是温凉的,没有月光,教学区的灯也差不多都灭了,黑黢黢的一片。他在我身边,比我整整高了一个头。他有一米八了,是我这辈子爱过的,身高最高的男人。
他给我一支钢笔,说自己今天就退学了,明天就不来学校了。我不知道我说了什么,也许什么都没说。他又说,××他们在楼下等着他呢,他走了。
他下楼两分钟后,我听见一阵响彻校园的自行车铃声。他和他的朋友们用力揿着车铃,铃声渐远,他们走了。
第二天,我用那支钢笔写字,它突然掉到地上,笔尖直接坏了。
他离开我之后,我继续读书、考试。第一年中招考试落榜,回校复读。一九九六年元旦时,我去找中考住宿的那家女孩玩,下坡的时候没留心,摔伤了腿骨,休学了半年。之后又去复读,考上高中。上了高一,我还是想他,终于忍不住写了一封信寄到他家。不久后,我收到他的回信,在那一刻,我对他的爱忽然放下了。
我想我一直需要一个疼爱我的哥哥。
我们俩陆陆续续通了两年信,早已辍学的他已在Z市打工。他给我留过一个电话,那年他生日,我打了好几次电话过去都没找到人。又过了一段时间,他写信给我,说他女友看到我给他写的信,哭了一整天,跟他生气,他解释了好久,所以有一段时间没跟我联系。
我犹豫了几天,回信说,好好对人家,我们不用再联系了。之后,他又写了一封信,我再也没有回复他。从此之后,我就再也没有他的消息。
高二的一天中午,我去浴室洗澡,出来后发现我的好友们在疯狂地找我。她们说:“你哥哥来看你了,他个子高高的,在咱们班门口等了你半个小时,后来等不到,就走了。”
高一我生日的时候,还曾收到他寄给我的礼物,一只雪白的毛绒小狗,有琥珀色的眼睛。我跟它鼻子顶着鼻子,对了半天眼睛。我从来对毛绒玩具无感,他不知道,后来还寄给我一个布娃娃,粉红色的,穿着格子裙。
二〇〇一年我到Z市上学,拨了几年前的那个号码,他早已不在那里了。
从一九九八年到现在,我再也没有见过他写的一个字,再也没有听过一次他的声音,再也没有收到过他的任何礼物,再也没有在路上遇见过他一回。
如果你曾奋不顾身爱上一个人
丁麟
有人说,爱上一个人,就是给了对方伤害自己的权利,就是把自己的世界毫无保留地敞开给对方,任由对方长驱直入,肆意地在自己的世界里留下痕迹。也有人说,恋爱就是一场攻城拔寨的战争,谁先动了真感情谁就先乱了阵脚,最终在这场较量之中落得一败涂地。
我希望爱情不是一场硝烟弥漫的战争,而是你情我愿,没有精心算计。我可以肆无忌惮地对你好,不必担心你会因此把我看轻;我可以奋不顾身地去爱你,不去计较我的爱是否能得到你的回音。
1
老张是我认识的唯一一个情圣。情圣的意思就是经常会被爱情折腾得死去活来,还死不悔改的那种人。
我和老张是在高二上学期的时候认识的,那时候文理科分班,我和老张双双都从原来的理科重点班调到了文科班,不过我们并没有分到同一个班,而是门对门的两个班。文理科分班的时候宿舍进行调整,我不愿意继续住校,就去学校外面租房住。在找房子的过程中遇到了老张,我俩一拍即合,一起合租了教师宿舍楼的一个地下室。
当时的一中,文科班集合了各种差生、混混,还有一些所谓的文艺青年,但事实上只是一些读过郭敬明的书的家伙们的聚集地。用我当时的班主任的话来说,我们这帮人不是文科特长,而是理科特不长。学校也乐得这些家伙聚集在一起自生自灭,把这些“人渣”剔除,留下那些规规矩矩的好学生正好能够好好学习,努力升学,为校争光。
我们这一届一共三个文科班,汇集了这一届各路的“牛鬼蛇神”。有已经承包了校门口一个迪厅的大混混;有每天玩摇滚、跳街舞的乐队、组合;有一时兴起半夜离开学校独自徒步流浪去西藏,在半路上已经沦为乞丐,最后被正、副校长和家长一起找到的问题少年;还有一个纯女性的混混组织,叫作“七里香”。
有一天半夜里,老张突然把我推醒,然后严肃地跟我说:“小丁,我爱上一个姑娘了。”
说这话的时候,老张神色庄重,就像是在教堂里面对着神父说“我愿意”一样认真。
我努力揉着眼睛,接过老张递过来的烟,说:“那就上呗!”
老张眼睛瞪大,大声叫道:“不许这么轻浮地说她!”
我瞬间睡意全无,认真地看着老张的表情,然后我就明白,完了,这小子看来是真的陷进去了。
我装作镇定地将烟点燃,深吸一口,才随意地问道:“谁啊?”
老张这时候反而扭捏了起来,目光闪烁半天以后,才小心而又庄重地反问我:“‘七里香’你知道吧?”
我手一抖,烟灰落在了枕头上,接着手忙脚乱地抓起枕巾将烟灰抖掉——还好没有烧开洞——然后才冲着老张吼道:“什么?别跟我说你喜欢的是那几个泼妇里的一个!”
不知道是不是受了葫芦娃的感召,我们这座小县城的混混特别喜欢“七”这个数字,五中有一个著名的混混组织“七匹狼”,一中就有一个纯女性的混混组织“七里香”。那时候周杰伦正如日中天,走到哪儿都会有人哼一曲《东风破》,《七里香》发布的时候更是大街小巷都在传唱。但是在一中,提到“七里香”的时候,大家想到的就绝不仅仅是周杰伦,还有那七个女混混。
起初我对这个传奇女子组合还是充满了幻想,毕竟“七里香”这个名字很美。巧的是,文理分班以后,我就跟“七里香”中的三个人分到了同一个班,从此幻想就破灭了。
这三个姑娘中,一个只有一米四五的身高,却腰粗膀圆,脸肥腻得让人感觉随时会沁出油来;还有一个倒是身材挺好,但是那张脸实在惨不忍睹,偏偏还喜欢浓妆艳抹,化妆化得就像是刚吸过人血的女鬼一般,让人看一眼就头皮发麻;剩下的一个长得又高又壮,走起路来像个土匪。这三个姑娘的共同点是都异常剽悍,言必称“老娘”,经常下课以后聚在楼道里抽烟。平时,老师也不敢去招惹她们。
所以我一般都暗自吐槽这几个姑娘为“泼妇”,当然,我不会傻到公开去这样说,真要动起手来,我觉得那些土匪一般的姑娘的战斗力远在我之上,何况她们是一个七人的团体,何况她们还有一帮其他混混兄弟。
现在听老张的口气,他好像是喜欢上了“七里香”里的一个姑娘,这实在让我有些把持不住。
“你别这样说她,她不是你想的那样!”老张的眼睛又瞪大了。
“这就护上了?那几个娘儿们我可认识,个个都不是善茬,你小子脑袋里养王八了吧,居然看上那样的!”我也瞪了回去。
老张的气势弱了一些,拧着眉头深吸了几口烟,片刻后又抬起头,目光重新坚定起来:“我说了,她不是那样的,跟你们班里那几个不一样。”
我一怔,才想到,“七里香”里面我不过就认识我们班的那三个而已,这么轻易下判断的确有些武断,但我也实在想不到能跟我们班那三位组合在一起的姑娘会是什么样的。
2
第二天早自习的时候,我去隔壁班把老张叫了出来,根据他提供的坐标看到了他喜欢的姑娘。
那是一个单眼皮、短发齐肩的漂亮姑娘,我看过去的时候,姑娘正在和身边的人说着什么,突然展颜一笑,我瞬间心神荡漾。
这个时候老张在我腰上捅了捅,我才意识到自己的表情太投入了。
“正点!好眼光!”我在老张肩膀上重重一拍,回到自己班里。
早自习结束以后,我跟老张一边溜溜达达地往外走,一边打量着跟一群姑娘簇拥在一起、热热闹闹地走在前面的楚玉。
楚玉就是那个老张喜欢的姑娘,“七里香”中的五妹,同时也是我们这一届校花榜排前三的人物,无数男同学心中的女神。
我一边欣赏着楚玉的窈窕身姿,一边目测:“长腿细腰,可惜胸有点小,不过也算是极品了!”
说这话的时候,我转头看着身边的老张,只见他此时目光迷离,嘴上带着一种欣慰而满足的笑,整个表情就像是在告诉别人,只要能这样看着前方这个姑娘,就此生无憾,她若安好,就是晴天。
我心想完了,这小子已经提前进入备胎模式了。
吃早饭的时候,我一边咬着包子,一边问老张:“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直接表白吗?要不要我帮你写情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