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这没什么道理,不过我有种感觉,宁愿看到农场完全荒废—宁愿看到它落入流氓和乞丐手中—也不愿看到谷仓上那道彩虹,还有墙上绘制的几排类似埃及文的文字。那像是个嘲讽。我甚至不喜欢看到那些人进城的样子—男人头发梳成辫子,大衣上有破洞,我相信那是故意割出来的。女人留长发,不化妆,一脸恭顺超然的表情。你们知道什么是生活吗,我很想质问他们。你们凭什么觉得可以过来嘲弄我父母,嘲弄他们的生活和贫穷?不过,一想到彩虹和那些字母,我就明白他们其实无意嘲弄或模仿我父母的生活。他们用自己的生活,把我父母的取而代之,几乎都不知道后者的存在。他们在这个地方建立起自己的信仰和习惯。我真希望它们失败。
结果果然差不离。公社解体了。山羊消失了。女人们有些搬到镇上,剪短头发,化了妆,当起女招待或收银员,抚养她们的孩子。那个多伦多男人给这个地方挂上出售牌,一年后它卖了个比当初他付的十倍还要高的价钱。一对渥太华来的年轻夫妇买下了它。他们把外墙刷成浅灰色,用牡蛎色缀边,开了几扇天窗,装了一扇漂亮的前门,门两侧各安一盏马车灯。他们对内部也进行了彻底改造。人家告诉我,我再也不会认出它了。
在这一切之前,在房子清空、准备出售的那一年,我确实进去过一次。它由我的公司经手,归另一个经纪人管,不过我有一把钥匙。我是在一个周日下午去的。有个男人陪着我,不是客户,而是一个朋友—博比·马科斯,我那会儿经常和他厮混。
“这是个嬉皮士的地盘嘛。”我停车的时候,博比·马科斯说,“我以前到过这里。”
他是个律师,一个天主教徒,与妻子分居。他想要安顿下来,在这里的镇上开业。不过此地已有一个天主教律师,生意清淡。每周总有两回,博比·马科斯晚饭前就喝得酩酊大醉。
“不止如此。”我说,“这里是我出生的地方。我在这里长大。”我们穿过野草,我打开门。
他说,以前听我的口气,他还以为那是在远得多的地方呢。
“那会儿它确实显得挺偏远。”
所有房间都空荡荡的,地板扫干净了。木制家具新近涂了油漆—我吃惊地发现,窗玻璃一尘不染。有些是新玻璃,有些仍是坑坑洼洼的旧玻璃。一些墙面上的墙纸被撕掉,刷了颜色。厨房的一堵墙涂成深蓝色,上面画了一只巨大的鸽子。前厅的一面墙上画了巨大的向日葵,还有一只几乎同样巨大的蝴蝶。
博比·马科斯吹了声口哨,“还是个艺术家呢。”
“你要这么说也行啊。”我说着,转身走进厨房。烧柴的炉子还在。“我妈有一次烧掉了三千块,”我指着,“她在那个炉子里烧掉了三千块。”
他又吹声口哨,不过含义与刚才大大不同。“你什么意思?她丢进了一张支票吗?”
“不,不是。都是现金。她是故意这么做的。她进城到银行,让人把它全部兑成现金,装了一鞋盒。她把它带回家,丢进炉子。她一次只丢几张钞票,免得火烧太大。爸爸站在那里看着她烧。”
“你在说什么啊?”博比·马科斯说,“我以为你们穷困潦倒呢。”
“不错,我们是穷得要命。”
“那她怎么会有三千块?那差不多相当于今天的三万块了。真的。比今天的三万块还要多啊。”
“那是遗产,”我说,“从她爸爸那里得到的。她爸爸住在西雅图,给她留下三千块。她把它都烧了,因为她恨他。她不想要他的钱。她恨他。”
“那得多恨啊。”博比·马科斯说。
“这不是关键。她对他的恨,还有他是不是足够坏,让她有理由这样恨他,很有可能他没那么坏,都不是关键。”
“钱嘛,”他说,“钱总是关键。”
“不。我爸爸任由她这么做了,这才是关键。对我而言是这样的。爸爸站着,看着她这么做,一句反对的话也没有。要是任何人试图阻止她,他会保护她。我想那就是爱吧。”
“有人会认为那是发疯。”
我记得那就是贝瑞尔的看法,一字不差。
我走进前厅,盯着那蝴蝶看,看它粉色和橙色的翅膀。我又走进前面的卧室,看到墙上画了两个人。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手拉手的正面像。他们赤裸着,比真人还要大。
“这让我想起约翰·列侬和小野洋子的那张照片,”我对跟在后头进来的博比·马科斯说,“那张唱片的封面,记得吗?”我不想让他觉得他在厨房里说的话弄得我不高兴了。
博比·马科斯说:“头发颜色不一样。”
不错。这两个人都有浓厚的大色块涂出的黄头发,就像漫画里的画法一样。马尾般的黄头发卷曲着挂下他们的肩头,小猪尾巴一般的黄色发卷装点着他们并不显得隐私的部位。他们皮肤的颜色是一种平淡的卡其粉色,眼睛是一种直勾勾的蓝色,就像厨房墙上的蓝色。
我注意到他们在画这幅画之前,没怎么撕干净墙纸。角落里还残留了一点墙纸,呼应着另外几面墙—一种现代派的粉色、灰色和紫红色泡泡交错的图案。想必是那个多伦多男人贴上去的。贴新墙纸的时候,底下的旧墙纸没撕掉。我能看到它的一角,白底上的矢车菊。
“我猜这是他们玩那些性游戏的地方吧。”博比·马科斯用一种熟悉的语调说。那种凝重、悲哀、不自在却又毅然决然的语调,那种体面中年男子的并不特别友善的欲望。
我不作评论。我撕掉几片泡泡墙纸,想看下面的矢车菊。突然我撕到一片松动的地方,一撕一大片纸。不过矢车菊墙纸也被带了下来,掀起一小股灰泥粉末。
“为什么?”我说,“来说说看,为什么一提到这样的地方,没哪个男人不是两秒钟不到就要扯到性的话题?只要一提到‘嬉皮士’或者‘公社’,你们所有这些人能想到的就只有性交!就好像这后面什么都没有,只有狂欢、滥交,没完没了的性交!我烦透了—这蠢透了,真让我恶心!”
在车里,从旅馆回家的路上,我们像原先一样坐—男人坐前排,女人在后排。我坐中间,两侧是贝瑞尔和母亲。她们发热的身体隔着衣服贴着我。她们的味道压过了我们正穿过的雪松树丛,以及一个个小水塘的味道,在那些小水塘边,贝瑞尔对睡莲花啧啧惊叹过。贝瑞尔散发出的是罐子和瓶子里那些东西的味道。我母亲散发出的是面粉、硬肥皂和她那好衣服上温热的绉绸味道,以及用来擦掉污渍的煤油的味道。
“一顿可爱的晚饭,”母亲说,“谢谢你,贝瑞尔。谢谢你,弗洛伦斯先生。”
“我不知道谁还能去干挤奶的活儿了。”父亲说,“我们都已经这么气派地吃过饭啦。”
“说到钱嘛,”贝瑞尔说—尽管其实没人提这个话题—“介意我问一句吗?你们是怎么处理你们的钱的?我把我那份都用来投资房地产了。加利福尼亚的房地产—你不会亏的。我在想,你们该弄个电炉了,这样你们就不用在大夏天费神点火,或者摆弄那个煤油玩意儿了,不管是哪个吧。”
车里所有其他人都笑了,甚至包括弗洛伦斯先生。
“那是个好主意,贝瑞尔。”父亲说,“我们可以用它来搁东西,直到我们通上电为止。”
“哦,天哪,”贝瑞尔说,“我怎么这么蠢?”
“而且我们实际上也没钱。”母亲快活地说,好像在继续这个笑话似的。
贝瑞尔尖锐地说:“你写信说你收到了。你收到了和我一样多的钱。”
父亲在座位上侧过身子:“你们在说什么钱啊?”他问,“这是什么钱?”
“从爹地的遗嘱中得的,”贝瑞尔说,“你去年得的嘛。唉,或许我不该多嘴。就算你不得不用它还什么账,那也算是派上了用场,不是吗?没关系的。都是自家人。不是吗?”
“我们不需要用它来还什么账,”母亲说,“我烧掉它了。”然后她说了大约一年前的某天她如何坐卡车进镇,让人把钱装在一个她特地带去的鞋盒里。她把它带回家,丢进炉子里,烧了。
父亲转回身,脸对着前方的路。
我能感觉到母亲讲述的时候,贝瑞尔在我身边扭动着。她抽搐着,微微呻吟着,好像强忍着什么难以忍受的痛苦。故事讲到最后,她发出一声震惊、痛苦、愤怒的呻吟。
“你竟然烧钱!”她说,“你在炉子里烧钱!”
母亲的声音依然欢快:“你这口气,好像我烧掉的是自己的一个孩子似的。”
“你烧掉了他们的机会啊。你烧掉了这钱可以给他们带来的一切。”
“我的孩子们最不需要的就是钱了。我们谁也不需要他的钱。”
“那是犯罪啊。”贝瑞尔嘶哑地说。她把声音转向前排,“你干吗不管管她?”
“他不在场,”母亲说,“当时没人。”
我父亲说:“那是她的钱,贝瑞尔。”
“都一样,”贝瑞尔说,“那是犯罪。”
“犯罪是你报警了才算的。”弗洛伦斯先生说。就像那天他说的其他话一样,这引起了一点点惊奇,还有一种特别的感激之情。
不过感激之情并非发自所有人。
“别假装这不是你听过的最疯狂的事,”贝瑞尔冲前排吼道,“别假装你没这样想!因为确实如此,而且你确实是这么想的。你和我想得一模一样!”
父亲不曾站在厨房里,看着母亲把钞票放进火焰。不会有这种事。他甚至不知道它—事情一清二楚,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是直到那个星期天下午,在弗洛伦斯先生的克莱斯勒汽车里,在母亲讲给他们所有人听的时候,才知道这事的。那么,我为什么能如此真切地看到那一幕,就像我对博比·马科斯(以及对别人—他并不是第一个)形容的那样呢?我看到父亲站在屋子中央的桌子边—有装刀叉的抽屉、铺着刷洗干净的油布的桌子—桌上搁着那盒钱。母亲正小心地把钞票丢进火里。她一只手用熏黑的钳子拉着炉门盖子。父亲站在旁边,似乎不仅允许她这么做,还在保护她。一幕庄严的景象,但并不疯狂。正在做着对他们而言自然而然、别无选择的事情的两个人。至少,是他们中的一个在做着自然而然、别无选择的事,而他们中的另一个相信,重要的在于让第一个人自由自在地继续。他们知道别人未必认同这些,但他们不在乎。
要我相信这都是我想象出来的,该有多难啊。看起来它完全就是真的。这就是我对他们的信仰吧。我从没停止过这种信仰。不过我不再讲这个故事了。自打博比·马科斯之后,我再没对哪个人讲过。我想再也没有了吧。我不再讲,不是因为它严格说起来不是真的。我不再讲这个故事,是因为意识到不能指望别人像我一样理解它。不能指望他们对这事表示出任何一点赞许。我甚至都不能说自己也赞同它呢。要是我属于会赞同它、会这么做的人,又何至于干出后来那些事呢—十五岁离家出走,到饭店打工,去夜校学打字和速记,进入房地产公司,最后成为一名有执照的经纪人。我也就不会离婚了。父亲就不会在县立老人之家去世了。我的头发,也本该遵循多年前就开始的自然变化,一直是白色的,而不是弄成一种叫作“日出铜”的颜色。这一切,就算我能,我也一件都不会改变,真不会。
博比·马科斯是个体面人—心肠好,有时还有点想象力。我像那样冲他发火之后,他说:“你不用对我们这么苛刻嘛。”很快又说,“这是你小时候的房间吗?”他觉得那就是提到性游戏的话题让我生气的原因。
我想,不妨就让他这么以为好了。我回答说是的,不错,这是我小时候的房间。最好还是当场就和解吧。纵然分手是迟早的事,善意与和解的时刻仍旧值得拥有嘛。不知道这些时刻在一些人(比如说我本人)的处境中,是否更会被珍惜,被刻意追求,甚于在那种旧式婚姻中呢—在那里,爱与恨每每都是悄悄滋生,如此混沌一团、冥顽不灵,好像真能熬到地老天荒似的。
注 释
[1]. 原文为“Fame”,作为名词有“名声”之意。—本书注释若无特别说明,均为译注。
[2]. 《旧约》中的一位先知。
[3]. 1870年由波士顿的派克屋酒店首创的一种面包卷,在面包卷里加入额外的黄油烤制而成,味道香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