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英国文豪狄更斯(Charles Dickens)诞生二百周年纪念,世界各地皆有庆祝活动。我家附近的一家书店也在减价销售他的小说,然而我实在提不起兴趣买,不禁扪心自问原因何在,特别是近月来我发奋重读文学经典,甚至打算看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早知道狄更斯对陀翁颇有影响,为什么我还是不想读狄更斯?日前偶尔看到英国《金融时报》Christopher Caldwell的一篇文章,意见相同,并且认为狄更斯在外国的地位远比本国为高,在外国人心目中,他的小说代表英国,美国人尤其如此想。众所周知,十九世纪美国曾有狄更斯热,他的小说在英国报章连载,美国读者甚至跑到码头去等着看轮船运来的报纸,迫不及待地看小说人物的命运,追问“小耐儿还活着吗?”我不禁又想到晚清林琴南翻译的《孝女耐儿传》(原名是The Old Curiosity Shop),他也是感动至极,还写下一篇洋洋洒洒的序文。我找来重读,倒发现这位不懂外文的翻译大家的观点甚有启发性,林氏将狄更斯的文笔与曹雪芹和太史公相提并论,认为《红楼梦》叙人间富贵,人情冷暖,但“终竟雅多俗寡”,而狄更斯则能“扫荡名士美人之局,专为下等社会写照”,又说“叙家常平淡之事最难着笔”,而狄更斯“则专意为家常之言,而又专写下等社会家常之事”,实在是小说大师。
林氏对《孝女耐儿传》颇情有独钟,我曾在多年前写的博士论文中提到,林把这本“煽情”(sentimental)小说赋予道德意义,耐儿成了儒家孝道的典范。在此篇序文中,林氏特别点出狄更斯文笔的妙处,用的是旁敲侧击的手法:读者以为“耐儿之奇孝,谓死时必有一番死决悲怆之言,如余所译《茶花女》之日记”,然而“狄更斯则不写耐儿,专写耐儿之大父凄恋耐儿之状”,足见大文豪的用心良苦。读过此小说的读者当会知道,耐儿的祖父是一个赌徒,不听孙女的劝告,耐儿的死是他间接导致的。陀思妥耶夫斯基自己也是一个赌徒,可能与此心有戚戚焉,不过这位俄国大师专注的是一种内心的罪恶,而非言情或孝道。据学者研究,1862年狄更斯曾接受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访问,陀氏还引了一段他的话,大意是说:狄氏小说中的好人都是他自己想做的榜样,而坏人则是他心中挥之不去的恶魔。这个说法似乎用在陀氏自己身上更为恰当。我在网上查到一篇宏文,是一位俄国女学者Irina Gredina写的,文中提到陀氏在1867年就借了法文版的The Old Curiosity Shop来读,甚至把David Copperfield(《大卫·科波菲尔》,林译《块肉余生述》)看了数遍之多!这篇论文特别分析狄更斯的小说Our Mutual Friend对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和《白痴》的影响,不仅是犯罪心理的描述,而且更重要的是正面人物的典型——前者的John Harmon和后者的Myshkin王子都是同类的圣洁人物,饶有洞见。这两本小说我都没有看(后者只看了一半,但看过黑泽明据此改编的日本影片),不敢作评。但至少Gredina提醒我们,他不仅深入人性的黑暗面,而且更向往人性善良的一面,两位大师都是基督徒,虽然英国国教和俄国的希腊正教在仪式上大不相同。
鲁迅指出陀思妥耶夫斯基“坚韧”的受难精神,可说把正面和负面都顾到了,但他没有看到陀氏小说中的天真纯洁的人物,如《白痴》中的Myshkin王子和《卡拉马佐夫兄弟》中的阿留夏;罪犯和圣徒乃人性两极,也可以是一个角色的双重性格或两个对等人物,所造人性谁也比不上陀翁描写得更深入。
对我个人而言,狄更斯小说的社会性反而显得突出,他从中产阶级的角度描写中下阶层的人物,入木三分,但他的视野还是脱离不了中产阶级,而且相当保守。当时英国社会在工业革命影响下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都市人口遽增,工人和穷人大量拥入,问题严重,他虽同情穷人,但并不主张革命,只望有钱人多一点恻隐之心和正义感而已,当然也不够客观,也比不上巴尔扎克。倒是他对于充斥于伦敦街头巷尾的“鸡鸣狗盗”之徒的描绘十分生动,难怪Oliver Twist(林译《贼史》,又译《雾都孤儿》)最受欢迎,改编的电影不下五六部。我少时受电影影响,最喜欢看他的《双城记》,和所有读者一样,只记得小说开头的那一段话:“那是最好的时代,那是最坏的时代……那是有希望的春天,那是绝望的冬天”,这段话现在读来有点夸张,稍嫌肉麻;反而是第二段更有趣,而且颇富幽默感:“在英国有一个大下巴的国王和一个面貌平庸的王后;在法国有一个大下巴的国王和一个面貌平庸的王后……”故意重复,讽刺的意味也更浓。继续读下去,故事的主角Sydney Carton出现了,他到巴黎,被卷入法国大革命,为他仰慕的女子牺牲。也许当年我看的好莱坞影片中饰演此角的英国演员Ronald Colman气质高贵,演得太精彩了,连带使我感动仰慕不已;现在思之,却觉得小说和影片中的“意识形态”都相当保守,对这场大革命的看法全是负面的,集中在断头台杀人的“大恐怖”,显然反映了狄更斯的保守心态,和另一个英国名人Edmund Burke差不多。
我个人印象较深的狄更斯小说是Dombey and Son(林译《冰雪因缘》),也是为了当年研究林琴南而读的,先看林的译本,然后进入原著,发现这是一部真正的历史小说。故事描写的是一个资本家和他的公司,内中对于铁路交通——特别是火车煤烟——带来的冲击和伦敦的都市演变描写得甚为生动。我在英文论文中写道:这是狄更斯后期的首部成熟作品,认真关注社会问题,“进一步反映了狄更斯因物质生活改善而感到的矛盾,他一方面批评工业主义为社会带来的种种罪恶,与此同时,他又明白机器的好处,以及机器带来的力量和财富”。当然小说中也有一个人情的主线,和一个孝女,感情与道德合二为一,当故事结尾父女重逢,女儿对原来冷酷父亲说“自今而后,永不再别”的时候,林琴南禁不住加上一句感言:“畏庐书至此,哭已三次矣”,大有天下有情人同声一哭之意。
附记:
上面提到我对狄更斯有偏见,总觉得他的英文太啰唆,不免烦琐。也许维多利亚时代的文体本来就是如此,与现代英文不同,然而我看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小说并非如此,读来甚有兴味。而康拉德(Joseph Conrad)更是了不起,原籍波兰,竟然写出如此精练的英文,引人入胜。哈代(Thomas Hardy)的英文也啰唆,但写得有深度。勃朗特姊妹(Emily and Charlotte Bront?觕)的作品,至今流行不衰,《简·爱》和《呼啸山庄》多次被搬上银幕,也自有其原因。相形之下,几乎把狄更斯比下去了。然而又有人认为狄更斯的英文应该是可以朗诵的,他在家里的客厅时常举办沙龙,邀请亲友听他朗诵自己的小说稿。华人读者如我,即使谙英文,还是读不顺畅,看来需要借助英国BBC的演员,才可以重现真面目。倒是林琴南不太忠实的古文译文(内中不免删节),我至今读来依然有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