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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红尘情事

纯爱的丝缕

那时侯,他刚刚接手班级,就有学生偷笑他的莽撞。他总是在上课铃响后,才恍然发觉忘记带图纸、试管,或是药剂,急得满头热汗。

他姓毛,同学们叫他“毛毛虫”。他听了,从来不恼,微微一笑,憨厚大度,开朗英俊。惹得好多女孩子一边说着他的坏话,一边情不自禁地失态……

他的课上得异常精彩。战火味道消失了,紧巴巴的空气舒缓了,气氛从来没有过的活泼,人与人之间,一下子出现了大面积的和谐。不单繁复陈冗的试剂、分子式被他讲得妙趣横生,诗词歌赋经棋书画竟也能张口即来。还有时事、地理、武术……在同学们眼里,几乎没有年轻的他不晓得的。大片大片和蔼的阳光、纯洁无瑕的白云和一朵朵五颜六色的花草飞进教室。于是,“毛毛虫”的课堂成为了校园里的“经典”。

他是个有心人,注意到自己的大意,通常是由同一个默默无闻的女生抢先弥补。她——

她,长得太美了。美得年轻的他,竟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词来形容。像樱花般娴静?像荷花般秀雅?像菊花般清傲?像桂花般珍稀?像海棠般炙烈?像兰花般低语?像茶花般深沉?……

都不是。他自己也不知道她应该像什么,就算一切美好的事物中都有她的影子吧?

他的出色和英俊果然就招致了风波。

有哪个女孩子不喜欢他呢?信件,卡片,风车,千指鹤,小小糖块、点心,一切能在女孩子们手里嘴里出现的东西统统都出现在他的抽屉里。往往,课还没上,教桌上就摆满了好吃的和各式各色的信笺……他也恍然,内心激荡不已。好久稳住阵脚,才渐渐融入到他的世界里,任横扬跋扈的才情来涤荡一切的一切……

闲时,打开那些信。蹦跳出五颜六色的字迹和那些形形色色的脸。他看得一会儿笑,一会皱眉毛,一会儿大摇其头。

其实——他的心还是被一次次狠狠地揪起。

是她!

那个连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表扬赞颂的女孩子。

令他想象不到的是,那么文静清傲的她,信,写得最多;卡片,寄得最美;偷放点心糖果的人里,也时时处处有她!

尤其她的信,不依不饶。甚至在他徉装瞪眼发火令大多数女孩望而止步的时候,来得更凶。更加炽烈、更加执着、更加浩淼无边。

他拿她没有办法。每次放学,他都用忧郁的眼神悄悄送走她失望的背影。

然后,亮一夜的灯。

有一天。是夏天来了。校园里的芙蓉树上到处绽放着粉红色的小伞。她鼓足勇气走到他面前。

“毛老师,您知道那芙蓉树上散落的是什么吗?”

他想也没想,说:“是美丽的芙蓉花呀。”

“不!”她说:“那上面密密麻麻吊满了毛毛虫!”

他刚要笑,却听她哽咽着说:“是毛毛虫用心,一点一点吐出的丝缕……无处不在的思念的丝缕!……”

他张大了嘴巴,惊讶地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不敢对视她汪满泪水的眼眸。

她咬着薄薄的嘴唇颤抖着逼问他:“毛老师,您看到了么?您懂不懂?!……”

他硬了口气道:“不懂!”

然后模糊地看她,渐渐跑远。

几声雷过,战火燃烧了整个六月、七月……

几声燕呢,岁月更迭了数个两年、三年……

再次见她,他有些不敢相信了。她坐的是进口车,穿的是名牌衣,连笑容都是一副赛春图,时时处处溢满了幸福。而他,却成了校友会上一个令人侧目的反面“经典”。

“有什么啊?年轻时挑花了眼,运过了头,至今还是一个人过呢!”……

她听了,和众人一起笑,开怀大笑。笑得美丽的脊背在太阳底下弯成了弓形。

她们放肆地呼喊着“毛毛虫”的外号,将酒进行到深夜。

深夜。待人群散尽,他才颤巍巍地取出那些他熬了几千个暗夜,用心、用思念和血,凝成的文字。

一柱青烟,缭绕迂回,散了,淡了——

那些空气中轻舞飞扬的纯爱的丝缕。

跨越时空的爱恋

吴芬收到一封信。

打开一看,傻了,竟是封地道的情书。

“那日街头,最是难忘。天气太凉,遇见面,却如穿了皮袄。世间怎会有那样一个你呢?”

这封信,既简约,又浪漫,而且纸张竟还带了香味的。会是谁呢?谁这么多情?谁又这么无聊?吴芬笑笑,将信弃之一边。她实在太忙了。工作让她焦头烂额,无暇他顾,别说是一张莫名其妙的短笺,就是火辣辣的鲜花攻势她也未必会让自己心动。

可是,信笺还是一封接一封地来了。

“叶落知秋,你是否见到那片凋零的落叶?我在窗子里凝望,回忆你美丽的容颜和那个逝去的秋天”。

“杨花落尽子规啼,闻道龙标过五溪,我寄愁心与明月,随君直到夜郎西。你果真要走吗?我思念着你。”

文字,一如先前的凝练与婉约。如溪水里洗过,月光里浸过,微风中拂过。竟让吴芬的心头当真漾起一阵涟漪。

看来,此人绝不简单。文字里有意境,心里面有深情。该是个极富涵养、气度不凡的男子。是谁?吴芬陷入沉思。圈里圈外,并没有这样的男人呀。

这些信来址不详、没有邮戳,字迹是打印的,径直寄到筒子楼206来。这里楼虽破,但门号清晰。不会错投。

吴芬感觉不可思忆,立即留心所有的熟人,没有发现任何目标。

吴芬是去年冬天搬过来的。此前房主是位小伙子,跳槽走了。吴芬一直是一个人在寂寞而忙碌地生活着。

于是吴芬叮嘱门卫老赵,要他下次一定稳住送信人。她有急事找他面谈。

可下一次,老赵没能留住来人。老赵说,没办法,这次是个孩子,把信丢下就跑。我怎么喊他都不听。

吴芬苦笑着摇头,打开信笺。“月台并不拥挤,可我滑了一脚,摔了。这次回来,独独没有你。我躺在床上,思念像默哀的海。”

吴芬揣起信,默默走回屋子,无心做饭,却枕着冷月睡了。

终有一天,老赵的蹲守有了收获。他把一个三十几岁的秃顶男人殷勤地领到吴芬面前。吴芬问,是你寄来的信?男人两手一摊说,不管我的事,是梅梅让捎过来的。

梅梅?

是我们家隔壁一个腿有残疾的女孩儿,她知道我岳父住在附近,托我把信送来。

男人一副无辜的样子走了。老赵也在吴芬的感谢声里乐滋滋地回了屋。吴芬一个人骑车,辗转找到了城南街的梅梅。这女孩儿要远比她想象中的大。

我该叫你姐姐吧?吴芬开门见山。听说你一直在给我寄信?

不是。梅梅坐在轮椅上仰头回答,是我哥让我打印好,再托人捎给你的。我相信他不会伤害任何人,他是个好人。

吴芬说,姐姐你别误会,我想见见你哥。

梅梅笑笑说你真漂亮,就打起了电话。很快,一两轿车鸟样的飞落门前,一个穿笔挺西装和羊毛衫的高大男人快步走了进来。

你好,我叫梅冬!男人向吴芬自我介绍说。

吴芬问,是你在给我寄信?梅冬说,是。

可我们并不认识。

我不认识的人就更多了。梅冬说,但我要坚持把信寄完。你究竟什么意思?吴芬再问。

你听我解释好吗?信的确是我让梅梅寄的,但信里内容却并非出自我手。

我一直和妹妹相依为命。十年前,梅梅因为一段感情离家出走,我发疯地找她。最后发现她趴在野外的一棵大树下睡着了。而在树下,她竟给自己挖了一个深坑……

我把她背回家,说服她不要再沉溺过去,与我共同创业。那次找她,我还从树下带回了一个她挖出的旧陶罐,小心揭开蜡封,结果发现,里面有厚厚一摞信笺,而且竟然写于40多年以前!在陶罐里,还有两块金条。我就是靠着它们起步才拥有了今天!

可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呢?吴芬疑惑地问。

有啊。梅冬接着说,陶罐的主人每时每刻都想把信笺邮寄到筒子楼的206号。在他的信里,你住的地方原来该是所大学的校舍吧?

吴芬恍然大悟,但又有些嘴硬。沧海桑田,人事变迁,事情过去了那么久,你为什么还要把信寄给我呢?

梅冬说,对不起,也许是我打扰了你的生活。但我和妹妹毕竟是靠先人的资助才有了今天。我想帮他完成那个未完的梦想!

听到这里,吴芬有些释然了。她也在想,那个人,真得是位才情横溢、多愁善感的傻瓜啊,他一直暗恋着她,为何不勇敢地说出来?

梅冬告诉她,是时代最终导致了他们的错别。那就是半个世纪以前最典型的暗恋结局。

梅冬还告诉她,信笺按季节,只在每个秋天寄出,而她是多年里那么多人中唯一来寻找答案的人。

也许你是唯一一个被信笺打动的人。

吴芬听了,直想摇头否定。可她一抬头,与梅冬坚毅的目光相对视,又忽地笑了。她看见秋日的阳光哗哗地在男人脸上流淌,让他看起来既沧桑又俊朗。

害怕

好几天不见了,一见面两人就紧紧拥抱在一起。

女人忽然在男人的肩膀上沉重地叹了口气说,今天咱们别关灯好吗?我害怕。

男人点着女人的鼻头笑,矫情!我不是在这儿嘛!

不,答应我!别关灯,我害怕。

行,行,依你。男人说着就开始动作,不一会儿就将赤裸的女人抱到床上。

显然今天女人很不在状态,男人劳而无获,开始变得沮丧起来。

你到底怎么啦?你怕什么?

我今天特别不安,对不起,希望你能体谅我一点,我总觉得这暗夜里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们,它们就那么张着,血淋淋的,我害怕!我来的路上吓坏了!

你看你又多想了!不是有我吗?难道——他,发觉了?

不是,是我的感觉,感觉非常不好!我脑子乱极了。下午我切菜时把手都切伤了。

男人赶忙举起女人的手放到灯光下查看,女人白嫩的小手指尖果然有一处明显的暗红色的刀痕。

你看你,又粗心了,怎么不好好照顾自己?你这样知道我有多心疼!男人嗔怪着。

笑,终于略带疲惫地浮现在女人脸上。女人感觉自己这一刻很幸福。在这冰冷的世界上,有一个人正爱着自己,这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

临别时,女人用力地抱住男人,她答应他尽快把那糟糕的婚姻解除掉,再不拖了。男人轻轻地拍着女人的后背,说些她爱听的话。比如他说,也别太急,慢慢来,你急噪了容易粗心呢,我们的爱永远都在,你害怕什么?

女人感动着,显得愈发沉默,她用温柔的抚摩表达着对男人的感激和依赖。比如她还有意无意地摸了摸他那个地方,似乎要告诉他她要用日后加倍的温存和柔媚来报答他。

在这种时候,女人想要的不仅仅是一个情人,她更加需要坚强有力的鼓舞和敦促。

女人的离婚之战兴师动众地开展好多年了,那时侯女人还没有遇到现在的男人,奄奄一息的婚姻几乎将她拖跨,折磨得她痛不欲生。同时期的女人们都发达了忙着奢侈,像她一样高起点的女人却永久滞留在了生活的起跑线上。

女人出走过,自杀过,起诉过,但惟独没有哭过,女人离不开孩子,女人害怕永远失去那双酷似她的眼睛的眼睛。

男人是在街面上认识女人的,那时候女人晃着身子艰难推着坏掉的木兰走着,男人看不过,硬是接过车把对女人说,你闪开,我帮你推。

就是这句有些强硬的“我帮你推”,使男人像刺破浓雾的晨光一下射进了女人的生活。

女人大男人10岁。旺盛的男人疯狂地贪恋女人成熟的柔情,忐忑恐惧中的女人则在男人怀里嗅到了久违的阳光。

男人不明白自己竟会爱上一个大自己10岁的女人。

女人想不通自己拒绝了那么多达官显贵却似乎轻易就接受了年少的男人。

男人对女人说:我要娶你,我会珍爱你一辈子!

女人对男人说:请你别说了好吗?我害怕听到这些话,我已经不习惯这些话了,我真得好害怕……你需要的是时间。

男人不说话了。

男人和女人就热烈地吻,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那天突然下起小雨来,窗外的世界立时呈现出一片久违的清新。法院终于在报纸发布公告后的第78天以男方缺席判决了婚姻的死亡,女人缓步走出庭来,走进远远的男人的伞下。

男人问,行了?

女人点点头。

男人说,没害怕吧?我早就说过没什么好怕的。

女人说,你说得对,这次到了最后我都没怕。

男人打伞的手换地很频,伞下的距离始终有些局促。

良久,男人才鼓足勇气说出口,哎,我找女朋友了!

女人听了抬起头来,笑着问,是吗?

旧识

回老家探亲,遇到旧时熟人,大街上便扯谈起来。

往事重提,分外感慨。

“申燕、申燕你还记得吗?她怎么样了?”我显得有点急切。

“她?咳,刚刚死了父亲!——急性脑血栓,突然就那么没了……”

“啊?”

乍一听到申燕父亲去世的噩耗我惊呆了!怎么会这样?申燕!她……

转念一想,我即刻否定了此条消息的准确性,“这一定是谬传!不可能!那不可能……”

记忆中申燕的父亲是个精力非常旺盛的人那。

熟人说:“千真万确,不然你可以去问问,葬礼那天我亲自参加了。”

我惊地上前一步,情不自禁拽住熟人的袖筒问道:“那申燕呢?她怎么样?”

“那天她几次哭得不醒人事,在场的人看了没有不流泪的,咳,你不知道更糟糕的还在后面呢……”熟人越往下说我越心惊肉跳。

“还有什么?什么更糟糕的?”我夯住熟人的肩膀猛烈地摇晃,“谁?申燕?究竟怎么了!”

熟人并不急于挣扎似乎也陷入了沉痛地讲述当中:“申燕她因为极度悲痛外加突然受到惊吓,早产了,一个男孩儿,愣没保住。”

啊?申燕,申燕!我在心里不停地呼唤着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名字,我的心乱成一把杂草,疼痛得几近痉挛。

申燕曾经是我最爱的一个女孩,她漂亮温柔,聪明贤惠,知书答礼,那年若不是我心比天高硬要独自出门闯荡世界,她极有可能已经成为我的妻子了。

当年那个夜晚,朔风凛冽,雨雪纷飞,申燕紧紧抱住我的腰求我不要走,要走就带她一起走!我激动地拉着她的手奔去火车站,然而申燕中途停下了,再也不肯挪动半步。火车马上开启了,我焦急地逼问她为什么?究竟怎么了?申燕忍着泪咬着嘴唇告诉我说:“我走了我爸爸谁来管啊?他怎么办?他怎么办……”

我流着眼泪摇头,外面精彩绚丽的世界时刻撩拨着我急迫轻狂的心。我记得是我亲手将申燕用力推开去,眼见她狠狠跌倒在地,我猛转身跑远了。

时间真是个魔鬼。车祸很早就夺走了申燕的母亲,而我的自私和轻率又那么早从她身边夺走了我,现在急性脑血栓病魔夺走了申燕的父亲,悲痛竟又夺走了申燕的孩子……

不知怎的,听了熟人说的这些话我总有种重如千钧的愧疚压在心里,憋闷得难受,似乎喘不上气来,濒临窒息。

“申燕现在没事吧?身体怎么样?是不是我们一起去看看她?”我抑郁地说。

“好啊,你想去看就去吧,她这时候是最需要关心和问候的。”熟人挣脱开我的手,两手在上下口袋里摸索烟。

我见状赶紧递上一支“中华”,点上。“一起吧?我好不容易回来一次,你陪我去一趟。”

“好。”

“你看什么时间比较合适?你来定?”

“行,明后天都行。”

“那明天。我大后天的机票。”

“好。”

临走,熟人又叫住我,提醒我一句:“对了,申燕在医院里查出了传染性肺结核,你去的时候小心点。”

我心里“咯噔”紧了一下,但随后说:“没事,我注意点就是。”

当然,我和熟人翌日就见到了申燕。不过我们不是去的医院,而是直奔申燕她家。

申燕爸爸为我们俩热情地开了门,穿过樱花曳落的芳草庭院,我一眼就看见美丽富态的申燕正端坐在客厅沙发里喂孩子吃奶。

申燕不便起身,用点头和笑意的眼神欢迎我的到来。那一刻里,我忽然发觉申燕在我心里再也不是从前那个样子了。申燕的位置一下没了,我的愧疚和回忆统统没了。

申燕莞尔一笑说,快给客人倒茶啊。

这边,熟人响亮地“哎”了一声。

游戏

他睡下了,电话才响。

不去,不去,都几点了?我睡了。他冲着电话打一个夸张的哈欠。

放下电话,他对妻说,我还是得去看看,老李他们几个又在公司搓麻呢,产量上不去误了明天交货就毁了。

妻亮了台灯,温柔地给他披上大衣。

他很感动地拥住妻说,听话,你先睡,我熬得下来。

街面上刚刚落过雨,远远望去,酒店招牌上的红绿灯有些清冷。他看见那个熟悉的女孩正身穿皮裙丝袜站在厅廊上踱步。

不知怎的,今晚的他总有点心不在焉,眼光也跟着发暗。进门时他甚至特意回顾了一下四周。

女孩看见他莞尔一笑,怎么?今天有险情?

他也笑,肌肉竟有点僵硬。没有,一切顺利!

开了房,女孩便上来缠住他,热烈而熟练。相反,是他有点魂不守舍。

女孩儿生气了,努起小巧的红唇问他,你到底怎么了?真没劲儿!

对不起,也许是太累了。他说。要不咱们坐一会儿吧?

女孩就极不情愿地随他坐起来,都静默无语。

房间里太黑了,安静得似乎也只剩下两人沉闷的呼吸。沉吟良久,他突然开口对女孩说,筠,咱们还是算了吧,你也是订婚的人了,游戏终有结束的一天……

女孩唰地站起身来质问,有没有搞错?你什么意思!

他只低着头不去看她,嗫嚅着说,筠你拿着这三万块走吧。

女孩儿听了含着泪闭上眼睛,一把将他拽起来,猛地扎进他怀里狠狠地将两人箍紧。正当他也酝酿了浓重的悲痛时,女孩儿忽然挣脱他,狠狠甩了他两记耳光,抓起钱袋提鞋跑了……

很晚了到家,妻还没睡。

他刚合衣躺下,就听妻叹了口气说,阿达,我想了一夜。

他不知该如何开口,就闭眼不答。

妻说,这事我已经考虑很久了,我不想说,但我必须要说,不说我心里堵着墙。

他闭着的眼幕下几乎涌出了眼泪,愧疚难安。

于是他强忍着泪水听妻继续说:阿达你还记得我是怎么追求你的么?十年前机械厂的那个厚嘴唇儿没命地对你死缠烂打,你摆拖不了就叫我几点几点每在关键时候打汉字传呼给你。结果只几次她就不干了,抢过传呼看了几眼就跺脚走人了,你还记得么?

他仍是不答,悔恨重如千钧。

妻说,那时候我们窃窃得意的游戏谁知竟鬼使神差地叫我们王副经理学会了,他年青、还没结婚,早就看上我了,一来二去……我们就……

现在我是听见电话就心惊肉跳,不知所措,答非所问。我也不想对不起你啊阿达!可你平时哪有时间来体贴我、照顾我、听我把烦恼和心事说说呢?烈女也怕缠啊阿达!妻已泣不成声。就在我们临睡前我还接到了王经理的电话,他问我考虑得怎么样了?我对不起你啊阿达!咱们还是分手吧?离婚协议书我已经领来签好了,就放在沙发底下……

阿达?阿达!阿达!妻拼命地晃他,眼泪迸溅。

他好久不醒。

醒了,却朦胧地说,你今天发什么神经啊,还没嘟囔够?再让我多睡会儿行不行老婆!我太累了,有事明天再说吧!

妻那边沉默了。

他转过身,将潮湿的被角狠狠地掖了掖。

死活是爱

老七回来前给翠红打了个电话,说翠红你把家里收拾收拾,明天我和黑子一起回家!翠红听了心里咯噔一下凉了半截。

翠红心说坏了,自己跟黑子的丑事一准是叫老七知道了。老七这趟回来还不要了自己的命?

黑子是三个月前离开麻村的。临走,黑子对翠红说,嫂子,我得走了,我真得走了。我老觉得对不起七哥,我不是人啊!这辈子我俩无缘,下辈子我一定早早托生等着你嫂子!

翠红问黑子,你走我不拦你,可你得告诉我你上哪去!黑子说别,咱俩不能再继续错下去了!说完,黑子就抓起打好的背包头也不回地走了。

黑子一走,就是仨月。回来,却是和老七一块回的家。

老七身子一斜,把背上的黑子卸在炕头,大声支使翠红赶紧打水、炒菜!

翠红望着炕头躺着的黑子,眼泪噼里啪啦地砸落到鞋帮儿上。

黑子瘫了!黑子的下半截身子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

翠红没动,红着眼睛盯着老七,似乎要在老七身上盯出几个窟窿来。但老七没注意到翠红的眼神,他也躺在炕头上埋着眼皮。

翠红握着菜刀傻了样地立在原地,头脑轰轰的乱成了一窝蚂蚁。翠红早就知道老七狠,每次打人下手都很重,有一次和她吵架就摁住她往死里边打。可她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老七会把黑子废成了瘫子。

还愣着干啥?老七睁开眼皮不耐烦地问,去,把那只老母鸡杀了。翠红这才回过神来,慌忙端着菜刀出了屋门。

翠红杀着鸡,心里却想今天家里恐怕要出大事。心跳得忽腾忽腾的。翠红炖上鸡,又拾掇了几个清菜端上炕头,黑子醒了,老七递给黑子一双筷子又吆喝着倒酒!

翠红提心吊胆地给二人倒上酒,就见两人互不相让你一盅我一盅地喝起来。老七一喝酒就有个习惯,骂人。老七骂,操他祖宗,砌墙遇见鬼了,好好的墙头就那么塌了,黑子你这狗人关键时候把我推开,自己倒砸成了糨糊!骂完,黑子躺在炕头跟没事人似的嘿嘿地笑。翠红恍然大悟,一下子哭成了泪人。

老七和黑子眨眼间就喝高了,这回变成了两个人骂。老七骂,那个小黄毛真是个狠熊!榨干了兄弟们的血汗,卷钱就蹿了。老七还骂,说那个小黄毛不但是个蛇蝎心肠,还是个臭不要脸的色狼,不但养着小蜜、包着二奶,连工地上的女人也不放过,有本村同去打工的姑娘也叫他睡了,但最后却连声响屁也没捞着!

黑子也随和着骂,但声音不大,不知是酒管事了还是害羞,脸一直通红通红的。

翠红一住不住地炒了一大桌子菜,忙活得满头热汗。

到了后半夜,下起雨来。翠红抱来了两床被子铺在炕上,老七忽然冲着翠红吼了声:翠红你也上来!黑子不是外人,挤挤睡着暖和!黑子慌了神,忙喊,不行七哥,我睡地下!七哥和嫂子睡炕!老七说黑子,你要跟我见外我们就不是兄弟了!要不我睡地下?翠红忙阻拦说,不行,你有关节炎,地下湿气重,还是我睡地下。黑子急得直要把上身用手撑起来,嫂子你要是睡地下冰坏了身子还不如让我现在就滚蛋!老七大手一挥就把女人拉上了炕。老七说床这么宽够三个人睡了,谁也不能躺地下!

夜里小北风呜呜地吹,窗子被刮得哐哐乱响。老七的呼噜声一阵接着一阵比雷声还粗。翠红实在忍不住了,隔着老七问黑子,黑子,你个傻黑子!你咋那么傻来?你咋就那么倒霉!翠红的眼泪簌簌地掉。过了很久,黑子才悄声回答,嫂子!是我对不起七哥,我这是还债啊!不然我心里永远堵着墙!

黑子说,嫂子你知道吗,那面墙是我故意抽了底砖的,我原是想让七哥砌的墙把我砸死,谁知道又捡了条命啊!翠红听了泣不成声。

这时候,屋子里的呼噜声忽然停了。老七杀猪样的嚎啕大哭起来:黑子哇,那面墙是我故意砌歪的啊!自从七年前我被炸坏了下身,就没让翠红做一天真正的女人,我本是想死了成全你们的啊!

屋子里三个人顿时哭成了一片。

一个夏日的黄昏

那是一个普通的夏日黄昏,在通往游歌山的路上,一个姑娘躺在路边。

姑娘是个美丽的姑娘,肌肤雪白,身材魔鬼,面容也让人一见倾心。

只是,姑娘天蓝色的衣裙被划破了一个小口,丝袜脱线了,身边还丢弃着一只白色高跟鞋,不远处的土坡下还歪斜着一辆崭新的电动自行车。

显然,姑娘绝不是故意躺在路边欣赏风景的。该怎么办呢?

少壮说,世界上的事情就是那么巧合,我走过去一看,姑娘竟是我的芳邻。而且,还是我苦苦暗恋了多年的心上人!以前我曾为她写过无数封情书,可每次见到她冷若冰霜的模样,我就失去了表达的勇气。上天注定,我们会有这样一次真正的亲密接触。

当时我太激动了,见她昏迷,马上为她做了人工呼吸,她的两爿唇,像花瓣做的一样轻柔芬芳。等她醒转,我迅速把她搀起来,又为她捡回了鞋子,扶正了车子。注意,又是我小心翼翼一点一点为她穿上了鞋子,她的脚是23码的,小巧玲珑,真让人有一种永远握在掌心里呵护的冲动。

我推着她一步一步走回家去,更巧的是,她的钥匙弄丢了,只好到我家里面休息。

父母都不在。我使出浑身解数来讨好她,还假装一不小心把以前的情书全都抖露了出来,她大吃一惊!像看外星人一样看着我,紧接着热泪盈眶,她一下就把我给抱紧了!满世界只剩下了我们的呼吸,她胸脯前的两只鸽子就在我的面前飞啊飞啊。

建海说,最后你们就上床了对吗?你怎么那么贫啊?一边去!

建海说,你们知道,去游歌山的路很难走,又刚下过雨,姑娘摔倒了是件很难堪的事,我什么都没说就把人家给扶起来了。这种时候,就是认识也不能说认识,何况我并不认识她。

大家同样知道,这伙人中也只有我有一辆车,尽管是奥托,小点,但毕竟是唯一的一辆轿车。你们有吗?

所以,我首先询问姑娘摔着了没有?她很含蓄,只是轻轻摇了摇头。但我马上明白了,其实她摔得不轻,她是不愿意向一个陌生人示弱呢。我就把她抱起来,小心用手指抠开车门,把她像一张毯子一样轻柔地铺在车后座上休息。

然后,我才跑回去将鞋子和自行车一一捡起来,塞进车子里。我旋开车厢内的轻音乐,从工具盒里拿出一双丝袜递给姑娘,直接了当地告诉她这是我老婆的,换上吧。说完我自觉扭转了后视镜。

姑娘在后座顺从地悉悉簌簌换了丝袜,随着音乐的流淌我带着她在山麓间徜徉。最后她说觉得闷,我只好让她坐到副驾驶座上来,我发现她手臂划破了,赶紧为她擦拭了紫药水。这期间,她的眼睛一直在盯着我,我甚至感觉到了她的长睫毛碰触了我的额头,但我假装毫不知情。

她问我的所有问题我都一一如实作答,包括她问我婚后生活、感情经历、有孩子吗?我说婚后幸福,感情和谐,孩子3岁多了。而她则愁眉苦脸唉声叹气地告诉我,她真不想活了,生活真没有意思,她找不到可以依靠终生的那个人。

不知不觉,黄昏最后的一点辉煌消失了,我们下车来透透气。我还没有锁上车门,她就从后背拥了上来。我赶紧往外推她,说不行,这样怎么行呢?我是个家室的人啊!她说她不管,她在见到我的那一刻就有爱我的冲动。

你们不知道她是如何地热情似火,连我这个已婚男人都根本抵挡不住。我被她俘获了,就在那片青草如歌的游歌山脚下,我让她从一个处女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女人。

建海的话忽然被黎珊打断了。黎珊说,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嘛,我跑过去一看人家姑娘摔坏了,还愣着干吗?赶紧打110报警呗!

在医院里,又是我帮忙给姑娘小芬掏钱住的院,她的大脑受到了轻微震荡,等她家人赶来时她已经醒了,他们无比真诚地感谢我,弄得我挺不好意思的。

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人家小芬的爸爸竟是市里一家资产过亿的老总!天啦!我和小芬成了最要好的朋友,当然我这个无业游民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一名结结实实的白领。我是第一次坐在一座48层的高楼大厦上鸟瞰自己的城市,那感觉太爽了!

下班后,小芬和公司的经理来接我去海鲜城吃饭,天啦,凯迪拉克SRX!而且,经理长得太像韩国影星权相宇了!整个晚上我都被经理的笑容和身影所迷醉,完全忘了我是谁。最后,他甚至是在我的暗示下才肯单独送我回家的。

那一晚,我简直晕过了头,我以为我完全是在跟权相宇在一起,就在回家的路上,一棵大大的梧桐树下,我献出了自己最宝贵的初吻。他的拥抱和吻像那个黄昏之前的一场大雨,把我拥裹得密不透风,几乎窒息。

可我哪里知道他就是小芬的丈夫呢?黎珊说到这里竟然哭了。

这时候,国专却突然像一台散架的机器爆裂出了一阵大笑。编得都不错!可永远也比不上事实精彩,玲子,快上菜!

国专的未婚妻玲子是个满脸青春痘的丑小鸭,她急匆匆端出一盘水果招呼大家,说,你们呀,是不是闲疯了!那天国专要扶我起来,我只是说了声不。我妈说过的,摔了跤不能马上爬起来,闪着!

是你?大伙又惊又气。

在山顶上,李亮捉住一只鸽子,徐波揪紧一只兔子,梅红抱着一座房子泪流满面,钱小益擎起一尾大鱼跳脚高喊。而我,一直坐在离小嫚不远的地方发呆,一手托腮,一手用拇指和食指捏起天边苍茫青灰的地平线。

真没想到,十五年后,我们六个人还能再度相聚。

爬上高高的历山,偌大县城尽收眼底。抬头处,一如当年无穷变幻的棉云。

我们都喝了很多酒。可,没有人真正喝醉。

此前,在山下饭店里,李亮跟钱小益差点打起来。当年,这可是班里最恩爱的一对,他们的恋情没有因家长震怒而中止,没有因学校围剿而消熄,更没有因为钱小益的意外怀孕而收敛。那几年,他们简直就是我们中学的传奇,连我这种十足的怀疑主义者都觉得,他们上辈子就是一对不折不扣的夫妻。

可事实恰恰相反,漂亮的钱小益升了高中,英俊的李亮考了中专后,两人竟形同陌路,再毕业更是水火不容。后来,李亮去青岛混进了一家日企,钱小益留在南京教书。每次我回来无论与谁邂逅,都能明显察觉到他们彼此之间有增无减的嫌恶。

比起来,徐波与梅红之间更令人诧异。当初,语文经常不及格的徐波忽然给自己起了个笔名,并开始疯狂写诗。他的诗无一例外写给梅红,由匿名邮寄发展到在课间操时高声诵读,而梅红由最初的羞涩逐渐变得暴怒,最终将所有情诗都当成垃圾交到了政教处。

徐波很快就由落魄诗人堕落成了草莽英雄,他变得沉默寡言,特立独行,甚至还纹了身,因打群架出了名。唯一不变的是,依然孜孜不倦地追求着梅红。

两年后,徐波在我们高中部北墙一带制造了著名的蔷薇丛流血事件,据说如今蔷薇的葳蕤怒放仍得益于往昔少年的鲜血滋养。那一战,徐波虽不幸丢掉了一只小指,但却酣畅地教训了那个屡次调戏梅红的街痞,更因此赢得了美人芳心。

徐波重新恢复了儒雅,并在此后的六年时间里认准了唯一一件事情,那就是风雨无阻地照顾和陪护梅红的起居饮食。足足六年,正当梅红感动和幸福得无以复加,家里也对此表示欣赏和默认时,徐波却突然消失了,只在梅红的msn里留言:“我只爱你,一千二百九十天。”

好了,该说说我和小嫚了。在班里,我和小嫚都属于那种沉默的大多数。当钱小益意外怀孕、徐波血洒蔷薇丛的消息传来时,我们当即惊为天书,非但难以想象,而且充满了与生俱来的畏惧和鄙夷。

但平心而论,我和小嫚,是有感觉的。小嫚的眼神和微笑,像暗夜中的烛火,照亮我漫长而枯燥的青春期。初二那年寒假,有一天天气很冷,正巧轮到我和小嫚等几个同学护校,等我按部就班把校园里的废纸捡完,却发现别人都走了,只剩下小嫚躲在楼道里冻成一团等着我,我跑过去,她二话没说抓起我手就捣进了她的腋窝。我趁势一下抱住她,抱得紧紧的,最后,在她冰凉的腮上啄了一下。

这就是我和小嫚的故事。当然如果再诚实点,我还承认,自己一直到大学毕业前始终都有机会得到小嫚的一切。毕竟小嫚对我,从来就没有改变过。

现在,该回到正题上来了。中考完的那年夏天,我们六个人因为彼此家住县城,竟心血来潮相约去爬历山。六个人,三对男女,山风飒飒,一路欢笑,费尽周折爬上山顶后,立即就被眼前的风景陶醉了。偌大县城,小如棋盘,万里长空,棉云如帆。

我们跳跃,呐喊,扔石头,唱校歌,最后小嫚拿出一个笔记本,要我们做纸飞机,说谁飞得远,将来也一定走得最远。我们兴奋无比,折腾得筋疲力尽,最后胜者为徐波,其次是李亮,我连梅红和钱小益都不如,若不是小嫚有意让我,我就是老末。

十五年后,六个人中只有小嫚留在了县城,而且离了婚。当年的飞翔结果居然与我们现时谋生地的远近不谋而合!我在想,如果当年不是小嫚有意让我,那么现实又是怎样呢?

我站起来,舒展一下臃肿的身体,借助呼啸的山风,终于把郁积已久的想法喊出来:“再玩一次纸飞机吧!再苦再难,我们还是要飞!”

“没有纸,扔这个吧。”李亮指指地上东倒西歪的啤酒瓶说。

“那我先来!”徐波运足力气,将一个空酒瓶远远抛下山去。山腰间有块巨大的青石板。

“嘭”,“嘭”,“嘭”,“嘭”,“嘭”,五声闷响相继爆裂在山谷间,直到小嫚扔完,我才捡起啤酒瓶,朝着预先想好的石板位置扔去!

六个人,眼盯着最后的啤酒瓶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倏忽钻入云端,竟从此消失不见!

亲情传呼

祥子的传呼机坏了,打电话给刘姐。刘姐热心地帮忙给换了一个,而且连号码也给换成了一串吉利数字“1198668”。

但是祥子没用多久,发现一个问题。每天天快要黑严的时候,他总会收到一两个陌生传呼,有时侯会是两个不同的人打来,只留言,从不留下联系电话。

“你好么?丹丹想你了。爱你的芳”;

“还没吃饭吧?我做了你最爱吃的板鸭。芳”;

“丹丹今天考了双百呢!我带她去了动物园,还照了相……流泪的芳”;

“知道么?我下岗了,孩子寄放在母亲家,我打算去卖围巾丝袜了,跟你商量商量。芳”;

“昨天陪丹丹去JUSCO吃饭,钱包给坏人偷了,我又哭了一夜。芳”;

“今天是仲秋节,小涓生了个大胖儿子,这下丹丹有伴了。芳”……

有时侯,又是莫名的谴责。

“儿子,你真在深圳吗?快回来啊!”;

“又有人上门催欠款了,小芳替你还了一些,你女儿想爹!”;

“我身体越来越不中用了,我自己知道!你回来让我看上一眼,我就放心走!”……

祥子觉出了其中的蹊跷,那传呼先前一定是个出门在外、无暇顾家的人的。渐渐,祥子也就习惯了在傍晚时分接收这样的亲情传呼。但祥子越发觉得,这个男人是否太过无情?好象从来不回家,也很少与家人联络。也许是在外包养了情妇!祥子愤愤地想到。

不久,祥子在一次抓捕行动中表现出色而受到市局嘉奖。庆功会上又见刘姐,不等自己发问,刘姐先开口了:“祥子,给你的传呼有什么不对劲儿吗?”

“你还说呢,图了一个吉利号码,浪费我多少电池!净收到一些没用的莫名其妙的东西!”

刘姐拍拍祥子的肩膀说:“真是抱歉,百密一疏。那传呼号原来是二警区小宋用过的,最近去搞慰问,她妻子忽然提起来,我才想起来是临时给你用了……”

祥子的脸,腾的一下红到了脖根儿。原来是他!宋善勇!

小宋曾是县城二警区的合同制民警,在那次抓捕杀人解尸的罪犯沙峰义时,身中七刀,仍坚持搏斗……

庆功会开完,照例要吃顿会餐的。祥子红着双眼向队长请了假。

他用这次的奖金,买了玩具和水果径直走向善勇的家。

脑子里,不禁又升腾起那个雨夜,抓捕凶犯时的情景……

手套

天气一天冷起一天。风刮得猛,路上这里,那里,结起薄薄的冰。

局里关心我们,周五临下班前,忽然让各科室内勤去装备科领手套。小刘放下电话,依个审视了我们因幸福而变得绛紫的笑脸,然后忽然显出一副严肃面孔说;“县局在电话里说了,这副好手套可是在执行任务时,为着装整齐才戴的,千万不能丢失,丢了不补!”

我们听了很是兴奋,催着小刘赶紧去领。可小刘却不慌不急往门外走,临到门口忽又低下头擦拭起她那双崭新的高跟鞋来,好大一会儿还蹲在那里。简直就是“公报私仇”,吊足了我们的胃口。

手套终于到手了!

果然是上好的布料。纯黑色尼龙棉手套,内里全棉,设计精巧,外观秀气灵活,内部温暖舒适,正好是应对这鬼天气来的!

不管他,先戴上尝个新鲜。我留心观察一下,包括队长、小刘他们不也都带上了?我笑笑,翘腿跨上摩托,将手指神气地插进黑色手套,舒服的手指猛加油门,再次寻到风驰电掣的感觉!

不几天,我们大院里就都戴上了这双新手套。与此同时,我发现,小黄的手里尽管也戴着手套,但经常总是一只。他刚调来单位,年龄和我相仿,相互是对最知心的好兄弟。我有点纳闷忧虑,这才戴了几天,就丢一只,这也太松包了!这天,这时节,恐怕是要马上组织严打行动了。

果然没几天,单位突然下令紧急集合,倒不是真有抓捕行动,而是搞战时演习。上级要求我们着装整齐,在武警中队操场比武竞赛。竞赛开始了,我们按照预定科目军体大比武。忽然,小黄凑到我脸前耳语道:“兄弟,过会儿借你只手套用用!记住!左手的!”声音很小,我完全可以装作没听见。其实也来不及多想了,马上就轮到我这一队列上场,热血早已涌遍全身。

演习完了动作,小黄的话不禁在我耳边盘旋起来。可不知为什么,我不太想理他,都什么时候了?还戴着一只手套出来训练!当初领导要求那么严格不让弄丢了,他还那么粗心大意。再说这是正式竞赛,没有特殊理由我也不能乱出队列。可转念又一想,小黄是我的好兄弟啊,我们还是一队的,要是因为这个失了分数就给全队丢人了。我左右犹豫时,看见小黄站在对面的队伍里急得满头热汗——随着一声哨响,他们那列的演习也开始了。

演习一结束,果不其然,小黄遭到了队长极其严厉的一次批评。本来小黄刚调来,是个表现多好的小伙儿啊!可是这次全砸了。

我内心也一连内疚了好几天。可小黄依然对我很好。我想,毕竟也不是我的什么过错,一切很快就会过去的。

本来事情到这里也就该结束了。可那天清晨我绕道晨练时,破例在早市上买了把芹菜。

那菜真好,滴着大颗大颗的露珠,水灵鲜嫩。奇怪的是,卖菜姑娘一定要我帮她压住秤杆才肯称菜,原来她竟没有右手!可想她一个人卖早菜多难!我热心地帮她,盯着她忙碌的身影、微笑的脸庞,心里登时暖洋洋的。

猛地,我看见了那只手套,那只纯黑色的尼龙棉手套!它已变得斑斑点点,不好确认。但我还是恍然明白了什么。“你丈夫在哪儿工作?”

她理理云鬓笑着,“不远,就在公安局……他人很好……你认识吗?他叫……”

毛衣

他离开很久才回到家里,见妻正在织一件毛衣。

妻说,天冷了,给你织件毛衣。

他烦躁地说,算了,算了,都什么年代了还织毛衣,我不是给咱家一人买了一件保暖内衣么!

妻说,还是织得厚实、暖和。

他就想起刚才酒店里的温存时刻,小筠还穿着皮裙丝袜呢。

再打量妻,他越发觉得妻寒酸、落伍,甚至是老了……

于是他依然早出晚归,声色犬马,纸醉金迷。

他毫无疑问曾是一个实干家。几年以前,他还是个一无所有的穷人时,她遇到了现在的妻。妻说,你别有顾虑,好好干,我无论何时都会陪你。他点点头,很感动地拥住妻,说:等着吧,有你这句话我们一定能成功!

他去贩苹果,一路迤逦到达南方,结果因为不懂行情水果擦价,赔了;他去贩煤,又遭合伙诈骗,还是赔了;再赔再干,再干再赔。

他绝望了,哭着对妻说,咱们分手吧,结婚的钱,我都用光了。妻说,我又从爸爸那里凑了点,你拿去用。他感激地问妻,你相信我?妻说,相信。

他就又干,跟一个朋友去东北贩木材,结果朋友趁他洗澡时丢下他,带着钱物木料跑了。他一个人在冰天雪地的野外狂嚎乱奔,然后跌倒在冰冷的雪地里……后来还是老天有眼,竟让他在半道上遇见那个甩手发财的朋友,朋友见他歇斯底里,慌忙给他十万块遛了。

他回来兴奋地告诉妻,与妻抱头痛哭。他说,要不是临行前你给我织的那件毛衣,我就永远回不来了。妻疼切地四下瞅他,见他胳膊腿脚都冻坏了,就一个劲儿的哭。他也哭,却很温馨。

十万元起家,他富有了。有了房,有了车,还有了孩子。

在一次收拾旧衣时,妻见有件毛衣已经很破了。问他,丢了吧?他赶紧摇头,不,什么都可以丢,它不行,它救过我的命呢。妻就笑。

后来,他就有了筠,一个与女儿年龄相仿的情人。开始他不能接受,心里有墙。但时间一长,筠的美丽、年轻、朝气、现代,深深吸引了他。他觉得有钱真好,还可以再次赢得爱情。

可是生意场上的事,谁又能未卜先知呢?就在他耽于美色、荒于商务时,公司很快损失惨重。屋漏偏遭连夜雨,公司的一个年轻大学生竟携带巨款潜逃了!

美丽的筠再来身边,他从她那轻蔑冷漠的眼光中读出了不屑,而且仿佛就是与此同时,他恍然觉察出了潜逃大学生与筠的微妙关系……

筠从他身边走开那天,天上正落着绵绵秋雨,筠的乌发擦过他的脸面,像用鞭子狠狠地抽打着他……

搬运工来了,他一夜之间又什么都不再拥有。凛冽的寒风呼啸着吹过,他忽然发觉,离开了温室、空调,保暖内衣的防寒功能竟是那么的无力……

他很久才回到家,见妻正在织一件毛衣。

他瑟瑟地抖着。对妻说,知道么?公司出事了。

妻说,我听旁人说了。

——那件毛衣,他问,……还在么?很早以前的那件?我明天,想穿上它。

他内疚地不敢看妻。

妻说,那毛衣让我扔掉了。它旧了。

他有些失望,却看见妻手上拿过一件新的深色毛衣上来比量。

“我刚织好的,穿上试试……”

他就想,织它,妻织去了多少日子呢?

情敌的回忆

我和女友琪逛街,无意中看见昔日同学周健。

琪问,你还认识他么?

我说,这小子更派了不假,但他化成灰我也认识。

琪瞟我一眼,干吗这么大成见呢?

我笑了,说,不是。我们俩从小就在老机械厂的家属院临街住着,八岁时他能吃一只整鸡。

有一次,我上茅房,见他正一边儿蹲坑一边儿啃一只烧鸡,我谗毁了,问他要点,他二话没说就撕给我一只鸡腿。

那个时候穷啊,就一顿好吃……

琪说,你就这点儿德行?

我说,还不是时代逼的。

琪又问,这点儿事至于记得这么清?

我接着往下说,又过了几年,母校建楼让我们三年级全体暂时迁到城郊二七医院的一间阁楼上。一天中午上体育课,我们意外发现了一条蛇!别人都不敢动,就周健双手擎起盘在脖子上吓唬人。他端着口吐红信儿的花蛇跑到女生堆儿里显摆,结果有个女生还吓得尿湿了裤子,我也要上前试试,结果周健一转身我就吓得磕倒在地,头跌破了,还缝了六个疤……

琪打断我,你胆儿就是太小。

我说,不都过去了么!哎,琪你猜后来怎样?那蛇竟让周健扔进了女厕,女生们愣是三天没敢解手……

琪没笑,问到,你知道周健现在干嘛吗?

我说,瞧这小子浪样儿八成也是恋上了。嗬,你瞧他那雅玛哈确是够派的,准是发了!

琪说,其实不是钱不钱的事儿,感情的事关键是有没有……

说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一件事儿来,这事儿叫我至今此刻还能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就打断琪。

琪,你知道吗?周健这小子高中时有一回追一女生,女生不理,他就夜里在女生楼下用铁丝棉围成了一个巨大的“心”型,然后点燃了站在熊熊大火中狂唱他的痴情恋曲!可惜老天无眼,整巧那夜一阵暴雨袭来,让他活活成了一只落汤鸡……

琪突然停下脚步,神色黯然地说,两年了,你有没有一支玫瑰花送我?

我摆摆手,老套了吧?咱们还用得着搞那些虚的!

琪就突然赌气扔下我,一个人疾速地跑远了。穿着绿色裙装的琪,远远看去,连背影都是那么的美……

谁知,痛苦竟是从那一天开始蔓延。

那天分手,我就再也没有见过琪。

直到后来有人告诉我琪要结婚了,对方竟是周健!

我这才恍然惊醒:当年周健拿蛇吓唬的,放火追求的,不正是琪吗?……

前任男友来电

电话铃响。

女孩儿飞快地跑过来抓起听筒。

“喂?”女孩儿持听筒的手抖了一下。紧接着,嘴里蛮不屑地哼出一句话来:“是建海呀,又是你这个坏蛋!”

对方迟疑地问:“雯雯?”

女孩儿说:“你不用开口说话,我也知道你又要约我出去喝咖啡对不对?可惜今天我有事,改天啦!”

对方轻声地喊:“雯雯……”

女孩儿说:“好吧好吧,真服你了!那你开车过来接我吧,不过要说好,我只能给你1个小时。”

对方的声音陡然亮了,说:“雯雯,我不是……”

女孩儿一下笑开了:“哈哈!原来是其斌啊,还以为谁会捏着嗓子骗我呢!你在哪儿?快来尝尝我的拔丝香蕉!多久你都没来了,想玩消失啊?”

对方咳嗽了一下,冷冷道:“杨晓雯,你……”

女孩儿几乎喊了起来:“天,你不是其斌!是‘午夜风流’对吗?我不是告诉过你不要总打电话吗,乖乖回网上等我,还是老时间!”

电话那头,一下子沉默了。

女孩儿“喂”、“喂”了几声后,问:“不要不讲话啊?难道是袁哥?是你吗?不要不讲话嘛,我知道那天夜里是我伤害了你,我事后也挺难过的,可你也总不能在那种时候跟我提那种事……”

对方突然开口打断她说:“雯雯,是我,你真得听不出了来吗?”

女孩儿的声音轻柔而迟疑。“真不好意思,让我再想想,您是不是杨总啊?您老是拿我开涮!今天又到礼拜天了吗?我身体不太舒服,不想出去跳舞。”

对方似乎急了,加重了语气,一字一句道:“雯雯,你变了!简直不可思忆!这绝不是从前的你,难道你还没听出我是谁来吗?”

女孩儿说:“我终于听出来了,您就是那个自以为多情的徐主任嘛!今天是不是又喝高了?哎,我那边桌上的手机响了,您等我一会儿,我马上就来!”

女孩儿放下听筒,慢慢地走到茶几边,缓缓抽出一团柔软的面巾来擦拭着满脸的泪花。然后,她再次奔回去快速抓起听筒,声音中夹带了哭腔。“喂?丁竹吗,我好想你……”

然而电话那端,传来嘟嘟的盲音。

一个月后,女孩儿正在家里百无聊赖地上网下四国军旗,突然电话铃响了。她像往常一样跑过去,迅速睹一眼显示器上那个望眼欲穿的手机号码,飞快地抓起听筒!

“喂?”

“是雯雯吗?”

“是!是我!”

“你认识一个叫丁竹的人吗?”

“我认识!”女孩儿心里掠过一道喜悦和疑惑。“你是谁?他在哪儿?”。

“我是交通肇事科的民警。”对方说:“他死了。”

“你的号码是我在他手机里找到的唯一一个储存记录。”

旧日余香

高三那年,我忽然爱上了写诗。那段日子,我满怀豪情地以为,自己是那种随便一写就能成名成腕儿的人物。至少写几篇东西在市报上发发总没问题吧?于是等我把几篇“分量”极重的作品寄给几家报社后,就开始了迫不及待地守望。我几乎天天跑到校收发室里查看信件。哪怕他们给我来一封热情洋溢的退稿信呢?我想。可没有,什么都没有。我的那群青春小鸟从此一去不回头。

面对堆积如山与我无关的信笺,我渐渐无地自容又恼羞成怒。我开始不再从家里偷烟给收发室的老头儿,开始当着他的面骂很嫩的粗话,摔打他那把破旧的暖壶,甚至我还扬言,谁要下季度还敢订那几家报纸的话,我就扎破他们的自行车胎!

一个人要做起文学梦来,那大概不折腾个半死不活是不会善罢甘休的。挫败使我不再挑灯夜战,而是把写作地点改成了课堂自习。有一次,我绝对不是瞎吹,在政治测试时我在最后一道问答题的空白处写就了一篇激情四射的科幻小说,名字叫做《四大星球》,人物皆用真名实姓。只可惜试卷留白太少,即使用完了反面,我仍是没能写完最后的结局(理科大都视该科为鸡肋)。结果三天后的政治课上,我们柔弱的女政治老师,竟然当着全班65名学生的面嘤嘤地哭了起来。她说我们班里出现了建校以来最大的奇闻!随后,她即命我走上讲台,手持试卷将这篇小说向全班同学高声朗诵一遍。我见事不妙,坚持不读,却见她气得花枝乱抖。而当我无奈地投入地读起来后,她却再也控制不住情绪,大哭着跑出了教室。

我的成绩一落千丈。全家惊慌。而我却仍旧沉浸在自以为是的作家梦中,啸傲文坛,横扬跋扈。我仍旧执着地往校收发室跑。

那个夏天的守望终于迎来了意想不到的收获。有一天,我在信堆里竟发现了一封写给我们班长杜平的信!信封上的字歪歪扭扭,像遭了风吹,统统偏向一个方位。关键信皮右下方的地址居然是我们班级!奇怪啊?!会是谁给自己班的同学写信呢?我把信紧紧握在手心里,偷出来,飞跑到操场里悄悄打开了它。这其间,我充满了自责和愧疚,感觉像做贼,但我又实在按捺不住那些活蹦乱跳的好奇和多疑。

信,真的是一个女生写来的!我的直觉一点都没错。但令我吃惊的是,写信人根本是班里一个很不起眼的女生。外号叫“豆芽”。她成绩一般、长相一般、身体瘦极,平日里沉默寡言,怎么看也不像是“那种人”呀——看得出,她在暗恋班长!

我不只觉得惊讶而且觉得不服。凭什么豆芽只暗恋班长呢?班长又有哪里比我强呢?尽管我根本不喜欢豆芽!

说来也怪,此后很多个夜晚当我反复揣摩那封月朦胧鸟朦胧的信时,都有一股股酸流涌遍了全身。

我决定给豆芽写信!信不署名。但我把所有的文学才华都倾注在了这个恶作剧上。我惊奇地发现,豆芽很快就变了一个人。她会微笑了,嘴角露出那弯浅浅的月牙时,竟很好看!甚至一个周末,豆芽从老家回来,竟破天荒地穿了一件连衣裙!

我清晰地记得,在我写完第8封情信的时候,我喜欢上了豆芽。这是多么的不可思忆!可我就像中了蛊,经常盯着豆芽消瘦的背影出神,迫切想看到她的一举一动。我发现她的眼睛原来是那么明亮,腿是那样修长,刘海是那样俊秀……每每她情不自禁地颔首微笑,都像在我阴郁的心间划亮了一根火柴……我想我的信她全都读到了,她喜欢那些水粼粼的诗句和热辣辣的抒情。她也一定深深地爱上我了!

更叫绝的,我每一封信几乎都让豆芽成绩提升一个台阶!眼看我的成绩举步唯艰,她反而一举冲进了班里的前十五名。有一次,我俩居然考了并列第十名!能和日新月异的豆芽并列真让我兴奋!我当时就想,要是我们俩能考中同一所大学该多好啊!到那时,我就向她勇敢地表白,请她原谅我善意的过错。我们一定要手牵手做一对真正的恋人!

高考“唰”的一声就结束了。我、豆芽都考上了大学,班长还进了名牌。不过,我还未来得及高兴就获知了一条十分不幸的消息。我沮丧极了!想死的念头都产生过好几次。那简直就是我一生当中最黑暗的日子了。大一暑假,我和班长在母校篮球场上邂逅。很快,豆芽也来了,她远远站在场外,冲班长挥挥手,班长扔掉篮球,跑上去一把将她抱起来!我看到这时的豆芽已经蓄起了长发,美得如画中仙子。

柳笛

春色正浓。会议,在一家景色秀美的度假山庄举行。

女孩儿们三天前就开始筹备了。从服装、餐具、桌椅、饭菜,到床单、枕巾、洗漱用品、通讯设施。

时时精心布置,用尽心思,以迎接那队来访的客人。

是个笔会。要来几十名作家。宾馆中有好些位女孩儿就是读着他们的作品长大的呢!她们个个儿彤红的脸蛋儿,高挑的身材,统一着装,怀揣心跳,急于一睹那些著名作家的风采。

柳笛最幸运了,就因为平时爱看几本文学读物,就被经理安排在前台,负责来宾咨询和接待。

柳笛简直是在姐妹们艳羡的目光里走向前台的,那感觉,很模特儿。很幸福。

客人们陆续到了。柳笛始终绯红着面颊,轻声回答着问询,摆动起柳枝一样纤柔的腰身将他们款款引进客房。

她见到了长发披肩的男子,衣饰前卫的女士,气宇轩昂的老者,英姿飞扬的少年。他们相互快乐地寒暄,爽朗地微笑,投入地交谈,使山庄空气里也处处弥漫了一股书香墨浓的气味。

柳笛穿梭于会场斟茶倒水,听作家们高谈纵论,那些陌生而又令人肃然起敬的话题,竟让她心里也时时澎湃着激流。

会议间隙,作家们散步、游览、联欢,柳笛则忙着换洗床单,不停奔忙于各个房间。她惊讶地发现,随便哪个作家的床铺上都杂乱地铺排着手机、手提,还有砖头厚的著作。

柳笛痴痴望着,常常陷入了幻想。

柳笛依稀听人说过:“写小说的人都是情圣!”柳笛的脸,腾地一下红了。她想起了这几天梦里常常见到的那个人。

那个她一见钟情的年轻作家。

他健康、英俊、浑身充满阳光,谈吐幽默而风趣,歌声深情又动听。柳笛从登记薄中查到他的名字,原来他就是那个经常在报端挥洒风花雪月的人呀!

怎么办?柳笛的心,好乱。

也许人就是有默契和感应的。那天深夜,楼廊已鲜有行人。年轻作家走出房门,径直来到吧台前说:“来一杯红酒好吗?我想喝一杯。”

目光是真纯的,诚挚的,又是深沉的。辉映着莹莹的蓝,波漾着晶晶的亮。

柳笛心中慌乱又幸福。就在她倒酒的时候,忽然又听他压低了声音说:“小姐,有句话不知该讲不该讲?”柳笛心中一惊,还未来得及反映,又听他说:“通过这几天观察,我发现,你是这座山庄里最美丽的女孩儿……”

说完他将手中红酒一倾而尽,冲极度紧张的柳笛笑笑。转身去了。

柳笛就一个人瓷在吧台里,失态地看他一步步走远,手中还紧攥着那只温热的酒杯。

从这天开始,柳笛每天都注意装扮自己了。可少年自那晚喝过红酒后,却再没光顾过前台。他失忆了吗?再不记得有个姑娘,在他的夸赞中第一次品尝到了人生怀春的甘甜和痛苦。

他总是很忙,耳边的手机也总是很热。他熟练而自信地游弋在作家队伍里,像条自由快乐的鱼。

柳笛目光渐渐黯淡,心里又酸又涩。她将自己偷偷写好准备求教的两篇文稿撕得粉碎,独自躲在前台里伤心地哭了。

再去收拾房间,柳笛就将那部天蓝色的手机狠心装进了口袋。从少年房间里出来,她像变了一个人,套裙湿透了,紧紧地箍在身上。

一直到会议结束,柳笛都在焦急和愧疚中观察。甚至在梦中,她看到自己被警察抓上了警车。而少年就在车下冷冷盯着她,用亮晶晶的眼神解剖着她……

可一切都没发生。他依旧风度翩翩,谈笑如故。柳笛心在滴血!

作家们离开那天,照例在山庄门前合影留念。大客车来了,女孩儿们列队欢送。少年迈起矫健的步伐越上车梯,恰好就坐在车窗前。

车窗下,柳笛泪眼婆娑地凝视着少年,他见后大惊,打开窗子,冲柳笛使劲儿地摆手。

柳笛拼命地摇头,眼泪横飞。车开动了。柳笛忽然从口袋里掏出那部手机高高地举过头顶,追着跑着喊着,递给少年。

“对不起!对不起……手机是我偷的!我是小偷!……”柳笛的哭声近乎嘶哑,脚步踉踉跄跄。

少年大为惊讶,但仅是一瞬,便灿烂地笑了。他将半个身子伸出窗外,接过手机,对追来的柳笛大声喊着:“柳笛,柳笛,谢谢你!我喜欢你!……再见啦……”

“再见……”

窗外,破涕而笑的柳笛,多像一株婀娜含羞的碧柳啊!

篮球场边的女孩儿

女孩儿究竟何时来的,我一点都没察觉。

当时我和所有人一样,正懒洋洋地奔跑在生硬的水泥地面上。投球、抢断、投板,都像在打太极拳,有气无力,形散神也散。

八月的下午,即使太阳偏西,温度依旧生猛。我们篮球场上的几个哥们像被晒蔫了的鱼,经过一番折腾都已奄奄一息。可女孩儿和红T恤的出现,即刻像一场从天而降的大雨,浇醒了所有萎靡不振的人。

不得不承认,红T恤的球打得可真不错!因为被分成对手,我几乎使出了浑身解数与之周旋,结果还是被他身高上的优势和出奇的速度抢得先机,投篮频频命中。

红T恤不时朝场边的女孩儿挥着手,动辄还高叫一下她的名字“韩旭”!我看到女孩儿正擎着一把浅粉色的太阳伞,脱掉了银色高跟凉拖安坐在场外,微笑着望向这里。我的心霎那间像那个充气过足的篮球,蹦跳得有些失控。我可以发誓,我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孩儿。她脑后扎一个羊角小辫儿,额前秀发从一侧随意倾斜向另一侧,大眼睛、高鼻梁,小巧的红唇,上身一件麻纱的飘逸红白花短袖衫,下身穿一件短小精悍的七分牛仔裤,露出一截白藕似的脚踝。整个人看起来青春、清纯、时尚、乖巧,还有那么一点点性感。

我的心情随着女孩儿的眼神跌宕起伏,我能感觉到她无时无刻不在全神贯注地观看着这场并不精彩的球赛,甚至连我跑出场外捡球或发球时,我竟看到她的微笑同样向我绽放。我觉得了前所未有的兴奋和甜蜜,球技也有了超水平发挥!我开始热衷于跑圈、远投,一次次飞身经过女孩儿身边,让我脚下的风惬意地扇动起她额前的发。比赛这才真正进入了高潮。

意外是突然发生的!红T恤在一个跳投时被我拼抢倒地,我还没反应过来,女孩儿早已飞身进场,一脸焦急。红T恤面色扭捏而痛苦,被我们几个搀扶着下场,却用普通话大大咧咧地告诉女孩儿自己没事,受点伤不值一提!女孩儿却脸色彤红,眼睛里落下泪来。我发现她刚才竟是扔了伞赤脚跑进来搀扶红T恤的。此时的我浑身像过了一道酸楚的电流,整个人几乎立时麻木了。我把球胡乱地摔向蓝板,不知所措地站在原地。

红T恤一下场,所有人又恢复了萎靡和懒散。我低头环视,发现所有人也都对红体恤艳羡有加。我们气力全无,干脆都歪坐在水泥地上,不时扭头望着女孩儿和红T恤……

骄阳似火,口渴难忍。我那时,是多么羡慕那盏小小花伞下的那一小片荫翳,羡慕他们的喃喃私语。后来,红T恤开始拿出相机为女孩儿照相,继而他竟把相机递给了我,让我为他们合影。我手里端着沉重的海鸥牌照相机,从调景框里久久地端详着女孩儿。我猜测他们一定是放了暑假的大学生,女孩儿八成就是本地人,而红T恤则来自于另一个城市。

八月的天空出奇得湛蓝,似乎并不真实,八月的中学操场荒芜而又喧闹。在经历了连续几场假期的雨水后,远处偌大的足球场上野草肆虐遍布积水,练体育专长的孩子们像一群蚱蜢飞驰在另一侧的跑道上——“喀”!随着相机一声脆响,我平生第一次被别人的爱情击中。这从此也拉开了我长久偏爱篮球场边的女孩儿的历史性序幕。从此以后的许多年里,我打过无数场篮球,接触过形形色色的球友,看见过不少静坐篮球场边的女孩儿,我对她们都无一例外充满喜爱。喜爱她们特有的安静,喜爱她们的盲目崇拜,更喜爱她们的真纯甚至对篮球运动的无知——我抬起头来望向天空……我想我永远也忘记不了这个夏天了,我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个让我砰然心动的女孩儿了。她像一阵柔和的微风,轻轻吹过我年少的心头。虽然时至今日我仍无从知道她的名字,她是哪里人,多大了、是做什么的。但她对男友用情的真挚和热烈,让人记忆深刻。

也许,她只不过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女孩儿,但因为有了她,我记忆里的那个夏天就是永远的懵懂和羞涩,美丽和飘逸。她几乎是我成长的一个标记。

——数年以后,我偶然读报看到一个女孩儿因杀人而被执行枪决,报纸上有案件报道和嫌疑人的几幅照片。我愣愣地看着它们,对自己轻轻地说,不,这不是她。

兴发渔行

我们这里,离海很远,本是个纯粹的内陆小城。

可没办法,现在流行吃海鲜。其实也不是流行,海鲜虽贵,但确实好吃。

于是,兴发渔行火起来。

原来的兴发渔行,只批发海米、咸鱼、虾酱等等干货,大老远就闻见一股呛鼻子的腥味,屋子里暗得不行。

可渐渐,黄老板开始运营纯正的海鲜。他是先委托朋友出差捎带,后来干脆贷款买车,每天专门长途跋涉去海边拉鲜货。

现在的兴发渔行,早已今非昔比。不但扩了地牌,换了门脸,装饰了格局,就连存海鲜的装备都先进上了。

有一种海鱼叫真鲷,又俗称红加吉,体色艳丽,肉质细嫩,味道鲜美,属于近海暖水性名贵底层鱼类,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黄老板用来养它的家伙,就是一方伪造的岩礁海水区。为解决海鱼易死亡、肉质易变疏松等问题,黄老板还专门在水底安装了一个五颜六色的拂尘样的装置,时刻不停在水底转动,搅得海鱼们片刻不得安宁。所以,黄老板的鱼做出来的味道真是蛮不错的!

黄老板有钱了。

可有钱的黄老板一直没有续弦。

大概有七八年了吧,黄老板的老婆甩下他,跟着小城一个司机走掉了。那年头,黄老板过得拮据。屋子里终年冷冷清清,除了死鱼就是烂虾,日子充满了霉腥味。

因此,黄老板每次回忆那个雾蒙蒙的黄昏,总免不了要黯然神伤、唏嘘叹气。

当初究竟怎么回事?每当有人关心地问起。黄老板总是低下头,搓弄着两只戴满了大金戒指的手,久久不语。等到人们起身要离去时,黄老板偏又用湿漉漉的话语把人们挽留住:

都怨我不好啊!

原来当初,女人是受不了清冷孤贫、黄老板又不能生育,而决绝离去的……

不是没人劝过,黄老板,你现在有钱,再续一弦嘛,现在的女人就崇拜你这种男人!黄老板听了,摇头苦笑。

不是没有人介绍,黄老板,“绿源”饭庄梅老板的小姨子,怎么样?人家对你印象可蛮好!黄老板仍旧只是笑笑,转身离去。

甚至,还有人将姑娘带来,任黄老板好奇地观察够了。再问,黄老板,人家还是大姑娘呢。长相比你那个黄脸婆强过百倍吧!谁知道,黄老板当即黑了脸。你们要来买货,我给全城最低价,别的就不要瞎扯了!

人们就都竖了大拇指,说黄老板真是个重情之人!

人们也都想知道,黄老板的女人现在是什么光景了?

终于有那么一天,黄老板的女人走进了兴发渔行。

人们顺着黄老板惊讶的眼神望去,却实实在在失望了一把!这就是传说中的她?真不敢相信。

是啊,就是在目下小城,女人的长相穿着也很有落伍的嫌疑了。

可黄老板,整整一天都兴奋着。他通知服务员,下次女人再来买廉价品,就把最好的鲜货装给她,还要把价格不动声色地压到最低。

女人不但亲自来买海鲜,而且开始跟黄老板讲话了。女人开口向黄老板借钱——58万。老天爷,这简直是黄老板的毕生心血!

人们知道内情的时候,已经晚了。黄老板把钱全部借了出去,毫不犹豫,条都没打。有人急问,黄老板你傻啊?万一……黄老板干咳一声,打断问话,没事,没事。兀自一脸轻松。

事后,人们依稀听说,原来女人的现任丈夫得了尿毒症。女人之所以来兴发渔行,实在是走投无路了。

好事人终于又有了新话题。尿毒症的治愈率很小,黄老板和女人岂不是又有了复合的希望?黄老板多年的夙愿,看来要实现了!

可这只是人们的一相情愿。生活总是现实而残酷的。那同样是一个雾气蒙蒙的黄昏,兴发渔行门前突然发生了一起严重车祸。黄老板被轧在一辆大货车下,成了一滩血红色的虾酱。

第二天一早,女人又来买鱼,一个女服务员哭着告诉她,黄老板出事了,黄老板死了!

女人听了,并没有显露出何样的悲痛,付了钱走出门外,却一头载倒在路边。

以后的日子,兴发渔行并没有歇业。相反,却越做越大,直到省城都开起了分店。兴发渔行的老板,就是当年黄老板的女人。

原来女人的丈夫早就病死,跟黄老板借钱也只是个幌子,她是不想让黄老板的后半生过得太逍遥太舒服……

当年女人之所以走,是因为在老家曾和黄老板定过亲的女人找上门来,趁她不在,跟黄老板睡了一觉!

也是直到这时候人们才知道:原来黄老板和女人,都是漂泊在异地的外乡人。

茉莉的婚事

消息不知怎么传出来的。

我们知道时已经很晚了。父亲表示怀疑,母亲也感觉不可思忆。至于我,更是羡慕得红了眼睛。

我说,这怎么可能呢?不是茉莉她们家编的谎言吧?

可母亲出去一趟,带回来的,依旧是令我难过的消息。

真的,茉莉真要去美国了!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从小一起玩大的伙伴茉莉,一个毫不起眼的瘦姑娘,竟突然收到一封从美国寄来的信。写信人说他爱上了茉莉,爱得不能自已,但因为远隔重洋,见面困难,所以他大胆在信中向茉莉求婚,让茉莉去美国做他的新娘!

这该是何等的幸福?

而事实上,茉莉亲口说出的话更令我们吃惊。茉莉说,也许你们不相信,那个人我根本就不认识!我们大吃了一惊,连忙追问,难道这是一场恶作剧?

茉莉摇摇头,又有点害羞地说,不,是真的。那个人是我一个表叔的儿子。我表叔跟我爸是二十多年前的干亲,已经好多年没有联系了。可上个暑假,他忽然带着那个人来我家,其实我并没注意那个人,谁知道他会莫名其妙地给我写信呢?

原来如此!我们酸溜溜地打趣茉莉,那你不愿意嫁给那个人喽?

茉莉低了头,用手指缠弄着辫梢,说,我不知道,我又不认识他。

我们开始起哄,用不满的口气责备她,啊呀!为什么不嫁呢?我们这些没有好运的人,恐怕努力一辈子也嫁不“出去”啊!茉莉你傻不傻?

茉莉茉莉,不要再犹豫啦!

茉莉茉莉,要抓住机会呀!

围绕着茉莉,我们像群唧唧喳喳的麻雀,好象马上能嫁人的不是茉莉,反倒是我们。

茉莉没了主意。茉莉给我们的印象,向来就是没心没肺,成绩一塌糊涂。那个人怎么会那么巧地爱上她呢?她甚至连你的样子都不知道!

后来,学校里也都知道了。茉莉很快成为焦点。说实话,我还是不能理解,就凭那一封美国来信,茉莉就轻而易举地成为宠儿了?

甚至老师也在课堂上公然议论这事,只不过她是在讽刺和挖苦。老师说茉莉同学的成绩就像古诗里面写的那样,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到底怎么回事?嗯?是不是以为能嫁去美国就不用学习了?如果真那样想,那就大错特错了!

可我们却宁愿认为,这是老师对茉莉的嫉妒。

果然,那个学期还没结束,茉莉就退学了。退学的茉莉,依然让我们艳羡。

有人说,茉莉又收到了很多来信,还有美国的贺卡呢!

贺卡算什么?因为同住一个家属院,我还知道那个人给茉莉寄来了美圆!

美圆,这是美圆!这上面是美国总统华盛顿!我们曾亲眼看见茉莉的母亲,在小院里跟几个上了年纪的老人比划着,介绍手中的钱。

也正是这副场景彻底改变了茉莉母亲给我的印象。多年以来,这个口音很像外地人的女人,像她窝囊的男人一样很少跟外人讲话。可现在,她终于可以扬眉吐气。

茉莉给我们的压力好大。不知从哪天起,我们在小院里看见她,会很快低下头走掉,行同陌路。

后来,茉莉就去了唐大鲁的发廊。唐大鲁在我们小院里开店多年,从未收过女徒弟,他很紧张,我们都看出来了。

再以后,茉莉的变化就更令人惊讶。她的衣着和穿戴一天天斑斓起来,发型也变得成熟而又妩媚,像一条热带鱼。

这一切,都为她去见那个人做好了准备。

是的,那个人短暂回国,家住北京,一定要茉莉“飞”过去见面,机票都订好了!

可当时我正忙于高考,直到放暑假,母亲才把这一消息告诉我。我心里再一次酸酸的。

不过,仅过了几天,茉莉就回来了。茉莉依然在唐大鲁的发廊里忙碌着,她已经能剪出许多样式的发型了。

有一次我去理发,本来唐大鲁给我披好了发衣,可茉莉突然进来,把唐大鲁赶到一边去。剪刀喀喀,我们却始终没有说话。直到临别,茉莉忽然从背后叫住我,哎,考得怎么样?出于礼貌,我回过头来说,还行,你呢?啥时候去美国?

茉莉嘴角一翘,没有回答。我忽然从她眼睛里,发现了细碎的泪花!

那真是一个漫长的暑假。谁能料到比我的通知书先来的,竟会是茉莉的喜贴呢?茉莉在我们卑微的落寞的小院里结了婚!嫁给了矮倭瓜一样的鳏夫唐大鲁。

那些天,小院里到处都是碎盘子碎碗的吵嚷声。

父母没去参加茉莉的婚事,他们更害怕得罪茉莉的父母。他们和我一样,听着不远不近的吵骂,长久地陷入沉默。

来年大学暑假,我第一次带男朋友回家,在小院里看见茉莉母亲正怀抱一个胖娃娃跟我父母聊天。旁边,是高挑又丰满的茉莉。

我情不自禁跑起来,远远冲那边喊着,茉莉!

差一秒钟的爱情

晚了。太迟了。

还未进门,他就听见筒花爆碎的声音。沸腾的喧闹席裹而来。

他心一沉。接着,就看到了她。她穿一件蓝白相间的毛衣,茂密的黑发上扎一只煞蓝的蝴蝶结。身材像婀娜的仙子。虽然面貌并不完美,但聪慧、可爱,是他喜欢的那种。

他几乎一眼认出,那就是她。

男友将她紧紧拥住,而在她怀里是怒放的玫瑰花。

晚了。太迟了。

一秒钟前,精彩极啦!朋友跟他诉说着当时的情景。而他与她极快地对视一眼,旋即离去。

他们是在网上认识的。过程毫无新意。他是东北来此经商的异域漂泊者,她是南国深夜踯躅在音乐里的孤寂魂灵。他们渐渐开始信任,依赖。也曾相约见面。但大抵因这样那样的事情错过。

谁身边没有抹不开的琐事呢?况且,若是网恋,多么恶俗。

本来那次聚会,他是打算准时到的。可是,一点点意外阻隔了他。

他很快就接到了她的Email,她感觉同样精准。她也认出了他。她的信很短,但可以看出,她并不快乐。甚至情绪低落,推荐他听的大都是低沉的曲子。

他不再登陆QQ。为自己的失魂落魄感到好笑。本想彻底忘掉这一切,却又禁不住在工作间隙,一次次地刷新油箱。终于,他还是忍不住回信给她。却忽然感到了巨大的酸楚。

他要约她见面,去那座城市边缘的咖啡厅。他们像老朋友一样相互对坐,绝少说话,默默盯视,却都感到放松和惬意。其实,无论是她红肿的眼睛还是抽动的嘴角,都生生撕扯着他的内心。

他送她上的士。夜色已浓,忽又不忍。遂上去坐在她一侧。她似乎很困,不觉就依着他的肩头睡去。颠簸中,醒了,连忙说着对不起。可是转而,再次同样沉沉睡去。

他侧身盯看她苍白的脸,疲惫的双眼和柔顺的长发,心里涌现出无限温情。

快到家时,她醒了。车继续开,她忽然说:前面站在楼下的人好象是我男朋友。他忽然就慌了,像矮下去。像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见她下车,忙催司机快走!生怕自己被看到。

可是,这真太荒谬了。自己错在哪儿?害怕什么呢?难道是不喜欢她?想到这,他大声叫司机转头,恨不能马上生出翅膀飞回到她身边去!

车还没有停稳,他便跳下。一把抱住了她,吻她,亲口一遍遍地告诉她:我爱你,我要你嫁给我……

这次以后很久她都在想:要是那天站在楼下的那个人真是男友就好了。那样会省却多少麻烦!那样的结局岂不是还好?可那个人不是。

她陷入了慌乱。对男友实在无法启齿,男友拼命追了她多少时日,她才肯在那个混乱的聚会上莫名其妙地接受了花束?而她又万万不能拒绝他,因为她知道自己已经深深深深地离不开他。原来在三角恋当中,最感痛苦的竟是那个中间那个啊。

他一直都在等。好多次都想问她,还犹豫什么呢?到我这里来,我多么爱你!可他说不出口,他认为这理应是一场公平的竞争。

他希望她能很快回答他,同时又不想很快知道答案。如果她选择的是他,那就是说是他亲手拆散了一对情侣?而如果她选择的是男友,那自己是否能够接受?他爱她爱得几乎要发狂。

不久,公司派他出趟远差。他极不想去。但必须去。临走他与她约好一定要常发短信,常打电话,常常彼此思念。可是一旦出去,他就在时时怀疑她是否跟常男友在一起?是否已放弃了选择?而她在遥远的异地频繁地发送着短信,孤单的思念像天边的云翳飘来荡去。他不在的日子,她忽然变得那么娇气、脆弱和任性,泪水流淌地无声无息……

后来的后来,她还是选择了与男友分手。男友感觉很惭愧,想不到在一次次争吵过后,这一次她居然彻底放弃了努力。在她心里也有愧欠,但终于能够坦然。原来在这场痛苦的恋爱当中,受伤最轻的反而是这个始终真相不明的人。

那时候,他早已离开了南方。其实,是他先跟她提出的分手。就是那次出差回来,他忽然下定了决心。在下飞机前打电话给她。她在电话那头一直哭,一直哭。他宁愿这样,也不想再让彼此深受折磨。

这是一个听来的故事。下笔前我在想,如果当初让他早一秒钟走进房间,事情又会是什么样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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